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全文)[2010年修订]

合集下载

审计准则与法规

审计准则与法规

审计准则与法规【重点】审计准则重点为方便大家复习,故整理此重点,基本涵盖所有主观题的内容,答案来源PPT以及毕博上其他材料,仅供大家参考,若有不妥之处,还请见谅。

1.审计法规的三个层次(一)法律层次(通过人大立法程序建立的)如:《宪法》《注册会计师法》主要规范社会审计《审计法》主要规范国家审计(94/06) 《会计法》85/93/99(7条)(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或由其有关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如:《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2010 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审计署起草,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三)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制定并颁布或地方人大、政府、协会制定颁布如:《国家审计准则》2010;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00 ;《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6;《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2.国家审计准则的演变和现状(此题是结合了老师三个章节PPT的内容,较为零散,大家自己整合一下)(1)1996年12月38条审计规范(2)2000年审计署1、2号令1号令2000年1月《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2号令2000年8月《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试行)》《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3)2001年8月审计署3号令(发布日实施)《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4)2003年11月审计署5号令(2004年2月1日实施)《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和《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5)2004年4月审计署6号令(2004年4月1日在署机关和派出机构试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6)2008年8月审计署7号令发布日生效审计署关于废止部分审计规章的规定(7)2010年9月审计署8号令(2011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8)2010年12月审计署9号令(2011年2月日实施)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国家审计法规的演变:1982年宪法审计监督制度(7条);1985年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1994年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5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1997年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3.内部审计准则体系2003 年2月审计署4号令(2003年5月1日实施)(1)基本准则(2)职业道德准则(3)具体准则(29个)(4)实务指南(5个)4.审计机关的新增权限(结合讲义上具体条款)检查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及其管理系统31 32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的公款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345.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doc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等问题。

一、制定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依据与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中国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实践,借鉴国际公认审计准则经验,制定中国国家审计准则。

制定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目标是:(一)全面落实《审计法》,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促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按照统一的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三)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二、中国国家审计准则的体系中国国家审计准则体系是中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和专业审计准则、审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一)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是制定其他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的依据,是中国国家审计难则的总纲,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二)通用审计准则与专业审计准则通用审计准则是依据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提交审计报告,评价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意见书,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一般具体规范。

专业审计准则是依据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办理不同行业的审计事项时,在遵循通用审计准则的基础上,同时应当遵循的特殊具体规范。

(三)审计指南。

是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提出的审计操作规程和方法,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从事专门审计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三、中国家审计准则的法律效力(一)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难则和专业审计准则,是审计署依照《审计法》规定制定的部门规章,具有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全国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时必须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是规定审计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目的
在于保证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准确、完整地执行,保障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论的正确性。

审计准则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审计原则:有序、独立、公正、客观,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
审计单位,并严格遵循该原则执行审计任务。

2.审计内容:单位应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遵从审计法规和有
关法律,支出、会计等应当高度重视、严格管理。

3.审计程序:审计任务开展前,审计人员应就审计内容、范围、
目的等与被审计单位达成一致,编制详细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内容与
审计要求相符。

4.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的结论反映,应当明细记载审计基础、审计内容、审计意见以及审计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注重审计活动的完整性、公开性和独立性,确保审计结论的可靠性,是制定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会
计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等问题。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请阅读,上公文站,发现学习。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1、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目标:(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与规范化。

(2)促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统一的内部审计准则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提高内部审计效率,以促进组织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3)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建立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相衔接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体系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内部审计指南的基本依据。

2、内部审计准则公告。

内部审计准则公告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3、内部审计指南。

内部审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三、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约束力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公告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法定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必须遵照执行。

审计法律、法规及内部审计准则汇编

审计法律、法规及内部审计准则汇编

审计法律、法规及内部审计准则汇编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 年修订)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12)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 (13)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 (16)第五章审计程序 (18)第六章法律责任 (19)第七章附则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 年修订) (22)第一章总则 (23)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24)第三章审计机关职责 (26)第四章审计机关权限 (30)第五章审计程序 (32)第六章法律责任 (36)第七章附则 (39)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9)第一章总则 (40)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40)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 (42)第四章审计结果运用 (44)第五章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5)第六章责任追究 (47)第七章附则 (48)第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48)第一章总则 (48)第二章一般准则 (49)第三章作业准则 (49)第四章报告准则 (51)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 (51)第六章附则 (52)第1201 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2)第一章总则 (52)第二章一般原则 (53)第三章诚信正直 (53)第四章客观性 (54)第五章专业胜任能力 (55)第六章保密 (55)第七章附则 (56)第2101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56)第一章总则 (56)第二章一般原则 (57)第三章年度审计计划 (57)第四章项目审计方案 (58)第五章附则 (59)第2102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59)第一章总则 (60)第二章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送达 (60)第三章附则 (61)第2103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61)第一章总则 (61)第二章一般原则 (62)第三章审计证据的获取与处理 (63)第四章附则 (64)第2104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64)第一章总则 (65)第二章一般原则 (65)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 (66)第四章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与保管 (67)第五章附则 (67)第2105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67)第一章总则 (67)第二章一般原则 (68)第三章结果沟通的内容 (68)第四章附则 (69)第2106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69)第一章总则 (69)第二章一般原则 (70)第三章审计报告的内容 (70)第四章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与报送 (72)第五章附则 (72)第2107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72)第一章总则 (73)第二章一般原则 (73)第三章后续审计程序 (74)第四章附则 (74)第2108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74)第一章总则 (75)第二章一般原则 (75)第三章抽样程序和方法 (76)第四章抽样结果的评价 (78)第五章附则 (80)第2109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80)第一章总则 (80)第二章一般原则 (80)第三章分析程序的执行 (82)第四章对分析程序结果的利用 (83)第五章附则 (84)第2201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84)第一章总则 (84)第二章一般原则 (85)第三章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 (86)第四章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程序与方法 (88)第五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88)第六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9)第2202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90)第一章总则 (90)第二章一般原则 (91)第三章绩效审计的内容 (91)第四章绩效审计的方法 (92)第五章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 (94)第六章绩效审计报告 (94)第七章附则 (95)第2203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95)第一章总则 (95)第二章一般原则 (96)第三章信息系统审计计划 (97)第四章信息技术风险评估 (98)第五章信息系统审计的内容 (99)第六章信息系统审计的方法 (102)第七章附则 (103)第2204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104 第一章总则 (104)第二章一般原则 (104)第三章评估舞弊发生的可能性 (106)第四章舞弊的检查 (107)第五章舞弊的报告 (108)第六章附则 (108)第2205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 (109)第一章总则 (109)第二章一般原则 (109)第三章审计内容 (110)第四章审计程序和方法 (111)第五章审计评价 (112)第六章审计报告 (113)第七章审计结果运用 (115)第2301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116)第一章总则 (116)第二章一般原则 (116)第三章部门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118)第四章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120)第五章附则 (121)第2302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121)第一章总则 (122)第二章一般原则 (122)第三章接受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 (123)第四章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告 (124)第五章附则 (125)第2303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125 第一章总则 (125)第二章一般原则 (126)第三章协调的方法和内容 (126)第四章附则 (127)第2304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127)第一章总则 (127)第二章一般原则 (128)第三章对外部专家的聘请 (129)第四章对外部专家服务结果的评价和利用 (130)第五章附则 (130)第2305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130)第一章总则 (131)第二章一般原则 (131)第三章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和方法 (132)第四章附则 (135)第2306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135)第二章一般原则 (136)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质量控制 (136)第四章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137)第五章附则 (138)第2307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138)第一章总则 (139)第二章一般原则 (139)第三章评价准备 (139)第四章评价实施 (140)第五章评价报告 (141)第六章附则 (142)第2308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142)第一章总则 (142)第二章一般原则 (143)第三章审计档案的范围与排列 (143)第四章纸质审计档案的编目、装订与移交 (145)第五章电子审计档案的建立、移交与接收 (146)第六章审计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148)第七章附则 (149)第2309 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149)第一章总则 (149)第二章一般原则 (149)第三章选择中介机构 (150)第四章签订业务外包合同(业务约定书) (151)第五章审计项目外包的质量控制 (152)第六章评价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 (153)第七章附则 (154)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 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154)第一章总则 (154)第二章投资立项审计 (156)第三章设计(勘察)管理审计 (158)第四章招投标审计 (162)第五章合同管理审计 (166)第六章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 (170)第七章工程管理审计 (173)第八章工程造价审计 (175)第九章竣工验收审计 (179)第十章财务管理审计 (181)第十一章后评价审计 (184)第十二章附则 (185)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 号――物资采购审计 (185)第一章总则 (186)第二章物资采购前期审计 (187)第三章物资采购过程审计 (193)第四章物资采购后续审计 (207)第五章附则 (209)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 号——审计报告 (209)第一章总则 (209)第二章审计报告的构成要素 (212)第三章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214)第四章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 (217)第五章审计报告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221)第六章审计报告的复核、发送和保存 (224)第七章附则 (226)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 号——高校内部审计 (226)第一章总则 (227)第二章内部控制审计 (228)第一节一般原则 (228)第二节控制自我评估的应用 (230)第三节教学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232)第四节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242)第五节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252)第六节房产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267)第七节设备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275)第八节物资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审计 (284)第三章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 (291)第一节一般原则 (291)第二节预算执行审计 (292)第三节决算审计 (297)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303)第一节一般原则 (303)第二节投资立项阶段的审计 (304)第三节勘察设计阶段的审计 (306)第四节施工准备阶段的审计 (310)第五节施工阶段的审计 (314)第六节竣工验收阶段的审计 (318)第五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22)第一节一般原则 (322)第二节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立项和实施 (323)第三节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328)第四节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333)第五节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 (336)第六章附则 (338)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 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 (338)第一章总则 (338)第二章审计准备阶段 (342)第三章审计实施阶段 (344)第四章审计内容 (352)第五章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358)第六章审计终结阶段 (363)第七章审计结果运用 (367)第八章附则 (368)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 (368)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 年修订)2011-05-08(1994 年8 月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 年2 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信息安全审计

信息安全审计
从1982年宪法到1985年《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 规定》的发布是我国审计法制建设的创立阶段。
从1985年到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的发 布,为审计法制建设的起步阶段。
从1988年到1994年八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这一阶段为审计法制建设的 发展阶段。
审计概念:
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 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 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 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 效益的行为。
1982年,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正式写入《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奠定了我国审计监督制度的法律基 础,从此,我国审计监督制度进入从无到有,逐步 发展的历史时期。与审计监督制度建设同步,我国 审计法制建设也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案件
——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检查事项 ——接受交办或委托办理不属于法定审计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审计目标和业务类型
➢ 审计最终目的(6):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推进民主法制,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 审计目标及其对应的业务类型(6)
——真实性:财务审计 ——合法性:合规审计 ——效益性:绩效审计
——外聘专家(20、21)
➢ 审计人员:具备与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 的知识、技能、经验(22)
审计职业作风
➢ 职业谨慎:合理运用职业判断(24)
➢ 职业怀疑:对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保持警觉,以
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24)
➢ 保持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关系(25)
——沟通并听取意见 ——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尊重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文明审计,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问题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采用抽样审计等方法,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第四章报告准则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提出结论和建议,并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第十九条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审计报告应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报告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后续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纠正措施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在组织适当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审计计划,保证及时、有效地执行审计业务,提高审计效率,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一段时期的审计工作任务或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事先规划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三个层次: (一)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二) 项目审计计划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所作的综合安排; (三) 审计方案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及其时间等所作出的详细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组织的性质、规模、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审计计划层次的繁简第五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在下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成,并报组织适当管理层批准,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下年度的工作;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并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若有必要,应按规定的程序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三章年度审计计划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工作第九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后续审计的必要安排第十条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当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以确定具体审计项目第十一条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了解以下情况,以评价各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组织的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严重影响相关经营活动的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相关内部控制的质量;相关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相关人员的能力、品质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规划审计项目执行的先后顺序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复杂性及时间限制,合理安排所需的审计资源第四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第十五条在具体实施审计项目前,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以下情况,以制定项目审计计划:经营活动概况;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财务、会计资料;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上次审计的结论、建议以及后续审计的执行情况;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其他与项目审计计划有关的重要情况第十六条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审计目的和审计范围;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小组构成和审计时间的分配;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其他有关内容第十七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第十八条审计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具体审计目的;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预定的执行人及执行日期;其他有关内容第十九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及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确定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内容的繁简程度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通知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发送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通知书,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发送第四条审计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审计小组名单;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签章和签发日期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经过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通知书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第七条审计通知书主送被审计单位,可抄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涉及组织内个人责任的审计项目,应抄送被审计者本人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证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证据的获取及处理,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做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包括下列几种:(一)书面证据; (二)实物证据; (三)视听电子证据; (四)口头证据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可靠性 (一)充分性是证据数量足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二)相关性是指证据和审计目标相关联所反映的内容能够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三)可靠性是指证据能够反映审计事项的客观现实第六条审计项目的各级复核人应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予以复核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下列基本因素: (一)适当的抽样方法;(二)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证据的充分性与审计风险水平密切相关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就越多;(三)成本与效率的合理程度获取审计证据应考虑证据成本与证据效益的对比但对于重要审计事项,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判断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行,以做出获取审计证据的决策第三章审计证据的获取与处理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审核;观察;监盘;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应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可聘请其他专业机构或人士对审计项目的某些特殊问题进行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引用该证据的可靠性负责第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存在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作进一步核实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有必要,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如果证据提供者拒绝,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该证据依然可作为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作好审计证据的分类,筛选和汇总,保证已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第十四条在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使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是联系审计证据和审计结论的桥梁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达到以下目的:为形成审计报告提供依据;说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为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实现程度;证实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第六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可以是纸质、磁带、磁盘、胶片或其他有效的信息载体无纸化的工作底稿应制作备份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以下记录:内部审计通知书、项目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及其调整的记录;审计程序执行过程的结果的记录;获取的各种类型审计证据的记录;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负完全责任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第九条审计工作底稿应载明下列事项;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截止日期;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记录;审计结论;执行人员姓名、执行日期;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索引号及页次;审计标识与其他符号及其说明等第十条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第十一条审计工作底稿就注明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第十二条审计工作底稿和复核应由内部审计机构中比工作底稿编制人员职位更高或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担任第十三条在审计工作中,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第十四条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重编工作底稿第四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与使用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归档、管理和使用第十六条审计工作底稿归组织所有,由内部审计机构或组织内部有关部门保管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如果内部审计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要求查阅工作底稿,必须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其主管领导批准但法院、检察院和其他有权部门依法进行查阅的除外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审查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组织内部为实现经营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组织运营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种政策和程序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是合理地保证组织实现以下目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的安全、完整;完整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个要素第六条控制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经济性质和经营理念;管理层的经营理念;管理层倡导的组织文化;法人治理结构;各项职责政策及其执行人力资源政策及其执行第七条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识别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第八条控制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所有经营活动应有适当的授权;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有效控制凭证和记录的真实性;资产和记录的接近限制;独立的业务审核第九条信息与沟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所有信息;保证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序运行;保证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第十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内部审计机构实施的独立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是组织高级管理层的责任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组织所有人员的参与第十二条内部控制是对组织目标实现的相对保证由于人为错误、串通舞弊、超越制度、环境变化及成本效益原则等因素的影响,内部控制可能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第三章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序;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度的态度;组织文化的内容及组织成员对此的理解与认同;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组织各阶层人员的知识与技能;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的合理性;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相称程度及其胜任能力;员工聘用程度及培训制度;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组织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可能引发风险的内外因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预计带来的后果;对抗风险的能力;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及效果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控制活动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控制活动建立的适当性;控制活动对风险的识别和规避;控制活动对组织目标实现的作用;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组织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其审查重点为程序,评价组织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获取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的能力;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适当性;信息传递渠道的便捷与畅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做出评价时,应选择适当的评价标准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应判断组织已有标准的适当性如果认为已有标准不合适,应向适当管理层报告;如果管理层没有制定合适的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基于组织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选择适当的评价标准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评价内部控制时,按照项目的性质和需要,既可以对全部控制要素进行评价,也可以只对部分控制要素进行评价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文字叙述、调查问卷、流程图等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描述和评价,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第四章内部控制审计的报告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向组织的适当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结果审计报告应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并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必要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计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准则自XX年x 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协助组织预防、检查和报告舞弊行为,明确相关责任,降低组织风险,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块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种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组织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控制,预防、发现及纠正舞弊行为是组织管理层的主要责任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关注组织内部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以协助组织管理层预防、检查和报告舞弊行为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具有预防、识别、检查舞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执行审计项目时警惕相关方面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根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审计的成本效益性,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运用适当的审计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以发现、检查和报告舞弊行为;发现舞弊迹象时,应及时向适当管理层报告,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第七条内部审计并非专为检查舞弊而进行即使审计人员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也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舞弊行为第八条损害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用组织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收受贿赂或回扣;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贪污、挪用、盗窃组织资财;使组织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泄露组织的商业秘密;其他损害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第九条谋取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组织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支付贿赂或回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实施行为,促进审计质量,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能,遵守职业道德,
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公正、及时和准确。

第三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委托、
下达的审计任务进行审计,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也不得推卸审计职责。

未经授权或者委托的审计,不得进行。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与国家审计制度相适应的审计管理制度,规范审计办公场所和审计财务管理、保护审计档案,确保审计工
作的保密和安全。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内部质量保障制度,保障审计
的质量。

第六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形成审计报告,报
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审计报告应当应经过审计组长
签发,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的质量、内容、技术规范性和签字负全责。

第七条审计机关应当以合法的方式披露审计结果,确保公众的
知情权,但应当注意保护有关信息的机密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与其他审计机关的合作与协调,
提高审计工作的效力和效率。

第九条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职业道德,
严格执行程序和技术规范,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第十条审计机关应当制定《审计工作规范》,规范审计工作的
程序和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本准则所称的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审计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机关及其所属的审计机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完整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完整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修订版)目录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 (1)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1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1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2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2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3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3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3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3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4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4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4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5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5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5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 号——函证 (5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6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 (6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6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6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6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7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7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 (7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7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8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8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8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9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9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9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10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10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10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 (10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4号——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109)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1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11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12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12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13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13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142)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146)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153)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157)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159)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 (162)2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0]21号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审计》(第四版)第16章 政府审计

《审计》(第四版)第16章   政府审计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正文分为七章,即总则、审计机 关和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 质量控制和责任、附则,共200条。
《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其下一层次是审计指南,以进一 步细化审计业务操作。
2024/1/31
《审计学》第16章 国家审计
6
第十六章 政府审计
6
第二节 财政收支审计—1
绩效审计作为一种较高层次的审计活动,具有 以下特点:
——审查范围的广泛性 ——评价标准的多样性 ——审计方法的灵活性 ——审计过程的延续性 ——审计结论的建设性
2024/1/31
《审计学》第16章 国家审计 第十六章 政府审计
13 13
第四节 绩效审计—2
二、绩效审计的程序 政府绩效审计程序与传统审计程序基本相同,
收支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审计发现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部门、地区违反国 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
(4)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 问题应当负有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5)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部门、地区存在的违反国家 财经法规的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一、财政收支审计的特点与类型 1.财政收支审计的特点 ——审计主体的单一性 ——审计范围的广泛性 ——审计报告制度的法定性 ——审计结果的高风险性
2024/1/31
《审计学》第16章 国家审计
7
第十六章 政府审计
7
2.财政收支审计的类型
按照审计主体的不同,财政收支审计可分为: ——“同级审” ——“上审下”
包括: ——准备阶段 ——实施阶段 ——报告阶段
2024/1/31
《审计学》第16章 国家审计 第十六章 政府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审 计 长 刘家义二○一○年九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目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第三章 审计计划第四章 审计实施第一节 审计实施方案第二节 审计证据第三节 审计记录第四节 重大违法行为检查第五章 审计报告第一节 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第二节 审计报告的编审第三节 专题报告与综合报告第四节 审计结果公布第五节 审计整改检查第六章 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 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第四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适用本准则。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也应当适用本准则。

第五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区分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责任。

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是审计机关的责任。

国家审计准则

国家审计准则

国家审计准则我国审计署于年12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一些具体准则并从年1月1日起施行。

这套国家审计准则包括3个层次: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专业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

年9月1日,审计报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工作准则》,自年1月1日起至颁布。

此次准则修改参考美国等国审计工作机关的作法,制订单一的国家审计工作准则,并在审计工作准则之下研发若干审计工作指南或者审计工作手册,这种体系结构可以消除制订多个单项审计工作准则难发生的体系繁杂、单项准则问内在关系比较准确、内容重复交叉多等瑕疵。

修订后的国家审计准则共7章,条,包括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fk务质量控制与责任和附则。

审计工作基本准则就是政府审计工作准则的总纲,由总则、通常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置行政处罚准则和附则共同组成。

基本准则就是我国政府审计工作机关和人员展开政府审计工作必须遵照执行的规范。

总则总则规定了本准则的目的、依据、政府审计工作的含义、适用范围及对审计工作的基本建议。

一般准则通常准则规定了审计工作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的资格条件和执业建议。

作业准则作业准则就是审计工作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准备工作和实行阶段应遵从的行为规范。

报告准则报告准则就是审计工作小组充分反映审计工作结果、明确提出审计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机关核定审计报告应遵从的行为规范。

处理处罚准则处置、行政处罚准则就是审计工作机关对审计工作事项做出审计工作评价,出示意见书,对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给与处置、行政处罚,作出审计工作同意时应遵从的规范。

附则附则说明了政府审计工作具体内容准则制订的依据、本准则的解释权及实行日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2010年修订)-财会[2010]2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2010年修订)-财会[2010]2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2010年修订)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财会[2010]21号财政部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期后事项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财务报表可能受到财务报表日后发生的事项的影响。

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专门提及期后事项,将其区分为下列两类:(一)对财务报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证据的事项;(二)对财务报表日后发生的情况提供证据的事项。

审计报告的日期向财务报表使用者表明,注册会计师已考虑其知悉的、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和交易的影响。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期后事项,是指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知悉的事实。

第四条财务报表日,是指财务报表涵盖的最近期间的截止日期。

第五条审计报告日,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在对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署的日期。

第六条财务报表报出日,是指审计报告和已审计财务报表提供给第三方的日期。

第七条财务报表批准日,是指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所有报表(包括相关附注)已编制完成,并且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管理层或类似机构已经认可其对财务报表负责的日期。

第三章目标第八条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一)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是否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财务报表中得到恰当反映;(二)恰当应对在审计报告日后注册会计师知悉的、且如果在审计报告日知悉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修改审计报告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发布日期:2000年1月28日实施日期:2000年1月28日)废止【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1996.12.06【实施日期】1997.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1996年12月6日审计署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明确审计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是实施审计、反映审计结果、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时,适用本准则。

第四条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必须由合格的审计人员承担。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审计。

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应当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

第五条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时,应当在法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六条一般准则是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

第七条审计机关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的审计组织和合格的审计人员;(二)法定的职责和权限;(三)健全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四)必需的经费保证。

第八条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掌握会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三)有一定的会计、审计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四)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九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01•【文号】财会〔2010〕21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财会〔2010〕21号财政部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简称审计准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立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明确注册会计师为实现总体目标而需要执行审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承担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审计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当执行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适用的相关审计准则,以满足此类业务的要求。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通常是指项目合伙人或项目组其他成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当审计准则明确指出应由项目合伙人遵守的规定或承担的责任时,使用“项目合伙人”而非“注册会计师”的称谓。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财务报表,是指依据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被审计单位历史财务信息作出的结构性表述,包括相关附注,旨在反映某一时点的经济资源或义务或者某一时期经济资源或义务的变化。

相关附注通常包括重要会计政策概要和其他解释性信息。

财务报表通常是指整套财务报表,有时也指单一财务报表。

整套财务报表的构成应当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确定。

第五条历史财务信息,是指以财务术语表述的某一特定实体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来自特定实体的会计系统,反映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经济事项,或者过去某一时点的经济状况或情况。

第六条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或者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就被审计单位性质和财务报表目标而言,采用的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0.02.11•【文号】国务院令第571号•【施行日期】2010.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年二月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第三条审计法所称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一)行政事业性收费;(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三)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四)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五)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第四条审计法所称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会计核算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第五条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向审计机关举报。

2010-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

2010-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财会[2010]21号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会[2006]4号文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等35项准则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CSA 1101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CSA 1111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CSA 1121 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CSA 1131 审计工作底稿CSA 1141 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CSA 1142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CSA 1151 与治理层的沟通CSA 1152 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CSA 1153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CSA 1201 计划审计工作CSA 1211 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CSA 1221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CSA 1231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CSA 1241 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CSA 1251 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CSA 1301 审计证据CSA 1311 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CSA 1312 函证CSA 1313 分析程序CSA 1314 审计抽样CSA 1321 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CSA 1323 关联方CSA 1324 持续经营CSA 1331 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CSA 1332 期后事项CSA 1341 书面声明CSA 1401 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CSA 1411 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CSA 1421 利用专家的工作CSA 1501 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CSA 1502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CSA 1503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CSA 1511 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CSA 1521 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CSA 1601 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CSA 1603 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的特殊考虑CSA 1604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CSQC 5101 质量控制准则2.财会[2006]4号文中废止的35项准则名称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1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1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1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1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1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2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2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2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2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2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2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2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2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2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2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3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3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3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3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3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35.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财政部2010年11月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决 裁
பைடு நூலகம்
编制 An.Sn
熊频
起止日期
2010年09月23日 年 月 日
骏亚(惠州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骏亚 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
第一章 总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已经审计署审计长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审计长: 刘家义 二○一○年九月一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指导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和 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行法定审计职责的行为规范,是执行审计业务的职业标准,是评价审计质量的基本尺度。 第三条 本准则中使用“应当”、“不得”词汇的条款为约束性条款,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必须遵守的职业要求。 本准则中使用“可以”词汇的条款为指导性条款,是对良好审计实务的推介。 第四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适用本准则。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审计机关的委托、聘用, 承办或者参加审计业务,也应当适用本准则。 第五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区分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和审计机关的责任。 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法定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和 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保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被审计单位的责任。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独立实施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是审计机关的责任。 第六条 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真实性是指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程度。 合法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况。 效益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七条 审计机关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第八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 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机关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时,也应当适用本准则。 第九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依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获取审计证据,作出审计结论。 审计机关应当委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审计人员承办审计业务,并建立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第十条 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其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未遵守本准则约束性条款的,应当说明原因。
以“求真、求细、求实、求新”的工作精神,达成“查缺堵漏、打假求真”的目标! 求真、求细、求实、求新”的工作精神,达成“查缺堵漏、打假求真”的目标!
4 / 29
骏亚(惠州) 骏亚(惠州)SMT 工程部
审计计划 第三章 审计计划
第三十一条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审定。 审计机关在审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前,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三十二条 下列审计项目应当作为必选审计项目: (一)法律法规规定每年应当审计的项目; (二)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要求审计的项目; (三)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的审计项目。 审计机关对必选审计项目,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三十三条 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应当列入上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并及时通知下级审计机关。 第三十四条 上级审计机关可以依法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对于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 下级审计机关也可以提出授权申请,报有管辖权的上级审计机关审批。 获得授权的审计机关应当将授权的审计事项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中国政府及其机构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其机构签订的协议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审计机关确定对国际组织、 外国政府及其机构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的,应当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三十六条 对于预算管理或者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一)涉及宏观性、普遍性、政策性或者体制、机制问题的; (二)事项跨行业、跨地区、跨单位的; (三)事项涉及大量非财务数据的; (四)其他适宜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 第三十七条 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项目名称; (二)审计目标,即实施审计项目预期要完成的任务和结 果; (三)审计范围,即审计项目涉及的具体单位、事项和所属期间; (四)审计重点; (五)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 (六)审计资源。 采取跟踪审计方式实施的审计项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跟踪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列明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可以采取文字、表格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第三十九条 审计机关计划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应当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调查审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确定备选审计项目,以业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为主实施;备选审计项目排序、 配置审计资源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以计划管理部门为主实施。
以“求真、求细、求实、求新”的工作精神,达成“查缺堵漏、打假求真”的目标! 求真、求细、求实、求新”的工作精神,达成“查缺堵漏、打假求真”的目标!
2 / 29
骏亚(惠州) 骏亚(惠州)SMT 工程部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组成审计组时,应当了解审计组成员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避免损害审 计独立性: (一)依法要求相关审计人员回避; (二)对相关审计人员执行具体审计业务的范围作出限制; (三)对相关审计人员的工作追加必要的复核程序; (四)其他措施。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人员交流等制度,避免审计人员因执行审计业务长期与同一被审计单位接触可能对审计独立性造 成的损害。 第二十条 审计机关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参加审计业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专业咨询、专业鉴定。 审计机关聘请的外部人员应当具备本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职业要求。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部人员,审计机关不得聘请: (一)被刑事处罚的; (二)被劳动教养的; (三)被行政拘留的; (四)审计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的; (五)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务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和实施审计人员录用、继续教育、培训、业绩评价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确保审计人员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 的职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合理配备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确保其在整体上具备与审计项目相适应的职业胜任能力。 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技术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大影响的,审计组的整体胜任能力应当包括信息技术方面的胜任能力。 第二十四条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谨慎,对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保持警觉,并 审慎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得出恰当的审计结论。 第二十五条 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从下列方面保持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关系: (一)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听取其意见; (二)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尊重并维护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四)坚持文明审计,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以“求真、求细、求实、求新”的工作精神,达成“查缺堵漏、打假求真”的目标! 求真、求细、求实、求新”的工作精神,达成“查缺堵漏、打假求真”的目标!
3 / 29
骏亚(惠州) 骏亚(惠州)SMT 工程部
审计计划 第三章 审计计划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定的审计职责和审计管辖范围,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服务大局,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按照下列步骤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 (二)对初选审计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优先顺序; (三)评估审计机关可用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项目,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从下列方面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 (一)国家和地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 (二)政府工作中心; (三)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对审计工作的要 求; (四)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的事项; (五)有关部门委托或者提请审计机关审计的事项; (六)群众举报、公众关注的事项; (七)经分析相关数据认为应当列入审计的事项; (八)其他方面的需求。 第二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初选审计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初选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其他重要事项。 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调查研究下列内容: (一)与确定和实施审计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主要业务及其开展情况; (三)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及结果; (四)相关的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 (五)管理和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 (六)以前年度审计情况; (七)其他相关内容。 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在调查审计需求和可行性研究过程中,从下列方面对初选审计项目进行评估,以确定备选审计项目及其优先顺序: (一)项目重要程度,评估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及公众关注程度、资金和资产规模等; (二)项目风险水平,评估项目规模、管理和控制状况等; (三)审计预期效果; (四)审计频率和覆盖面; (五)项目对审计资源的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