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遇责任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首遇责任制”

为保证校园和广大师生的安全,XX小学实行教师“首遇责任制”,即做到:谁发现,谁教育;谁发现,谁处理;谁发现,谁负责;谁发现,谁报告。第一个遇到问题、事件、来访者等等的人的责任,如果第一个遇到问题、事件、来访者等等的人自己有能力就应尽力处理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如果自己没有处理这种问题的能力和权限,应当把问题移交给有能力解决的部门或者人员,不得采取推诿、拒绝等办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否则追究“首遇”责任;全体教师实施“首遇责任制”,遇到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管理,引导、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强化“三声教育”,构筑全方位、全天候、不失控的、即时高效的管理网络。

一、首遇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1.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监管学生文明礼仪。首遇责任人遇到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

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

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2.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校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及时向校级领导汇报。

(3)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安全办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4)遇到学生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

(5)遇到学生劳动安全事故、大型集会安全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并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6)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大声喧哗、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提出批评。

(7)遇到学生在校门口两侧购买零食,或在校门口两侧停放自行车,首遇责任人应教育和制止。

(8)遇到偶发病患的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病患学生送至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9)首遇责任人发现危房、危墙、危厕,要立即采取措施以免造成伤亡事故。

二、首遇责任制的组织保证

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为落实具体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要求第一责任人既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又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检查、督促全校教职工按照“首遇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首遇责任制”实施办法。

首遇责任人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制度给予处分:

(一)火灾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五)外出或校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六)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七)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九)其他安全事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