修院感监测指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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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监测指标标准

一、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指标

1、医院感染发病率:100张病床以下医院感染发病率低于7%,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1%;

100—500张病床医院感染发病率低于8%,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0.5%;

500张病床以上医院感染发病率低于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分别低于0.5%。(我院800张病床)

2、医院感染漏报率≤20%。

3、医院感染现患率≤10%,现患调查实查率≥96%,(现患率调查,每年一次)。

二、医疗器材(医疗用品)

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应无菌。

2、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 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疮;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 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三、消毒剂

1、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0cfu/mL;皮肤黏膜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使用中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含氯消毒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h。

3、微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灭菌剂每月一次。

4。、化学监测: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一次,戊二醛每次使用前监测。

四、医务人员手卫生、各类环境空气及物体表面

1、医务人员手卫生

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 CFU/c㎡;

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

2、空气

①Ⅰ类环(洁净手术室和其他洁净场所):,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应遵循GB 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洁净手术室的等级标准。

②Ⅱ类环境:(非洁净手术部(室);产房;导管室;血液病病区、烧伤病区等保护性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室等)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4CFU/(15mni·直径9㎝平皿)

③Ⅲ、Ⅳ类环境:普通病区及其检查、治疗(注射、换药等)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4CFU/(5mni.直径9㎝平皿)

3、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

①Ⅰ类、Ⅱ类环境:细菌总数≤5cfu/cm2

②Ⅲ、Ⅳ类环境:细菌总数≤10cfu/cm2

五、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

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μw/cm2,使用中紫外线灯(30W)的辐射照度值应≥70μ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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