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小组管理办法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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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QC小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深入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对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和发展,特制定《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QC小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第二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以持续改进、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为目的,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由生产过程中的有关人员组织起来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一种形式,称为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
第三条 QC小组活动应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严密的科学性。QC小组活动应与企业的方针目标管理,贯彻GB/T19001:2008标准,科技创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QC小组的组建和成果的评审。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分公司)。各项目部(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QC小组的组建和管理
第五条 QC小组的组建
1、QC小组的组建应遵循“自愿参加,上下结合”、“实事求是,灵活多样”的原则,人数以3~12人为宜。
2、QC小组的建立应从实际出发,以选定活动的课题为前提。可按不同的对象、不同的课题建立问题解决类即“现场型”、“攻关型”、“管
理型”、“服务型”和创新类即“创新型”小组。
3、 QC小组成立时,应征得所在部门领导的认可,以获得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4、QC小组应由一名热心管理工作、业务知识丰富、组织能力较强的人员任组长。组长的产生可以是自荐并经小组成员认可;也可由小组成员共同推举;还可由部门或主管部门领导指定。
5、QC小组成员不受职务限制,但必须经过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普及教育。
6、为提高小组活动的水平和有效性,QC小组可以根据课题类型及难易程度聘请一至二名组织内外的管理或技术人员担任顾问。
第六条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是QC小组活动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负责QC小组注册和活动课题注册;组织QC小组成员进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指导QC小组开展活动和活动成果的管理;组织年度QC小组活动成果的发表和评审;推荐优秀QC成果参加上级、地方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成果发表会;进行QC课题的成果推广转化工作。
第七条 QC小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由各单位安质部门负责统一编号,统一管理,每年或在一次课题完成后应重新注册。如若QC小组选择了新的课题,应在开展活动前进行一次课题的登记;如上年度活动课题尚未结束,还不能注册新的课题时,应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第八条QC小组注册登记及课题选定后,填写“QC小组注册登记表”(附件1)和“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附件2)。两表均一式二份。
第三章 QC小组活动开展
第九条各单位的有关领导要为QC小组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QC小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QC小组应定
期开展集体活动,活动时间由小组根据活动计划自行安排,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条 QC小组活动应根据本企业的方针目标,中心工作和生产中的问题,选定课题,制定活动计划。在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参加人员的积极性,以“小、实、活、新”为原则,制定课题目标,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采用“PDCA”循环的方法,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 QC小组解决课题所涉及的管理技术主要包括:遵循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理的PDCA循环;以事实为依据,用数据说明;广泛应用统计技术。
第十二条 QC小组活动的程序一般应遵循以下活动程序:
1、问题解决类课题应遵循的活动程序为:
(1)选择课题;(2)现状调查(属于指令性课题的,可省略“现状”程序);(3)设定目标;(4)分析原因;(5)确定主要原因;(6)制定对策;(7)按对策实施;(8)检查效果;(9)制订巩固措施;(10)总结及今后打算。
2、创新类课题应遵循的活动程序为:
(1)选择课题;(2) 设定目标; (3)提出各种方案并确定最佳方案;
(4) 制定对策;(5)按对策实施;(6)确认效果;(7)标准化;(8)总结及今后打算。
第十三条 QC小组的活动记录和其他活动资料(包括每次活动的出席人员、活动内容、任务的分工和实施、应用的统计方法等)是QC小组活动评价的重要依据,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第十四条 QC小组活动要注重实效,努力做到专业技术、管理技术和科学方法相结合。如果课题较大,可以分阶段取得阶段成果。
第十五条 QC小组活动结束后,小组成员应总结编写成果报告,内
容通常包括:小组概况、选题理由、现状调查及分析、设定目标值并对其进行可行性分析、明确主要问题和原因、确定主要原因并对其进行验证、制定对策、对策实施、检查效果、制定巩固措施、明确遗留问题及今后计划等。
第四章 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
第十六条公司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工作由公司安质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年年底召开。
第十八条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评审工作由公司具备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经验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
第十九条QC小组活动成果评审分为现场评审和发表评审两部分。
1、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目的是考察QC小组活动成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包括小组现场全过程活动记录、凭证、活动程序、活动实效、成果的巩固情况等。
现场评审的项目及内容、配分,按《QC小组活动成果现场评审表》(附件4)为依据。
2、发表评审。评委提前对发表小组的材料进行审阅,对每个成果按评审标准提出初评意见;发表评审的项目及内容、配分,按《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表》(附件5)为依据,“创新型”课题小组发表评审的项目及内容、配分,按《“创新型”课题QC小组活动成果发表评审表》(附件6)为依据。在发表现场采用评委当场打分,并公布打分结果。
第二十条 QC小组活动成果的发布人必须是小组成员,发表限时15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成果发表后有3~5分钟的提问,由发表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