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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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务服务已成为政府重要的职能之一。

因此,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成为了各级政府办公室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建设方案和措施两个方面,探讨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

一、建设方案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包括场所、设施、制度和服务等方面。

(一)场所政务服务中心的场所应选在政府机关、区域商业中心、交通便捷的地段。

建筑面积要满足政务服务中心的需求。

政务服务中心建筑应具有公共场所的特点,当地居民可以在该处享受社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多方面的功能。

在建筑选址方面,要考虑到城市规划的统一性、交通的便捷性和自然环境的保护。

(二)设施政务服务中心的设施主要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

硬件设施包括基本设备如水、电、气、路等公共设施,以及人际联络设备、传达信息设备、办公用品等设备。

软件设施包括各种人才、技能、知识和技术等因素。

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合理配置各类设施和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

(三)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的制度是政务服务中心的核心,主要是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制度,应推行科学、合理、公正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政策制度包括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等制度,应建立完善的领导机制,保证政策的落实。

(四)服务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应是多元化、专业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

提供涉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文化赛事等方面的服务,使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乃至社会的中心。

同时,应合理有效地开展线上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的发展。

二、建设措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措施包括人才引进、资金保障和管理机制等方面。

(一)人才引进政务服务中心的人才引进是优先考虑的问题。

政务服务中心需要有专业的人才,才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需要拥有各领域的优秀人才。

政务服务机构应该积极引进管理、资讯、技术等方面的人才,培养服务意识,通过增加人力、设施、技术等多方面的投入,提升服务水平。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宜府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26日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要求,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宜春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整体规划,推动模式创新,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到2024年底前,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面完成国务院、省政府2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一)畅通政务服务渠道1.推进线下办事“一门通办”。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介绍(doc 10页)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介绍(doc 10页)

XXX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X为民服务中心,在各村委会建立村级为民服务站。

现就加强XXX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围绕“便民、利民、为民”的核心,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成覆盖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按照重点突出、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

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

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

(三)依法行政原则。

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

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15•【字号】徐政发〔2015〕70号•【施行日期】2015.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徐政发〔2015〕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不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智慧化、高效化、现代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形成“一办(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多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呼叫中心等)”的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运行格局,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成为“政务资源优势集聚、信息交互集成共享、业务协调贯通高效、民智民意汇集畅通、行政效能监督有力”的为民便民服务第一窗口,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规范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名称和标识,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村)为“便民服务室”,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

1.市本级。

成立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办”),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使用行政编制。

市政务办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市级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及其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均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7•【字号】京政发〔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

坚持统一规范。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事项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坚持公开透明。

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实现政务服务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开放共享。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部门联动,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坚持便民高效。

以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工作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为核心,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为重点,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2019年建成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协同联动、一网办理、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服务社会民生。

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最新)

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最新)

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以“只跑一次”改革总体要求为目标,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导向,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事模式,实现“就近办、多点办、区域通办、异地可办”,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只跑一次”改革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一)建立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

1.建立三级政务服务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乡(镇)负责本级及下一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统一办事场所名称。

全县各乡(镇)、村(社区)都要建设集中办事服务大厅,并统一名称、标识。

乡(镇)统一命名为“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与党群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统一命名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点”。

3.统一窗口建设标准。

乡(镇)办事大厅,面积一般不应少于100平方米,窗口数量不少于5个;村(社区)利用现有党群服务中心场地,一般不做硬件调整。

办事大厅要设置窗口服务区、咨询服务台、“跑一次没办成”投诉代办台、免费复印区、自助服务区和休息等待区等。

服务窗口柜台高度不得高于0.8米,办公柜台前方必须放置座椅,门口位置设置意见箱和便民服务箱。

大厅内或窗口要摆放事项清单和告知单、办事指南等,告知单和办事指南统一格式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数量充足的微机、复印机、高拍仪、身份证识别仪、自助终端等办公设备。

(二)实施统一的运行管理。

1.窗口工作人员管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乡(镇)统一在现有窗口工作人员或站办所中调剂解决,工作人员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政府具体负责。

工作人员岗位要相对固定,工作时间公示个人姓名、单位、职务、编号等信息。

村(社区)窗口工作人员由村(社区)人员担任或兼任,所有窗口工作人员要熟悉全部业务,能办全部事项。

2.统一基层办事事项。

梳理办事事项,制定办事清单和办事指南。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3•【字号】保政函〔2018〕99号•【施行日期】201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函〔2018〕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3日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8〕4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98)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解决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改善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要求,全面对标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网络整合互通,汇聚共享数据资源,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形成覆盖全市统一规范、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体系,依托“一网(电子政务外网)、一库(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一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与全流程效能监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8年底前,按照省政府标准规范要求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平台充分对接,政务数据共享水平显著提高,平台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以上,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60%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证照、批文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率达到70%以上。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21•【字号】定政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发〔2022〕2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21日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发〔2022〕35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二)梳理编制本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印发后,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梳理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各级各部门应及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三)统一事项实施规范标准。

要严格执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省范围内统一。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01•【字号】梧政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现将《梧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7月1日梧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要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以模式创新、流程重构、数字赋能为支撑,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2024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常态化推进,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国家、自治区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创新实施梧州市“高效办成一件事”19个重点事项。

2025—2026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不断拓展。

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大幅提升。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北政发[2010]32号【发布部门】北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6.18【实施日期】2010.06.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北政发〔2010〕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执行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我市政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跨越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以“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为宗旨,以打造全市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中心为目标,市直各单位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及部分公共服务项目(包括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一)应进必进。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凡具有行政审批许可项目、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以下统称“审批项目”或“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单位,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

要按照单位行政审批职能向科(室)集中、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内部职能调整,根据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和审批流程,采取不同模式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成建制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具有特殊要求不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审批事项,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经同意不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的单位,要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在项目审批上按规定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监控。

(二)依法行政。

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执法主体资格不变、法定职权不变、法定程序不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窗口单位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并进行公示,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取。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8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8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4〕90号)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2014年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的主要工作目标如下:(一)建立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实现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

(二)在我市四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功能,深化应用,力争在省内率先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五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一张网”运行模式。

(三)圆满完成省政府交予的政务服务网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为全省“一张网”建设积累经验,做出示范。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

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年检事项、备案事项及审核转报事项进一步进行清理,凡没有设立依据或上级已取消的一律予以取消。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予以规范,同一个审批事项,要做到省市县三级的名称一致、事项的子项拆分一致、事项的编码一致、网上公布的名称与内部审批系统中的名称一致。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毕府办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不断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6号)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要求。

推进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制型政府、廉洁型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着力抓好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便民、优质、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以建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两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切实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体系,使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成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载体;推行政务公开、遏制腐败行为的有力抓手;转变干部作风、展示服务型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平台。

三、工作措施(一)成立政务服务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统一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名称。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07•【字号】洪府厅发〔2018〕160号•【施行日期】2018.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1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7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政府系统“五型”政府建设,提升各级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顺畅、舒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延长办事时间(一)推行错时延时工作制。

各县(区)、各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办理窗口,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错时延时服务。

面向个人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及高频多发的其他即办事项原则上实行窗口值班制,其余事项实行预约制。

对办件量大的事项通过增加窗口等方式,减少群众办事等候时间。

12月15日前将提供延时错时服务的窗口单位名称、地址、时间安排、事项以及预约方式等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让错时延时服务真正利企惠民。

(二)开展多渠道预约服务。

制定预约和应急服务机制,针对企业和群众在非工作时间遇到的特殊、紧急需办理事项,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结合实际提供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短信预约、网上预约等预约服务渠道,并予以公布,重点拓宽网上、掌上预约功能和范围,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部门向公众提供行政服务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的建设和公众对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不尽如人意,存在一些问题,如服务流程不规范、服务质量不稳定、信息化程度低等。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政府形象,特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推动政府服务向“优质、高效、便捷、透明”转变。

2. 原则:(1)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规范化建设方案,充分发挥各地的优势。

(2)服务导向: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并及时进行服务结果的跟踪和评估。

(3)全流程管理: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实现服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4)信息化支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1. 规范化建设方案制定(1)开展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需求调研,了解公众意见和需求,为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环境、服务设施等内容,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2. 服务流程规范化管理(1)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负责人和责任。

(2)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评估,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环节进行整改和提升。

(3)建立服务流程追踪机制,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服务环境与设施提升(1)改善政务服务中心的布局设计,提高服务接待能力。

(2)优化服务环境,提供舒适、安全、便捷的服务环境。

(3)更新设备设施,提高信息化程度,加强服务效能。

4. 信息化建设(1)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3•【字号】遵府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1〕18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下发〈贵州省行政服务监督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监发〔2006〕15号)精神,现就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投资环境,实现“提速赶超,转型跨越”为目标,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监管力度,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优质、便捷、高效、规范的服务;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我市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窗口。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政务服务中心遵循以下工作原则:(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政务服务中心所承办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是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

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组织,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的原则,提供优质和诚信的中介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收取,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收费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严禁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措施
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义
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和信息发布
的重要渠道,是政府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的有效手段。

目前,政府已经采
取多种有效措施来改善政务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但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因此,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将在改善政府政务服务水
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加强政府的政务服务质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改善基层政府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公众生活的便利化,更好地为公众
服务。

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目标
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重点是把政府的政务服务加入信息化管理,贯
彻“落实政务公开和便民办公”的原则,充分发挥公众服务平台的功能,
实现政务服务向全体公民全集中、全面普及,推动政务服务普遍便利化的
目标。

具体而言,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目标是:
1.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不断改进政务服务质量;
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能力;
3.构建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利用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更好地
服务社会;
4.加强基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

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政务服务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各种行政管理服务的总称,是政府与社会之间联系的纽带,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

在当前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政务服务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政务服务的需求,制定和实施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政务服务建设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应当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政务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的网上办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功能,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同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可靠。

其次,政务服务建设需要优化服务流程。

政府部门应当深入研究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通过建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大厅,整合各部门的服务资源,实现一站式办理,便利群众办事。

同时,加强对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再次,政务服务建设需要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建立科学的政务服务评估体系,定期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估,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最后,政务服务建设需要加强对群众需求的调研和反馈。

政府部门应当主动了解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和意见,通过开展调研和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政务服务方案,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

总之,政务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落实好各项政务服务建设任务,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应用,电子政务建设成为政府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热线、政务微信等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涌现。

市县政务服务平台是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互通及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和途径。

然而,在目前的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中,存在信息不对称、服务内容不全面、业务流程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政务服务一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本方案围绕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方案进行探究与实践。

二、目标1. 提高市县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效能和用户满意度。

2. 建设贴近社会、高效便捷、具有安全可靠性的政务服务体系。

3.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升级政务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三、任务1.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

(1)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审批流程。

(2)对政务服务平台软硬件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明确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范围和方式,规范服务经营行为。

2.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1)建立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热线、政务微信等平台与县级政务服务平台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2)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即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业务协同办理,避免群众办事时跑多个地方的繁琐流程。

(3)提高政务服务平台“智能度”,实现语音办理、在线预约、自助办理等服务创新。

3. 丰富政务服务内容。

(1)完善政务服务内容,包括交通出行、市容管理、人口管理、环保等多方面的服务。

(2)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和其他生活服务平台的对接,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生活服务。

4. 加强市县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1)建立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2)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并协调解决跨区域的服务问题。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漳政办〔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2日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新市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精神,结合漳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以更快更好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一步优化提升,用标准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一口受理、应进必进原则除经市政府批准外,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和相关组织(以下统称进驻单位)的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以及和市级事项有联办关系、进驻后能避免让群众“两地跑”的区级事项,均应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公共交通、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网点。

原则上,与行政审批服务紧密相关的部门审批科室、技术支持科室需整体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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