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衣领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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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衣领用制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员工工衣领用制度

一、目的

1.1为规范公司员工领取工衣流程,有效管理公司资产,激励员工工作热

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 科鼎五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权范围

3.1 行政人事部:稽核、执行权

3.2 物控部:保管、发放权

四、具体内容

4.1 科鼎五金公司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一周后可在公司仓管处领取工

衣;

4.2 新员工领取工衣包括:夏季工衣两件,在4月至9月入职员工可领取;冬

季工衣两件,在10月至3月入职员工可领取;

4.3 员工工衣系本公司工作人员唯一标示,员工上班必须穿着工衣,凡未按要

求穿着工衣上班,一经发现扣行政分5分处理。

4.4 工衣发放:

4.4.1公司工衣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购买,仓库负责登记、保管、发放;

4.4.2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一周后,可在仓库管理员处领取本公司工衣;

4.4.3 因每年工衣制作价格随市场波动,工衣价格以领用时标明的价格为

准。

4.5 工衣折价:

4.5.1 本公司已发放工衣员工,离职时需折价购买工衣;

4.5.2 本公司工衣折价标准:

4.5.2.1 入职三个月内离职者按工衣的原价扣除;

4.5.2.2 过试用期三个月后且不足一年者,每月折旧工衣原价的十分

之一,离职依照扣除折旧后剩余价值扣款;

4.5.2.3入职满一年后离职者,不扣除工衣费用;;

4.5.3 离职者工衣手续办理:

4.5.3.1 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经过仓库管理人员签名确认

领取工衣的时间及需折合的价值;

4.5.3.2 离职人员工衣折合费用将在工资中扣除;

4.6 各部门员工需妥善保管本人的工衣,做到:穿着整洁、卫生;

4.7 工衣更换:

4.7.1在员工工衣有破损丢失等情况时,需写申请至行政部待审批后,方

可去仓库更换新工衣,工衣费用由员工按照原价现金支付。

4.7.2 新工衣更换期限:旧工衣发放满一年后;

4.7.3 新工衣更换需将旧工衣上缴,必须由库管确认旧工衣破旧程度达到更

换要求才予以更换;仓库在更换时必须做到以旧换新并登记造册;新

工衣每月折旧工衣原价的十分之一,离职依照扣除折旧后剩余价值扣

款。

4.8 旧工衣处理:

4.8.1旧工衣系公司财产由仓库负责保管;未经经物控部主管、行政人事

部主管签名确认,严禁个人处理旧工衣,有违者按原价十倍处罚;

4. 9 员工不得私自改动工衣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4.10 库管应准确把握库存工衣数量,在正式换取新工衣前一个月,统计各类及各

种型号工衣的需要数量,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五、工程部领用工衣制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行政部

2011-04-01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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