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责任监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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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2.1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为宗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依法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确保取得最佳投资效益。

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公正行使权力,确保该项目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四大目标的圆满实现。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主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授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单位实施项目建设,树立质量控制第一,工期、投资并举的思想,确保实现业主的建设意图。对施工单位严格要求,热情服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2 监理目标

(1)投资目标:确保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施工合同确定的造价范围内,形象进度付款,投资控制,误差率在±5%以内。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努力工作,积极建议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严格控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力争使工程总造价降低。

(2)工期目标:制定监理控制性进度计划,如开工日期顺延,总日历天数不变,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3)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目标:预防为主,健全保障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

三级以上重大事故,重伤及死亡事故控制为零,争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5)其它目标:达到合同约定条件。

2.3 监理实施过程中应用的标准、规范及法律文件

(1)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

(2)监理依据: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含分包合同)、材料设备定货合同引进设备合同应含设备验收、调试标准、技术服务协议附件;“建审”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文件;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工程)变更;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总造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地方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文件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

2.4 监理实施过程中计划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情况

监理实施细则在所述子分部开工前编制完成,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应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具体应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有:

地基与基础分部有(无)支护土方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地基与基础处理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混凝土基础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主

体结构分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砌体结构子分部实施细则;建筑装饰装修分部;楼地面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门窗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饰面板(砖)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建筑屋面分部监理实施细则;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监理实施细则;建筑电气分部:电气安装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消防系统安装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防雷及接地安装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子分部监理实施细则。

三、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针对本项目的重要性和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我公司组织的专家咨询组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现场监理项目部配备专业齐全、专业职称高中低及年龄结构老中青相结合的强力班子,以此从组织上和人才资源上来保障监理工作的实施完成。

3.1 监理人员配备

本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拟采用直线职能型结构方案,该组织结构自总监、总监代表到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套,年龄结构合理,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工作命令源单一且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互为协作、责任分明、决定迅速、传递直接、信息反馈快捷,又具备横向沟通优势,适应本工程的监理特征。

项目总监拟由国家注册监理师担任,在我公司长期担任大型和重要工程项目监理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专业功底深,敬业精神强,监理运作娴熟、现场经验丰富,全职从事本工程监理工作。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监理人员固定承诺

项目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保持固定,并按投标时承诺常驻现场,不再负责其他项目,未经业主同意绝不更换。

3.2工地检查和巡视人员到位保证措施

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规划编制旁站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旁站监理人员及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工程部位或工序,送建设单位的同时通知施工单位。

2、建立和完善旁站监理制度,督促旁站监理人员到位、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和旁站监理工作质量。

3、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监理工作方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

4、建立和落实总监负责制。工地上一旦出现监理人员脱岗的现象,建设单位可直接追究总监理工程师责任。

5、项目监理部内部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奖罚措施,督促项目监理人员加强责任心,保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3.3 监理机构岗位职责

3.3.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及实施方案,经业主批准后,组织监理工程师按方案实施工程监理;

(2)制定监理工作考核办法,对驻地监理项目部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

(3)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召开会议和培训学习班;

(4)组织定期质量检查和各种材料试验;

(5)组织审批关键工序工程的施工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组织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6)审核承包人的交工验收报告,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参与业主或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7)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方案、年度计划。采取措施,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会同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加大措施、加大投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8)负责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9)审核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中期及最终支付证书,有权拒付或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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