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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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信息汇总
一、考试时间
2014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时间预计在9月下旬进行。政法干警考试时间比较固定,每年8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2014年最新的考试公告出来前,广大考生可参考2013年的时间提前进行备考: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7日14时30分
资格审查: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8日17时
缴费时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7日17
准考证打印:2013年9月16日至9月21日
(1)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1:30《民法学》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2:00《专业综合Ⅰ》
9月22日下午14:00—17:00《专业综合Ⅱ》
二、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2013年吉林政法干警考试层次只有本科和研究生两个层次。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行测、申论)考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入
学考试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范围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行测备考网站推荐:
/?ag=2195(可获取老师一对一的专业指导)
申论备考网站推荐:
/?ag=2195(可获取老师的专业批改和点评)
备注: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行测、申论)广大考生可以使用公务员考试资料和平台进行系统的学习。因政法干警考试比公务员考试难度稍微小一点点,复习过程中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性备考。如备考中有疑问,也可以到中政行测或者是中政申论获取专业的辅导。
三、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2014年最新的考试公告出来前,广大考生可以参考13年的公告提前备考。
以下为2013年吉林省考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说明:
招录对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单列的面向“四项目”人员招录职位,只允许截止2013年8月22日服务期已满并考核合格经国家和我省选派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考生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8月22日至1977年8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8月22日至1984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及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⒈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6.曾被开除公职的;7.曾被辞退的;8.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9.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10.现役军人;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培养模式和职位
1、专科教育。招录高中学历起点的退役士兵和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招录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录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毕业后,研究生要在基层服务5年,本科7年,专科9年。
如果违约,交违约金,在规定年限之内不可以报考任何地方的事业单位与公务员。
五、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由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和教育入学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