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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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规范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财产安全,提高学校资产的利用效益,特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保障资产的安全是资产管理的首要原则,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侵占、挪用、损坏学校资产。

2. 经济合理原则:资产使用应符合经济合理原则,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合理配置资产,并进行有效利用。

3. 纪律严明原则:资产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4. 信息化管理原则:资产管理应尽量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二、资产管理的责任分工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档案和记录,监督并指导学校各部门执行资产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根据具体职能和业务需求,编制资产使用计划和预算,并负责具体资产的领用、报废、维修等工作。

3.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资产登记、盘点、处置等工作,并提供资产管理信息和报告给学校行政部门。

三、资产管理的具体要求1. 资产登记: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型号、出厂编号、购置日期、价值等信息,并设置资产标识。

2. 资产盘点:学校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及时更新资产登记信息。

3. 资产使用:学校各部门应根据资产使用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使用资产时应注意维护和保护,禁止私自转借或私自出售资产。

4. 资产维修:学校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修资产,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寿命延长。

维修时要及时记录维修情况和费用,并进行合理的费用核算。

5. 资产报废:学校应建立资产报废制度,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进行相关记录和登记。

6. 资产处置: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资产处置办法,包括资产转让、资产拍卖、资产租赁等方式,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置,确保处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四、资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 学校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补救。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我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权属清晰:明确学校资产的产权归属,确保资产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

分类管理:按照资产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账实相符:建立健全资产账目,确保资产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合理配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定期清查: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管理机构: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或相应机构),负责全校资产管理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管办”),作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执行资产管理工作。

资管办职责:制定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负责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入账、调配、处置等工作。

组织资产的清查盘点,编制资产报表。

监督各部门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

对资产的损坏、丢失、报废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四、资产分类与管理固定资产:定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管理措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等需按规定程序审批。

流动资产:定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如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等易于变现的资产。

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存货实行分类管理,定期盘点,防止积压和浪费。

无形资产:定义: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管理措施:明确无形资产的权属,加强保护和管理,防止侵权和流失。

无形资产的使用、转让等需按规定程序报批。

对外投资:定义:学校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5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5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民办学校财产、财务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民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章从第____条到第____条针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经费,建立健全财产、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办学经费的用途作了规定。

同时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要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接受审计和____。

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民办教育促进法第____条明确规定。

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财务制度是指____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所必须遵守的规章和准则,是财务管理的依据。

民办学校必须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经济利益关系和学校内部财务活动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的责、权、利关系,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做到合法有效地筹集和运用资金,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圆满完成,促进民办学校的发展。

具体说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应建立: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方面的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基金管理制度,收费标准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管理制度,收据和____管理制度,经营承包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校办工厂财务管理等制度。

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方法、程序等规定。

主要内容有。

会计工作通则、会计核算原则、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监督、会计交接、会计档案等规定。

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的会计制度,加强对学校会计活动的管理。

资产管理制度是指民办学校物资资产的保管、配置、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主要指:校舍、教学仪器设备等的保管维修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和配置、使用制度。

具体为:财产分类账制度,物品采购登记制度,物品进出库制度,物品损坏及报废制度,办公用品发放等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民办学校财产安全,强化资产管理,规范学校资产管理行为,制定本《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性原则学校资产的安全是首要原则,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确保资产的安全,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失和破坏。

2. 效益原则学校资产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增加学校经济利益。

3. 合法性原则学校资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章程的规定,保证合法权益。

4. 公正原则学校资产管理应公开、公正、透明、公认,保证资产管理的公正性。

三、资产的分类、计量和处置标准1. 资产分类和计量学校资产应按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分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会计核算方法计量和管理。

2. 资产处置标准学校资产处置包括报废、其他转移和租赁。

资产处置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学校章程的规定,按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不同的处置标准和流程进行处理。

四、资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 学校董事会学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2. 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是学校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3. 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学校资产管理人员是学校资产管理的执行者,负责学校资产的日常管理、检查、维修和保管工作。

五、资产管理的流程和标准1. 资产采购资产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资金须在预算内,对于重大、特殊的采购申请,必须报到学校董事会进行审批。

2. 资产验收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产验收工作,对资产的数量、种类、规格、性能、质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签收。

3. 资产管理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对学校资产进行日常的保管、维修、检查工作,确保资产的完好,避免损失和破坏。

4. 资产报废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应制定《学校资产报废管理规定》,对学校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六、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于违反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人员,将实行严肃的追究责任制度,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三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折本校山有、使用的,枉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尤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巾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古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任务是:l、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3、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其主要职责是:l、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2、根据职责制度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3、负责校内各学位资产占用和使用方向的管理:4、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参入基建招投标与竣工验收:5、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6、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资产管理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

学校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

民办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中小学校资产的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安全完整: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损坏和浪费。

3. 效益优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产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4. 责任到人: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资产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资产分类及管理职责第四条资产分类: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家具、图书、档案等。

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3.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第五条资产管理职责: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资产管理政策、审批资产购置、处置、出租等事项。

2. 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资产核算、报表编制、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 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保卫部门负责学校资产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破坏等事件发生。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验收第六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1. 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

2. 财务部门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购置申请,确定购置方案。

4. 财务部门负责资产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第七条资产验收:1. 资产验收应由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和保卫部门共同参与。

2. 验收时,应对照采购合同、发票等凭证,检查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

3. 验收合格的资产,由使用部门进行登记、入库;验收不合格的资产,由采购部门退回供应商。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八条资产使用:1. 使用部门应按照资产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资产。

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合理配置,物尽其用;(三)账实相符,规范运作;(四)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第四条民办学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下列资产:(一)房屋及构筑物;(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图书、档案、资料等;(五)其他价值较高的资产。

第五条民办学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活动的设备;(三)一般设备:指办公、教学、实验、文体、生活等使用的设备;(四)图书:包括图书、期刊、档案、资料等;(五)其他资产:包括家具、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与入库第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预算进行,实行集中采购,确保购置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确保与采购合同相符。

第八条验收合格后,由总务处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实行一物一卡管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明确使用责任人,确保使用安全;(二)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三)爱护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专人负责,确保资产安全;(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建立健全保管档案,定期更新。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二)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三)建立维修档案,记录维修情况。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随着我国民办学校的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资本被投入到民办教育事业中,这也就需要民办学校更有效地管理和利用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因此,建立一套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一、概述1、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资产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资产的价值,保护资产的安全,实现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规范化原则:规范资产管理流程,确保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2)经济效益原则:以优化资产利用效率为主要目标,追求资产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

(3)安全性原则:保护资产的安全,避免资产流失或损失。

(4)责任原则: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激励制度和管理制度,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管辖权与责任划分校管理层对校内所有资产承担管理责任,对一切资产进行统一维护管理。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根据资产的类别,对资产的管理、维护与使用的责任做出明确的划分,确保对资产的管理、使用责任明确、有效。

二、资产管理制度1、资产分类根据资产的用途和价值,将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其中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房屋、设备等,流动资产主要包括教科书、办公用品、实验器材等。

2、资产清查(1)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学校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并建立完善的资产台账。

对变更、处置和新增的资产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资产清查应分阶段进行,分别为日常清查、月度清查和年度清查。

其中,日常清查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月度清查为根据资产管理部门的安排进行检查,年度清查则由专业部门实施,确保资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正确性。

(3)针对失物的情况,学校应组织安全部门进行调查,并追查资产失踪的原因,并进行上报。

3、资产处置(1)资产处置改变了资产在学校内的权利和归属,包括闲置资产的处置、报废资产的处理、出售资产及其他相关处置行为。

资产处置都必须通过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审批后才可以执行。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在民办学校的运营过程中,资产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良好的资产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学校高效地管理和利用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和教育质量。

本文将介绍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资产登记制度民办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登记制度,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登记和管理。

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取得时间、使用部门等基本信息。

学校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资产购置和使用制度民办学校应建立一套科学的资产购置和使用制度。

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制定购置计划,并按照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在资产使用方面,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保养。

三、资产折旧和清理制度资产折旧是指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的递减。

民办学校应制定资产折旧制度,按照一定的折旧率计算资产的折旧费用,并及时进行记录和核算。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学校应制定清理制度,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再使用的资产。

四、资产维护和保护制度学校应建立资产维护和保护制度,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对于设备和器材等资产,学校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部件。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资产保护措施,防止资产的损失和盗窃。

五、资产处置制度民办学校在资产处置方面应制定相关制度,规定资产处置的程序和要求。

对于不再需要的资产,学校可以通过出售、捐赠或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

在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资产监控和评估制度学校应建立资产监控和评估制度,对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价值进行监控和评估。

通过定期的资产评估,学校可以了解资产的价值和状况,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资产监控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提高资产管理的效果。

七、跟踪和记录制度学校应建立资产跟踪和记录制度,对资产的流动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通过详细的记录,学校可以及时了解资产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便于管理和决策。

此外,学校还要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相关信息的保存和利用。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一、资产管理制度1.资产登记与管理:民办学校应建立完备的资产登记系统,及时准确地登记、统计学校资产情况,并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规范。

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校内各类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人,落实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具体事项。

3.资产处置与变动:民办学校在资产处置和变动时,应制定相应的处置和变动制度。

对于闲置、报废、损坏或超期服役的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同时,对于资产的转移、调配、抵押等变动情况,应制定明确的管理流程和审批程序。

4.资产保险与安全:民办学校应购买相应的资产保险,对重要资产进行保障。

此外,学校还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资产的安全性。

1.预算编制与管理:民办学校应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编制与管理制度。

校方应统筹安排各项收入和支出,明确各项预算指标和可行性,并加强监督与审计,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资金筹集与管理:民办学校应建立资金筹集和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经费的合理渠道和有效使用。

校方应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同时确保各类资金的安全和监督。

3.财务会计与报表: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报表体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会计的核算和报表的编制。

财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各项收入和支出,编制财务报表,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4.财产保管与使用:民办学校应加强对财产保管的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财务部门应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制定明确的资产使用办法,加强对资产的监督与控制。

5.内部控制与审计: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并对相关财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和防范。

总结:民办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学校资产和财务安全的基础,它的完善与执行对于学校的发展和可持续运营至关重要。

民办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并不断加强监督和改进,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民办学校的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资产在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学校资产由学校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分级管理。

(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规范操作,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资产管理。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资产管理工作公开透明,接受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监督。

第二章资产范围及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指资产范围包括:(一)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

(二)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家具、办公设备等。

(三)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第五条资产分类:(一)按资产性质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按资产用途分为:教学资产、科研资产、行政资产、后勤资产等。

第三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资产管理职责:(一)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三)对资产进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监督资产使用情况,防止资产流失。

(五)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汇报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部门资产管理职责:(一)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对本部门资产进行管理。

(二)对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负责。

(三)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按照学校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资产购置与处置第八条资产购置:(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资产购置计划。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进行资产购置。

(三)购置资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产质量。

民办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民办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提高财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的统一管理,制定财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产安全。

3. 教师和学生共同负责使用范围内的财产,爱护公共财产。

三、财产分类及管理1.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家具、交通工具等。

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流动资产:包括教材、教具、办公用品、实验器材等。

流动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 临时性财产:包括临时租用或借用的财产。

临时性财产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四、财产购置与验收1. 财产购置:各部门需购置财产时,应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2. 财产验收:购置的财产到达学校后,由总务处组织验收,确保财产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五、财产使用与维护1. 财产使用:各部门和教师在使用财产时,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弃。

2. 财产维护:各部门和教师应定期对财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财产正常运行。

六、财产盘点与报告1. 定期盘点: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财产盘点,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局部盘点。

2. 盘点报告:盘点结束后,各部门应将盘点结果报告总务处,总务处汇总后上报学校领导。

七、财产赔偿与处理1. 财产损坏: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财产损坏,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2. 财产丢失: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财产丢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3. 财产处理: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财产,经学校批准后,由总务处负责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有效管理民办学校的资产,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办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

3.民办学校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

二、资产管理责任1.校长是民办学校资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2.校长委派资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

3.资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履行好资产管理职责。

三、资产采购和验收1.资产采购应按照学校的需求和采购预算进行,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2.资产采购需制定采购计划,报校长审批后执行。

3.资产采购应进行供应商的比较评估,确保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4.资产验收应在供应商交付后进行,验收人员应按照规定检查资产的数量、质量、功能等。

5.资产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并签字确认。

四、资产登记与管理1.民办学校的资产应建立完整的资产台账,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购置渠道、价值等。

2.资产登记应按照资产种类和编号进行分类,便于查询和管理。

3.对于每笔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制定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制度,保障资产的使用合法性。

4.资产管理人员应制定定期盘点制度,确保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资产处置及报废1.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学校应制定报废程序,经校长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2.报废资产应定期清点、编码并填写报废记录。

3.报废资产可进行拍卖、转让或处理,但需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六、资产保管和安全1.学校应提供安全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资产的安全保管。

2.学校应建立安全措施和防范制度,包括警示标识、安全巡逻、安全锁等。

3.学校应建立资产保险制度,及时投保保护资产的安全。

七、违规处理及监督1.对于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薪等措施。

2.学校应建立监督制度,监督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资产使用情况。

3.学校应定期进行对资产管理的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资产的管理,保障校园环境安全和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级别学校。

第三条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民办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教育设备、图书馆藏书、实验室设备等。

第六条民办学校应加强资产保管,防止浪费和滥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完好。

第七条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报废制度,及时清理报废资产,做到合理利用。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八条学校领导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资产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登记、盘点、管理和报废等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资产的领用、使用和保管等工作,并定期向资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有资产管理的义务,应妥善使用和保管自己使用的资产。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盘点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资产登记簿册,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

第十三条资产采购入库后应及时登记,并进行验收,确认资产名称是否与购买清单一致。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实物与登记簿册相符,及时调整错误信息。

第十五条资产盘点应有相关人员参与,盘点结果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并按要求整理归档。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保管第十六条学校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使用细则,明确资产的使用对象和范围。

第十七条教职工在使用资产时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或上交。

第十八条资产保管人员应加强资产的保护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九条资产借调时应填写借用单,并经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借调期满应按时归还。

第二十条学校应定期对重要资产进行保养、维修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五章资产报废和处置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资产报废制度,明确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资产报废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并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民办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小学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民办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小学所有资产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民办小学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权责分明原则: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

(三)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四)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使用资产,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界定第四条民办小学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车辆等。

(二)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三)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四)对外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第五条资产的界定:(一)固定资产的界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

(二)流动资产的界定: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界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资产。

(四)对外投资的界定:对外投资是指民办小学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第三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资产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七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及时登记、统计和核算资产。

(三)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负责资产的购置、报废、转让等手续的办理。

(五)对资产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产使用效益。

(六)负责资产的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加强本部门资产的管理。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保护学校资产的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套操作规程。

以下是一个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办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维护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学校的资产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民办学校资产以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为目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应注重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倡导绿色、低碳的资产管理理念。

第二章资产管理责任第六条民办学校校长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他负责组织实施资产管理工作,并对资产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

第七条民办学校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学院、部门应加强对所属资产的管理,做到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和正确保护。

第九条资产管理部门和学院、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协调和配合。

第三章资产登记和管理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门、购置时间、使用寿命等信息。

第十一条资产领用、归还和报废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活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程序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实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更新资产登记簿。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外借或外租的资产,需经过相关程序,并签订相关协议,确保资产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四章资产保护和维修第十四条民办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资产保护机制,加强对资产的安全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

第十五条对于设备和设施的维修保养,民办学校应制定相关维修计划和保养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维修记录和问题反馈制度,及时跟进和处理资产的故障和损坏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需要报废的资产,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在报废资产登记簿上注明相关信息。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精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二)规范管理,合理配置;(三)节约使用,效益优先;(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学校设立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报废、处置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第三章资产购置第七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年度资产购置计划;(二)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三)采购部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采购;(四)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登记。

第八条资产购置应优先选用国产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第四章资产验收与登记第九条资产购置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条验收时应对照合同、发票、技术参数等,检查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写《资产登记表》,并建立资产台账。

第五章资产保管与使用第十二条资产保管应按照资产性质、用途、使用频率等进行分类,明确保管责任人。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产效益;(二)爱护资产,延长资产使用寿命;(三)节约使用,降低成本。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资产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六章资产报废与处置第十五条资产报废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报废申请;(二)经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鉴定、评估;(四)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

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家具、交通工具、图书、档案等。

2. 凡属于学校所有或长期使用(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不论来源渠道,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三、管理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具体管理。

2. 物尽其用,提高效益:合理配置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降低成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严格制度,规范操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

四、管理职责1.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组织协调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3)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2. 各部门负责人:(1)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具体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2)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3)定期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财务部门:(1)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2)对固定资产购置、报废、调拨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批;(3)定期对固定资产账目进行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五、管理流程1. 购置审批:各部门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采购。

2. 验收入库:购置的固定资产经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产管理员进行入库登记。

3. 使用与维护: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4. 报废与处置: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或因故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2.我校资产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便民原则。

二、资产登记和分类1.我校需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

2.资产登记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资产分别进行管理。

三、资产采购和库存管理1.我校所有资产采购需经过合规程序,包括编制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公开招标、评审、签订合同等。

2.资产采购后应进行登记,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买日期、供应商等信息。

3.对于易耗品、一次性物品等进行库存管理,确保及时补充和使用。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我校应建立资产领用制度,规定资产的领用和使用权限。

2.对于易损耗的资产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3.出现故障或损坏的资产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若需要报废,则需进行报废程序。

五、资产调拨和借用1.资产的调拨和借用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并进行记录和登记。

2.调拨和借用的资产需填写借用单或调拨单,明确借用或调拨的原因、时间和受借用人/单位、责任人等信息。

六、资产盘点和报废1.我校应进行定期资产盘点,确认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并与登记簿进行核对。

2.发现差异或遗失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3.报废的资产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包括销毁、处置或出售等。

七、资产管理工作档案1.我校应建立资产管理工作档案,包括资产登记簿、采购合同、维修记录、调拨借用单、盘点记录等。

2.资产管理工作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和备份,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八、监督和检查1.资产管理工作需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发现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本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我校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同时,本制度也是为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一致性,提升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资产管理行为,加强资产的综合管理,保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的各类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财务资产等。

第四条资产管理应遵循公正、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资产管理工作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流程。

第六条学校资产管理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学校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产采购管理第八条学校资产采购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资产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流程和责任划分。

第十条资产采购需经过预算评审和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资产采购应进行供应商评估,选择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资产采购应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和支付。

第三章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资产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严禁私自挪用、处置学校资产。

第十四条资产使用应进行登记、盘点和标识,确保资产的追溯性和使用情况的清晰可查。

第十五条资产使用应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十六条对于超期闲置的资产,应进行重新评估和利用,避免资源浪费。

第四章资产保管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资产应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相应的仓库和保管制度。

第十八条资产保管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资产保管应有专门的登记和借还手续,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对于高风险的资产,应加强保管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章资产处置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再使用的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

第二十二条资产处置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资产处置应进行评估和拍卖,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和渠道。

第二十四条资产处置所得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核对和管理。

第六章资产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定期的资产监督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六条资产监督管理应与财务管理相衔接,加强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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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折本校山有、使用的,枉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尤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巾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古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任务是:
l、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3、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l、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制度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
3、负责校内各学位资产占用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4、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参入基建招投标与竣工验收:
5、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资产管理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负责学校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

学校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安排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

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人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

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进行登记。

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还要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利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

各分管仓库每半年向资产管理部门报一次库存情况。

学校各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

分别是: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
图书馆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
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三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

各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章采购制度
第五条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

第六条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

第七条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
1、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由使用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拟出购置计划草案:由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平衡报校长审核。

2、行政设备、设施、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初步计划,再由资产管理部门综合平衡报报校长审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购的原则。

各部门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计划额度(或指标)及使用进度,由资产管理部门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定期采购,批量发放,争取做到零库存。

4、大型设备的购置及重人建设项目须经充分论证,报学校董事会审核。

第三章资产登记与建帐
第八条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

第九条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第十一条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第四章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第十二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资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条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

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部。

第十四条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

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原部门资产管理员办理设备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没有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和资产管理部门的共同验证签字,人事部门不得放行。

第十五条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

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

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第十六条资产处置的形式: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

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程序
1、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2、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3、报校董事会审核;
4、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第五章资产清查与报告
第十八条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归口上报各二级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学校各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资产管理处。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校董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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