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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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发[2005]24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发[2005]24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温政发〔2005〕24号)乐清市、永嘉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是连接甬台温、金丽温、诸永三条高速公路及104国道、49省道等公路的重要通道,是温州市重点工程和“百项千亿工程”之一。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现就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乐清、永嘉段征地拆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起点位于鹿城区仰义乡前京村,途经永嘉县瓯北镇、乌牛镇,终点在乐清市北白象镇,工程主线全长26.685公里。

主体工程按设计用地范围征地,有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场地按工程建设需要随路同征(租)。

凡征地红线范围内有关乡(镇)、村及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工程建设需要,按本通知要求依法征地和限期拆迁。

乐清市、永嘉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办理征地手续。

二、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沿途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原则是:依法征地,包干使用,一步到位,不留尾巴,节余留成,超支不补。

市政府与乐清市、永嘉县政府分别签订包干协议,按协议总额增加10%作为包干系数,由乐清市、永嘉县政府包干并具体组织实施。

乐清市、永嘉县政府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宣传动员,落实好征地及拆迁补偿政策,办理好有关手续,确保建设单位顺利进场施工。

三、征用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2〕27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03〕21号),城镇规划区内征用地,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06•【字号】通告[2005]8号•【施行日期】2005.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的通告(通告[2005]8号)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是浙江省公路主骨架和温州市高速公路规划网的重要部分,是省、市重点工程,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

为确保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工程规模: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起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穿越温州市沿江工业园区跨瓯江至永嘉县瓯北镇,过楠溪江后经乌牛镇往东进入乐清市,至乐清市北白象镇。

主线全长26.69公里;藤桥连接线接仰义枢纽3.37公里。

二、征地拆迁: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包括工程主线和连接线、枢纽立交、互通立交及接线、管理用房等)用地,根据设计要求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征用,施工用地按工程建设需要随路同征(借),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补偿。

在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建筑控制区: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隔离栅栏向外三十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隔离栅栏向外五十米为建筑控制区,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四、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该项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七月六日。

道路工程移交汇报材料

道路工程移交汇报材料

道路工程移交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将参与的道路工程移交情况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如下:1. 项目概况该道路工程位于XX市XX区,是一条主要城市道路,总长XX公里。

项目起始于2020年X月X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1年X月X日。

2. 施工进展我们的团队按照施工计划顺利进行道路工程。

通过XX个月的努力,已经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 土地征用和拆除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排水系统和下水道- 打桩和路基填料- 路面铺设和道路标线此外,我们还完成了相关的质量安全检查和监控工作。

所有材料和设备的购买都遵循了合同要求,并保证了工程质量。

3. 问题与解决在道路工程移交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但都得到及时解决。

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如下:- 部分土地拆除和征用工作遇到居民抵制:我们与当地政府沟通,解答居民疑虑,并安排合理的补偿措施,最终解决了问题。

- 施工期间遭遇恶劣天气:我们根据天气情况灵活调整工作计划,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太大影响。

- 某些设备供应商延误交货:我们与供应商进行了积极沟通,并调整施工进度,确保设备及时到位。

4. 移交工作目前,道路工程已经进入最后阶段。

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整理并提交以下移交材料:- 工程移交通知书- 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 质量鉴定报告与验收证书- 施工合同和付款文件-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技术资料和操作手册所有移交材料已经按要求整理完毕,并等待您的确认和审核。

5. 总结在这次道路工程中,我们团队克服了许多困难,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

移交材料的整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我们相信我们的工作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肯定。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致敬礼!。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
工图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0.03.29
【实施日期】2010.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永嘉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永交〔2010〕3号)悉。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9〕133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

2009年12月27日,永嘉县交通局在杭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批复如下:
一、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
设计文件已经参考了初审报告意见,并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和。

永嘉道路工程施工招标(3篇)

永嘉道路工程施工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业主为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嘉县桥头镇商贸路(二期)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永嘉县桥头镇,道路西起中湾路,东至桥联路。

道路全长191m,红线宽度16m。

设计时速30km/h,路面结构设计荷载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0年。

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市政道路等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预算造价510492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 类证书”。

3.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业绩。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在永嘉县设有分支机构。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7: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时。

4. 开标地点: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1. 招标人: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2. 委托代理机构: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特此公告。

永嘉县桥头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1日第2篇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永嘉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永嘉_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永嘉_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永嘉县交通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永嘉县XX道路及桥梁改造工程2. 项目地点:永嘉县XX镇3.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改造、桥梁加固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项目投资估算:约人民币XX万元5.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道路改造、桥梁加固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全部工程内容。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单位:永嘉县交通运输局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具有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本招标项目合同额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并取得良好的业绩。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行为记录。

5.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关联企业或单位。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金1. 投标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投标报名地点: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办公室。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永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办公室。

3.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XX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03-评估报告编制要求及报告主要存在问题分析

03-评估报告编制要求及报告主要存在问题分析

工程概况描述、野外记录过于简单,现状评估思路不清, 评估方法单一,防治措施针对性不强。
台州市天台县60省道天台科山至 洪畴段
79.8
缺少专家个人意见与报告备案表,野外记录不规范,内审 过于简单。
宁东-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输
电工程毫岭站
85.3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内审不完善。
中广核象山涂茨风电场工程
*胜山至陆埠公路陆埠互通至甬 余线段工程
89.3 缺少资料汇交证明,野外调查点偏少。
单位
报告名称
得分
存在主要问题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 95.5 缺少资料汇交证明,缺少水文地质剖面。
海宁市海昌街道2011年度1号地 块
84.8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不全。
*大唐江滨热电配套天然气管道 工程
谢谢!
第二部分 浙江省地质灾害危险性一级评估报告
抽查结果汇总表
单位
报告名称
得分
存在主要问题
兰溪市钱塘江农防加固工程
88.5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项目组实际到位技术员 少。
钱江陵园二期A地块建设工程
82.3
评估范围圈定不合理,防治措施建议没有针对性,缺少专 家个人意见。
宁东-浙江+800KV特高压直流输 电工程直流换流站工程毫岭站址
42省道磐安县下葛至潘潭段改造 工程
94.2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
义乌市大陈镇低丘缓坡开发利用 八都园项目
89.3
项目概况、资料收集情况交代不清楚,野外记录不规范。
武义县郑山头规划旅游用地 92.3 基础资料不全,野外记录不规范。
温州欧江口新区半岛起步区(龙 湾区)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浙发改函[2009]121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09〕121号)省交通厅:你厅《关于报送41省道永嘉沙头至上塘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86号)及温州市发改委有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建设的必要性41省道是温州、台州市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公路永嘉境内瓯北至上塘段已建成为一级公路,福佑至仙永隧道段按二级公路开展前期工作,上塘至福佑段为三级公路,该路段已不能满足交通量的需求。

41省道上塘至沙头段公路的改建,对提高41省道的整体服务水平,完善温州市公路网络,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项目起点为沙头九丈南,经峙口大桥与41省道的交叉处、终点为上塘鹅浦桥,与41省道上塘至瓯北改建段相接,路线长约15.1公里,同步新建峙口大桥及接线约1公里。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起点至峙口大桥与41省道的交叉处,41省道和龙山隧道交叉处至终点段共12.1公里,按四车道标准,路基宽23米,峙口大桥与41省道的交叉处至41省道和龙山隧道交叉处约3公里,采用六车道标准,路基宽30米,新建峙口大桥及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12米。

隧道单洞净宽9.75米,净高5.0米。

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约3.1亿元,其余资金由永嘉县政府负责筹措。

项目法人为永嘉县交通局。

瓯北在建工程招标公告

瓯北在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瓯北在建工程项目2. 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北街道3. 项目业主:瓯北街道建设局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瓯北街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绿化、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XX万元,建设周期为XX个月。

二、招标内容1.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绿化、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

2. 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6. 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四、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报价函;(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6)企业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7)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2. 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X万元。

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3. 投标保证金汇款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程序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即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

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6.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八、联系方式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3. 联系人:XX4. 联系电话:XX-XXXXXXX5. 电子邮箱:*********九、其他事项1.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温州市瓯江北岸道路及景观改造提升设计

温州市瓯江北岸道路及景观改造提升设计

温州市瓯江北岸道路及景观改造提升设计摘要:瓯江北岸道路及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作为温州推进“大建大美”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温州市委市政府加快打造“两线三片”五大亮丽城市名片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瓯江沿线开发建设,打造“两岸相融”的瓯江景观,为温州再造新优势、再创新辉煌、打造“铁三角”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本次滨江景观带的打造,是希望在瓯江北岸道路及景观改造提升工程设计中,重构一条连续的景观脉络,系统性的串联瓯江北岸的生态、风貌、水系、经济、历史,打造一条高度复合的岸区以谋求兼顾资源永续利用、激活城市发展之间的平衡。

1.项目概况1.1.建设背景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的永嘉县,工程范围位于瓯江北岸的瓯北段和三江段,与温州市区隔江相望;整个项目工程合计长约22.7公里,总面积约215公顷。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加快打造“两线三片”五大亮丽城市名片部署要求,北岸空间需增加完善沿江配套设施与滨水休闲空间;植入运动文化,将慢行系统贯通全段为发展目标。

打造综合性沿江生态运动休闲带,强力塑造城市靓丽名片,凸显出“以江带景,城景相融”的城市景观空间特征,进一步推进瓯江沿线开发建设,打造“两岸相融”的瓯江景观。

1.2.上位规划1.2.1.区域空间瓯北与三江片区背靠山,前临水,是典型的中国古典城市风水格局。

背山面水的山水格局是城市空间情景的重要特征,在强调城市与自然生态相融合的现代社会,又具有典型的时代意义。

规划保护并进一步发扬中心区背靠山,前临水的山水空间格局,并通过南北与东西山水链将山水环境有机融入城市内部,形成有机整体城市格局,形成背山面水基底格局。

1.2.2.用地规划东瓯片区周边以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为主,依托绿地斑块,和较低密度的开发,打造生态观光为导向的自然景观。

瓯北中心区周边以居住与商业用地为主,以绿廊结合人口需求打造高品质城市活力休闲区。

三江商务区依托高端商务与现代居住,辐射水岸腹地,形成全域核心聚焦。

三江东侧片区周边用地性质以居住及少量商业用地为主,滨水绿廊结合生态基底打造品质休闲区。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工会•【公布日期】2011.06.28•【字号】浙发改函[2011]143号•【施行日期】201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浙发改函〔2011〕143号)省交通运输厅:你厅《关于报送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湖边至巨浦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1〕141号)及青田县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

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建设的必要性目前永嘉至庆元公路青田湖边至巨浦段公路技术等级低,平面线形差,沿线村庄多,混合交通现象严重,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较低,已不能适应交通量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本项目建设,对完善区域公路网络,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国防战备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项目起点位于青田县瓯北线与330国道平交口处(即青景庆公路起点处湖边),路线自东向西,经章旦、仁宫、彭湖、湖云,至终点巨浦与青景庆老路相接,路线全长约20.6公里,设隧道375米/1座。

三、工程技术标准该项目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

隧道净宽12米,汽车荷载为公路-I 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建设资金除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外,其余由青田县政府筹措。

五、其他在可研阶段深化线位论证,优化与交叉路线的设计。

据此开展土地预审、项目选址、环境保护、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永嘉县上塘镇瓯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永嘉县上塘镇瓯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永嘉县上塘镇瓯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04•【字号】温政办[2003]35号•【施行日期】2003.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永嘉县上塘镇瓯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温政办[2003]35号)永嘉县人民政府:永政发〔2002〕14号请示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永嘉县上塘镇、瓯北镇修编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浙土资函〔2003〕8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行政区划调整后修编的《永嘉县上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10年)》和《永嘉县瓯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依据,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法定效力。

在永嘉县上塘镇、瓯北镇范围内的城乡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以《规划》为依据,符合《规划》的要求。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按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

2002-2010年,永嘉县上塘镇和瓯北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下达指标,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指标。

三、永嘉县上塘镇、瓯北镇应严格按照本区域的《规划》,认真做好基本农田的划区定界工作,进一步深化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规划。

要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确定的每一块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在已建成的标准农田上进行用途改变。

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调整修改《规划》的,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否则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永嘉县瓯北西段标准堤及道路工程

永嘉县瓯北西段标准堤及道路工程

永嘉县瓯北西段标准堤及道路工程环境阻碍报告书简写本( 报批稿)浙江省环境爱护科学设计研究院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二○○八年八月一、项目概况1、项目由来永嘉县瓯北镇位于瓯江下游段,是温州市沿海一带洪涝灾难较为严峻的区域之一,台汛期高潮位及暴雨造成的内涝灾难十分频繁,而现有沿江标准堤大部分防洪标准偏低,结构薄弱,现状水闸规模小,结构老化,差不多不能和都市的进展相配套。

依照«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江北片)防洪规划报告(2006~2020年)»,〝十一五〞期间对瓯北镇的防洪工程进行分期建设,本工程瓯北西段标准堤工程为近期建设内容之一,标准堤建成后能抵御瓯江的五十年一遇的洪潮水位,从而提高瓯北片的防洪能力,为瓯北镇的经济可连续进展提供有力的保证,同时为其制造一个良好的开放和投资环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工程为瓯北西段标准堤工程,工程西起罗浮翻水站,东接新桥水闸,总长7.52km,建成后防洪标准将提高到五十年一遇,同时,依照«永嘉县瓯北镇总体规划(2005~2020)»,标准堤后侧将建设一条长5.7km,宽43m的沿江阳光大道,作为都市交通网络的主干道。

该工程得到了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差不多列入温州市〝515〞工程,并列为永嘉县〝十一五〞重大水利建设项目。

2、立项情形温州市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嘉县瓯北西段标准堤及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温发改审[2020]32号。

3、建设地点永嘉县瓯北镇。

二、工程概况1、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包括两部分:瓯北西段标准堤工程、阳光大道西段工程。

瓯北西段标准堤工程西起罗浮翻水站,东接新桥水闸,总长7520m。

工程等级为Ⅲ等,防洪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永嘉张堡至瓯海桐岭段改建工程(永嘉段)

104国道温州西过境永嘉张堡至瓯海桐岭段改建工程(永嘉段)
3.7低填浅挖路基........................................... -50–
3.8边坡施工..................................................-50–
3.9冲击增强补压........................................... -52–
2.1设计概况................... -4–
2.2工程施工条件........................................-7–
3施工技术方案...................................................-7-
3.1施工准备..............................................-7–
3.2填方路基施工......................................-9–
3.3路堑施工............................................... - 17–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
2工程概况
2.1设计概况
本工程主线 K0+000~K2+220 段长约 2.22 公里及瓯北连接线 L1K0+820~L1K5+760 段长约 4.94 公里,共长约 7.16 公里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等的实施、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同时主线和瓯北连接线设计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其中主线K0+000~K0+813段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 50m,主线 K0+813~K2+400 段,路基宽度为 32m;瓯北连接线 L1K0+813~ L1K1+700 段需容纳主线高架桥落墩空间,并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基宽度为 57.5~63.5m;L1K1+700~终点(终点桩号 L1K5+760)段,路基宽度为 32m(其中下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段采用分离式路基,分离式路基宽度 16m)。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挖方约 44.94 万 m3、填方约10.21万m3、路基排水与防护工程约3.4万m3、软土路基处理约2.568km、沥青砼路面约 208.168 千 m2、中小桥 58m/3 座(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空心板、重力式桥台、桩基础)、涵洞约 7 道、互通式立交(礁下互通)1 处、平面交叉 19 处、交通安全设施约 5.93 公里、绿化约 5.93 公里。路基标准横断面技术指标如下

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的配套工程情况说明

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的配套工程情况说明

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的配套工程情况说明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已于2010年9月9日,取得本工程主线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浙规选审字第[2010]111号),因本项目选址涉及温州市区、永嘉县域,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永嘉境内的连接线、弃渣场、管理用房以及安置用地这四项还未办理其项目选址,根据本项目内容,申报办理关于本项目的连接线、弃渣场、管理用房以及安置用地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建设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温州市是沿江发展的中心城市,目前过江交通主要依靠瓯江三桥(双向4车道),现状瓯江三桥的日均交通量已达到2.5万辆,并已趋于饱和。

诸永高速和绕城北线高速公路于去年相继通车建成通车,过江进路市中心的车辆大幅度增加,并逐年递增,如仅依靠现状通车将无法满足过江交通需求,将造成车辆严重拥堵,同时,永嘉县的41省道也难以承担诸永高速高速通车后带来的来往温州的交通压力,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的建设能有效缓解诸永公路建成后带来的交通压力,同时给瓯江两岸的联系增加一条新的快速过江通道,江对两岸社会经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概况:目前随着本项目的推进和深入,设计方案深化相应明确拆迁安置地、管理用房用地、连接线用地、弃渣场用地。

本项目选址满足《永嘉县瓯北镇总体规划》(2007—2020)和《瓯北镇罗东片控制详细规划》、《瓯北黄田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嘉县三江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布线要求。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连接线:LK0~LK0+360(永嘉县瓯北镇罗溪村) 面积26942m²;LK0+360~LK0+400 (永嘉县瓯北镇芦田村) 面积1282m²;LK0+400~ LK0+862 (永嘉县瓯北镇北岙村) 面积 9608m²;LK0+863~ LK1+052(永嘉县瓯北镇缪北村)面积 8794m²;弃渣场:永嘉县瓯北启灶村面积46715m²;管理用房:永嘉县瓯北罗东村面积 13334m²安置地用地:面积 94569m²;附表如下总用地规模20.1244公顷。

永嘉上塘拆墙工程招标公告

永嘉上塘拆墙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嘉县上塘镇拆墙工程已由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批〔2023〕X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嘉县上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上塘镇拆墙工程- 项目地点:永嘉县上塘镇-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XXX万元2. 招标范围:- 拆除现有不符合城市规划、交通需求和安全要求的围墙、栅栏等障碍物。

- 拆除后的场地平整、绿化等恢复工作。

- 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监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企业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 财务要求:-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4. 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为永嘉县上塘镇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10:00时(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10:0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嘉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0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0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7.04•【字号】浙交建〔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0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69号姜景峰代表: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00号《关于将41省道南复线列入规划省道的建议》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我厅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包括永嘉在内的26个县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永嘉县交通发展,近年来支持建设了104国道永嘉段、S223(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雁楠公路等工程,有力促进了永嘉县经济社会发展。

您提到的“41省道南复线”项目即永嘉岩头至瓯北公路,我厅对该项目在技术上和资金上均给予了大力支持。

其中岩头至大若岩段,目前已建成通车;上塘至瓯北段,目前已开工建设,建议永嘉县加快项目推进,争取早日建成通车、发挥效益;上塘至大若岩段,目前已处于工可前置条件审批阶段,我厅将在技术上继续给予指导帮助。

我厅于2008年开始启动普通省道公路网的规划调整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地方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及与邻省对接,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普通省道公路网调整方案。

下一步,我厅将在进一步深化研究及完善普通省道公路网调整方案中,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研究,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财处戴京国联系电话:*************传真:*************邮编:310009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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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相关规划、规范。
三、沿线区域主要工程地质情况
本项目大致走向为自北向南,沿溪傍山前斜地通过,大部分穿越低山丘陵区。因此建设隧道较多,隧道经过的区域岩性单一,围岩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低山丘陵为本项目的主要地貌单元,山体自然坡度大多为15~65°,上部分分布度变化较大的残坡积碎石土及强风化层,植被较发育。
4、与沿线城镇规划衔接
本项目沿线经过上塘镇、瓯北城市新区,通过对沿线城镇规划的功能、道路、古村落文化保护及用地布局进行衔接,与沿线城镇规划没有冲突,符合沿线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线路经过地段没有历史文化村落,基本沿村庄外缘通过,沿线无历史文保单位。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永嘉、温州两地的社会经济交流,提高沿线城镇的对外联系水平,加快沿线城镇的经济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是实现总体规划建设永嘉南部地区纵向联系道路的重要举措,促进南部部经济发展。项目符合永嘉县总体规划提出“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条件,把握建设机遇,带动经济的腾飞;提高整体效益,形成以上塘、瓯北城市新区为中心,布局合理、整体发展的城镇体系,使永嘉在县域范围内得到统一,协调的发展;实现工农业协调发展,城乡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旅游业,充分利用楠溪江的旅游资源,把旅游业作为重点产业,带动永嘉经济的腾飞。”的城镇体系目标。该项目是永嘉城市总体规划中提出的上塘、瓯北两中心的纵向重要联系通道。
3、废气处理
1)加强汽车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
2)沥青集中拌合,合理安排沥青搅拌站,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沥青拌合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保持在300米以上。
2)灰土拌合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应距离200米以上,实行集中拌合,尽量减少拌合点设置。
本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路段总长3221m,印发填方段侧滑、边坡崩塌、掉块及隧道围岩的坍塌、冒顶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采取适当的防护和治理措施,其建设用地基本适宜;其余路段工程建设加剧、印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建设用地为适宜。
区内岩质斜坡未发现大型的不稳定结构体,属基本稳定型。沿线局部存在小型斜坡失稳,主要是各类节理裂隙的不良结合形成的小型结构失稳现象和残坡积层沿岩层面坍塌、滑塌,滑坡一处、崩塌一处,现状稳定性较差,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属小型崩塌,规模均较小,经适当加固处理后对本工程无大的不良影响;其余自然斜坡稳定,现状道路、桥梁、隧道、河岸稳定性良好,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小。
2)在选择弃渣场地时,充分考虑地质状况,地质灾害。弃渣场选址应远离公路河岸、河道风景区等若不可避免需设在河谷的弃渣场,应先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弃渣前需在河谷中砌筑拦渣坝或其他防护工程,以防止弃土和弃渣被雨水冲入河道,并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弃渣不束窄河道,不影响河道泄洪。
2、废水处理
1)对以泥浆水为主的施工污水,不准直接排入水体和附近农田,而应在岸边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排入附近河道,泥渣选择低洼处填埋。
表2: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项目
指标
K方案
(K0+000~K11+786)
备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路线长度(Km)
11.786
设计速度80Km/h路段路线长11.786Km
平曲线最小半径(m)
250
最大纵坡(%)
5
路基挖方(万m3)
123.01
路基填方(万m3)
50.53
路基防护排水(万m3)
7.60
四、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按照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根据本项目的公路功能、路网规划、交通量,再结合沿线的地形,六车道一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32m。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主线路线全长约11.786 Km。本项目填方50.53万m3,挖方123.01万m3,排水防护工程7.6万m3,路面154km2,软基处理2.8k m,桥梁4座(折算成整体式),共长340m(合计单幅桥梁长为680m),隧道4座(折算成双幅隧道双洞),共长5945m(合计单洞长为11890m);涵洞15道;设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12处;征用土地848亩,其中耕地411亩,拆迁房屋55219m2。
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主线范围北起上塘环城北路与中塘东路交叉处,终点位于永嘉瓯北园区大道与104国道交叉口处,线路全长11.786 km,直接影响区为永嘉县城和瓯北城市新区。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主线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结合城市道路部分设计宽度为48m,其他部分路基宽度为32米,其中中间带3.0米,行车道宽2×3×3.75米,硬路肩宽2×2.5米,土路肩宽2×0.7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采用2×16米;路面设计荷载采用BZZ-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六、工程建设的三废处理方式
1、弃渣处理
1)因本项目弃渣以石方为主,为便于绿化、复垦,在弃渣之前需选择场地保存表土。需保存的表土包括路基永久占地范围内的耕作土。施工和堆渣前,剥离20cm-50cm的表面层,根据施工进度分期进行。剥离后集中存放在弃渣场的一个角落处夯实堆积,周围以袋装石渣临时挡护,表面撒播草籽保肥。施工结束后回填覆盖在渣体表面,并复垦或绿化。
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项目情况说明
(41省道南复线南段)
一、工程基本情况
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是连接永嘉县城与瓯北城市新区的区域交通性公路,同时也是连接温州市区和永嘉县的快速交通通道,是《永嘉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重要的建设项目之一,也是永嘉县“四纵四横”区域干线公路网布局中的重要“一纵”。
2)大型施工场地、砂石料堆场,临时弃渣场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砂池,对地表雨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
3)施工中产生的废油、废沥青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及时清运填埋。
4)桥梁基础施工挖出的泥渣、泥浆水不得弃入河道或河滩,在施工中严禁漏油污染周围水体。
5)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石灰、水泥等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并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而进入水体。
3)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应距离100米以上,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3月4日
3、与相关交通专项规划衔接
本项目是《永嘉县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规划》“四纵四横”公路网布局方案中联系上塘、瓯北重要“一纵”,不仅可以提高现有104国道、41省道的通行能力,同时是联系甬台温高速公路、诸永高速公路104国道及41省道四条纵向交通通道的重要连接线,对构筑四通八达的永嘉县现代化公路交通运输网、完善永嘉县公路网总体布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改善永嘉南部目前的交通现状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有利于区域交通网络化的实现,为永嘉南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是解决长期以来永嘉、温州交通不畅的重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本项目属41省道南复线南段,符合永嘉县域总体规划。因上塘至瓯北交通车流量日益加大,使41省道上塘至瓯北段无法满足现行交通需求,根据需求决定先行组织实施41省道南复线南段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该项目的建成不仅可以实现客货分流,提高现有41省道、104国道的通行能力,同时是联系金丽温高速公路、诸永高速公路、104国道及41省道四条交通通道的重要连接线,对构筑四通八达的永嘉县现代化公路交通运输网、完善永嘉县公路网总体布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解决长期以来永嘉县与温州市主城区交通不畅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区域交通网络化的实现,为永嘉南部沿江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项目的详细规划依据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定额指标等;
(2)《永嘉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永政发〔2012〕27号(2011—2015);
(3)《永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4)永嘉等市(县)的交通专项规划;
(5)相关乡镇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
路面结构(千m2)
154
软基处理(Km)
2.8
桥梁(m/座)
340/4
隧道(m/座)
5945/4
征用土地(亩)
848
拆迁房屋(m2)
55219
投资估算(万元)
216010
五、项目与相关规划衔接
1、与永嘉县城市总体规划及永嘉县城镇体系规划衔接
本项目基本符合《永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上的规划线路,因白岩段需穿越温州市绕城高速公路(中心桩号:K7+397.2),为解决该技术难题,经设计勘察,将该段线路平面位置进行了适当的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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