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2015〕1232号附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一)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一)【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环发[2011]128号【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1.10.28【实施日期】2011.10.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环发[201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见国函[2011]119号),现将《规划》文本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1.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略)2.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二: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目录一、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一)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状况(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三、主要任务(一)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二)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三)严格控制影响地下水的城镇污染(四)强化重点工业地下水污染防治(五)分类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污染(六)加强土壤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控(七)有计划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八)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四、规划项目和投资估算(一)规划项目(二)投资估算五、保障措施(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二)完善法规标准、加强执法管理(三)创新经济政策、拓展融资渠道(四)重视科学研究、增强技术支撑(五)加强舆论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六)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评估机制附表一: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表附表二:项目汇总表附表三:项目清单附表3-1地下水污染调查项目表附表3-2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表附表3-3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项目表附表3-4典型场地地下水污染预防示范项目表附表3-5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项目表附表3-6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项目表一、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一)地下水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状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环境保护部•【公布日期】2015.09.2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15]1550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污染,改善环境,更好地规范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15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段光明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电话:(010)66556621传真:(010)66556213Email:****************.cn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孔令辉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鸿炜亿家一层受理大厅邮编:100012电话:(010)84913906传真:(010)84915089Email:********************.cn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征求意见稿)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9月28日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河海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都理工大学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研究院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部内征求环评司、环监局意见)。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2015〕1232号附件
附件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2015年7月—2—目录一、总体要求 (4)二、编制步骤 (6)三、关键环节说明 (8)(一)细化量化任务措施 (8)(二)鼓励地方创新实践 (10)(三)控制单元输入响应分析与精准治污措施 (11)(四)清单落地及水质目标确定 (13)四、工作方案框架 (15)附表质量目标清单 (17)表1 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17)表2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17)表3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 (18)表4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清单 (18)表5 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目标清单 (19)—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为加强工作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依据《水十条》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指导省级工作方案的编制,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可以参照本指南编制。
一、总体要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分解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重点明确行政区域内各类水体(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入海河流、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目标与治理要求,是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的集成。
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编制省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确定各类水体目标(分流域、分年度),深化各项任务措施(分区域、分行业),统筹解决区域性、流域性重大问题,系统安排部门分工。
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在省级工作方案下进一步细化,以水体达标治理或持续改善为主线,采取综合措施解决水环境问题,有条件的市县可进一步明确水体—4—水质持续改善方案、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案。
一是质量主线、清单落地。
以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为主线,确定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进程,各类水体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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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指南》的内容解读
《指南》由总则、工作内容和技术路线、技术方法、质量控制、更新重点区划定成果等五部分和附
录组成。
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编制依据、术语与定义、指导原则等内容,指南适用于省级
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地市级、县级及其他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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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分为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保护类区域是为防止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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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
——学习解读生态环境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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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输入文字六
——学习解读《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一
《指南》的出台背景 特此申明,本PPT作品由远近及若素FHX+LHJ制作的原创作品,欢迎你付费下载使用。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转卖。 特此申明,本PPT作品由远近及若素 FHX+LHJ制 作的原 创作品 ,欢迎 你付费 下载使 用。未 经本人 许可, 不得向 第三方 转卖。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指南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指南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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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函[2015]1711号)
附件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 行)2015年10月目 录一、总体要求 (1)(一)编制依据 (1)(二)适用范围 (1)(三)编制主体 (2)(四)编制原则 (2)二、工作步骤 (3)三、技术路线 (3)(一)工作大纲编制的技术路线 (3)(二)达标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 (4)四、达标方案框架 (4)(一)总则 (4)(二)区域概况 (5)(三)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评估与预测 (5)(四)主要水环境问题诊断和识别 (6)(五)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建立 (6)(六)许可排放量分配 (7)(七)主要任务和措施 (7)(八)重点工程和投资匡算 (7)(九)目标可达性分析 (8)(十)保障措施 (8)附1:达标方案汇总表 (9)附2:达标方案编制工作大纲的技术路线图 (10)附3:达标方案编制的技术路线图 (11)附4:参考目录参1 污染特征识别 (12)参2 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估 (12)参3 控制单元细化分解技术 (19)参4 污染排放与水质响应关系建立方法 (22)参5 许可排放量计算与分配技术 (24)参6 主要整治任务和措施 (26)参7 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要求 (30)参8 重点工程与投资匡算 (32)《环境保护法》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
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加强达标方案的科学编制,切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编制依据1.《环境保护法》;2.《水污染防治法》;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5.国家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6.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的水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标准及功能区划、规划、计划。
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流域水污染防治监控预警主题“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研究”课题组二零一四年六月目录前言 (1)1 总则 (2)1.1 编制目的 (2)1.2 适用范围 (2)1.3 指导原则 (2)1.4 引用文件 (2)1.5 术语与定义 (3)1.5.1 河流River (3)1.5.1 生物监测Biological Monitoring (3)1.5.2 水生态环境质量Water Eco-environment Quality (3)1.5.3 生境Habitat (3)1.5.4 参照环境Reference Condition (3)1.5.5 着生藻类Periphyton (3)1.5.6 硅藻Diatom (3)1.5.7 底栖动物Macroinvertebrate (3)1.5.8 丰度Abundance (3)1.5.9 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 (4)1.5.10 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 (4)1.6 总体要求 (4)1.6.1 监测要素 (4)1.6.2 监测频次与时间 (4)1.6.3 点位布设 (4)1.6.4 参照环境的确定 (5)2 生境调查 (6)2.1. 生境调查所需设备及器材 (6)2.2 生境调查要素 (6)2.2.1 采样点基本信息 (6)2.2.2 天气条件 (6)2.2.3 河流总体特征 (6)2.2.4 环境压力要素 (6)2.2.5 河岸植被 (7)2.2.6 调查河段特征 (7)2.2.7 水生植物 (7)2.2.8 常规水体环境参数 (7)2.2.9 常规沉积环境参数 (8)2.3 生境状态评价 (8)2.4 记录 (8)3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监测方法 (9)3.1 设备及耗材准备 (9)3.1.1 采样设备及器材 (9)3.1.2 试剂 (10)3.2 野外采样程序 (10)3.2.1 样品采集 (10)3.2.2 鉴定和计数 (13)3.2.3 结果填报 (16)4 着生藻类监测方法 (16)4.1 设备及耗材 (16)4.2 野外采样程序 (16)4.3 实验室分析 (18)5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22)5.1 野外质量保证与控制 (22)5.1.1 样品的采集 (22)5.1.2 样品的保存 (23)5.1.3 样品的运输 (23)5.1.4 采样记录 (23)5.1.5 准确度和精确度 (23)5.2 实验室质量保证与控制 (23)5.2.1 样品的交接与记录 (23)5.2.2 种类鉴定、计数 (24)5.2.3 数据记录 (24)5.2.4 样品的保存 (24)5.2.5 准确度和精确度 (24)5.2.6 资料保存 (24)附录 (26)前言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河流水体不同尺度生态系统的组成要素总的性质及变化状态。
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
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水专项第一批)》的函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函[2015]52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5.03.18
【实施日期】2015.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水专项第一
批)》的函
(环函[2015]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技术成果的社会共享和应用转化,为国务院即将实施《水污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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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07•【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7日焦作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9号)要求,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深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主要河流(见附件)排污口排查、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
2024年底前,完成70%整治任务。
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主要河流排污口整治任务,建成科学、高效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26•【字号】洛政〔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洛政〔2016〕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洛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26日洛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差、河道环境流量不足、水生态受损严重难以短期内恢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依据《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豫政〔2015〕8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为引领,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站位全局、立足环保新常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山水林田湖共治、分区分类分级分段、多部门多层次联动系统治理新思路,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实现城乡饮用水源安全、重点流域河湖水质持续改善的目标,加快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环境支撑。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国(省)控7个责任目标断面达到省定目标要求,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3.06•【文号】环办[2008]28号•【施行日期】2008.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0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战略思想的总体要求,为重点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关于饮用水安全保障目标的实现,我局决定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调查及评估工作)。
这是继《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之后,开展的一次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时间更为紧迫、技术要求更为严格的基础性工作,将为各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准确的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也是2008年度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提出的明确任务。
为做好本次调查与评估工作,我局组织技术牵头单位(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编制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并经专家审核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领导与协调,明确本地区技术牵头单位,积极配合总局环境规划院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并努力争取同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
我局将采取调度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促指导,并于每季度将调查及评估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二○○八年三月六日附件: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方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1月目录第1章项目背景1.1 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进展1.2 调查与评估工作的紧迫性第2章项目基本情况2.1 指导思想2.2 总体目标2.3 调查基准年2.4 调查范围2.5 调查与评估内容第3章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3.1 总体思路3.2 技术路线第4章任务分解和工作内容4.1 专题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4.2 专题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对策第5章实施方案及预期成果5.1 进度安排5.2 组织方式5.3 预期成果第1章项目背景1.1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进展《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 号)明确要求,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9号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现将《平凉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7日平凉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省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和《平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平政发〔2016〕31号)要求,结合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一)水环境质量情况2016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整体稳定,较上年相比有所好转,污染程度均不同程度下降,泾河长庆桥断面、汭河圣母桥断面、达溪河告王河村断面达标率为100%,泾河拦洪坝断面、平镇桥断面达标率均为91.6%,泾河、汭河、达溪河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水洛河万泉徐家城断面达标率为75%,水质综合评价为Ⅳ类;葫芦河仁大刘家川断面达标率为25%,水质综合评价为劣Ⅴ类。
全市正常供水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为100%。
平凉中心城市建成区4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任务上报国家销号。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2016年是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国务院“水十条”和省政府“水十二条”要求,紧紧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这一目标,以入河排污口集中治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为突破口,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措施,狠抓项目建设,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列入全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84个重点工程项目中,已建成70个,14个正在抓紧实施,预计2017年4月底前建成。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上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优先控制单元名单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上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优先控制单元名单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2.23•【文号】环办污防函[2016]339号•【施行日期】2016.0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关于上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优先控制单元名单的函环办污防函[2016]339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我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印发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
根据《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的要求,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和地方环境保护厅(局)在七大流域和三大水系片区进行了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工作,建立了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
为提高《规划》的有效性、针对性,突出“十三五”流域治理重点,“十三五”我国将按照分级分类的思路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国1800多个控制单元中选择水质不达标、生态和供水功能突出、存在事故风险和水环境下降风险的控制单元作为优先控制单元,进行重点治理和保护,优先控制单元的数量约占总数的1/4至1/3。
请按照《技术大纲》的要求,筛选本行政区域优先控制单元(控制单元清单见附件),于2016年3月20日前将优先控制单元名单反馈我部。
联系方式:1.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高建电话:(010)66556265传真:(010)665562642.联系人:环境规划院谢阳村电话:(010)84947993传真:(010)84947993电子邮箱:**************.cn附件:控制单元清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2月23日关于上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优先控制单元名单的函环办污防函〔2016〕339号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我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印发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
河湖水域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河湖水域污染治理技术指南一、引言河湖水域是人类生活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河湖水域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水资源和维护生态平衡,有必要制定一份科学且实用的河湖水域污染治理技术指南。
二、污染源识别与监测准确识别污染源是河湖水域污染治理的首要任务。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及时获取关于水质、底质、生物和大气等方面的数据,可以帮助确定污染源的类型、性质和程度。
常见的监测方法包括水样采集与分析、浮游植物监测、鱼类生物标志物监测等。
三、废水处理技术废水处理是解决河湖水域污染的关键环节。
传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技术仍然是主流,如活性污泥法、沉淀法、氧化法等。
此外,应推广新兴的高级氧化技术、膜过滤技术以及植物修复技术等,以提高废水处理效果。
四、污泥处理与综合利用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也是需要妥善处理的。
传统的污泥处理方式主要包括焚烧、填埋和肥料利用。
然而,这些方式存在能源消耗大、二次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
因此,应积极推广污泥干化、气化以及有机肥料制备技术,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五、非点源污染防治技术除了工业和生活废水的治理外,非点源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农业、畜牧业、建筑施工等活动会导致土壤侵蚀、农药和化肥流失等现象。
因此,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推广植被覆盖、合理施肥和农业循环利用等技术手段,减少非点源污染的影响。
六、生态修复技术为了恢复受污染河湖水域的生态系统功能,生态修复技术起到了重要作用。
湿地修复、人工湖和湿地建设、水生植物种植等方法可以有效提高水质、保护栖息地和改善景观品质。
此外,还应结合生态学原理,开展鱼类放流和水生生物增殖等措施,促进河湖水域的生物多样性。
七、管理与监督河湖水域污染治理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和监督体系。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治理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强化监督执法力度。
同时,公众参与和关注度的提高也是推动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八、结论河湖水域污染治理技术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指导,实现河湖水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01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水污染治理领域)
政策法规Policies,Regulations and Rules1 增强型膜生活污水膜生物反应器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参数:原水先经过预处理,进入采用增强型膜的膜生物反应器进行生化处理。
膜前池设置厌氧、好氧、缺氧,对污水中的磷及氮进行去除。
出水经消毒后可排放或回用。
膜系统吨水电耗低于0.15kW ·h/m 3,膜运行寿命5年以上,单个模块设备日处理规模可达1260m 3;增强型中空纤维微滤膜抗拉强度>200N/单丝,纯水通量大于19.6L/m 2·h·kPa。
主要技术指标:处理生活污水时,系统出水水质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 Cr 、BOD 5、氨氮可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适用范围:城镇污水处理与回用。
技术特点:采用了支撑衬与PVDF相结合的增强型纤维膜,增加了膜强度;膜表面进行亲水改性,保持长期稳定的通量,运行压力低,抗污染性强;高低曝气强度相结合的方式,使膜丝轻微抖动,减少膜污染和运行能耗。
应用案例: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20,000t/d 北京市房山区城关再生水厂及回用管网MBR工程。
2 兼氧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工艺路线及参数:污水通过预处理去除悬浮或漂浮的固体物,然后提升至兼氧膜生物反应器,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在反应器内大量兼性复合菌群的作用下被分解,混合液通过膜过滤,出水排放或回用。
反应器内DO为0.5~1.0mg/L。
主要技术指标:处理生活污水时,出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适用范围:生活污水及食品废水等污(废)水处理。
技术特点:实现了污水C、N、P同步去除;与常规工艺相比,剩余污泥大量减少。
应用案例:江西奉新工业园印染集控区污水处理厂10,000m 3/d市政污水处理项目。
3 污水不锈钢编织网滤布过滤技术工艺路线及参数:不锈钢编织网滤布转盘过滤器由中心转鼓、滤布膜片、滤布骨架、反洗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
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编制说明
《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指南 (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22年1月目 录一、任务来源 (1)二、编制必要性 (1)三、编制过程 (2)四、主要技术要点说明 (3)(一)工作内容和流程 (3)(二)技术适宜性评估 (3)(三)地块概念模型更新 (4)(四)抽出-处理系统设计 (5)(五)工程施工 (6)(六)工程运行及监测 (7)(七)工程效果评估 (8)(八)工程关闭 (9)五、技术应用现状及成本分析 (9)(一)国内外同类标准出台情况 (9)(二)国内外相关技术案例应用情况 (10)(三)技术应用成本分析 (10)《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推进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和规范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组织,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方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起草编制。
二、编制必要性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是一项成熟、应用广泛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根据美国超级基金场地数据统计,抽出—处理技术是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策略中最为常用的技术,近年抽出—处理技术应用逐渐由单一技术使用向与其他技术组合使用转变。
欧美国家陆续发布了抽出—处理技术的相关技术规范。
目前,抽出—处理技术在我国已得到一定工程应用,但尚缺乏相关技术规范指导。
由于该技术应用灵活,可实现污染源削减、污染羽控制、污染羽修复等多种目的,适用于当前我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因此,基于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迫切需求,亟需编制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技术指南,指导实践应用。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1
GB 18918 GB 50013 GB 50014 GB 50015 GB 50016 GB 50019 GB 50028 GB 50040 GB 50057 GB 50058 GB 50092 GB 50093 GB 50116 GB 50140 GB 50202 GB 50203 GB 50204 GB 50205 GB 50206 GB 50217 GB 50231 GB 50235 GB 50236 GB 50254 GB 50255 GB 50256 GB 50257 GB 50258 GB 50259 GB 50268 GB 50275 GB 50300 GB 50334 GB 50336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次
前言 .......................................................................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6 4 水量和水质................................................................ 6 5 总体要求.................................................................. 7 6 污(废)水收集系统........................................................ 9 7 工艺单元.................................................................. 9 8 工艺组合................................................................. 24 9 设备与材料............................................................... 25 10 检测与控制.............................................................. 32 11 主要辅助工程............................................................ 33 12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34 13 施工与验收.............................................................. 34 14 运行与维护.............................................................. 3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常见恶臭气体洗涤液 ...................................... 4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治理工程中主要构筑物的工艺过程检测项目和控制对象 .. 42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3—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4—目录前言 (8)1 总则 (7)1.1 工作定位 (9)1.2 适用范围 (9)1.3 术语和定义 (9)1.4 基本原则 (11)1.5 规范性引用文件 (12)2 主要任务与技术路线 (16)2.1 主要任务 (16)2.2 技术路线 (19)3 生态保护红线 (19)3.1 工作要求 (19)3.2 生态评价 (20)3.3 生态空间识别 (20)3.4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4 环境质量底线 (21)4.1 工作要求 (21)4.2 水环境质量底线 (21)4.3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25)—5—4.4 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 (29)5 资源利用上线 (31)5.1 工作要求 (31)5.2 水资源利用上线 (31)5.3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32)5.4 能源利用上线 (32)5.5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及管控 (33)6 环境管控单元 (34)6.1 工作要求 (34)6.2 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34)6.3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 (34)7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36)7.1 工作要求 (36)7.2 负面清单的编制 (37)8 主要成果与要求 (40)8.1 工作要求 (40)8.2 文本成果要求 (41)8.3 图集成果要求 (41)8.4 研究报告成果要求 (41)8.5 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成果要求 (42)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作底图制作要求 (44)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环境模拟评价要点 (54)附录C(规范性附录)大气环境模拟评价要点 (59)—6—附录D(规范性附录)“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功能要求63—7—前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技术指南。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函-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的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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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
《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函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
为指导各地做好“未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的编制工作,国家印发了《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现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函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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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2015年7月—2—目录一、总体要求 (4)二、编制步骤 (6)三、关键环节说明 (8)(一)细化量化任务措施 (8)(二)鼓励地方创新实践 (10)(三)控制单元输入响应分析与精准治污措施 (11)(四)清单落地及水质目标确定 (13)四、工作方案框架 (15)附表质量目标清单 (17)表1 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17)表2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17)表3 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 (18)表4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清单 (18)表5 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目标清单 (19)—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为加强工作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依据《水十条》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指导省级工作方案的编制,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可以参照本指南编制。
一、总体要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分解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重点明确行政区域内各类水体(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入海河流、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目标与治理要求,是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的集成。
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编制省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确定各类水体目标(分流域、分年度),深化各项任务措施(分区域、分行业),统筹解决区域性、流域性重大问题,系统安排部门分工。
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在省级工作方案下进一步细化,以水体达标治理或持续改善为主线,采取综合措施解决水环境问题,有条件的市县可进一步明确水体—4—水质持续改善方案、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案。
一是质量主线、清单落地。
以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为主线,确定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进程,各类水体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各项任务措施要紧紧围绕质量改善目标,精准治理。
各水体及其质量改善目标清单务求落地、明确、可考核、能监督,落实到断面(点位)、河段,以表、图、专栏等方式展开,不能以区域范围内总体状况代替。
二是问题导向、系统治理。
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强调针对性、差异性、可操作性,明确需“十三五”解决的重点问题。
坚持防治结合,统筹考虑现有污染源治理和新污染源准入,力争增产减污。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统筹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多措并举,提高治理实效。
三是任务落实、细化量化。
因地制宜,细化各项任务措施的目标要求、建设内容、任务量和实施安排,将水污染防治目标逐级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企业和下一级人民政府。
四是上下结合、部门联动。
下位方案应贯彻落实上位要求,工作方案有关任务要与《水十条》任务牵头部门衔接。
加强部门配合,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工作方案相关内容,编制牵头部门发挥好统筹集成作用。
五是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坚持开门编方案,收集、梳理公—5—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公布治理(保护)清单、目标、优先顺序、阶段目标等信息,充分听取公众和社会意见,使工作方案与公众需求相契合。
二、编制步骤一是梳理《水十条》对本地区的要求。
系统梳理《水十条》对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详细列出上位规划、上级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任务牵头部门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发展战略,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最低任务要求。
二是调查水质状况,摸清目标差距。
收集近四年来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辅以必要的调查、监测,分水系调查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含入海河流)等水体的水质现状,综合考虑公众诉求,初步确定水质改善趋势和目标要求。
分治理和保护两类,识别首要污染因子,确定不达标水体及其目标列表。
水质良好、具有水生生态功能的水域,要提出水生态保护的相关要求或目标指标。
三是排查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差距。
针对《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调查各项工作基础状况,包括绝对量、相对量等。
加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明确各项任务要求的差距。
重点排查“十小”企业、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非法污泥堆放点、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供水管网漏损情况、需要实施防渗处理的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京津冀等区域地下水污染场地等任务指标。
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区域—6—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将其纳入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水十条》要求,需编制的方案包括“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地区的水体水质达标方案等。
四是分析水体改善可达性,补充针对性措施。
结合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和“十二五”流域规划控制单元划分方案,将水质目标、任务措施归集到具体水系及其控制单元,分析排污状况、水量状况、水质状况、主要环境问题,识别影响断面达标的主要污染源,确定单元内各类污染源的治理任务,明确治理目标、防治重点、防治措施和达标时限。
对于特别重要的、治理难度较大的控制单元,可通过水质模拟和输入响应分析,提出一般任务要求之外的针对性措施,确保目标可达可行。
五是水系统筹,确保水质和任务达到要求。
完成各单元、各水域水质目标可达性分析后,统筹考虑不同水体间、上下游的相互衔接,合理布设监测断面(点位)、确定水质目标,研究重点水域、跨地市河湖等跨界水体改善的系统方案,优化相关任务措施。
六是区域统筹,分行业、分年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把治理任务落实到各行政区域,分地市、分部门(行业)落实控源减污、推进转型、节水等目标任务,使部门任务平衡、年度安排衔接、次序摆布合理,并与重点单元的目标改善进程吻合。
要对照目标清单,突出做好重点控制单元分析,根据地方财力和各项工作时—7—序安排,优化各控制单元的任务措施。
七是完善政策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实现方案集成。
省级人民政府要研究辖区内跨界水环境补偿、生态流量、系统治污机制体制、投融资、用途管制等政策制度,健全推进工作方案实施的长效机制。
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依据上述的任务和技术要点,系统归总梳理各自的重点问题、目标指标、保护和治理清单、任务措施、政策制度等内容,并进行总体可行性、可达性分析,有条件的省份可以进行经济社会影响模拟预测,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精准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过程中,要加强与上级工作方案编制牵头部门的沟通,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畅衔接、落实到位,保障省级工作方案2015年底前顺利备案。
三、关键环节说明(一)细化量化任务措施一是明确实施范围。
《水十条》提出了一些任务实施范围的定性要求,各地工作方案应明确这些要求实施的具体范围。
这些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应执行一级A的敏感区域(含水域和陆域行政区),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市及其污水处理厂,实施总氮控制的沿海城市范围,需要调整种植结构的地下水易污染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未划定的要明确划定时限和基本要求),需强化再生水利用的缺水和水—8—污染严重地区,关闭自备水井的公共管网覆盖范围,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的超采区范围,明确实施总氮总量控制的富营养化湖泊及汇入河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范围,实施退地减水的地区,明确需要整治的河口海湾,实施水和湿地生态保护的区域等。
二是要求落实到对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水十条》及当地水环境保护需求,将具体任务措施落实到对象及责任主体。
这些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及其补给径流区内的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堆存场、再生水灌溉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监管污染源,利用生态沟渠净化农田排水的大中型灌区,实施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的港口、码头、装卸站,需建设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工业落后产能淘汰和整治企业,需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城市建成区需退出的重污染企业,需整治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以下简称城市黑臭水体,认定原则及消除标准以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文件为准)、入海河流等。
三是任务细化到数量。
结合任务要求和质量改善需求,确定任务措施的工作量。
部分任务量可以在工作方案中提出初步规划数据,并结合相关“十三五”规划进度在后续年度实施计划中进一步调整优化。
这些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污泥、再生水规模,各区县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数量,非法污泥堆放点取缔数量或规模,实施测土配方、精准施肥等措施的土地面积,取缔及淘汰的企业数量和产能等。
—9—四是时限分解到年度。
《水十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任务措施,应细化年度目标,确保年度任务量均衡。
无时限要求的任务措施,应根据水环境保护需求,突出重点,按照对水质改善的影响确定优先顺序。
有关任务量和时效难以准确把握的,可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
对于需研究探索的任务,要明确试点时间和名单,并逐步推广。
(二)鼓励地方创新实践制度政策要有方向性要求。
一是针对国家明确的制度政策等共性要求,特别是涉及省级及以下人民政府事权的,地方工作方案要具体细化,提出方向性要求,不能仅停留在原则性、一般性表述上。
如提出优化空间布局的具体要求,分行政区提出污水处理收费提标的时间表,制定重点水体的生态流量标准,建立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机制的进度要求等。
二是针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建设、政策创新,如水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领跑者激励、跨界水环境补偿、生态空间保护等,要确定分步、分类试点的具体要求等。
三是针对研究性的政策措施如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行业排污强度等评价方法,各地可结合本辖区水污染状况、水资源条件和水质改善需求等,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但原则上应进行试点或探索工作。
—10—(三)控制单元输入响应分析与精准治污措施在控制单元或者水体达标方案可达性分析过程中,要特别重视控制单元内污染源-排污口-水体的输入响应分析,重点针对水体首要(主要)污染因子和优先控制污染物等,提高治污减排的精准性和质量改善的针对性。
应突出措施的综合性和任务的落地性。
一是控源减污,以企事业单位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为前提,结合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及水污染治理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排污单位污染物削减要求。
二是节水及再生水利用,通过工业、农业、生活全方位节水及非常规水源的开发使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控制用水总量,减轻污染负荷。
三是生态拦截及深度处理,通过人工湿地等措施进一步减少进入水体的污染物量。
四是增加生态流量,通过优化调度,在时间、空间两个维度进行水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强化水的环境属性,增加环境容量。
1.以断面水质治理改善为目标的控制单元水质不达标控制单元编制达标方案时,要在分析共性任务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实施针对性深入治理,确保目标可达:近三年断面持续劣于Ⅴ类、江河源头近三年水质存在恶化趋势等情形的水体,应详细分析主要污染来源,可对汇水范围内相关行业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