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申报流程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申报流程](https://img.taocdn.com/s3/m/488607c983d049649b6658e1.png)
原村民在城中村、旧屋村范围以外形成的建成区域的,须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的股东大会表决同意进行城市更新; 或者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并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同意。
难点解释: 政策目地的是为了贯穿,城市更新办法中的“公众参与”的原则,但是实际上按照各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大多数股份
公司的股民代表大会已经有权决定公司资产处理等重大决定权,并且按照各股份公司对于股份民代表推举原则至少每一户一 个股民代表,这样已经完全保证了全体公民的参与性,同时也是符合法00平方米 ,如果该更新单需要配套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000,如 此就会出现公建用地不足问题。 2、假设某更新单元50000平方米 (全部不合法)贡献用地16000平方米 ,如果该更新单需要配套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5000, 如此就会出现公建用地剩余问题。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深发[2003]15号](https://img.taocdn.com/s3/m/6163f8cf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4f.png)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正文:----------------------------------------------------------------------------------------------------------------------------------------------------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2003年10月29日深发[2003]15号)为加快我市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步伐,实现深圳经济特区内外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宝安、龙岗两区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工业化水平大大提高,经济结构已经基本实现了由第一产业为主转变为第二、三产业为主,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有了长足进步,村民基本上已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
这表明宝安、龙岗两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加快两区城市化的步伐,对于统一特区内外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推进两区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缩小特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加快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把深圳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二、明确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国际化城市为目标,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竞争力为核心,紧紧依靠宝安、龙岗两区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完成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各项工作,实现特区内外协调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可编辑版)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可编辑版)](https://img.taocdn.com/s3/m/80d497bc80eb6294dc886c33.png)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2017年5月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1、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2、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3、南山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4、盐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5、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6、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7. 《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城市更新单元内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权利主体自行申报 权利主 体委托 单一市 场主体申报 企业街道 原旧工业区 升级改造试 点项目结转 为更新计划 项目申报 实施主体确认 计划与规划草案同时公 示,区政府审批通过计 划后,进行更新单元规 划审批 规划及竣工验收 办联合申报 (含部分旧 住宅区) 1、权利主体:形成单一主体后向 区更新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实 施主体资格确讣。
【规划验收】实施主体 提交材料向区更新局申 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区更新局向实施主体核 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合格证》 2、区更新局:核查申报材料幵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会同区物业办(区产经促局)不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区更新局:汇总幵处理 规划草案公示意见 申报主体:向区更新局申报计划同时,可同步申 报专项规划及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 【竣工验收】实施主体 提交材料向区住建局申 请竣工验收。
区住建局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用地行政许可区领导小组 审批情形 建环委审 批的情形 1、实施主体:完成建筑物拆除工作,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注销登记。
2、实施主体:向区更新局申请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 区更新局:初审不合 格的,书面答复申请 人幵说明理由 区更新局:初审合格 的,征求各职能部门 意见 区更新 局:符 合图则 强制性 内容的, 在计划 批准后 报区领 导小组 审批 项目监管 3、区更新局:向实施主体核发《建设用地方案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职能部门: 1、区更新局:将项目 搬迁补偿方案及实施监 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报房 地产预售审批部门。
工业区改造指引
![工业区改造指引](https://img.taocdn.com/s3/m/de5c1d679b6648d7c1c7468a.png)
龙岗区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指引(初稿)为了有效引导龙岗区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的组织管理和规范操作流程,保障平稳有序地推进龙岗区产业结构的调整、转型和升级,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7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深府办[2008]35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第211号令)制订本工作指引。
一、改造范围和改造方式(一)在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前提下,区政府鼓励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业区实施升级改造:1.不符合工业布局规划和现代工业发展要求的工业区;2.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区;3.建筑容积率偏低、土地利用率低的工业区;4.内部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建筑质量差的工业区。
(二)工业区升级改造分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三种改造方式。
其中,综合整治是指基本不涉及房屋拆建的工业区环境美化和功能完善项目;功能改变是指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但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在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下可以根据消除安全隐患和功能完善的需要加建附属设施的项目(包括“工改商”和“工改居”);拆除重建是指局部或整体拆除工业区内原有建筑并重新建设的项目(包括“工改工”、“工改商”和“工改居”)。
二、改造标准和要求(一)按照“统筹规划、政策引导,遵循规律、稳步推进,优化产业、促进发展”的原则,整治与重建相结合,完善功能配套,提高土地使用价值。
(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改造单位的积极性,依法保障建设单位、业主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业区与周边社区和谐发展。
(三)与产业布局规划调整和产业集群发展相结合。
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按产业链分工协作、行业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完善的特色工业园区。
(四)与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园区整体配套功能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业区水、电、气供应,工业和生活排放等功能配套设施和物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设施,促进工业区的可持续发展。
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项目进展表
![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项目进展表](https://img.taocdn.com/s3/m/446067ea102de2bd9605885e.png)
正在编制 已批 正在审批中 已批 已批 已批 正在编制 已批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已批 已批 已批 已批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已批 已报市局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已批 已批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已批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正在审批中 已批 正在审批中
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项目进展表
单位:(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专项规划进展
坂田
布吉
南湾
横岗
平湖
49 50 51 52 53 54
龙城
正在审批中 已批 已批 已批 正在审批中 正在编制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拆迁范围面积
25.8 30.7 28.0 9.0 8.9 102.4 8.4 44.4 3.5 8.5 7.4 27.8 20.0 1.7 121.7 19.2 18.8 4.9 3.9 7.9 6.4 12.1 73.2 14.4 9.4 6.4 23.0 5.1 6.2 6.7 6.8 7.8 10.7 10.1 11.0 11.8 10.2 17.1 19.9 2.4 15.0 194.0 31.6 2.0 12.2 21.9 4.7 42.2 29.7 31.3 175.6 45.7 9.5 15.4 9.6 27.4 7.3 已批 已批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已批 已批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已批 已批 正在审批中 正在审批中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已批 正在编制 已批 已批 已批 已批 已批 正在编制 已批 正在审批中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正在审批中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正在编制 已批 正在审批中 已批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编制 正在审批中 正在审批中 已批 正在编制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1——地价补缴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1——地价补缴](https://img.taocdn.com/s3/m/057bc34c58fafab069dc0282.png)
一、现行深圳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补缴政策解读(一)城中村用地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城中村部分,建筑容积率在2.5及以下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在2.5至4.5之间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20%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超过4.5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二)旧屋村用地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旧屋村拆除重建的,现状占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不再补缴地价,超出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三)工改工项目改造后项目自用: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50%缴纳地价。
改造后项目整体转让: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测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约定整体转让的,按照公告基准地价补缴地价。
改造后项目分割转让: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测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约定部分分割转让的,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照工业和办公公告基准地价的平均值与其所在整体(不含已批准分割转让并缴足地价的建筑面积)已缴交的平均楼面地价的剩余期限地价之差作为单价测算并补缴地价;配套设施约定部分分割转让的,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照市场评估地价补缴地价。
(四)工业改商业、住宅、办公项目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土地用途及剩余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增加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
龙岗区城市更新政策文件汇编
![龙岗区城市更新政策文件汇编](https://img.taocdn.com/s3/m/4efbad659b6648d7c1c74628.png)
龙岗区城市更新政策文件汇编目录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2)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11)《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拆除重建类政策解读 (25)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 (30)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推进若干措施 (37)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推进若干措施的通知 (42)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偿工作程序(试行) (48)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09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切实推进我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至今已连续23年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一。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已难以为继,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
立足土地资源省情,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着力解决的迫切而重大的课题。
(二)“三旧”改造是我省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有效破解“三旧”改造的难题,在新增建设用地逐年减少、单位建设用地产出逐年提高的条件下,统筹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力争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为全国探索出一条新路。
拆迁协议备案出新规 城市更新流程再细化 ——解读《龙岗区拆除
![拆迁协议备案出新规 城市更新流程再细化 ——解读《龙岗区拆除](https://img.taocdn.com/s3/m/b0d4355ff46527d3240ce066.png)
拆迁协议备案出新规城市更新流程再细化——解读《龙岗区拆除搬迁协议备案出新规城市更新流程再细化——解读《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工作程序》2015-07-23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srea83757851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大众引言《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可以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搬迁人应当及时将已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报区城市更新职能部门备案。
”其中已明确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城市更新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具体落实该条款,作好协议备案工作,2015年5月25日,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布了《关于实施的通知》,细化了协议备案的受理单位、前提条件、申请时间、申请材料等事项,成为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协议备案的操作指引性文件。
目前,该《通知》已于公布之日即生效实施。
为便于理解、熟悉《通知》的内容,拟以下图为该《通知》提供摘要式导读。
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工作程序导图附录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关于实施《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工作程序》的通知各街道办:为做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我办编制了《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工作程序》,请按该工作程序开展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工作。
附件: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工作程序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2015年5月25日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工作程序第一条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备案工作,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更新项目的搬迁人是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备案申请人,更新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是备案申请的受理单位。
为简化工作流程,街道办可授权其城市更新工作部门具体承办。
第三条更新项目在申请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前,应完成以下工作:单元规划已批准实施。
龙西社区楼吓村、对面岭村片区城市更新规划文本
![龙西社区楼吓村、对面岭村片区城市更新规划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2cf34790f78a6529647d53a6.png)
龙岗区龙城街道龙西社区楼吓村、对面岭村片区城市更新规划(文本·附图)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目录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更新目标与主导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更新模式与改造策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土地利用与地块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城市设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配套设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道路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地权重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实施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本次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LG202-09号片区[龙西五联地区]法定图则东南侧,片区东接富民路,北邻规划学园路,西靠规划协平路,南邻对面岭路。
本次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为公顷,拆迁范围面积为公顷,改造建设范围面积为公顷。
凡在更新单元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https://img.taocdn.com/s3/m/f9de2a8c77232f60dccca190.png)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精品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合同、协议、一起学习进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参考稿)特别提示1.本协议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有权更改本样板协议任何内容,最终协议条款应由双方议定为准。
任何人不得因采用本协议造成损失而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追究任何责任或赔偿。
2.在使用本协议之前,相关各方应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
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3.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
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本协议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
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5.本协议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双方合意内容。
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收购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号:收购补偿人:(下称“甲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国家或地区:□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国家或地区:□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国家或地区:□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被收购补偿人:(下称“乙方”)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国家或地区:□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委托代理人:国家或地区:□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国家或地区:□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第一条【签约依据及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改造开发××街道××更新项目(下称“本项目”)所涉乙方房地产及构筑(附属)物的收购和搬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履行。
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5c3da62deefdc8d376ee3234.png)
拆除
1、房地产证注销 2、水、电、管道、电信网迁移
1、市场调研 a、周边旧改项目的拆赔比; b、本村的住宅、厂房、商业的租金标准; c、经济测算
2、拆赔方案及合同拟定
3、项目宣传工作
a、宣传手册的制定 b、宣传条幅 c、沙盘的制定 d、组织项目参观及村民大会
谈判思路
策略:“抓大放小,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个击破”
1、村委集体物业谈判
2、本村村民的谈判重点 a、村委领导班子及村委工作人员 b、村委股东及党员代表 c、村委工作人员亲属、朋友、关系户 d、注意事项:通过村委领导帮助及初步谈判,确定难、中、 易对在拆迁范围标准内的进行小范围签约,前期坚守标准
三、意愿征集及背景调查
业主改造意愿的强烈程度及可能对回迁安置的态度 业主对改造的预期希望值 业主的直接诉求 业主的配合度 业主的顾虑 建立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家庭结构;成员工作单位、联系 方式;拆迁安置补偿诉求等; 避谈具体补偿诉求,仅对改造后的好处进行宣传,通过意 愿征集可对业主进行分类,确定后期谈判的顺序。
项目范围确定
1、拆迁范围线 2、更新范围线 3、村界
二、测绘确权
1、项目组人员: (1)跟进测绘进度,每天汇报测绘工作; (2)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的基本信息; (3)了解建筑物的产权信息,并做好登记; (4)每日更新业主信息及建筑物信息CAD图。 测绘协助人员:村委主任2-3名,熟悉村里情况,协助理顺村里关系及业 主信息、产权信息的收集。 2、查违工作开展: (1)项目组人员每日对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巡查,发现违 法建筑及时上报; (2)加强与执法队的关系维护,与执法队、村委等建立查违的联动机制。 (3)建筑物、构筑物、每户业主数据汇总;
谈判思路
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cb7f4b0676a20029bc642dd7.png)
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下称“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保障城市更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实现公共利益,保护被搬迁权利人合法权益,减轻实施单位负担,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龙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更新项目次期公共设施用地搬迁补偿、安置房过渡期补助、回迁房建设交付等事项涉及的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应按照保障实施、适度监管、动态核算的原则开展监管账户设立、监管资金测算、注入和使用等工作。
第四条 龙岗区城市更新局(下称“区城市更新局”)负责制定更新项目各类专项监管资金的测算规则、账户管理规则、资金注入和使用规则等。
更新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下称“街道办”)为专项资金监管单位,负责与被监管单位签订专项资金监管协议,并履行监管职责。
第五条 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的被监管单位是已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签订意向合作开发协议的意向实施单位或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第二章 专项监管资金构成和测算标准第六条 为实现监管目标,共设立三类专项监管资金。
(一)次期公共设施用地搬迁补偿专项监管资金,该资金适用于分期实施的更新单元,用于保障当期实施项目的次一期项目拆除范围内公共设施用地搬迁补偿资金到位充足;(二)回迁过渡费专项监管资金,用于保障项目当期被安置业主在过渡期的安置补助资金到位充足;(三)回迁房建设专项监管资金,用于保障项目当期回迁安置房建设资金到位充足。
第七条 次期公共设施用地搬迁补偿专项监管资金按照该期拆除范围公共设施用地上未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的搬迁补偿成本确定,计算方法为:次期公共设施用地搬迁补偿专项监管资金=未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市场参考平均价。
1 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改
![1 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改](https://img.taocdn.com/s3/m/0aeea63e1ed9ad51f11df234.png)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府令第288号,以下简称《决定》),规范龙岗区城市更新行为,明确部门职责权限,提高城市更新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市府令第290号,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市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以及城市更新其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龙岗区城市更新工作。
第三条【领导小组职责】区政府成立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城市更新工作,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第四条【相关单位职责】区城市更新局是龙岗区城市更新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行使《决定》规定的职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市更新工作。
区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办法履行城市更新管理职责。
辖区街道办应当依职责办理涉及城市更新活动的相关工作,积极维护城市更新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总体目标】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坚持五位一体的发展思路,积极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理念,以崇尚品质、追求卓越、打造精品、不留遗憾为指导方针,以加快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打造“三心四区”为目标,以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和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结合强区放权工作要求,合理有序推进全区的城市更新工作。
积极鼓励开展各类旧区综合整治,推进以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要对象的拆除重建,探索历史文化地区保护活化,逐步实现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居住环境和条件改善,提升公共配套水平,提高基础系统支撑能力与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更新实施率,实现城市多元、系统、有机更新,促进龙岗区的有秩序、高品质、可持续发展。
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偿工作程序〔2010〕55号
![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偿工作程序〔2010〕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bd5eb62ee2bd960590c677b3.png)
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偿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深龙府办〔2010〕55号各街道办、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偿工作程序(试行)》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偿工作程序(试行)第一条为推动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实施,明确项目拆迁范围内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偿的工作程序,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推进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龙府办〔2010〕1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根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要求,龙岗区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项目拆迁范围内、出让建设用地红线外,需移交的规划公共设施用地补偿相关的测绘、评估、测绘和评估复核、移交补偿协议签订和补偿资金的拨付等工作,适用于本工作程序。
龙岗区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及规划公共设施用地范围内物业收购补偿安置协议全部签订后,完成收购补偿的权利人可按本工作程序申请规划公共设施用地移交补偿。
第四条项目辖区街道办负责委托测绘机构对移交规划公共设施用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测绘,确定移交用地范围、面积、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和其他附着物情况。
建(构)筑物跨边界的,仅将在移交用地内的垂直投影部分计入移交补偿范围。
权利人提供经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下属中队)测绘或复核过的相关测绘报告,可作为补偿测绘依据。
辖区街道办需委托在原测绘报告基础上,进行分割测绘。
第五条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下称“区城改办”)负责组织对街道办测绘成果进行复核。
第六条辖区街道办负责按照《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和《龙岗区实施<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若干规定(试行)》(深龙府〔2007〕114号)等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标准和程序,委托评估移交规划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物业拆迁价值。
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https://img.taocdn.com/s3/m/ac2f1d6a83c4bb4cf7ecd1de.png)
龙岗区城市更新工作报告
【修改前后对比】
增加03、05地下公共车行通道;增加06、07、08、09地下公共车行通道,同时增加 07、08、09地下一层商业空间人行公共通道;
修改前地下空间控制图
调整后地下空间控制图
1 4
6 5 23
7
1 4
6
5
2
3
7
原专规批复文件:第三章功能控制,第八条【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允许在二期、四期中的 7,8,9#地块, 开发地下商业用房共计13000平方米,且简湖路北侧地下空间可结合7,8#地块统一开发,简一路南侧地下空间 可结合8、9#地块统一开发。
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简一、简二、 黄龙坡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2010年 转入制定计划项目,专项规划于2015年6 月30日经建环委会议审议并原则性通过 (深规土函[2015]1925号),已批拆除 用地面积286311.1㎡,开发建设用地面 积165494.5㎡,平均容积率7.08。
为保障地下商业空间完整性、使用 便利性,及其他地下空间的交通可达性, 增加地下空间可使用效率,同时避免造成 地面商业步行街过多人车混行现象,更好 的打造地面连续完整的商业空间,现申报 主体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向我局 申请:1、增加地下公共通道;2、优化 项目一期车行出入口 (项目规划共计分四 期拆除,四期开发建设,本次修改涉及一、 二、四期用地,但均不涉及项目指标、用 地性质等,目前四期均未确认实施主体) 。
盐龙大道 回龙路 龙平西路
吉祥站
项目位置 南联站
龙城广场站
爱南路 沈海高速
正中高尔夫球场 龙岗区城市更新工作报告
【修改内容一】
1、增加地下公共通道
1、一期用地03、05地 块间增加地下公共通道,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审批操作规程(修订稿)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审批操作规程(修订稿)](https://img.taocdn.com/s3/m/855895c684254b35eefd346b.png)
公示内容包括:公示的时间、地点以及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更新单 元的建筑物信息图、更新意愿汇总表,以及股东会决议等。主管部门 应当在公示期间对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并负责对公众反馈的意见进 行处理。
第十一条涉及单一权利主体,且符合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或位于街道划定的城 市更新统筹单元内的,可同步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第九条 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时,投资单位、申报单位与辖区街道办签订龙 岗区城市更新单元前期阶段监管协议。
第十条
计划申报主体应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意 愿征集工作。城市更新单元改造意愿应在拆除范围现场、相关社区及 辖区街道办公场所、市级报刊和区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 7 个自然日的 公示,公示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书 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初审合格的,主管部门在 15 个工作日内对 更新单元计划进行审查,并同步转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 计划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是否符 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和区相关要 求(完成测绘报告、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审批操作规程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审批操作规程》
SHENZHENSHI LONGGANGQU CHENGSHIGENGXIN SHENPI CAOZUOGUICH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16.12
1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审批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更新单元计划审批............................................................................... 3 第三章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 7 第四章 更新单元规划修改或调整审批......................................................12 第五章 实施主体确认...................................................................................... 14 第六章 用地手续审批...................................................................................... 16 第七章 建设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16 第八章 竣工验收................................................................................................18 第九章 项目监管................................................................................................20 附件一:龙岗区相关职能部门城市更新事项办理时限一览表............ 22 附件二:龙岗区城市更新局业务会审议项目一览表...............................23 附件三:深圳市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 法................................................................................................................................ 26 附件四: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及历史用地 处置操作规程(试行).......................................................................................29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委托协议的指导意见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委托协议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53e6d1890c69ec3d5bb75a4.png)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委托协议的指导意见在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工作中,需要完成大量的前期工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继受单位,即股份合作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可以选择通过与市场主体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委托协议的方式,委托市场主体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本指导意见对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场主体之间如何签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协议,以及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供协议的各方参考。
协议的签订应经股份合作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在股东代表大会达成改造意愿后,股份合作公司作为计划申报主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市场主体申报更新单元计划。
协议应报股份合作公司的主管部门备案。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双方当事人即为股份合作公司及市场主体,股份合作公司系部分拟更新改造区域的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附着物所有权人,市场主体系被委托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一方。
股份合作公司列为协议的甲方,市场主体列为协议的乙方。
甲、乙双方系法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二、序言1、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2、城市更新项目所在地。
3、拟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的原因、城市更新改造拟达到的目标。
4、协议双方达成协议的原则。
三、项目区域及现状1、拟更新改造项目区域整体范围(包含股份合作公司拥有所有权的房地产所在用地以及其他权利人房地产的所在用地),鉴于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前期阶段,拟更新改造项目区域整体范围图纸尚未报批确定,如果已初步制作项目区域范围图,可作为附件。
2、拟更新改造项目区域整体范围内的建筑物情况,公共设施情况。
3、协议的调整对象。
注意:股份合作公司只享有处置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房地产的权利,不能处置其他权利人的房地产,鉴于协议双方为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场主体,故协议调整对象为拟更新改造区域中属于股份合作公司所有的房地产部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委托。
20120703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0120703深圳市龙岗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https://img.taocdn.com/s3/m/87c6b9dd49649b6648d74755.png)
深圳东站周边片区提升规划及实施计划
![深圳东站周边片区提升规划及实施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ea993521ee06eff9aef80770.png)
吉
华 路 西 中 布吉 公园 环 深圳 东站 百 路
布 龙 路 兴
东站西片区道路
吉华路 西环路
路
深 主要问题
过境交通与对外交通未分离,深惠路作为布吉最主要的过境及对外道路,己在超负荷运行。 对外交通与内部交通未分离,布吉对外交通与枢纽对外交通也未分离,东部集中在深惠路, 西部集中在吉华路。 铁路线、深惠公路对城市分割严重,东西向联系不便,广深铁路穿孔桥处交通压力非常大。 西片区对外通道不足,内外衔接薄弱,高峰期交通拥堵日趋严重受地形影响,西片区南北 向对外交通需求较大,但片区现状与吉华路、清平快速路联系的东西向通道不足(仅西环
214
0.16 324 0.24 307
157
0.35 877 0.88 240
839
0.9 206 0.88 558
11 0.41 24
吉华/振 兴
深惠/罗 岗
饱和度
流量 饱和度
0.76
211 0.71
633 0.23
0.59
-
-
224 0.14
157 0.14
0.85
342 0.16
0.86
-
0.85
设京九铁路深圳东站:南至罗湖火车站、香港九龙,北至广州及全国各地。 有广深城际线路过,但不在此站停靠。 设地铁3、5号线深圳东站换乘站点布吉站,可快速到达罗湖、福田、龙华、龙岗等区域,并与罗湖火车站、深圳北站实现对接,但目前高峰期地铁运力已处于饱和状态。 枢纽外围有清平高速、水官高速、丹坪快速、布龙路、泥岗路等快速通道,可实现与其他区域的快速连通,但目前枢纽与外围道路联系不便捷。
片区建设量大,基本已经全部建成,但存在大量的旧村与旧厂,与片区发展要求差距较大,需要对土地进行更新释放从而落实城市功能。 权属分类 国家用地 已批已建用地 其中 已批未建用地 集体用地 其中 其它非农用建设用地 尚未建设的宗地 已发选址用地 协议用地 道路用地 权属明确用地合计: 其它用地 规划范围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