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防洪堤水土保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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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水土保持设计
8.1 设计编制总则
8.1.1 方案编制的意义和目的
水土保持方案是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其意义主要在于:使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确保水土保持措施得以顺利实施。目的在于:使融水县本洞河小流域治理段内部防洪排涝情况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8.1.2 编制依据
8.1.2.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120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务院[1993]5号);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
8.1.2.2 技术标准依据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5);
(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6)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报批稿)。
8.1.3 方案编制深度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的有关要求,本工
程为改建项目,其主体工程处于初步设计深度,水土保持总体设计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一致,即初步设计深度。
8.1.4 设计水平年
方案设计水平年指水土保持工程全面到位,具备验收条件并开始发挥作用的时间,工程属于建设内项目,其方案设计水平年定为工程完工后的第1年。
8.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项目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项目建设区和由于项目建设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及危害的直接影响区。工程建设区包括:河道治理区、灌溉水渠改造区、临时占地区、拦水坝施工区;无直接影响区。通过分析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确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75hm2。
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详见表8-1。
表8-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表
8.3 水土流失预测
8.3.1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
本洞河小流域治理工程的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分为工程建设期和工程运行期
两个阶段。工程建设期,根据工程建设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预测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量的测算;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危害的预测。工程运行期,也是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充分发挥相应功能的时期,水土流失基本都得到了有效控制,其流失量很小,不再进行水土流失预测。
8.3.2 水土流失预测内容
1、弃土量
工程施工过程中弃土主要为河道开挖、河底清淤、挡土墙清基、灌溉水渠改造、建筑物工程的弃土,在工程设计中,弃土放于堤外,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土流失可能产生的危害
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扰动和破坏了原地貌,损坏了原有植被和排水系统,堆垫堤防再塑地形,形成了大面积施工裸露,为面蚀、细沟侵蚀和浅沟侵蚀创造了条件,从而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发生。可能产生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工程施工的影响
施工期内大量水土流失都直接进入了施工面,淤积施工期内降排水设施,影响了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2)影响工程的运行安全
在遇到强度较大的降水时,堤防顶、边坡产生集中径流,在水利和中立复合侵蚀下,沿坡面产生面蚀、沟蚀,严重时发生陷穴、坍塌,削弱冲淤河道,必将影响河道排涝、防洪效益的发挥。
(3)影响生态环境
由于工程建设大面积的林草植被和作物覆盖的破坏,破坏了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同时,半年的施工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地空气生物净化能力。将产生风沙,恶化当地局部生态环境。
8.4 水土流失防治设计
8.4.1 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
(1) 防治原则
防治原则:“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注重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与主体工程相协调的原则,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吸收;综合治理的原则,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恢复耕地、种植林草、发展农业;经济合理的原则,即要经济可行,又要综合效益显著。
(2) 防治目标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总则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要求,结合工程实际,以预防和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导致的新增水土流失为重点,恢复植被,增加植被覆盖率,同时使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防治目标达到:减少水土流失总量8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度90%以上,植被恢复系数80%以上,该项工程实施后可有效地改善项目区的自然环境,促进该地区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协调和持续性发展。
8.4.2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本洞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的特点及区域水土流失状况,按照防治责任范围划定的界限,结合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确定本洞河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工程建设区,其中工程建设区包括河道堤防、拦水坝施工区、灌溉水渠改造区、河道疏浚、临时占地区。
根据工程建设特点,以水土流失预测数据为依据,因害设防,合理配置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充分利用主体工程措施的基础上,同时利用植物工程措施,增加植被覆盖度,减缓地表径流,调蓄土体水分,防治各种侵蚀所造成的污染。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工程运行期生态系统的迅速恢复和重建,造就一个稳定良好的生态环境。
在防治水土流失措施上,尽量做到开发与防治相结合,点、面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护体系。具体措施是:
(1)两岸防洪挡土墙:为保证工程安全,防洪挡土墙顶斜坡采取直接撒草种的植物防护措施。
(2)临时占地区:工程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实施土地翻松、复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