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以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列席会议。
二、委员会每季度会议基本内容包括:
(一)总结本季度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二)反馈对临床用药的督导检查情况;
(三)通报本季度各项合理用药监测指标的运行情况;
(四)审核新药引进、淘汰和药品价格、产地调整等事项;
(五)制定下一季度的工作重点。
三、每次委员会会议需有2/3以上委员到场,可依据当次会议议题需要邀请列席人员到场。
四、委员会会议决议性内容需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委员的半数以上投票同意、主任委员签字后,方可通过并颁发、实施。
五、药剂科在委员会闭会期间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根据需要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六、药剂科和医务科负责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委员会。
七、每年年初举行年度工作会议,会议议程和地点由委员会秘书提前通知各委员。
年度会议内容包括:
(一)讨论审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由主任委员签发;
(二)讨论通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指标,由主任委员签发。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XXXX县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加强医院的药事管理,强化药品质量责任,制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掌握国家的药物政策,准确、高效执行国家的《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行使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完善职能,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加强环节管理,强化药品质量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主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相关科室主任组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具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和医疗行政管理人员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由药剂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与本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组成:主任委员: XXX(院长)副主任委员: XXX(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 XXX(药剂科主任)委员: XXX XXX XXX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药事管理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工作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负责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四)制定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储存养护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按规定对药物进行储存养护。
(五)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 引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负责药物治疗相关工作的专业委员会。
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决策,确保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并有效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用药政策、指导临床用药、开展药物监测与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等方面。
2. 制定用药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的用药政策,以确保医院内的用药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并制定医院内各类用药管理规范;•审核并更新医院内各类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监督并评估医院内用药政策的执行情况;•提供药物相关政策的咨询和培训。
3. 指导临床用药委员会在临床用药方面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并更新临床用药指南、处方规范等;•审核临床医生开具的特殊或高风险药物处方;•开展药物治疗监测与评估,提供合理用药建议;•提供临床医生关于用药选择、剂量调整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4. 药物监测与评估委员会负责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与评估工作,以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获得最佳效果,并预防或及早发现用药相关的不良反应。
具体职责包括:•设计并实施医院内的药物监测与评估方案;•收集、分析患者的药物治疗数据,并提供相关报告和分析结果;•监测和评估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提供临床医生关于药物监测与评估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5. 推广合理用药委员会致力于推广合理用药的理念和实践,提高医院内患者的用药质量和安全性。
具体职责包括:•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制定并推广合理用药指南、宣传资料等;•培训临床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关于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能;•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合理用药评价与研究工作。
6. 结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职责涵盖了制定用药政策、指导临床用药、开展药物监测与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等多个方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各科室:为了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提高药物治疗安全性和有效性, 不断提高我院药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更好的做到为患者服务、为临床服务, 经研究决定, 成立洪湖市中医医院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并制定相关章程和制度, 望遵照执行。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为规范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 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事项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
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委员会的目标是安全合理的使用药物。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三条、组织机构1.委员会委员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2.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 由主管院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1人,由药剂科长担任。
委员若干人, 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10年以上药品临床使用经验的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专家担任, 秘书1人。
每次参加委员会人员采取部分固定和部分从委员专家库中抽签组成。
3.委员会分别下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小组”、“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四个工作组。
工作组各设组长1名, 组员若干名。
组长一般由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四条、工作制度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研究医院药物与治疗学管理的有关问题。
2.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总结和检查、安排下阶段工作, 审核新药和新制剂的报批材料。
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 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一半以上有投票权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剂科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第一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药事法规相关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摘要1.1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1.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1.3.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1.3.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1.3.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1.3.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1.3.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1.3.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1.3.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2011年3月1日期执行)二、**人民医院相关文件(一)医院药学部基本情况1、药学部组织结构图院长主管院长药学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西药科15人制剂中心10人临床药学室3人中药科10人西药库门诊西药房病房药房中药库中药房西药制剂室中药制剂室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1、关于调整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定(红头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的规定,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用药的权益,经过院长办公会决定,成立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济南市**人民医院2013年3月18日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2.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般由医院管理层、临床药师、临床医生、药品采购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旨在协调医院内的药物管理和治疗工作。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 医院管理层:主要负责委员会的设立和管理,并协调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2. 临床药师:负责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监测患者用药情况,提供药物治疗咨询和教育。
3. 临床医生:负责制定患者的诊疗方案和用药方案,监测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参与药物治疗的决策和调整。
4. 药品采购人员:负责医院内药品的采购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5. 药品监管人员:负责医院内药品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6. 护理人员:负责协助医生和药师管理患者的用药情况,监测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提供患者用药教育和指导。
7. 患者及其家属:作为患者用药的主体,应积极配合委员会的工作,遵从医嘱,合理用药,提供用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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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 概述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其职责涵盖药物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管理任务。
委员会由一群经验丰富的医生、药师、医疗信息专家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旨在确保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服务。
2. 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制定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制定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
他们要评估和审查各种药物的临床效果、安全性和成本效益,制定医疗机构内药物使用的规定和指导方针。
这包括药物选择、剂量和使用时机等方面的建议,以确保医疗机构在药物治疗方面得到统一、科学的指导。
3. 药物监测和评估委员会还负责药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他们会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内各种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疗效、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通过药物监测和评估,委员会可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药物治疗问题,提高药物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4. 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委员会还负责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工作。
他们会组织和开展包括药物治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在内的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医护人员在药物治疗方面的专业水平。
委员会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医护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药物治疗指南,提高药物治疗决策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药物审查和管理委员会在医疗机构内负责药物审查和管理工作。
他们会审查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确保药物的选择和使用符合临床实践指南,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药物处方。
委员会还会与药房部门合作,确保医疗机构库存的药物安全、充足,并且遵循药物采购和管理的规定。
总结: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通过制定药物治疗政策和指导方针,保证医疗机构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服务。
委员会还负责药物监测和评估、药物治疗教育和培训,以及药物审查和管理等工作。
通过这些职责,委员会为医疗机构内的药物治疗提供了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观点和理解:我认为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保障药物治疗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药学和医务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二、原则上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审核新药的报批材料。
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应经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四、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
六、建立健全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的采购、贮存、调剂、和临床使用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与监督。
七、药学部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
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及会议纪要。
药学部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师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3、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4、药事管理委员会由5~7 人组成。
其中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1 名。
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剂科主任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5、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
(4)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
(5)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指导医院药学部门开展工作,提高医院药学 服务水平
监督医院药品使用情况,确保药品质量和安 全
参与医院重大药品问题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委员会的工作流程
制定委员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确定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职责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审议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事项 对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监督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的实施情况 组织开展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
委员会工作的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和医院规 章制度,对委员 会工作过程中涉 及的机密事项予
以保密。
不得将委员会 工作的相关内 容泄露给无关 人员,包括医 院内外的任何 个人或组织。
对于委员会成员 的个人信息、职 务行为和讨论内 容等予以保密, 不得随意泄露或
向外界传播。
保密要求应贯穿 于委员会工作的 全过程,包括会 议前的准备、会 议中的讨论、会 议后的总结等各
药物治疗效果评价方法:包括临床 观察、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方法
药物治疗效果评价与反馈的意义: 有助于提高药物治疗水平,促进合 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
会议的召开时间与地点
召开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医院安排确定 召开地点:医院会议室或其他适宜场所,具体地点根据医院安排确定
会议的议程与议题
添加标题
修订目的:通过修订委员会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委员 会的工作效能和决策水平。
添加标题
修订内容:包括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工作流程、会议制度、报告制度等方面的修订和完善。
添加标题
完善措施: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等方面的措施,不断 完善委员会制度,为医院的医疗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大学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大学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度。
审核制定本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相应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公司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方面工作的机构。
为了规范其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本文将重点介绍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内容及其实施。
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设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医疗机构主管领导任命成员,主要包括药学专家、药剂师、临床医师等相关人员。
委员会设立不同的专业工作组,分别负责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和药学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2. 工作职责和任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医疗机构内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包括药品配送、药物使用评估、药品质量控制等工作。
同时,委员会还负责制定药物治疗方案、配制药品等专业工作。
3. 工作流程和流程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审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监督执行。
同时,委员会定期组织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4. 信息管理和监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建立药事管理信息系统,对医疗机构内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委员会还定期组织药事管理质量评估和药物治疗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5. 专业评估和服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对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进行专业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
委员会还积极开展临床药学服务,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6. 合作与交流委员会与医疗机构内其他相关部门和外部专家学者积极展开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医疗机构内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
同时,委员会还组织专业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提升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素养。
总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委员会的作用,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医院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剂科和医务科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三、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应的工作制度。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
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本院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评估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3、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其实施;
4、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5、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
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6、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7、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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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9、编辑出版本机构药品信息通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五、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构通,可建立“会议记要”形式。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与作用》在医疗卫生领域,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肩负着至关重要的职责,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以及提高医疗质量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且每一项职责都紧密关联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患者的健康福祉。
该委员会负责制定与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这是确保药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的基础。
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要求,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规范药品管理的各个细节。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能够有效地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漏洞,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安全,为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药品采购方面,委员会发挥着重要的决策作用。
它要根据医院的临床需求、患者特点以及医疗技术的发展趋势,科学合理地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委员会成员通过对市场上各类药品的质量、疗效、价格等进行深入调研和评估,筛选出适合医院使用的优质药品供应商,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委员会还要监督药品采购的全过程,确保采购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杜绝不正当交易和利益输送的现象发生,从而保证医院能够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到高质量的药品,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药品的储存与管理也是委员会关注的重点。
委员会要制定严格的药品储存条件和规范,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下储存,避免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质量下降或失效。
对于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更要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加强对这些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特殊药品的管理万无一失,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保障公共安全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药品的调配与使用是直接关系到患者治疗效果的关键环节。
委员会要制定药品调配的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药师在调配药品时严格按照医嘱进行准确无误的操作。
委员会要加强对临床药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临床药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其能够为医生和患者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和药学监护。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二级以上的医院应设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为此,我院设立“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性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的委员会。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有院长担任的主任委员,由副院长、医务部负责人、药学部负责人担任的副主任委员。
委员由药学、临床医技、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根据医院科室人员变化而调整。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委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每年进行修订。
(三)根据用药目录,检查审定各科用药计划。
审核本院临床科室提出购入新药的申请,审定增加或淘汰的药品品种。
(四)建立新药申购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安全性与经济性。
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研究防止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研究解决本院用药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八)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十)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会同医务部,加强药物不良反应(ADR)的监察,由药学部及有关业务科室收集我院出现的ADR,向监测中心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人民医院文件×医字2009第15号—————★—————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高我院药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原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调整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医务科主任药剂师、药剂科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感染管理科主任中医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8、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9、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建议;第四条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第六条合理用药督导小组: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七条组织机构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组成;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分别由副院长,医务部主任及药学部主任担任;委员若干人,秘书兼职一人;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三个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组长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第八条工作制度l、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2、原则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5、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6、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关;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学部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药学部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7、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档案,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8、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第十条每年组织召开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研讨会各一次,总结交流经验,学习、培训药品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知识及技能;第十一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兼职聘任制;应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第四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委员的权利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2、对医院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5、参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6、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药学部的药事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委员的义务1、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2、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特别是对新药申购计划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他有关情况须予以保密;3、若委员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新药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和能力;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各项决议;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用语的含义1、医院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2、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3、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国家相关的药政法律、法规、条例变化时,由药学部负责起草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报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第十七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人民医院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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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文件
×医字(2009)第15号—————★—————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高我院药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原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调整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医务科主任)
(药剂师、药剂科主任)
委员:(办公室主任)(感染管理科主任)
(中医科主任)(护理部主任)
×××××××××××××××××××
××××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临床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8、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9、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建议。
第四条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工作质量的严重事件。
第五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
第六条合理用药督导小组: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本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本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第七条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分别由副院长,医务部主任及药学部主任担任。
委员若干人,秘书(兼职)一人。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
“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和“合理用药督导小组”三个工作组。
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组员若干名。
组长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
第八条工作制度
l、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原则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新药的报批材料。
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
6、药学部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学部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
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药学部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7、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
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
秘书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档案,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8、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
第九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条每年组织召开药品质量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研讨会各一次,总结交流经验,学习、培训药品监督和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知识及技能。
第十一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兼职聘任制。
应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
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特殊情况可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四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委员的权利
1、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对医院药事管理问题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医院各科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4、提出或联署会议议案。
5、参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6、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药学部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委员的义务
1、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
2、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特别是对新药申购计划的讨论情况、审评意见及其他有关情况须予以保密。
3、若委员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该委员应主动向主任委员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
4、委员不得接受与新药申请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不得私下与新药生产、供货单位、人员进行可能影响到公务的接触。
5、委员有义务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
6、收集药事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后提交给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参考。
7、学习有关法规和知识,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药事管理水平和能力。
8、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各项决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用语的含义
1、医院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2、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因各种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3、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国家相关的药政法律、法规、条例变化时,由药学部负责起草修改草案和修改说明,报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民医院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