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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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模拟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按天主教教阶,属大教职的职位是( C.神甫)。

对法人制度首先作出详尽规定的是(B.《德国民法典》)。

法国在1789年革命高潮中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A.人权宣言)。

古印度的(C)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C民众大会

公元前6世际(D)实行改革,标志着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的形成。D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

《国法大全》包括(BCDE)。

罗马法中,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称为( C.万民法)。

历史上许多法律原则和制度体现了某些思想家的法律思想,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宣布的分权原则贯彻了(AD)等人的分权学说。A洛克D孟德斯鸠罗马法的渊源有(BCD)。B习惯法C成文法D敕令

罗马法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ABDE)。A公法和私法 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D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E市民法和长官法

目前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是(C)。C《乌尔纳姆法典》

奴隶制法最早出现在(B)和(C)。B非洲的埃及C西亚的两河流域

婆罗门教著名的法典有(BCDE)。B《摩奴法典》C《述祀氏法典》D《那罗陀法典》E《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是( A.《乌尔纳姆法典》)。

日本第一部成文法典是(A.《大宝律令》)。

苏俄专门负责审理反革命案件的司法组织是(D.特别法庭)。

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D)。D罗马法

1787年《权利法案》确认了(B.公民权利)权利。

在古印度种姓制中,被列为第二等级的是( B.刹帝利)。

(A.《摩奴法典》)是印度法制历史上最古老的第一部正规的法律典籍。

二、判断

1、古希腊法律进入成文法阶段的标志是《梭伦立法》的颁布。(X )

2、罗马法是奴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

3、美国第一部法典形式的刑法是《联邦修正法律》。(√)

4、伊斯兰法最高渊源是“圣训”。(X )

5、条例是欧洲联盟最重要的立法、具有基础条约实施细则的性质。(√)

6、日本1946年《宪法》是日本历史上第一部宪法。(X )

7、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责任内阁制”的确立,使国会获得了至高无上的立法权。(X )

8、根据古罗马法的规定,人格权包括财产权。(X )

9、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10、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X )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3.《法国民法典》

制定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巩固大革命的胜利成果的产物。

4.《魏玛宪法》

1919年1月德国召开国民会议,改组政府,着手制定正式宪法。宪法草案经过几个月的反复讨论和修改,六易其稿。由于当时柏林工人运动正处于高潮,为使制宪工作免受其影响,国民会议在远离柏林的魏玛城召开制宪会议,于1919年7月31日通过新宪法,并决定8月11日颁布施行。这就是《德意志共和国宪法》,简称《魏玛宪法》。

5.日本六法

以1889年明治宪法颁布为标志,日本法的西方化又进入德国化阶段。继宪法之合,日本政府又按照德国法的模式,先后编纂颁布了商法、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法典、法院组织法和刑法典,确立了以大陆法系为模式的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6.欧洲联盟法

是指以建立欧共体的国际条约为基础逐渐发展起来的、适用于欧洲聪明各成员国的、有关欧洲聪明机构及其职能的条约、立法、判例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7.圣训

意思是先知的言行及默示,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穆罕默德去世后,通过下降古兰经来立法的活动停止了,为了解决新发生的,在<古兰经>中又找不到答案的问题,哈里发政府和圣门弟子就按先知的前例办,也就是按先知处理类似问题的言论,行为或默示处理当前的问题。这就是圣训。

8.伊斯兰法

原阿拉伯封建势力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由于都是以<古兰经>圣训和初斯的伊斯兰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具有共同的特征和历史联系,故被称为伊斯兰法系。开始形成于9世纪,不仅在中世纪支配过广大地区,而且在近现代各穆斯林国家中仍不同程度地维持着效力,是一个历史很长,影响很大的法系。9.普通法

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指的是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它既区别于由立法机关创制的

10.陪审制

一般认为,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但英国的陪审制并非土生土长,而是从法兰克移植而来。法兰克的一些封建君主为了巩固王室权力,发展了一种调查程序,召集若干熟悉情况的地方人士,宣誓证明有关古代王室的权力,以削弱诸侯的势力。诺征服以后,这种制度被带到英国。1166年,享利二世颁布了克拉灵顿诏令,将陪审制正式确立下来。11.《统一商法典》

19世纪末,美国以统一法律为目的,兴起统一州法的运动。1892年成立的全国统一各州立法委员会拟定的单行商事法规草案经全体会议通过后,建议各州采用。为了现代商事实践的需要,改变各州商法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协调和统一商事法律,1952年统一各州立法委员会和美国法学会共同制定了《统一商法典》。

12.《国法大全》

《国法大全》是由东罗马帝国时期,皇帝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新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

14.习惯法

习惯法作为一类社会规范,它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确立的、具有强制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既非纯粹的道德规范,也不是完全的法律规范,而是介于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准法规范。

15.人法

(1)自然人:由三种权利组成——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只有同时具备这三种身份,才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否则就是人格减等,又分了几个等级。法人:古代罗马没有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产生法人的概念和术语,只是出现了一些特殊的法律团体。

(2)婚姻家庭制度:罗马法上婚姻的分类:有夫权婚姻(前期流行)和无夫权婚姻(流行于帝国时期)

16.日耳曼法

是公元5-9世纪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这种法律是日耳曼各部族在侵入西罗马帝国,建立“蛮族”国家的过程中,由原有氏族部落习惯逐渐发展而成的。它的范围,从地区来看,凡古代日耳曼人所建立的国家的法律都包括在内;从时期上来看,大体上是公元5-9世纪。

17.教会法

广义上,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其他教派的各种法规。狭义上,专指在中世纪占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律。主要是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守则的法规,同时,对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也都有规定。因此,它的适用范围不限于教会事务,也适用于许多世俗事务。按其本质来讲是一种封建法。

18.司法审查权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理有关案件解释宪法,审查联邦和州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联邦和州采取的行政措施,宣布违反联邦宪法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为无效。它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有特色的一项权力。

19.大陆法系

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民法法系或成文法律。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最深远的法系。它以欧洲大陆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法律体系。

20.《法国民法典》

制定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巩固大革命的胜利成果的产物。

21.《魏玛宪法》

1919年1月德国召开国民会议,改组政府,着手制定正式宪法。宪法草案经过几个月的反复讨论和修改,六易其稿。由于当时柏林工人运动正处于高潮,为使制宪工作免受其影响,国民会议在远离柏林的魏玛城召开制宪会议,于1919年7月31日通过新宪法,并决定8月11日颁布施行。这就是《德意志共和国宪法》,简称《魏玛宪法》。

22、《权利请愿书》

《权利请愿书》:1628年《权利请愿书》是国会在资产阶级革命酝酿期间针对国王查理一世滥用职权而制定的法律。它重申了大宪章对王权的限制及对臣民权利的允诺,列举了国王滥用职权的种种行为,宣布:非经国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迫征收任何赋税;非经合法判决,不得逮捕、拘禁、驱逐任何自由民或剥夺其继承权和生命。

23、巴黎条约

法国首先在1950年提出“舒曼计划”,主张把可能引发战争的法德两国全部煤钢资源置于一个共同的高级机构的管理之下,根据这一计划,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等六国于1951年4月18日在巴黎签署《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

25、潘德克顿法学派

潘德克顿法学派:15世纪末叶,随着罗马法成为德国各大学校的必修课程,研究罗马法蔚然成风,涌现出许多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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