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服务指南(全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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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程序

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程序
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程序
(一)办理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病残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女方户籍登记在禅城区,第一个孩子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第一个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书》、病残儿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病残儿的有关病历资料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组专家指定提供的资料的原件。
(六)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4]146号文规定,鉴定费每例收费250元。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夫妻提出书面申请,有工作单位的,将申请书分别交男、女方所在单位加具意见,无工作单位的,将申请书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交单位或村(居)委会加具意见时,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2、由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审核。
6、在鉴定前的一周,由区计生局技术科向申请人发出鉴定通知。申请人按通知要求,携带病残儿、病残儿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医学鉴定。
7、鉴定结束后由区计生局向申请人发出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五)办理期限:区计生局每年组织两次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审批工作,于每年的3月底和9月底前收齐申请后集中办理。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在受理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报送镇(街道)计生办,镇(街道)计生办在收到材料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报送区计生局,区计生局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鉴定,特殊情况将延长十五个工作日办理。
3、由镇(街道)计生办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再次进行核实,将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区计生局。

病残儿鉴定须知

病残儿鉴定须知

病残儿鉴定须知:一、申请条件凡夫妻双方或女方户籍在本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户籍不在本省但为本省国家工作人员的,认为其第一胎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2.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户口簿;4.申请人结婚证(再婚夫妻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5.申请人与患儿近期2寸合影彩色免冠照片5张;6.被鉴定人的有关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和各类检查报告单等);7.省、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出生缺陷干预筛查一级预防,抓孕前一级预防是指防止出生缺陷儿的发生。

主要在婚前和孕前。

包括:1、婚前检查。

通过科学的健康咨询、家族史调查、体格检查以及其他辅助检查,新婚夫妇可了解各自的健康状况,还能获得性生活和预防出生缺陷的指导,这是优生优育的第一道关;2、避免新婚后立即怀孕。

最好是婚后半年,这期间使用避孕套是最佳的避孕选择;3、选择最佳的生育年龄。

生育的最佳年龄,女性25~30岁,最迟不超过35岁,男性25~35岁。

在此期间,人的体质好,精子和卵子的质量好,更有利于生育健康宝宝;4、选择最佳的受孕时间:6~9月,可以避开冬春流行病的高发期,孩子出生后便于护理和喂养;5、做好孕前优生检测。

避免带病怀孕,如生育过出生缺陷儿,应进行咨询及相应的体格检查。

孕前3个月及孕后3个月口服小剂量的叶酸补充剂;6、孕前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避免接触放射及有害有毒气体,避免接触猫狗,远离家畜动物。

二级预防,抓产前二级预防是指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主要是在孕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和早采取措施,以预防出生缺陷儿的出生。

对已确诊的畸形胎儿,动员孕妇及其家属做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

哪些孕妇需要做产前筛选或产前诊断:1、夫妇双方或家族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攻略_天津指南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攻略_天津指南

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攻略_天津指南〖摘要〗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指南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提交材料:申请病残儿鉴定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本复印件、母子免冠2寸照片、有关病史材料。

办理流程:1、单位或村(社区)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2、镇(办)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旗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3、旗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上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半年组织一次鉴定。

5、受当地医疗技术条件限制不能做出鉴定结论的,市级鉴定组可提出进行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书面意见,经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申请省级鉴定。

6、当事人对市级鉴定组所作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省级鉴定;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省级鉴定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7、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将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于30个工作日内,逐级通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申请鉴定者。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办理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受理机构: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申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病残儿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疾病名称:•疾病诊断时间:•医院名称:•医生姓名:•医生联系电话:申请理由本人系病残儿的法定监护人,因病残儿患有(疾病名称),导致其身体功能受到严重影响,生活自理能力极差,需要长期依赖他人照顾。

为了能够获得相应的救助和补贴,特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

申请材料1.病残儿的身份证明材料;2.病残儿的疾病诊断证明书;3.病残儿的治疗记录和病历资料;4.病残儿的家庭住址证明;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申请人的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7.申请人与病残儿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1.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2.前往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的医务科,领取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3.将申请材料和申请表一并提交给医务科;4.医务科将申请材料和申请表转交给医学鉴定委员会;5.医学鉴定委员会对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6.申请人凭鉴定报告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病残儿救助和补贴。

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2.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不得采取其他非法手段;3.申请人应当保护好病残儿的隐私权,不得将其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4.申请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结语病残儿医学鉴定是为了保障病残儿的权益和利益,让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救助和补贴。

申请人应当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便顺利获得病残儿医学鉴定报告。

同时,申请人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好病残儿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病残儿鉴定程序

病残儿鉴定程序

病残儿鉴定程序病残儿鉴定程序是指对年龄在18岁以下并存在身体残疾的儿童进行身体功能等级评估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以确定儿童是否符合“病残儿”定义,并具有享受社会福利保障的资格。

病残儿鉴定程序的实施对于保障病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病残儿鉴定程序包括以下流程:第一步,儿童申请。

通常是家庭在发现孩子存在身体残疾之后主动向当地病残儿童福利机构申请,或者是相关部门在了解到某个家庭有病残儿童之后主动联系家庭,要求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材料审核。

申请人需要提供儿童的出生证明、身份证和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病残儿童福利机构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并由该机构的专家对儿童的身体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第三步,身体功能等级评估。

对于符合初步审核标准的病残儿童,该机构会组织专业的评估工作,来评估孩子的身体功能等级。

这个环节一般由康复医师、物理治疗师和语言治疗师组成的团队完成。

评估内容包括孩子在日常生活中能否独立行走、进食、洗漱等基本生活技能,对孩子进行运动、心理和智力能力的测试等。

评估结果将对孩子的身体残疾种类、等级和严重程度等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将结果反馈给审批机构。

第四步,家庭经济状况评估。

该机构会以孩子的家庭收入和家庭的财务状况为依据,对家庭所处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涵盖家庭社会保险、医疗费用、住房条件等多个方面。

评估结果将对是否为符合这些条件的病残儿童给出判定。

第五步,鉴定结论。

根据以上两个步骤的评估结果,审批机构将给出鉴定结论。

如果孩子符合病残儿的定义,将发给家庭《病残儿证》;如果孩子不符合病残儿的定义,家庭将无法享受相关福利政策。

总体来说,病残儿鉴定程序是一项非常复杂和严谨的流程,需要专业的医学评估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确保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保证病残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从家庭和儿童的角度出发,落实好保障病残儿童的政策法规,在病残儿童这个群体中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让他们能够更加顺利地走向成长。

医疗鉴定流程及手续

医疗鉴定流程及手续

医疗鉴定流程及手续一、申请医疗鉴定1.患者或其家属可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医疗鉴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患者的身份证明、病历、诊断证明、相关照片、检验报告等资料,同时应注明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2.申请书应详细描述疾病的发病过程、治疗情况、医疗费用等情况,并提供相关医学证据和证明材料。

3.申请书应在医疗鉴定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发送。

二、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1.医疗鉴定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医生对患者进行鉴定。

鉴定委员会应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确定鉴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通知患者或其家属参与。

2.鉴定委员会应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专家参与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准确。

3.鉴定委员会应当以尽可能公正、严谨的态度对患者进行鉴定,不偏不倚地提出专业意见。

4.鉴定委员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

5.在鉴定过程中,鉴定委员会应尊重患者的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鉴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三、出具鉴定报告1.鉴定委员会应在鉴定结束后,及时出具鉴定报告,详细说明鉴定的目的、范围、方法、过程和结论。

2.鉴定报告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治疗情况、预后评估等内容,同时应明确鉴定结论及其依据。

3.鉴定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注明鉴定委员会的名称、章、日期等相关信息,保证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申请人收取鉴定报告1.申请人应根据鉴定委员会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鉴定报告。

申请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2.申请人领取鉴定报告时,应认真核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可向鉴定委员会提出。

如发现报告中有错误或遗漏,申请人应及时提出异议,鉴定委员会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3.鉴定报告一经领取,申请人即视为对鉴定结果表示接受,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得撤销。

佛山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材料

佛山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材料

佛山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材料佛山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材料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以下为大家了佛山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申请书(生育孩子应该是夫妻双方的意愿,申请书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

2、申请鉴定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需提交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广东省方案生育效劳证》、《出生医学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再婚夫妻申请病残儿鉴定需提交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广东省方案生育效劳证》、《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各自离婚时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女方有单位的,应将《申请书》递交给单位初步审查,女方无工作单位那么将《申请书》递交给户籍地村(居)委初步审查。

2、单位或村(居)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内容有:一是病残儿是否为夫妻的第一个小孩;二是该小孩是否患病;三是尽可能了解是否近亲结婚,家族中是否有同样的病者。

3、单位或村(居)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进行初步审核后,认为符合规定,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

每年4月上旬镇、街道计生办接受单位或村、(居)委申报材料,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再次进行核实。

1、核实的'内容包括:病残儿母亲户口簿原件是否本地户口;病残儿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病历资料(原件)上的姓名是否与户口簿一致,并留下复印件(核实后原件交还本人)。

2、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及家系调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1、计生办将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申请书及病残儿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有关病历等资料的复印件交区计生局技术科。

2、由计生局技术科发给《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病残儿家长及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填写及加具意见。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程序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程序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程序
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父母双方应向女方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提出书面申请

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三口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母子(女)近期半身合照2张、历年病历资料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单位或村(居)委签署意见

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并加具意见

上报县(市、区)人口卫计局

按通知、地点携带小孩到场(中心)初审

上报韶关市医学专家鉴定

按通知、地点由母亲携带小孩现场鉴定。

(人口计生)病残儿医学鉴定服务指南

(人口计生)病残儿医学鉴定服务指南

(人口计生)病残儿医学鉴定服务指南一、事项编码(略)P(略)二、适用范围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三、事项类别行政确认四、设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十二条、《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五、受理机构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六、决定机构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七、办理条件县级复审通过的全部申请材料。

八、申报材料1.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2.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父母及患儿户口簿;4.病例资料;5.父母及患儿近期合影照片;6.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九、办理方式(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生健康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略)进行网上申办。

十、服务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办结十一、办理时限(一)法定办理时限18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不包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三、结果送达当场送达或快递送达十四、行政救济途径及方式对不予许可的,可以自收到不予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直接到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生健康委窗口咨询2.咨询电话(略)3.网上咨询: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略十六、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电话(略)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和顺安路交叉口东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15。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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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评定初审流程

残疾评定初审流程

残疾评定初审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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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残疾评定初审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残疾评定医学鉴定流程

残疾评定医学鉴定流程

区残疾评定医学鉴定须知(一)
一、鉴定时间:每周一、周三,上午8:30-12:00。

鉴定手续办理地点:区残疾评定医学鉴定中心;
二、鉴定地点:医院相关科室;
三、鉴定所需准备资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乡镇(街道)残联签署同意鉴定意见,贴2寸彩色近照,并盖章(照片上加盖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2寸彩照3张(与申请表上所贴照片一致);
4、申请人既往病历(住院或门诊),相关X线片、CT片或核磁共振片、法医鉴定书等有关证明残疾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注:申请人本人必须到场,并对残疾部位拍照存档。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形审核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形审核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形审核
2. 申请材料目录
3. 钦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
附件1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形审核流程图
(法按时限:20个工作日;许诺时限:10个工作日)
附件2
申请材料目录
填写说明:
1. 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

关于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2. 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非必要”的,那么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形下需提供该项材料。

3. 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签名或公司印章、政府或相关机构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附件3
市编号:
钦州市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
患儿姓名:性别:年龄:
申报疾病:
母亲姓名:联系:
父亲姓名:联系:
家庭常住地址:
呈报县(区):呈报时刻:
钦州市卫生和打算生育委员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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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初审服务指南(全套手续)
一、事项编码
13XXXX10322010
二、适用范围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生育的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要求再生育而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设立依据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1月18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五、受理机构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X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办理条件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八、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九、办理方式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十、办理流程
(一)受理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审查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书面意见并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报决定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三)决定
由决定机构根据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含决定机构决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含决定机构决定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不收费
(二)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结果送达
由决定机构根据情况每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无需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受当地医疗技术条件限制不能作出鉴定结论的,由设区的市级鉴定组提出进行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的书面意见,经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后,申请省级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鉴定组所作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可向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省级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省级鉴定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定期对申请再鉴定者组织鉴定。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
XXXX-XXXXXXX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XXXX-XXXXXXX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XX县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生和服务窗口
(二)电话查询
XXXX-XXXXXXX
十九、流程图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
生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受
理审查,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予以受理
XXX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卫
生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符合条件的,逐级报决定机构
由决定机构根据情况每半年
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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