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法规课件(ppt 77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对常用 的规范进行分类选录,好用、好记、好理解, 是一个便捷高效的设计辅助工具。比较侧重于 施工图阶段的具体技术措施。
国外的标准规范体系
国外的标准规范体制不尽相同,但大体可以分为 以下几个层次 :
1、技术法规:由立法程序建立,作为法律强制执行。 一经违反则严惩不贷,因为其已具有法律的地位。
2、技术标准:由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编制,修订和 管理,不具有法律地位,因而不具备强制性质。 自愿参考采用,经常修订和变更,以适应技术发 展和变化的需要。
3、企业标准:企业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制订的标 准。。其具有知识产权而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是企业参予市场竞争的有力手段。由于技术先进 及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其水平可能高于法规和 标准。
• 制图类, 如:《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 图例类, 如:《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 模数类, 如:《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 术语类, 如:《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 设施类, 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 技术类, 如:《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 • 经济类, 如:《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常用规范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规划.建筑)
规范之间的关系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与其它规范标准 的关系:从现存设计规范标准体系的大约十五 万条技术规定中,挑选出重要的,对建筑工程 的安全、环保、健康、公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款 1500条,编制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 筑部分)。是设计的重要依据 、设计审核的重 点 ,同时还是严惩的依据,对设计单位而言, 起码是罚款10万元以上,多至30万元。 。
建筑专业法规
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 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及有 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 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所 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行业的基本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8.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1.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4.29.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1.1.30.
制执行。

其余技术性较强的内容将成为《技术标准》,
当然其将不再具有法制的强制性质。鉴于我国目前
标准规范数量巨大,繁琐、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 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对未来的技术标准体系作一
定的调整,合并、协调、分工明确将方便规范标准 的应用。有些过于繁琐的内容本不属于规范标准的
范围,应交由手册指南解决。
我国标准规范体系的发展
作为标准规范改革的第一步,从众多的技术标
准中筛选出了强制性条文强制执行并赋其以一定的
法律性质。随着改革的深入,《强制性条文》不可 能一成不变,其迟早将通过一定的途径而演变成
《技术法规》。就如同国外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
家一样,有关安全、环保、健康和公益的内容将构 成未来的《技术法规》而由政府部门以法律形式强
ຫໍສະໝຸດ Baidu
我国现行的标准规范体系
我国工程建设方面已有3600本以上 的标准规范,构成了完整严密的标准规范 体系。其中有国际标准(9%)、行业标准 (67%)、地方标准(21%)及推荐性标准 (3%),基本上实现了所有工程建设的各种 活动都可以"有法可依"。
与设计相关的行业标准
——对设计行为本身进行规范表述
• 温和地区(Ⅴ区):防雨、通风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
• 建筑基地应选择在无地质灾害或洪水淹没等危 险的安全地段。
• 建筑总体布局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 征,不应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 建筑物周围应具有能获得日照、天然采光、自 然通风等卫生条件。
• 对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 等应进行处理,并对噪声、眩光等进行有效控 制,不应引起公害。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用词说明
•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 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民用建筑分类
• 按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 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 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二、除住宅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 为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 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三、建筑物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 建筑均为超高层。
与设计相关的主要规范
——对要设计的事物进行限定
• 通则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 专项类 :《住宅设计规范》、《旅馆建筑设计 规范》、《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 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 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商店建筑 设计规范》……
• 寒冷地区(Ⅱ、 Ⅶ区):冬季保温,部分地区兼 顾夏季防热; ⅡA区防热、防潮、防暴风雨、防 盐雾。
• 夏热冬冷地区(Ⅲ区):防雨、防潮、防雷电; 夏季防热、遮阳、通风降温;冬季兼顾防寒; ⅢA区防台风、暴雨、盐雾侵蚀。
• 夏热冬冷地区( Ⅳ 区):防雨、防潮、防雷电; 夏季防热、遮阳、通风降温; Ⅳ A区防台风、暴 雨、盐雾侵蚀。
设计使用年限
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四类: • 1类,设计使用年限5年,临时性建筑。 • 2类,设计使用年限25年,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
筑。 • 3类,设计使用年限50年,普通建筑和构筑物。 • 4类,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
要的建筑。
我国的热工设计分区
• 严寒地区(Ⅰ、 Ⅵ区):保温、防冻、 防积雪、 防风沙、防冰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