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职业暴露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机构、医学研究机构、医学院校以及其他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单位。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部门,加强职业暴露防护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暴露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职业暴露事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暴露防护措施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加强生物安全防护,对医务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二)加强化学药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三)加强物理性有害因素的防护,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施和设备。
(四)加强心理性有害因素的防护,关注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支持和援助。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职业暴露防护制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暴露的发生。
(一)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应当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二)在操作锐器、进行放射性检查、使用化学药品等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有害物质。
(三)在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时,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职业暴露防护培训和教育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意识和能力。
(一)对新入职的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工作时,由于接触到各类病原体,存在着职业暴露的风险。
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降低传播感染的风险,确保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相关部门,包括医生、护士、药师、实验室技术人员等所有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
三、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装备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戴好帽子、口罩、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在接触患者体液或其他可能携带病原体的场合下能有效预防暴露。
2. 工作场所管理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卫生消毒,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齐。
每个工作台应配备垃圾袋、可燃物桶、化学品专用容器等,以便医务人员安全处理医疗废弃物。
3. 安全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应遵循操作规范,精确、细致地实施诊疗任务。
在使用锐器、注射或抽取生物样本时,必须特别小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健康监测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定期体检并做相应检查,以及时发现职业暴露可能对身体健康带来的影响。
5. 应急处置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职业暴露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包括职业暴露事件的报告、记录、评估以及相应的补救和控制措施等,确保医务人员在职业暴露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支持。
四、持续培训与教育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意识和操作水平,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包括病原体感染防控知识、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应急处置技巧等内容,确保医务人员持续学习和提升。
五、责任与监督医疗机构应设立职业暴露防护管理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制度、组织培训、监督落实等工作,并对医务人员的防护行为和操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六、制度执行及违规处理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建立相应的违规行为登记和通报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引言在医疗环境中,医务人员面临着各种潜在的职业安全风险,如感染病原体、职业暴露、身体损伤等。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促进医疗服务的良性发展,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2. 目的和范围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并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培训,以减少职业风险造成的伤害。
此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3. 职责和义务医疗机构应确保提供适当的职业安全培训,并定期更新培训内容。
医务人员有义务遵守安全防护规定,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口罩、手套等)、配合相关检疫和隔离措施等。
4. 职业风险评估和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职业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对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进行定期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主动参与职业健康监测,并配合相关测试和评估。
5. 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医疗机构应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施,如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以防止职业暴露和感染。
医务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或过期设备。
6. 感染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包括洗手消毒、废弃物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等方面的规定。
医务人员应按要求执行感染控制措施,减少感染传播的风险。
7. 职业暴露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职业暴露处理机制,包括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理流程等。
医务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时应立即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和检测。
8. 职业健康监护医务人员应参加定期的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身体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筛查等。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和监控系统,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9. 职业安全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培训,包括个人防护知识、危险物品处置、急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医务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培训,并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
10. 管理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个人和职业安全而制定的管理体系。
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安全风险和职业危害,如感染疾病风险、身体损伤风险以及心理压力等。
因此,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一、制度目的1.确保医务人员的个人和职业安全,降低职业伤害的发生。
2.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制度内容1.健康体检: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安全培训:医务人员在入职前接受基础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个人防护装备: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并要求医务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4.感染控制:建立感染控制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正确洗手、隔离措施、消毒等。
5.职业危害防护:对于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危险因素,如化学药品、射线等,要求医务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遵守操作规程,降低职业危害的风险。
6.应急预案:建立医务人员的应急预案,规定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行动指南。
8.职业道德:强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医务人员尽职尽责,尊重病患权益,不参与医疗纠纷和暴力事件。
9.事故报告和处理: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及时上报事故并参与事故处理,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0.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责任和权限1.医院和医务人员共同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2.医务人员要严守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保障自己的安全,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安全隐患。
3.医务人员有权利要求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培训,并参与制度的修订和改进。
医务人员自身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自身防护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证他们能够有效地开展医疗工作,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自身防护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包括从个人防护措施到全院感染控制和管理等多个方面,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医务人员自身防护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一、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景和风险等级进行选择和佩戴。
2. 进行正确的手卫生:医务人员需要经常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特别是在接触患者、接触污染物品或从事医疗操作前后需要进行手卫生。
二、医院感染控制和管理1. 建立全院感染控制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推行感染控制方案和措施。
2. 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程序:包括感染防控的标准操作流程、卫生医疗废物处理、患者隔离管理等。
3. 进行感染控制的培训和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医院环境和设备的管理1. 确保医疗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对医疗设施、工作区域和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2. 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和封存,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处置。
四、应急响应和管理1. 建立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的处理应急预案:对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的处理进行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有效处理。
2. 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以上是医务人员自身防护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医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确保自身健康和安全,在为患者服务的同时,也要做好自我保护。
医疗机构也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防护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共同维护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血液、体液或感染源等可能存在的传染病因素,患乙肝、丙肝、艾滋病等职业暴露风险较大。
为了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降低其感染风险,保护其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关的防护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1.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对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职业暴露的风险等级。
2.防护设备和器材:医疗机构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如防护眼镜、手套、口罩、防护服等。
3.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包括预防感染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措施等。
4.暴露事件的处理:对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的处理程序进行详细规定,包括事故报告、病历记录、及时就诊和处理等。
5.健康监测和随访: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后的健康监测和随访,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异常情况。
三、制度要求1.职业暴露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制定具体的职业暴露风险评估标准和流程,确定医务人员的暴露风险等级。
2.防护设备和器材:医疗机构应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3.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其了解预防感染的基本知识和个人防护措施。
4.暴露事件的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暴露事件处理机制,确保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事件后能够及时报告和处理。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制定明确的负责人和流程,保障医务人员及时就诊和处理。
5.健康监测和随访: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暴露后的健康检查和随访,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异常情况。
四、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职业暴露防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同时,内部监督机制还应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2.外部监督:相关监督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科。
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和医务处。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
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对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液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
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2023年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5篇
2023年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5篇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
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
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
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液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
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医务人员分级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医院内的传播,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分级防护原则1. 标准预防:认为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分级防护: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风险等级,将医务人员分为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
三、分级防护措施1. 一般防护适用于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
(3)认真执行手卫生。
2. 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手卫生。
(5)下班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粘膜的防护。
3. 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呼吸道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接触从患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和死亡患者尸体的工作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根据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与接触隔离。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4)进入隔离病房、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必须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或防护服、鞋套,戴手套、工作帽。
(5)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保护。
4. 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医护人员。
(1)除二级防护外,还应当加戴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2)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规章制度。
四、防护用品的管理1. 医院应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确保医务人员在执行分级防护措施时能够使用。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1. 预防为主:医院应当加强职业安全防护工作,预防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2. 分类防护:根据不同的职业风险,采取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3. 标准操作: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用品。
4. 持续培训: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防护鞋等。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时,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手术等高风险操作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
2. 环境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保持诊疗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2)医院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置明显的标识。
(3)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3. 设备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
(2)医务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医院应当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4. 管理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医院应当加强对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2. 医院应当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防护技能。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5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5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____%乙醇或者____%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____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环境。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伤害保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资料和信息。
二、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活动的特点和风险,制定具体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并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一)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医疗活动,防止交叉感染和职业病的发生;(二)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器材,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三)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和职业病的发生;(四)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五)在接触传染病患者、放射性物质等特殊情况下,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六)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以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一)符合卫生要求的医疗设备和器材;(二)防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如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三)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设施;(四)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设施;(五)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设施。
三、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机构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或者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二)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三)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四)组织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伤害保险工作;(五)组织处理职业病和职业伤害事故;(六)组织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评估。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防范和掌控职业病危害,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乐观性和效率。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从事临床医疗及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
2.2 盲目用药、欠妥操作和不合理的暴露可能导致职业病的行为均受到本制度的管束。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第三条职业健康档案3.1 医院将建立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个人的职业病防护培训记录、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等。
3.2 医务人员须依照规定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病防护培训,并及时更新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第四条职业健康体检4.1 医务人员每年必需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及时报告体检结果。
4.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查和不合格三类,不合格者必需搭配医院的处理措施,待查者需跟进检查,合格者连续履行职责。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5.1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需佩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品。
包含但不限于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
5.2 防护用品的选择、配备和管理将由医院统一负责,医务人员须妥当保管和使用,定期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暴露事故6.1 医务人员如遭逢职业暴露事故,应立刻报告所在科室,并寻求相应的紧急处理和咨询。
6.2 医院将订立紧急处理方案,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职业安全管理第七条工作环境安全7.1 医院将确保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工程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对不安全环境将采取掌控措施。
7.2 医务人员对工作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提出改善要求,医院将及时处理并进行必需的改善。
第八条职业安全培训8.1 医院将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概述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是保障医务工作者身体健康、提高医疗质量和保护病患安全的基本前提。
为此,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他们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二、职责和权利1. 医务人员职责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积极参与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熟悉本职工作相关的安全法规和规范,确保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使用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佩戴;- 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和能力;- 发现职业安全隐患或者事故,应及时上报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遵守医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 医务人员权利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以下权利:- 得到必要的职业安全培训和指导;- 获得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提出职业安全防护工作改进的建议;- 维护自身职业安全的权利。
三、工作环境和职业危害评估为确保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医院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具体包括:1. 工作环境评估- 医院应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评估,包括空气质量、噪音、照明等因素的检测;- 根据评估结果,认真制定改善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职业危害评估- 医院应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接触有害物质、传染病风险等;-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提供职业防护知识培训等。
四、个人防护装备医院应向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具体包括:1. 防护服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时应佩戴专业的防护服,包括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鞋套等,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2. 防护口罩医务人员在处理可能产生飞沫的工作时,应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口罩,以保护呼吸系统的安全。
3. 防护手套医务人员在直接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应使用防护手套,以避免感染风险。
4. 其他防护装备针对不同工作环境和职业危害,医务人员还应使用相应的防护装备,例如护目镜、防护服、隔离衣等。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二、职业防护责任1.医院管理层要明确职业防护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医院的日常管理范畴,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2.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职业防护的最终责任,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工作环境和相应的防护设施的投入和维护。
3.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参加相关职业防护培训,并时刻保持对职业防护的警觉性和重视性。
4.医务人员要自觉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并报告发现的相关问题。
5.医务人员要积极参与职业安全评估,将职业防护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三、工作场所防护1.医疗机构要确保医务人员有一个相对安全的工作环境,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制定应急预案。
2.工作场所要配备合适的应急设施和设备,根据工作需求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更新和维护。
3.在接触可能存在传染风险的工作环境中,医务人员应当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四、感染控制和防护1.医院要建立科学的感染控制和防护机制,对有感染风险的病人或患者会诊进行有效的感染控制和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要掌握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流程,规范操作并注意手卫生,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3.当有患者咳嗽、喷嚏等呼吸道问题时,医务人员要及时帮助患者戴上口罩,有效避免病毒传播。
4.对于疑似或确诊感染的病人,医务人员要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帽子、口罩、手套等,避免被感染。
五、应对突发事件1.医院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2.医务人员要根据预案准备相应的装备和物资,并参与相关培训。
3.医务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应对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遵循预案进行处置,确保自身与患者的安全。
六、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医院要开展定期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包括职业危害预防、防护措施的正确使用、应急预案等。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一、宗旨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一切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检验人员等。
三、职业病防护1.医疗机构应建立职业病防护机构,负责开展医务人员职业病防护工作,并定期检查医务人员的健康状况。
2.医务人员应接受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了解职业病防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要求配戴使用。
3.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具备必要的防护措施。
4.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消毒设备、通风设备等,确保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5.医务人员应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正确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工作时间管理1.医疗机构应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其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权益,避免因过度劳累而影响工作质量和健康。
2.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表,准时上班并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五、心理健康管理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心理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心理应对能力。
六、感染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感染管理制度,包括感染防控管理和感染源管理,确保医务人员不受感染的危害。
2.医务人员应遵守感染防护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切实控制感染源的传播。
3.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消毒和检查。
七、事故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防范、事故应急处置等,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医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并保护现场,保障患者和自身的安全。
八、违纪违法行为处理1.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擅自缺勤或旷工等违纪行为,医疗机构将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等纪律处分。
2.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如盗窃、伪造医疗记录等,医疗机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1.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如果发现有疾病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疗机构并接受治疗。
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中的人身安全,预防职业暴露,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药剂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等。
三、职责与要求1. 医院职责(1)建立健全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制度落实。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防护意识。
(3)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数量。
(4)对违反个人防护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2. 预防保健科职责(1)负责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
(2)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监测、报告和处置。
(3)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储存和分发。
3. 各科室职责(1)严格执行个人防护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2)对违反个人防护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告医院。
(3)加强科室内部职业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
四、防护措施1. 医务人员应根据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正确选择和使用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隔离衣等。
2.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含有病原体的物质时,必须佩戴手套。
3.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飞沫等可能含有病原体的物质时,必须佩戴口罩。
4. 医务人员在进行手术、侵入性操作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必须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5.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含有病原体的物质时,必须穿隔离衣。
6. 医务人员在离开污染区前,必须进行手卫生,并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自觉遵守个人防护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和规范。
医护人员入血透室工作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血透室工作。
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
2、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入室更衣。
3、进入工作区,先洗手,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罩、工作服等。
4、医务人员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手卫生要求,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戴手套,处理后洗手。
5、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如不慎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或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后局部消毒。
6、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应尽量避免被锐器划伤刺破皮肤,如不慎被尖锐物体划伤刺破时,应立即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然后用流动水冲洗,再用碘酒和酒精消毒,必要时去外科进行伤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禁止进行伤的局部挤压。
7、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8、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时不慎被乙肝、丙肝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后应在24h内抽血查乙肝、丙肝抗体,必要时同时抽患者血对比,同时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按1个月、3个月、6个月接种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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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 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
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
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 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 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
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
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 液体化学消毒剂: 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 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
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
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操作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及相关工作人员;可能接触传染性或感染性病的人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有创操作的医务人员等。
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的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或进入传染病区时使用。
防护镜:一般在进行可能被病人体液喷溅操作时或进入有特殊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区时使用。
外科口罩或N95 口罩: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或进入呼吸道传染病区时使用。
手套:一般在进行有创操作、医务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使用。
面罩:一般在有可能被病人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面部时使用。
防护要求:医务人员认真评估医疗活动的危险性,采取以上适当的防护措施,注意利器的安全使用与收集,有效防止伤害,坚持标准预防,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3.严密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有创操作如进行气管插管、气管理切开或吸痰时;或给不明原因死亡患者进行尸解时。
防护配备: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 可使用全面型呼吸防护
器;
防护要求:严格执行所有防护程序,坚持标准预防,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及时按要求收集,严密防范利器伤害,用后规范收集。
三、对感染性疾病防护具体措施:按照医院下发的“预防感染性疾病造成院内感染的控制措施”的具体要求执行。
四、医务人员遭受锐器伤害后的报告处理:
根据卫生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的通知要求,对照医院制定的关于“经血传播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处理原则、或措施流程”,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操作、护理过程中遭受锐器伤害后,应及时报告医务、护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 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五、防护用品规范使用: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手套、隔离衣与防护服、鞋套、防水围裙及帽子的使用和穿脱顺序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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