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2015〕123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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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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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总体要求 (4)

二、编制步骤 (6)

三、关键环节说明 (8)

(一)细化量化任务措施 (8)

(二)鼓励地方创新实践 (10)

(三)控制单元输入响应分析与精准治污措施 (11)

(四)清单落地及水质目标确定 (13)

四、工作方案框架 (15)

附表质量目标清单 (17)

表1 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17)

表2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17)

表3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 (18)

表4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清单 (18)

表5 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目标清单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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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为加强工作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依据《水十条》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指导省级工作方案的编制,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可以参照本指南编制。

一、总体要求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分解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重点明确行政区域内各类水体(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入海河流、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目标与治理要求,是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的集成。

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编制省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确定各类水体目标(分流域、分年度),深化各项任务措施(分区域、分行业),统筹解决区域性、流域性重大问题,系统安排部门分工。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在省级工作方案下进一步细化,以水体达标治理或持续改善为主线,采取综合措施解决水环境问题,有条件的市县可进一步明确水体—4—

水质持续改善方案、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案。

一是质量主线、清单落地。以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为主线,确定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进程,各类水体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各项任务措施要紧紧围绕质量改善目标,精准治理。各水体及其质量改善目标清单务求落地、明确、可考核、能监督,落实到断面(点位)、河段,以表、图、专栏等方式展开,不能以区域范围内总体状况代替。

二是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强调针对性、差异性、可操作性,明确需“十三五”解决的重点问题。坚持防治结合,统筹考虑现有污染源治理和新污染源准入,力争增产减污。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统筹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多措并举,提高治理实效。

三是任务落实、细化量化。因地制宜,细化各项任务措施的目标要求、建设内容、任务量和实施安排,将水污染防治目标逐级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企业和下一级人民政府。

四是上下结合、部门联动。下位方案应贯彻落实上位要求,工作方案有关任务要与《水十条》任务牵头部门衔接。加强部门配合,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工作方案相关内容,编制牵头部门发挥好统筹集成作用。

五是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方案,收集、梳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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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公布治理(保护)清单、目标、优先顺序、阶段目标等信息,充分听取公众和社会意见,使工作方案与公众需求相契合。

二、编制步骤

一是梳理《水十条》对本地区的要求。系统梳理《水十条》对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详细列出上位规划、上级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任务牵头部门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发展战略,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最低任务要求。

二是调查水质状况,摸清目标差距。收集近四年来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辅以必要的调查、监测,分水系调查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含入海河流)等水体的水质现状,综合考虑公众诉求,初步确定水质改善趋势和目标要求。分治理和保护两类,识别首要污染因子,确定不达标水体及其目标列表。水质良好、具有水生生态功能的水域,要提出水生态保护的相关要求或目标指标。

三是排查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差距。针对《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调查各项工作基础状况,包括绝对量、相对量等。加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明确各项任务要求的差距。重点排查“十小”企业、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非法污泥堆放点、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供水管网漏损情况、需要实施防渗处理的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京津冀等区域地下水污染场地等任务指标。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区域—6—

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将其纳入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水十条》要求,需编制的方案包括“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地区的水体水质达标方案等。

四是分析水体改善可达性,补充针对性措施。结合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和“十二五”流域规划控制单元划分方案,将水质目标、任务措施归集到具体水系及其控制单元,分析排污状况、水量状况、水质状况、主要环境问题,识别影响断面达标的主要污染源,确定单元内各类污染源的治理任务,明确治理目标、防治重点、防治措施和达标时限。对于特别重要的、治理难度较大的控制单元,可通过水质模拟和输入响应分析,提出一般任务要求之外的针对性措施,确保目标可达可行。

五是水系统筹,确保水质和任务达到要求。完成各单元、各水域水质目标可达性分析后,统筹考虑不同水体间、上下游的相互衔接,合理布设监测断面(点位)、确定水质目标,研究重点水域、跨地市河湖等跨界水体改善的系统方案,优化相关任务措施。

六是区域统筹,分行业、分年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把治理任务落实到各行政区域,分地市、分部门(行业)落实控源减污、推进转型、节水等目标任务,使部门任务平衡、年度安排衔接、次序摆布合理,并与重点单元的目标改善进程吻合。要对照目标清单,突出做好重点控制单元分析,根据地方财力和各项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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