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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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3.12.16•【文号】财库〔2023〕33号•【施行日期】2023.1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提高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人采购通用服务器应当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二、对于既包含通用服务器、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也包含集成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通用服务器、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

采购的通用服务器、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单独分包采购。

三、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结合具体应用场景,根据《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明确所需通用服务器的功能、质量等指标要求,并据此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人应当将《需求标准》中加“*”的指标纳入采购需求,并作为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其中,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以及乡镇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在采购通用服务器时,应当将CPU、操作系统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纳入采购需求,其他单位可不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此项要求。

模板-项目验收报告参考

模板-项目验收报告参考

文档版本历史目录第一部分项目概述 (4)第二部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5)第三部分资料交付情况 (7)第四部分系统展示与应用情况 (8)第五部分项目经验总结与建议 (32)第六部分协同办公系统二期规划 (33)XXX(以下简称XXX)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项目启动时间是2009年5月10日,于2009年8月底正式上线运行。

项目的实施由上海泛微软件公司(以下简称“泛微”)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指导,XXX信息科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整个项目的协调、实施工作。

项目实施目标XXX协同办公系统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工作流程化,以及管理协同和信息共享。

本系统开发,一方面依据XXX规章制度、程序等管理规定,将原来非系统管理模式转化成系统管理模式,使制度可以落到实处,让流程、信息强关联,成为彼此协同的纽带。

另一方面,逐步覆盖“全人全程”,信息将日积月累,形成宝贵的历史资料和知识库。

XXX协同办公系统是一个可逐步扩充的系统平台。

系统部署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步:日常办公;第二步:健全项目管理,实现业务过程的管理;第三步:主要以绩效管理和领导决策为实现目标,实现协同管理最终目标。

全省协同办公系统的最终目标是搭建一个全省各级机构之间的信息与管理协同平台,按照统一要求、信息流畅、资源共享、信息安全的要求,建设一个统一的办公管理平台,实现各级机构的互联互通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和上传下达,实现各级机构的快速响应。

系统采用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的原则,全省协同系统采用集中部署方式,各级XX结构内部采用分布的部署方式,同时,满足各级机构利用全省协同系统搭建自己的办公环境的要求。

项目组构成分项目实施完成情况项目启动后,在双方项目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双方项目小组的共同努力,已基本完成《XXX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合同》约定的工作,同时培养了XXX的技术和系统维护人员,形成了XXX内部的平台维护力量。

整个项目采用成熟化软件平台搭建、侧重应用为主的方针,使得时间和精力花在了需求的调研、访谈,以及需求的实现与系统的推广上,充分节省了软件功能本身的开发时间。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信息化建设完成后,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查和确认,以验证项目是否符合规划和要求,是否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和预期目标。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是对信息化项目验收过程中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的总称,它是信息化项目验收的依据和指导,对于保证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公正、合理和有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验收标准的制定原则。

1. 用户需求为导向。

信息化项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因此,验收标准的制定应当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考虑用户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2. 可操作性和可验证性。

验收标准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性和可验证性,即能够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项目成果进行验证和检查,以保证验收结果的客观和可信。

3. 综合性和全面性。

验收标准应当全面考虑信息化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管理、服务等多个层面,以确保项目的全面性和综合性。

二、验收标准的内容要点。

1. 技术标准。

包括硬件设备的性能指标、软件系统的功能要求、数据安全和网络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项目的技术实施符合规范和标准。

2. 服务标准。

包括服务水平协议、用户培训计划、售后服务保障等内容,以保证项目实施后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3. 管理标准。

包括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流程性、文档化程度等要求,以保证项目的管理具有规范性和可控性。

4. 成本效益标准。

包括项目实施的成本控制、效益评估、投资回报周期等内容,以保证项目实施的成本和效益达到合理的比例。

5. 风险控制标准。

包括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可控、可预测。

三、验收标准的实施方法。

1. 制定验收方案。

在项目实施前,应当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的时间节点、验收的内容要点、验收的方法手段等,以便于实施验收工作。

2. 确定验收人员。

应当明确验收的责任人员和验收的参与人员,包括项目管理方、用户代表、第三方专家等,以保证验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进行验收过程。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通用版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9信息系统验收规定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信息系统验收规定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的信息化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第五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10•【字号】滨政办字〔2023〕33号•【施行日期】2023.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滨政办字〔2023〕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滨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0日滨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37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25号)、《滨州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采取政府投资(含上级补助)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等各种方式,新建、扩建或升级改造、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化项目。

主要包括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业务信息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库、政务信息安全与应用支撑基础平台、政务信息化标准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系统。

原则上,以下情况不适用于本办法:(一)政务部门日常办公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服务器、交换机、存储、防火墙、摄像头等通用设备采购,杀毒、流(版)式等通用成品软件采购。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后,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是否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并最终决定是否可以正式投入使用的一项重要活动。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是评价信息化项目成果是否合格的依据,也是保证信息化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行的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对于确保信息化项目的成功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项目背景分析。

信息化项目验收标准的制定,首先需要对项目的背景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这包括对项目的目标、范围、需求、技术特点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从而为制定验收标准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支持。

二、验收标准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验收标准应当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全面性原则,验收标准应当全面覆盖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标准、功能需求、性能指标、安全要求等,确保项目成果的全面评估。

3.可操作性原则,验收标准应当具有明确的操作性,能够被具体实施和应用,便于实际操作和管理。

4.灵活性原则,验收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确保标准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三、验收标准内容。

1. 技术标准,包括硬件设备的性能指标、软件系统的功能要求、数据安全和网络稳定性等方面的标准。

2. 功能需求,对项目实现的功能需求进行详细的评估和验收,确保项目能够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3. 性能指标,对项目的性能指标进行评估,包括系统的响应速度、处理能力、并发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4. 安全要求,对项目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数据的保密性、系统的稳定性、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四、验收流程。

1. 提前准备,在项目完成前,对验收标准进行全面准备和规划,包括验收标准的制定、验收人员的培训和准备工作等。

2. 验收准备,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项目成果的整理、准备验收材料和工具等。

测试验收管理制度

测试验收管理制度

测试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测试验收工作,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评审与准备1. 项目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团队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确保项目已完成所有阶段的工作并满足验收标准。

2. 项目团队应准备好所有相关文档、报告和数据,并对其进行审查和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验收委员会的组建和职责1. 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组建验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项目团队成员、外部专家和项目相关部门的代表。

2. 验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项目的进度、成果和质量进行评估,对项目团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最终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

四、验收标准和流程1. 项目方应在项目启动阶段明确验收标准,确保验收的公平、合理和客观。

2. 验收流程包括验收申请、文件准备、委员会评审、验收结果评定和验收报告的撰写等环节,各个环节的工作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五、测试验收的内容1.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实施进度、成果质量、资源使用情况、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2. 鉴于项目类型的不同,验收内容也应有所差异,例如,对于软件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等方面的评估。

六、验收结果的判定1. 验收委员会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最终确定验收结论。

2.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通过但有条件、不通过等情况,对于不通过的项目,应明确不合格的原因和相关处理措施。

七、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备案1. 项目团队应根据验收结果编写验收报告,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

2. 验收报告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进行备案,以便日后查阅和借鉴。

八、验收后的跟踪和总结1. 项目团队应根据验收结果及时对项目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并对改进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2. 项目团队应及时总结项目验收的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项目提供借鉴和指导。

九、附则1. 对于新型项目或特殊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特殊的验收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完成和有效运营,对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进行规定的文件。

一、项目验收前准备阶段:1.明确项目的验收目标,确定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2.制定项目验收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

3.组织项目验收人员,确定各自的角色和责任。

二、项目验收实施阶段:1.项目交付阶段:(1)项目交付前,进行项目的交付准备工作,包括数据备份、系统文档整理等。

(2)项目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检查系统的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项目交付给用户,并组织培训用户使用系统。

2.项目功能验收:(1)验收人员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验收人员和用户进行功能演示和测试,确认系统符合用户需求。

3.数据验收:(1)检查系统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的迁移和备份工作正确无误。

(2)进行数据的导入和转换,验证数据是否能够正常操作和使用。

4.性能验收:(1)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等。

(2)根据验收标准,确保系统的性能达到用户的要求。

5.安全性验收:(1)检查系统的安全性措施和防护机制,确保系统的数据和信息安全。

(2)进行安全性测试,验证系统的安全性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三、项目验收结果及处理:1.根据项目验收的结果,评估系统的验收情况。

2.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写项目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的验收结论、问题解决方案和改进意见等。

4.根据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

四、项目验收后工作:1.组织项目验收的总结和经验分享会议。

2.对信息化项目的运营和维护进行规划和安排。

3.进行项目验收的后续跟踪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效果和成效。

贵州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V版

贵州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V版

贵州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议稿V.172017年5月内容目录贵州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着力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与政府治理能力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贵州省信息化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规定以及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指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省级部门非涉密类大数据、电子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处理等项目以下简称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市州、县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省级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应以政府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信息技术,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着力促进政府数据交换、共享、开放与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公共服务的提升作用;第三条除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规定外,省级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再规划建设以服务政府数据存储和政府应用为目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应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开展建设和应用,数据统一存储至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实现政府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交换共享;第四条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监督单位可基于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建设前评估、验收及建设后评估,形成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促进信息化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用;第五条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大数据局协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进行省级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各单位应设置专职机构或人员管理本单位数据资产,负责本单位、本行业内数据的归集、交换、共享、开放等工作;二、申报与批复第六条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借助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等手段实现流程规范固化、流转状态透明、信息实时共享;第七条省级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以下批复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建设方案项目方案和投资概算批复,具体项目按照省发改委与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和省内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产业规划,研究提出项目建设立项申请,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建设方案、项目方案和项目投资概/预算报告等文档相关文件格式见附件;第九条项目评审单位可基于聘请专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场调研、上报批复等多种方式组织项目方案评审;第十条项目政策技术评审;根据投资规模,项目建设单位应将项目相关文档报送省大数据局进行政策技术评议;省大数据局接收项目建设申请文件后,组织政策技术评审,对项目与大数据相关政策符合性、硬件部署方案、数据资源建设与管理、数据共享与开放建设等内容进行评审,出具政策技术评审意见;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由项目建设单位报省发改委批复;省发改委结合省大数据局出具政策技术评审意见,组织项目立项评审并进行项目建设批复;第十二条初步设计方案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送省发改委批复,同时应抄送省大数据局;第十三条资金预算评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组织编制投资预算报告,报送省财政厅进行资金预算评审;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如采用云上贵州系统平台服务,可将平台服务费用列入项目建设直接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采集使用外部数据所产生的数据清洗、接口开发、共享开放交换、数据授权等费用,可列入项目建设直接投资;第十五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少量调整且其调整内容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定量补充说明;三、建设管理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并接受省大数据、省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省大数据局依据项目批复文件进行监督,主要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云资源使用、数据资源建设、数据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等情况;第十八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情形,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大数据局、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报送情况;第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于项目初步验收前,向省大数据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和概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跨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每年底向省大数据局、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报告项目本年建设进度和概预算执行情况;第二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主动配合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相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四、验收与运行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制度;项目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批复文件及经批复建设方案等执行,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初步验收,编制初步验收报告并开展项目试运行;竣工验收;试运行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向省发改委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等单位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邀请至少一位前期参与政策技术评审或技术论证的专家参与;第二十二条项目通过验收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统一的标准编制项目数据目录,报送省大数据局;第二十三条对未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建设数据中心或采购通用设备,或无法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省大数据局将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项目审计工作,项目审计由省审计厅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程序,在保证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着力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工作,鼓励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主体挖掘政府数据价值,创新政务服务应用;第二十六条省内信息化项目应按照统一、细化的绩效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进行建设后评价;省发改委、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协商制定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并有权组织项目后评价;后评价认为项目建设未实现批复的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建设单位需限期整改;项目后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运行维护费核算的主要依据之一;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运行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确立项目运行维护机构,制定完善相应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运行和维护;五、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大数据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市州、贵安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项目政策技术评审流程示意图注:事前预审沟通中需要将项目信息一览表和技术方案资料电子版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正式送审资料包括委托评审公函和项目方案审查资料;附件2:项目流程资料文档说明一项目政策技术评审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建设申请书公函附件:项目信息一览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省大数据局反馈材料:1项目政策技术评审意见附件:专家评审意见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立项申请书公函盖章2项目政策技术评审意见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项目招投标范围和方式表省发改委反馈材料:(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附件:专家评审意见三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申请公函盖章2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省发改委反馈材料: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专家评审意见四项目概算评审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概算评审申请公函盖章2项目投资概算报告3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4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省财政厅反馈材料:1项目投资概算评审报告五项目采购方案批复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提交材料:1项目政府采购申请公函盖章2项目投资概算评审报告省财政厅反馈材料:1政府采购通知书注: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投资概算报告均应胶装成册、提供编制单位资质并加盖印章,并同步提交相关电子档;附件2-附表1:项目信息一览表项目信息一览表附件3: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简介1 、项目名称2 、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4 、项目概况5 、主要结论和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 、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 、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 、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2 、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3 、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4 、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第四章需求分析1 、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 、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3 、信息量分析与预测需涵盖云资源需求、数据资源需求分析4 、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第五章总体建设方案1 、建设原则和策略2 、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 、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 、总体设计方案第六章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 、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2 、标准规范建设3 、数据资源规划需涵盖数据采集、数据应用、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等方面4 、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5 、网络系统建设6 、系统部署方案涵盖系统部署方式、云资源需求清单、云部署方案7 、安全系统建设8 、其它终端、备份、运维等系统建设9 、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第七章环保、消防、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节能如采用云服务租用本章节可略去1 、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2 、消防措施3 、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4 、节能目标及措施第八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1 、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2 、人员配置3 、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第十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 、投资估算的相关说明2 、项目总投资估算3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 、中央对地方的资金补贴方案如有第十一章效益与风险分析1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涵盖数据应用价值分析2 、项目风险与风险对策附表:1 、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 、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初步核算表3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4 、项目资金来源表附件: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及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附件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业务需求、业务流程数据流向分析涵盖数据资源需求分析3.业务量、信息量分析与预测需涵盖云资源需求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1.建设原则和策略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总体设计方案第五章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4.数据资源规划需涵盖数据采集、数据应用、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等方面5.数据库和存储、备份系统建设方案6.终端系统建设方案7.网络系统建设方案8.安全系统建设方案9.运行维护系统建设方案10.数据交换共享建设方案11.系统部署方案涵盖系统部署方式、云资源需求清单、云部署方案12.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详细软硬件配置清单第六章项目招标方案1.招标范围2.招标方式3.招标组织形式第七章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卫生如采用云服务租用本章节可略去1.环境影响分析2.环保措施及方案3.消防措施4.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第八章节能分析如采用云服务租用本章节可略去1.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2.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4.能耗指标5.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第九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人员培训方案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1.项目建设期2.实施进度计划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1.投资估算的相关说明2.项目总投资估算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资金使用计划5.项目运行维护经费估算第十二章效益与评价指标分析1.经济效益分析2.社会效益分析3.数据应用效益分析第十三章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 1.风险识别和分析 2.风险对策和管理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3.项目招投标范围和方式表4.项目总投资估算表5.项目资金来源和运用表6.项目运行维护费估算表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相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附件5: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单位4.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9.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需求分析1.政务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结论2.系统功能指标3.信息量指标4.系统性能指标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1.总体设计原则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系统总体结构和数据流结构第五章本期项目设计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4.数据资源规划需涵盖数据采集、数据应用、交换共享、数据开放等方面5.数据库和存储、备份系统建设方案6.终端系统建设方案7.网络系统建设方案8.安全系统建设方案9.运行维护系统建设方案10.数据交换共享建设方案11.系统部署方案涵盖系统部署方式、云资源需求清单、云部署方案12.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详细软硬件配置清单12.初步设计方案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第六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5.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6.相关管理制度第七章人员配置与培训1.人员配置计划2.人员培训方案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第九章初步设计概算1.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说明2.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书3.资金筹措及投资计划第十章风险及效益分析 1.风险分析及对策 2.效益分析涵盖数据应用价值分析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附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相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附图: 1.系统网络拓扑图 2.系统软硬件物理布置图附件6:建设方案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性质:新建、扩建、升级改造3.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包括项目建设单位简况、机构职责等概况 4.项目建设方案编制依据,包括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周期6.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7.总投资及来源第二章项目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概况2.项目建设单位职能业务3.本单位职能业务信息化覆盖情况4.本单位信息化总体框架图5.存在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第三章项目现状分析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第四章需求分析1.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2.信息系统安全需求3.关联系统和接口需求第五章项目本期建设方案1.系统结构2.标准规范制度建设3.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4.网络系统建设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6.其它终端、配套管理等系统建设7.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或租用云上贵州购买服务清单8.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老项目,新项目一般是租用云上贵州资源9.本期系统集成建设第六章项目本期信息资源规划及资源库建设1.本单位信息资源建设现状2.项目本期信息资源采集目录3.非共享信息资源及其依据4.本单位共享目录和共享信息需求5.数据系统设计第七章项目本期的安全系统设计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定级2.信息系统安全风险分析3.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方案4.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案5.信息安全设备选型6.信息安全建设内容第八章项目本期的投资概算1.投资概算汇总表2.投资概算明细表3.单项工程费用明细表5.资金来源与落实资金筹措\使用计划第九章项目采购方案1.采购范围2.采购方式3.采购组织方式第十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1.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2.技术力量和人员配置3.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4.项目建设的实施策略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1.项目实施工期2.项目实施计划一览表第十二章效益与风险分析1.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效益2.项目风险分析第十三章附录和附件附件7: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投资概算编制单位4.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第二章项目投资概算1.项目投资概算编制依据2.项目投资概算编制说明3.项目总投资及投资构成4.项目直接工程费费用及详细构成需涵盖云资源租用费用、数据资源使用费用5.项目间接工程费用及详细构成3.项目运行维护费用及详细构成附件: 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 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 3.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附件8:项目验收提纲一、验收组织项目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终验两个阶段;一项目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二项目竣工验收,由省发改委会同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进行;二、初步验收一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相关批复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合同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验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二较为复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文件对单项工程组织单项验收,形成单项或专项验收报告;三项目初步验收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三、竣工验收一项目建设单位向省发改委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二省发改委组织成立验收专家组,并协同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专家组负责开展竣工验收的先期基础性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档案资料、预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等情况,提出验收评价意见和建议;三省发改委基于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专家组评价意见及建议,根据竣工验收资料进行竣工验收批复;四、验收任务一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竣工验收阶段需单独编制提交云资源及数据资源建设专项报告,涵盖云资源使用情况、数据元目录表与数据元属性表见附件、数据采集存储、数据交换共享、数据开放、数据应用规划等方面;二审核项目形成的资产情况;三评价项目交付使用情况;四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五、验收材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项目建设总结、项目批复相关文档、项目招标相关文档、项目建设相关文档、初步验收报告、财务报告、软件测试报告、安全测评报告等;附件9:相关附表附表软件购置清单附表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附表数据元目录表附表数据元属性表附表项目投资概算表附表云服务资源租用。

县医院信息化项目软件验收标准解析

县医院信息化项目软件验收标准解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县医院服务能力,卫生部、财政部2022 年下发医改津贴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县医院信息化建设,启动了县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 年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并要求项目完成后“项目省(区、市)卫生厅局须将项目总结、考评验收办法及结果报送卫生部”。

县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硬件建设和软件两部份内容,本文对软件验收办法进行探讨。

1、验收指标。

验收最终结果为评分,评分为“使用覆盖面”和“平均使用程度”两指标的乘积。

“使用覆盖面”和“平均使用程度”是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而设定的,“使用覆盖面”反映使用的面的情况,是一个“量”的指标; “平均使用程度”反映使用的深度,是一个“质”的指标。

“使用覆盖面”可按建设内容分解为“临床服务系统使用覆盖面”、“医疗管理系统使用覆盖面”、“运营管理系统使用覆盖面”,又可按子系统的级别而分解为“初级子系统使用覆盖面”、“中级子系统使用覆盖面”和“高级子系统使用覆盖面”等二级指标。

“平均使用程度”是子系统中的每一个“基本功能使用程度得分”的平均值,我们将“使用程度得分”划分为0-5 个级别进行记分。

“0”没有使用,记0 分;“1”试用过、但未正式使用,记 1 分;“2”曾经短期内使用过、目前没有使用了,记2 分;“3”当前在用,还不能满足业务或者管理需要,记3 分;“4”当前在用,能基本满足业务或者管理需要,记4 分;“5”当前在用,能彻底满足业务或者管理需要,记5 分。

“彻底满足”的具体定义是:业务功能模块(如医嘱管理)能全部实现“采集/修改/提示/查询/统计/分析” 等功能;管理应用模块(如感染病例监测) 能全部实现“获取/修改/提示/展现/查询/统计”等功能;维护模块能全部实现“查询/新增/修改/删除/权限控制” 等功能。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一、验收目的
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及规定。

查找并修正工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完善质量保证资料。

为项目竣工后顺利完成移交作好准备,为项目的保修工作提供依据。

二、验收依据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应提前三天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申请,并准备好相关验收资料。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验收手续,并签署验收报告。

四、验收内容
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

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检查工程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及使用功能缺陷。

检查工程是否有违反国家或者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

五、验收资料
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进场检验记录。

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资料等。

小学信息工程验收方案

小学信息工程验收方案

小学信息工程验收方案1. 项目概述本次信息工程验收项目为一所小学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教育信息化的目标。

项目包括网络建设、教学设备采购、教师培训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

2. 验收对象本次验收对象为小学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网络设备、教学设备和信息系统等。

3. 验收内容(1)网络建设- 验收网络设备是否按照规划安装和配置- 网络稳定性和带宽是否满足教学及管理需要- 是否具备网络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护措施- 网络的覆盖范围和信号强度是否满足学校需求(2)教学设备- 验收教室内的教学设备是否安装齐全并且能够正常工作- 交互式教学设备是否能够与电脑和网络系统连接并正常运行- 是否具备远程教学功能- 是否能够支持多媒体教学(3)信息系统建设- 验收学校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实现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 是否提供了教师评价系统、家长沟通系统等辅助功能- 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否符合要求(4)其他- 教师培训情况- 学校使用及维护情况- 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4. 验收标准网络建设方面,验收标准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和安装是否符合规划、网络稳定性、带宽是否满足需求、网络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等;教学设备方面,验收标准包括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连接网络是否稳定、是否支持多媒体教学等;信息系统建设方面,验收标准包括功能是否齐全、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等;教师培训方面,验收标准包括培训是否覆盖了所有教师、培训质量如何等;其他方面,验收标准包括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建设方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

5. 验收方法验收将由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牵头,邀请学校领导、教师、家长等相关人员参与。

验收主要通过现场考察、设备运行测试和用户反馈等方式进行。

6. 验收程序和责任验收将分为网络建设、教学设备、信息系统建设、教师培训和其他方面逐一进行,验收结果由验收小组进行评审。

学校领导将最终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信息化项目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

信息化项目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

信息化项目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目录1. 项目总体概况 (2)1.1 项目背景 (3)1.2 项目目标 (3)1.3 项目范围 (4)1.4 项目组织架构 (5)2. 项目质量管理 (6)2.1 质量管理体系 (7)2.2 质量标准与规范 (9)2.2.1 技术标准 (10)2.2.2 安全标准 (11)2.3 质量控制流程 (12)2.3.1 代码审计 (14)2.3.2 功能测试 (14)2.3.3 系统测试 (16)2.3.4 性能测试 (16)2.3.5 安全测试 (17)2.4 质量追溯与改进 (19)3. 项目安全保障措施 (20)3.1 安全风险评估 (21)3.2 安全策略制定 (22)3.2.1 安全策略原则 (23)3.2.2 网络安全策略 (24)3.2.3 数据安全策略 (26)3.2.4 应用安全策略 (27)3.3 安全技术措施 (28)3.3.1 网络安全防护 (30)3.3.2 数据加密与存储 (31)3.3.3 应用安全漏洞扫描与修复 (32)3.3.4 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 (34)3.4 安全运营与应急响应 (35)3.4.1 安全监控与审计 (36)3.4.2 安全事件响应机制 (37)3.4.3 应急预案演练 (38)4. 文档管理与知识共享 (39)4.1 文档分类与版本控制 (41)4.2 知识库建设与维护 (42)4.3 信息安全培训与宣传 (44)1. 项目总体概况项目背景:在当前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本项目的目标是实现对业务流程的数字化、信息化升级,以此提高运营效率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深入分析了业务需求,充分理解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项目涉及的业务领域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处理、系统集成、信息安全等方面。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安全稳定的信息化系统平台,通过构建数据中心和业务应用系统来实现流程优化,信息交互的无缝连接。

信息化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信息化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信息化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XXX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目录一公司质量保证体系 (3)1.1 公司质量保证架构 (3)1.2 质量保证流程 (4)二项目质量管理 (6)2.1 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6)2.2 质量保证架构图 (7)2.3 工程质量目标及目标分解 (8)三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9)四施工质量遵循标准 (11)五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3)5.1 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 (14)5.1.1 劳动主体的控制 (14)5.1.2 劳动对象的控制 (14)5.1.3 施工工艺的控制 (15)5.1.4 施工设备的控制 (15)5.1.5 施工环境的控制 (15)5.1.6 根据设计要求,预测不利因素 (15)5.2 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 (16)5.2.1 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的程序 (16)5.2.2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17)5.2.3 设计资料的规范化和制图的质量化 (17)5.2.4 施工队伍选择 (17)5.2.5 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 (18)5.2.6 建立岗位责任制 (18)5.2.7 工序专门负责制 (18)5.2.8 在施工进程上推行“零缺陷”标准 (19)5.3 工程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20)5.3.1 施工准备工作 (20)5.3.2 落实岗位责任制 (21)5.3.3 系统设备调试的质量控制措施 (23)5.4 施工质量验收的控制 (23)5.5 施工质量管理文件 (24)一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需要一个严密的组织结构,需要各个部门协调工作,落实具体的人员来完成质量监控的任务。

在本工程中,我公司将建立以质量部为核心的工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地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监控。

切实做到施工质量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1.1公司质量保证架构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一个企业尤其是施工企业,如果工程质量过不了关,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是我公司的行动宗旨,不论工程大小,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

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规范-2023标准

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规范-2023标准

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范了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服务在服务准备、测评实施和服务验收等阶段的准备要求、服务要求、服务产出和后置工作。

本文件适用于测评服务机构开展非涉密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评工作,也可作为验收测评服务质量评价和服务过程改进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服务准备阶段4.1准备要求在服务使用方或监理服务方向测评服务机构提供所测项目实施过程文件和实施对比表后,测评服务机构以此作为测评依据开展验收测评方案编制工作。

输入资料:立项方案、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实施合同、变更管理文件、用户操作手册、需求规格说明书等。

4.2服务要求4.2.1确认测试范围测评服务机构应根据提供的项目资料及测评合同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梳理测评需求,确认测试范围,即确认需要进行测试的质量特性(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和用户文档集)和专业基础设施测试。

4.2.2编制验收测评实施方案编制验收测评实施方案应满足以下要素:a)测试依据和判定标准:明确测试的依据,如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等,以及所采用的判定标准和评估方法,以便确定测试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b)测试范围和内容:明确测试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被测试的模块、功能、性能指标等;c)测试环境要求:确认测试所需的环境要求,包括硬件、软件、数据库、网络环境等;d)测试资源:明确测试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员、工具等;e)测试工作计划:明确测试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员、设备、工具等;f)测试方法和策略:确定测试的方法和策略,以及测试过程和流程的控制和管理方法;g)风险管控和措施:识别和评估测试过程和测试结果可能涉及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措施。

4.3服务产出验收测评实施方案。

4.4后置工作经服务使用方或监理服务方确认验收测评实施方案后,测评服务机构应按验收测评实施方案开展测评工作。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年修订)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年修订)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4.01.23•【字号】•【施行日期】201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经厅领导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湘水办〔2006〕43号)停止执行。

湖南省水利厅2014年1月23日附件:湖南省水利信息化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厅二〇一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第五章项目验收和成果管理第六章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第七章公用平台管理第八章水利信息资源管理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水利信息化工作,规范水利信息化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水利信息化系统的综合效益,促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有关政策、水利部《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我省信息化方面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水利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信息化包括水利信息化保障体系、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信息采集与工程监控、资源共享服务和综合业务应用等五大基本体系。

水利信息化工作包括水利信息化建设和水利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

水利信息化保障体系:由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相关政策、投资和人才队伍等要素构成。

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体系:由水利信息网络、服务器与存贮系统、机房系统和基础支撑软件等组成。

信息采集与工程监控体系:由信息采集系统和工程监控系统组成。

资源共享服务体系:由水利数据中心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组成。

综合业务应用体系:由水利电子政务、防汛抗旱指挥、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农村水利管理、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规划计划管理、科技外事管理、水行政执法管理等各类水利业务应用系统组成。

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V1

信息化项目建设规范V1

1.1 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1.1.1 关键名词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的工程项目。

1.1.2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息化建设项目、审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安排等。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中心履行其职能),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运行规范等,并支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支撑和代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其他日常事务。

信息中心是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各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各项信息化决策,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实施等。

1.1.3 项目建设流程管理1) 项目建设流程2) 立项与审批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须严格立项管理,未经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的信息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自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机房、主机、存储、容灾备份等技术保障类)由信息中心申请立项,自建应用项目(包括信息化应用软件的开发、升级、维护、培训等)由项目需求业务部门会同信息中心申请立项,申请立项须编制《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表》及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应包括项目建设目标、需求概要、技术方案概要、资金概算等内容。

其中项目建设目标和需求概要由需求部门提供,技术方案概要由信息中心提供,资金概算由需求部门和信息中心共同研究提出。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对申请立项的项目统筹规划,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信息中心对立项申请进行必要性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并将论证通过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

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的信息化项目,信息中心应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领导小组论证批复。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完成,并确保项目交付符合用户需求和质量要求,制定的具体实施规范。

本文档包括项目验收准备工作、验收组织和实施、验收评估和验收结果反馈等环节,旨在提供一个全面有效的信息化项目验收指南。

二、项目验收准备工作1.明确验收目标和内容:在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的验收目标和内容,并与用户单位达成一致意见。

2.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进度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阶段、验收环节和验收人员等内容。

3.准备验收人员和设备:确定项目验收人员的需求和数量,确保验收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准备好验收所需的设备、软件和测试数据等资源。

4.确定验收标准和方法:明确验收标准和方法,确保验收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5.编制验收文档:编制相关的验收文档,包括验收依据、验收方案、验收测试报告等,以便于验收过程的记录和归档。

三、验收组织和实施1.组织验收工作:由项目管理团队组织验收工作,在验收前召开验收启动会,明确验收流程和责任。

2.进行验收测试:根据验收计划,进行各项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等,并记录测试过程和结果。

3.进行系统演示: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系统演示,展示系统功能和性能,并接受用户的评审和反馈。

4.实施现场审核:对现场设备和系统进行审核,确保系统安装和运行符合要求。

5.开展用户培训:为用户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其能够熟练操作系统和了解相关技术细节。

四、验收评估1.评估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标准和方法,对验收测试、系统演示和现场审核等结果进行评估,确定系统的合格性。

2.分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详细的评估报告,分析项目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3.召开评估会议:召开评估会议,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共同讨论评估报告和改进建议,并确定改进措施。

五、验收结果反馈1.编制验收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和评估会议的讨论结果,编制项目验收报告,包括项目概述、验收结果、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信息化项目验收与移交

信息化项目验收与移交

信息化项目验收与移交本项目工程验收分到货验收、合同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成立由五莲县智慧城市建设各部门、监理方、其它相关单位人员、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各项验收。

1、验收通用要求项目部提出本项目部的验收方案,并与招标人讨论协商,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

本项目检验前,项目部提前5天通知监理人和招标人。

验收过程中项目部与招标人在验收程中应密切合作,以完成本项目验收。

招标人对验收的认可、参加或放弃参加验收和测试,项目部均不认为减轻对合同的任何责任。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有缺陷的产品(服务)或要求进行改造,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应由项目部负责。

经改造后的产品(服务)应重新进行验收。

所有验收结果和结论,都应详细记录并由项目部的有关当事人正式签字。

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其中二份交招标人,一份交监理人,一份交中标人。

2、验收依据招标书、投标书、合同、产品设备说明书、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检测规程、开发报告、测试报告、技术开发文档等。

3、工厂验收项目中标后,本公司将与招标人、设计人和监理人商议所要进行厂验的产品类别及具体厂验时间,工厂验收人员应包括招标人、设计人、监理人。

4、到货验收设备到货后,由本公司组织发包人代表、监理人、本公司代表参加,依据承包人的发货清单和合同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货物的外观检查和品种及数量清点,符合要求后,货物方可进行安装。

验收不合格的,由本公司采购人员负责退换货等事宜。

5、设备验收的有关规定设备(材料)验收严格按照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以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验收准备:验收前供应科和设备厂家应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以及发货清单或装箱单等有关资料。

外观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核对到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相符,并做好记录。

察看有无因装卸和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残损,如有残损应做好残损情况的现场记录,必要时要拍照留存。

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验收: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和备件目录等)、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专用工具、监测和诊断仪器、特殊材料、润滑油料和通讯器材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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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32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
(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
(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
(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
质量鉴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
(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三)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基础资料:招标书、投标书、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二)项目竣工资料:项目开工报告、项目实施报告、项目质量测试报告、项目检查报告、测试报告、材料清单、项目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项目竣工图纸、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三)软件开发文档: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

(四)软件开发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

第四章方法及程序
第九条验收方法
(一)登记法
对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登记造册,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

(二)对照法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项目实施方案相一致。

(三)操作法
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测试法
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

第十条验收程序
(一)初验
1、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承建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项目业主提出初验申请。

2、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承建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项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承建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

(二)终验
终验的全过程:
1、申请: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计划书)。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会同计划、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可分为两个步骤:验收小组验收和验收专家组评审。

(1)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部门以及项目业主的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共同组成。

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小组的工作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信息化项目咨询中介机构进行。

(2)验收专家组评审
验收专家组一般由3-7人组成,成员由相关行业专家和验收小组代表组成。

验收专家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结合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A、业主单位作关于项目背景、项目执行情况、试用情况的报告;
B、承建单位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
C、监理单位作关于项目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竣工意见的报告;
D、业主单位作试用情况报告;
E、验收小组代表作验收小组验收报告;
F、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
G、验收专家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
H、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

(3)项目业主提供材料: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报
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验收安排计划、验收小组及专家组名单、验收计划书(由监理单位负责)以及第八条规定的验收评审材料。

3、验收签字
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字,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项目业主存档。

第五章验收结论
第十一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

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

第十二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
(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
(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
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
(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
第十三条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
(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业主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备案。

(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

(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和设计、承建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项目业主重新申请验收。

(四)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交接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

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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