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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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浙师教通〔2013〕3号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关于印发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一十七日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为指导,秉持“全人教育、全员教研”的教育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切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管理体制创新、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以及实践育人体系构建,着力解决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构建全员教研、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教学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
二、重点工作
在认真完成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强化教学内涵建设
科学制定各项教学工作实施计划,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多方论证出台的《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点探索师范技能培养改革,凝练特色,为迎接省本科教学业绩考核增加新的创新点。突出教学过程管理,建设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库,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布相关教学数据和信息,强化社会服务和监督,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
(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途径,促进文理交融,拓宽国际视野,提升学术水平和艺术特长,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深化见习、实习与研习制度改革,推进卓越教师人才培养模式、研学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探索按学科大类招生、双向选择的专业分流机制,推进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加强国际化专业建设,研制出台《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分转换认定办法》,规范学分转换认定标准和程序,完善出国学生课程学分转化机制。
(三)推进教学管理体制创新,强化管理职能转变
探索建立和完善校院二级教学管理制度,明晰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努力构建以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运行新模式。建立健全学院教学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推行定性定量相结合并突出质量评价的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强化学院教学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学院在教学改革与建设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并努力出经验,出成果。
(四)深入开展教研工作,强化课堂教学改革
完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基层教学组织机制建设,研制出台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若干意见,明确系(专业)主任在学校教学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与职能,建立系(专业)主任队伍培训与考评制度,提升系(专业)主任的教学管理水平。依托基层教学组织与青年研修班建设,深化课堂教学、课堂观察、教学反思、课程建设等方式方法
的改革,提升教研活动的质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五)完善实践育人体系,强化实践教学改革
推进“国省校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体系建设,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完善和推广应用型专业技能达标考核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工作,确保人才培养底线。进一步完善“素养能力相得兼长”实践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强化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探索非师范生实习基地组队实习模式,完善实习汇报答辩制度,并进一步落实师范生教育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学期的制度,研制《教育见习规程》,做实教育见习。改革与完善师范生技能考核方案,组建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学分制社团,探索完善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有效机制,提升师范生教学技能水平。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务处主要工作安排表
(注:1.标注★为重点工作,2.相关科室“全处”指该项工作涉及多个科室。)
主题词:工作要点通知
抄送:校各行政部门(单位),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办公室2013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