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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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江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江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 号、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8〕275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粤人社发〔2010〕2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1.本实施细则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和工勤技能工作职责,并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政府人社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综合管理工作,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3.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依据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

、实施范围和对象4. 全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5. 上述事业单位中的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地级以上市政府人社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并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6.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职责)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岗位职责)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岗位职责)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壹、实施范围和原则1.单位范围: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2.人员范围: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事业单位)中和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于编于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实施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施。

二、岗位类别设置4.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事业单位按照以下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尊敬的领导:根据对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深入调研和分析,结合当前事业单位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了以下2024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供领导参考。

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事业单位管理模式的变革,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2024年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应该从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出发,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

二、管理目标1.优化岗位设置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事业单位的专业性和专长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3.推动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创新,促进相互协作和资源共享。

三、管理原则1.突出岗位设置的主次和核心,突破僵化的办事模式和部门壁垒,强化协作和创新。

2.根据事业单位的需求和发展方向,合理划分岗位设置的规模和结构,并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和审批。

3.尊重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专业职业技能和能力素质,通过岗位设置的管理,激发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管理内容1.岗位设置的规划和评估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需要,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合理确定岗位设置的数量和比例,并进行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划和评估。

对于重要的职位,要进行岗位的细化和多元化,充分发挥人才的专长和潜力。

2.岗位设置的审核和审批对于新创建的事业单位或者需要新增岗位的事业单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确保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对于重要岗位的竞聘、选拔和任命,要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岗位设置的动态调整根据事业单位的发展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通过不断的调研和评估,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进行岗位的调整和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对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岗位的专业性和技能水平。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细则首先明确了专业技术岗位的定义和分类。

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和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可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等。

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

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置情况,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和职责。

同时,要注重人员结构的合理性和多样性,避免同质化和重复性。

此外,细则还要求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细则还对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

同时,要重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激励,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此外,细则还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评价和考核机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评价,激励和奖惩合理。

为了保证细则的有效实施,细则还规定了监督和检查的机制。

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对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同时,细则要求各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管理的自我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它明确了专业技术岗位的定义和分类,规定了岗位设置和管理的要求,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通过细则的有效实施,将有助于事业单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创新。

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平办【2010】32号)

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平办【2010】32号)

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办〔2010〕 32 号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 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2009〕420 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批复》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 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类别设置5.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一、引言事业单位是指通过政府授权,从事公益性活动的组织机构。

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管理是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管理工作,提高事业单位的绩效和效率,制定本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旨在为相关事业单位提供具体指导,确保岗位设置与运行符合规范。

二、岗位设置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不得歧视性别、种族、年龄和政治信仰等因素。

2. 连贯性原则:岗位设置应与事业单位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相连接,保持良好的内部逻辑关系。

3. 高效性原则:岗位设置应具备适应当前工作需求的特点,能够高效实现工作目标。

三、岗位设置程序1. 事业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岗位设置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岗位名称、工作职责、任职资格、薪资待遇等信息。

2. 岗位设置计划应提交事业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进行审批,并在单位内部公示一定期限,接受内部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 审批部门应根据岗位设置计划的合理性和适应性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批结果。

如有不合理之处,应提出修改意见并给予指导。

4. 经过内部审核和修改后,岗位设置计划应在事业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 事业单位应根据公众意见和建议的情况,对岗位设置计划进行最终调整,并报最高决策机构审批。

四、岗位设置与运行管理1. 岗位设置应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各岗位之间的职责界限清晰、互不干涉。

2. 岗位设置应合理分配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工作负荷合理、工作效率高。

3. 岗位设置应注重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匹配,确保人员在岗位上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力和潜力。

4. 岗位设置应遵循岗位分类与薪酬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岗位的薪资待遇。

5. 岗位设置应注重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岗位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岗位管理监督1. 相关部门应建立岗位管理监督机制,对岗位设置和运行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文本)

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文本)

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文件庆办发[2009]13号关于印发《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8月26日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1、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确定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在实施范围之内。

二、岗位类别设置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具体控制标准如下:(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2)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4)行业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市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细则

市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细则

市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细则目录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1)二、岗位类别设置 (2)三、岗位等级设置 (3)(一)岗位等级设置 (3)(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3)(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4)(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6)(五)特设岗位设置 (6)四、岗位基本条件 (7)(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7)(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8)(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8)(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0)五、岗位设置程序及审核权限 (10)六、岗位聘用 (12)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4)××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细则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87号)和省ZF 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发[20××]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对象1、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细则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1.单位范围: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2.人员范围: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以下统称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实施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施。

二、岗位类别设置4.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事业单位按照以下规定提出初步意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数作为单位岗位总量,对超编人员由人事部门下达控制岗位数,空编数原则上计入主体岗位基数。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实施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并管理。

2、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等级内,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管理。

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5、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只能在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中,确定其中一类岗位作为本单位的主体岗位。

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区分主、辅系列。

主系列只能是科研、工程、农业、卫生和各类教师,或与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相一致的系列之一。

各类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应考虑岗位与人员的匹配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

(1)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未满编的,按不低于单位工作岗位总量百分之七十的比例酌情确定,其中辅系列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以下酌情确定;满编单位,暂按在岗正式职工的实际岗位情况确定,以后逐渐规范到位。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施围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实施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并管理。

2、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管理。

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5、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只能在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中,确定其中一类岗位作为本单位的主体岗位。

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区分主、辅系列。

主系列只能是科研、工程、农业、卫生和各类教师,或与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相一致的系列之一。

各类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应考虑岗位与人员的匹配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

(1)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未满编的,按不低于单位工作岗位总量百分之七十的比例酌情确定,其中辅系列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以下酌情确定;满编单位,暂按在岗正式职工的实际岗位情况确定,以后逐渐规到位。

(2)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保证管理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50%的前提下,按实际需要确定。

202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前言】2023年,随着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和引领时代发展潮流,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转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2023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优化现有岗位设置,完善岗位职责和权限,提高岗位的适应性和专业性,推进事业单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

【一、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能需求,合理确定岗位设置,优化岗位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的高效运转和人员的合理配置。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通过精简岗位设置和优化岗位职责,实现岗位职能的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设立专业化岗位,提高岗位的专业性和技术含量,推动岗位的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

3. 建立科学的岗位分类和评价体系,为岗位设置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4. 配置合适的岗位编制和人员,优化编制结构和人员配备,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5. 增强事业单位内部的岗位管理意识和能力,促进交叉学习和岗位能力提升。

【二、工作原则】本方案的工作原则是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坚持以下几个原则:1. 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能需求,合理配置岗位和人员,确保岗位的专业性和适应性。

2. 实行岗位职责与权限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避免职责不清、权限不足等问题。

3. 坚持分类管理和分层负责的原则,将岗位设置划分为各个层级,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4. 重视人员培养和岗位能力提升,建立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制,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5. 强化岗位监督和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岗位评价体系,激励岗位人员发挥其潜力和优势。

【三、工作内容】1. 设定岗位职能和权限: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能需求,制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明确各岗位在组织、管理、实施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避免职责模糊和权限冲突。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本单位为单位名称,属于单位类别,主要承担主要职责和任务。

单位现有编制编制数量个,实有人员实有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管理人数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数人,工勤技能人员工勤技能人数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设置(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分为具体管理岗位等级个等级,分别为各等级名称。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二)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具体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为高级岗位细分等级个等级,分别为各等级名称;中级岗位分为中级岗位细分等级个等级,分别为各等级名称;初级岗位分为初级岗位细分等级个等级,分别为各等级名称。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技术工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等级个等级,分别为各等级名称。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四、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具体说明管理岗位各等级的设置数量和比例(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1、高级岗位分别说明高级岗位各等级的设置数量和比例2、中级岗位分别说明中级岗位各等级的设置数量和比例3、初级岗位分别说明初级岗位各等级的设置数量和比例(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具体说明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的设置数量和比例五、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一)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分别详细阐述各管理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1、高级岗位分别详细阐述高级岗位各等级的职责和任职条件2、中级岗位分别详细阐述中级岗位各等级的职责和任职条件3、初级岗位分别详细阐述初级岗位各等级的职责和任职条件(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分别详细阐述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六、岗位聘用(一)聘用程序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职责、任职条件等。

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为顺利实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办发[2010]34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范围和对象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都要进行岗位设臵,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尚未获批准的事业单位,以及经批准暂缓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仍需进行岗位设臵;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须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启动,已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可以先行开展。

2、实施范围内,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手续的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臵管理。

各级党校除已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当在编制员额范围内设岗。

超过编制员额的,可按“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设岗。

“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有正式的人事关系,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签订了聘用合同;②有正式的工资关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统一的工资福利标准;③经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以及编制部门认可。

二、方法和程序1、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基本程序⑴制定岗位设臵方案,填写岗位设臵审核表;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组织、人社部门核准;⑶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臵实施方案;⑷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臵实施方案的意见;⑸岗位设臵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⑹组织实施。

2、制定岗位设臵方案的基本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岗位设臵管理的政策规定,从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出发,结合现有人才队伍状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单位岗位设臵方案。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实施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并管理。

2、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等级内,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管理。

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5、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只能在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中,确定其中一类岗位作为本单位的主体岗位。

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区分主、辅系列。

主系列只能是科研、工程、农业、卫生和各类教师,或与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相一致的系列之一。

各类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应考虑岗位与人员的匹配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

(1)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未满编的,按不低于单位工作岗位总量百分之七十的比例酌情确定,其中辅系列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以下酌情确定;满编单位,暂按在岗正式职工的实际岗位情况确定,以后逐渐规范到位。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实施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并管理。

2、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等级内,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管理。

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5、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只能在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中,确定其中一类岗位作为本单位的主体岗位。

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区分主、辅系列。

主系列只能是科研、工程、农业、卫生和各类教师,或与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相一致的系列之一。

各类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应考虑岗位与人员的匹配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

(1)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未满编的,按不低于单位工作岗位总量百分之七十的比例酌情确定,其中辅系列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以下酌情确定;满编单位,暂按在岗正式职工的实际岗位情况确定,以后逐渐规范到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前言在咱们这个充满活力与挑战的事业单位里,为了让各项工作更有条不紊地开展,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出最大的潜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那可是迫在眉睫啦!这就好比是给咱们的工作大厦打下坚实的基石,只有基础打得牢,大厦才能建得高、建得稳嘛。

二、实施原则1、按需设岗原则咱得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来设置岗位,可不能拍脑袋瞎决定。

比如说,最近单位接到了好多与新媒体宣传相关的任务,那咱就得考虑增设一些新媒体运营的岗位,而不能还按照老一套,只重视传统的宣传方式。

2、精简效能原则岗位设置不能过于繁琐复杂,要精简高效。

就像我之前在另一个单位,岗位设置得密密麻麻,结果好多工作都重复了,效率极低,大家还互相推诿责任。

咱们可不能重蹈覆辙,要让每个岗位都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避免资源浪费。

3、结构合理原则岗位之间要有合理的比例和结构,就像一个球队,要有前锋、中场、后卫,各司其职,才能发挥出团队的最大实力。

咱们单位也一样,不同岗位之间要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4、动态管理原则岗位设置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单位的发展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单位新开展了一个项目,一开始设置的岗位根本不适应工作需求,后来及时调整,才让项目顺利推进。

三、岗位类别设置咱们单位的岗位主要分为三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就像是单位的“指挥官”,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比如说咱们的部门主任、副主任,他们要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

专业技术岗位则是单位的“技术骨干”,他们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单位解决各种难题。

像工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等,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勤技能岗位就像是单位的“后勤保障员”,为大家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

比如司机师傅、保洁阿姨、维修师傅,他们的工作虽然看似平凡,但却是单位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岗位等级设置1、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分为 10 个等级,从部级正职到办事员。

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发〔2007〕76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1、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事业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要素,根据不同单位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

要根据不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合理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实行动态化管理。

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的各项规定,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二、实施范围2、全市事业单位,除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以外,都要按照本方案进行岗位设置。

3、上述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设置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具体控制标准是:(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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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一、类别设置
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不低于单位的70%。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的,一般应占一半以上。

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和服务的,一般应占一半以上。

二、等级设置
管理岗6个等级,五至十级。

处级正、副,科级正、副,科员,办事员。

专业技术岗13个等级,高级:一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初级:十一至十三级。

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五六七为2:4:4,八九十为3:4:3,十一十二5:5。

工勤技术工岗分一至五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不分等级。

三、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职员应中专以上,六级以上职员岗位应大学专科以上,四级以上应大学本科。

三、五需分别在四、六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六需分别在五、七上工作三年以上,七、八需分别在八、九
上工作三年以上。

专业技术岗位:专技二、三、四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
六、七级应具有副高级,八、九、十应具有中级,十一、十二、
十三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工勤:一、二级技能岗位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四级需在下一级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试。

学徒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能考核,确定五级。

任职时间:对于管理人员指的是任职时间,对于技术和工勤人员指的是技术等级聘用时间,而绝不是技术职称的取得时间。

取得时间:是指工资待遇的取得时间,对于技术和工勤人员指的是技术等级最早聘用时间,与任职时间相同的。

而对于管理人员,多数人员的待遇取得时间和任职时间是一致的,而少部分管理人员不一致,如军转人员,待遇取得时间从部队同等职务层次任职算起,而任职时间一般从转业后地方任职时间算起。

岗位聘用时间:是指本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后岗位重新聘用的时间,要晚于2010年8月。

(办手续的时间)
制钥匙盘:1.基本信息——增减单位录入——岗位软件服务权限选中单位——制钥匙盘
更改单位供给形式:1.基本信息——增减单位录入——单位编码设置——修改——供给形式和在职人数。

制信息统计数据:面板上查询统计——导出到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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