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衣领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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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衣领用制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员工工衣领用制度
一、目的
1.1为规范公司员工领取工衣流程,有效管理公司资产,激励员工工作热
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 科鼎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权范围
3.1 行政人事部:稽核、执行权
3.2 物控部:保管、发放权
四、具体内容
4.1 科鼎五金公司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一周后可在公司仓管处领取工
衣;
4.2 新员工领取工衣包括:夏季工衣两件,在4月至9月入职员工可领取;冬
季工衣两件,在10月至3月入职员工可领取;
4.3 员工工衣系本公司工作人员唯一标示,员工上班必须穿着工衣,凡未按要
求穿着工衣上班,一经发现扣行政分5分处理。
4.4 工衣发放:
4.4.1公司工衣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购买,仓库负责登记、保管、发放;
4.4.2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一周后,可在仓库管理员处领取本公司工衣;
4.4.3 因每年工衣制作价格随市场波动,工衣价格以领用时标明的价格为
准。
4.5 工衣折价:
4.5.1 本公司已发放工衣员工,离职时需折价购买工衣;
4.5.2 本公司工衣折价标准:
4.5.2.1 入职三个月内离职者按工衣的原价扣除;
4.5.2.2 过试用期三个月后且不足一年者,每月折旧工衣原价的十分
之一,离职依照扣除折旧后剩余价值扣款;
4.5.2.3入职满一年后离职者,不扣除工衣费用;;
4.5.3 离职者工衣手续办理:
4.5.3.1 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经过仓库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领取工衣的时间及需折合的价值;
4.5.3.2 离职人员工衣折合费用将在工资中扣除;
4.6 各部门员工需妥善保管本人的工衣,做到:穿着整洁、卫生;
4.7 工衣更换:
4.7.1在员工工衣有破损丢失等情况时,需写申请至行政部待审批后,方
可去仓库更换新工衣,工衣费用由员工按照原价现金支付。
4.7.2 新工衣更换期限:旧工衣发放满一年后;
4.7.3 新工衣更换需将旧工衣上缴,必须由库管确认旧工衣破旧程度达到更
换要求才予以更换;仓库在更换时必须做到以旧换新并登记造册;新
工衣每月折旧工衣原价的十分之一,离职依照扣除折旧后剩余价值扣
款。
4.8 旧工衣处理:
4.8.1旧工衣系公司财产由仓库负责保管;未经经物控部主管、行政人事
部主管签名确认,严禁个人处理旧工衣,有违者按原价十倍处罚;
4. 9 员工不得私自改动工衣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4.10 库管应准确把握库存工衣数量,在正式换取新工衣前一个月,统计各类及各
种型号工衣的需要数量,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五、工程部领用工衣制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行政部
2011-04-01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