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问题与对策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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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问题与对策探微

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问题与对策探微

基层宗教工作是宗教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海陵区宗教工作在坚持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基层宗教工作变得日益复杂,事务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一些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处置成本居高不下,花费大量精力和人力,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总结和反思。一、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1、宗教矛盾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各类情况异常复杂。近年来,海陵区发生数起宗教领域矛盾纠纷,虽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但处置成效并不明显。如:万善庵推选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多次上访的问题;苏陈基督教聚会点多次选举负责人未果的问题;长生寺内部教职人员纠纷问题等。一些矛盾纠纷长达数月甚至一年才慢慢化解。分析矛盾纠纷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宗教内部宗教教职人员之间因权力、名位诱发矛盾纠纷,因不同小团体、个人恩怨引发不稳定事件;二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信众和信众之间因谋求各自利益、分派系、搞纷争引发矛盾纠纷;三是宗教活动场所在扩建或新建与周边

摩擦,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影响到周边等矛盾纠纷等。上述矛盾纠纷一旦处置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2、教职人员青黄不接就海陵区而言,管理的宗教活动场所15所,均为固定处所,登记备案的教职人员26人,信教群众近5千人。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缺口较大,宗教教职人员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情况比较严重。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仅有1—2人,2家佛教场所为1名年老宗教教职人员,无接班人,平时靠一些信众、居士支持照顾。2所基督教聚会点有12名传道员,且大多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工作能力欠缺。另有2名佛教教职人员管理4所活动场所,面临着无人可用的状况。如竹隐禅寺和观音寺一直由一名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在东山寺原住持生病后,东山寺由福庆寺的住持代管。3、行政执法难以实行基层宗教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针对乱建寺庙、乱塑佛神像、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非法传教、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基层宗教问题,基层宗教管理部门执法难以实行。一是政策依据把握难度大。目前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主要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但其中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取证、处罚取缔以及对非法传道、非法宗教活动的制裁缺乏具体标准;二是属地管理落实不到位。全区

建立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签定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镇街、村社区宗教工作有所加强。但在具体工作中,极个别乡镇、街道遇到一些宗教问题时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力,对一些非法行为活动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违章建造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不阻拦,造成既成事实,加大了有关部门打击违章建筑和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的难度。三是执法主体力不从心。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缺乏有效的手段,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镇街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了民宗助理兼任,但由于民宗助理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事务管理。二、强化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对策建议做好宗教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和谐稳定大局。面对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要立足管理下功夫,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事务、规划建设、持续发展进行科学化管理,在教职人员的教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教义研究等方面加强常态化管理。一方面要做足沟通交流大文章。区级民宗部门要了解掌握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多与镇街民宗助理、村社区民宗联络员联系沟通,掌握宗教工作第一手资料;多与信教群众交流沟通,理解他们的宗教情感,了解他们的诉求,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宗教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具体建议如下:1、

加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基层宗教干部队伍要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把握基层宗教工作中各类矛盾纠纷性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方针,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妥善处理伤害信教群众感情和宗教团体利益的事件,切实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提升预警能力,密切注意和掌握动向,严防宗教渗透。对一切邪教活动要敢于斗争,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三是善于做团结、教育、转化工作。解决场所内部纷争、闹派性等问题,要把握工作原则,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切忌急功近利、急于求成。2、加快宗教人才培养。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的标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一是重视教育引导,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现有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培训,高度重视有一定培养前途的年轻宗教人士的培养,特别优秀的,可选送佛学院、神学院学习深造。利用“宗教法律法规学习月”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中深入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内容的宣讲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二是注重外地引进,加大人才储备。积极引进外地优秀宗教人才,通过本地教职人员引荐、社会各界多

方推荐等方式,加大人才储备,解决教职人员缺乏问题。三是提供锻炼平台,提高能力水平。大胆使用年青一代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场所领导职务,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民宗干部与他们结对联系,经常性开展谈心交流,提高他们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3、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建、扩建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宫观寺庙现象发生。宗教活动场所的教务、财务实行信教群众民主管理,源头堵死矛盾发生。二是逐步规范各类宗教活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坚持“小型、就地、从简、自愿”的原则,大型活动履行报批手续,切实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坚决抵御区外新教派的传播。四是加强宗教执法工作。对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和从事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以及干扰政府公务等行为,加大惩治力度,体现法律权威。4、综合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宗教行政执法,推进宗教依法行政,需要各方面加强协调配合。一是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桥梁和纽带,宗教法规规定了宗教团体重要的职责,宗教团体要依法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对存在问题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妥善处理。二是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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