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改造报告表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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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发射装置生产基地、大型轧机油膜轴承生产基地、矫直机生产基地、液压件
生产基地、采煤机制造基地和唯一的管轧机定点生产基地、火车轮对生产基地,
是国内品种最全、水平最高、历史最悠久的锻压设备生产基地。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于 1990 年投资建设,1991 年 8 月正
式投入运行,采用物理处理工艺,承担着集团公司生产区域废水(主要是车间清
为保证处理设施的安全生产,现有处理设施也急需进行更新改造;为响应节 能减排的要求,太原市环保局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 利用设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列入环保部等三部委制定的《重点流 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 年)》治理项目名单。本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 设计处理水量 2000m3/d,本次改造拟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拆除部分 现有污水处理构筑物,新建物理、生化、深度处理单元构筑物及综合配套管网。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 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改造项目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 53 号
传真
邮政编码 030024
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项目名称: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 年 4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1、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站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日处理污水 2000m3,主要 接纳集团公司生产区域废水(主要是车间清洁废水、间接循环冷却水)、厂区生 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水(1000m3/d)在满足排 放要求的前提下再经深度处理后用于联合泵站的循环补充水,剩余部分排至城南 排洪沟,最后汇入汾河。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 2 月 16 日公布修正 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 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晋经信投资字〔2015〕47 号”文件同意本 项目备案。 2、选址合理性分析 2.1 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站址处。项目 占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用地位置符合太原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2.2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关于加强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 保护工程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72 号 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除 1000m3/d 回用做联合泵站补充水外,剩余部分排至 城南排洪渠,最终进入汾河。根据晋政办发[2008]72 号文件要求,对汾河干流 3km 范围内已达标排放的合法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深度处理,实现达功能区标准后 排放。本次改造完成后,污水处理站出水能够达到功能区标准。 2.3 太原市晋祠泉域保护条例 本项目位于晋祠泉域三级保护区内,根据《太原市晋祠泉域保护条例》,晋
洁废水、间接循环冷却水和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任务。污水处理站设计能
力 8640m3/d,但目前实际处理水量为 1500m³/d,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污水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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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2 中的一级标准,出水通过管道排至城南排洪 渠,最终汇入汾河。
由于现有污水处理站已运行 20 余年,处理设备年久失修,大多数设备已达 使用寿命,须进行更新;脉冲澄清池和虹吸滤池主体结构渗透严重,处理效率降 低,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关于加强汾河流 域生态治理修复保护工程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72 号), 对汾河干流 3km 范围内已达标排放的合法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深度处理,实现达 功能区标准后排放。
现有污水处理站站址处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
批准文号
晋经信投字 〔2015〕47 号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
7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500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其中:环保投 2000
资(万元) 5.0
2000 投产日期
环保投资占 100%
总投资ຫໍສະໝຸດ Baidu例 2015.9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 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 1950 年,是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
座重型机器厂,属国家特大型骨干企业,主要单位有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太
重集团煤机有限公司、太重集团榆次液压工业有限公司等。目前,太原重型机械
集团有限公司已成为我国最大的大型起重机生产基地、大型挖掘设备制造基地、
2015 年 2 月 11 日,受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特别是对当地的规划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收集了有关资料, 对现有工程情况、本次改造工程内容、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工艺及排水去向进行了 深入调查。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在查清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以及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来源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了本项目改造完 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结合评价区的环境特征,依据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标准和 开发区环境规划功能目标要求,在搜集整理资料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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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送审本)。 2015 年 4 月 14 日,太原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太原主持召开了《太原重型
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 审查会,会议期间,由二人组成的技术审查组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了技 术审查意见。会后,我们经过认真的修改,现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污 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提交建设单位, 报请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 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 目属于“U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7、其他水处理、利用——全部”需要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