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租赁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美术馆租赁合同

篇一:美术馆展览合同

书画频道美术馆展览合同

合同编号:20XX展001

甲方: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北京中数书画频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林东路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森林艺术中心电话:010-64529368010-64529369邮编:100108乙方:地址:电话:邮编:

鉴于:

中央数字电视书画频道,是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全国唯一专门从事书画艺术的专业电视频道。并拥有建筑面积2,000平米的美术馆,美术馆有四个展厅,展线200米,并配有高清演播厅,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展览及电视拍摄、制作、播出于一体的全新型美术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乙方在甲方美术馆举

办个人精品特展,及甲方为乙方特展制作配套电视节目《空中美术馆》特别节目,及个人专访节目等事宜,达成如下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在甲方位于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的书画频道美术馆举办个人书画精品特展,及甲方为乙方制作相应电视节目在书画频道播出,对乙方艺术成就及艺术作品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推广。

二、展览期限

展览期限天,自年日到日。

布展时间:20XX年月日撤展时间:20XX年月日三、展览场地

书画频道美术馆全部四个展厅。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全部展览展厅,协助布展撤展;

2、对不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要求展品,有权提出撤换;

3、保证展品安全;

4、举办展览开幕式(提供保安人员、礼仪人员、鲜花、茶水、茶点等);

5、提供展前、展中相关新闻资讯报道;

6、拍摄制作27分钟个人专访节目一期,首播一次,重播三次;

7、拍摄制作54分钟特别节目一期,首播一次,重播三

次,展览过后甲方可根据节目需求安排播出;

8、对所制作电视节目及内容有独立审核权;

9、单独拥有该特展所制作节目的全部版权,有权以各种方式使用该节目,包括以有线电视、卫星电视、无线电视、国际互联网络电视等各种形式播出该节目,对该节目进行重新编辑出版各种音像制品及配套图书,以各种方式在各种载体上复制、使用,转让该节目的版权,以及其他使用权。

五、乙方权利义务

1、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求布展和撤展;

2、展览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要求;

3、配合甲方制作该展览约定的电视节目;

4、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甲方在展览及电视节目制作上的要求。

六、销售

在本合同展览期内,有关作品原作所有交易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的比例分成,作品按销售价格的%归甲方,销售价格的%归已方。七、付款

1、展览展费为人民币万元,在签定协议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20XX年月日展览开幕前支付余款万元。

2、在展览期间达成销售的作品款项,在展览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约定好的分成比例将款项交付乙方。

3、合同约定之外发生项目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中数书画频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开户帐号:0200098119020246390

八、协议终止、解除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1)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支付展览费用及其他费用;(3)甲方擅自停止展览;(4)乙方自行中途撤展;

(5)乙方违反甲方规定,不服从甲方管理,拒不整改的。

九、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进行相应经济赔偿;

十、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按照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

十一、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均有保密的义务。未经任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双方的合作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保密责任不因合同到期而解除。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则甲乙双方均有权通过法律方

式进行解决.

十三、其他

1、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用。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吿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甲方:北京中数书画频道科技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奥林东路奥林

匹克森林公园南园森林艺术中心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20XX年3月日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