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襄阳市2014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襄阳市2014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公示2014年12月28日,襄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2014年度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人员的材料进行了评审。
现将评审通过的人(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2015年元月6日至元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下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人社局或市教育局反映。
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地址:襄城区檀溪路160号联系电话:邮箱:2、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地址:襄城区运动路93号联系电话:邮箱:二○一五年元月六日襄阳市2014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共1012人)高中(184人):柳新科李丹丹何江山叶莎宋全林梁小红方采文秦泉红张国鹞王少华张宇孙孝文王智英裴洪刚张武斌刘安华张晓慧刘国辉杨华东康春波王玉琴黄玉萍曾罡王娟闫发军张仁军谭辉付本强陶淑萍喻敏杨慧萍罗本艳刘芳芳徐义广毛礼顺李进胡澄成李长江谢成泽王玉梅吕群刚龚宏伟郭文华董伦芳王林锋张彩霞杨萍黎书俊杜智黄树霞李付霞王晖周威童青桑巧丽周艳萍周凤王红艳张德艳刘霜许小红王汉平王晓燕汤艳华王杰华王兆琳刘中辉毛勇杨尚奎周劲松汤华平马玲周晓燕熊艳刘敏孙征金磊张香生陈春林刘建国陈刚褚寒冰景金华贾云虎刘静胡龙胜敖林赵颖陈卉鲁秋鸣温晓璐乔祖芳张小雪童祖菊柏丹肖玲王朝霞陈永海曾丽王海波杨绪兵邓旭昌秦伟卢长凤杨涛艾运辉张海涛曾玉娟江丽郑明波张力谢涛涛户会军黄海涛李朝霞梁琰崔红燕胡冬云邓华斌王振翌王娜罗婷唐嫒嫒汪金平韩庆红冯新书严本才雷震马珂李星涛李春艳王坤蒋志坚杨柯高珺刘艳茹何红星王鹏赵春雷王小庆赵芳张德平邬涛韩斌朱杰罗其贵李文英张晗笑崔红成唐甜甜谭红兰陈丽梅菊军陈小艳马芳芳杜灿徐颖张怡乔征勇王艳李前进王家乐杨丹康毅杨海亮文龙邱云飞马玉霞郝珺李风涛王小龙汪润罗豪王宝生赵洁盛旭李晓燕付德隆胡超李国庆徐桂李慧娇吕洁丽赵阳初中(334人):王晓宇陈琼王风云王文杰贺长科崔雪扬欧阳锡蓉汪芬姜艳群冯俊宋随庭王鲜果余丽窦红霞佘虎高玉华陈桂莲秦志清陈国利王文鸣王桂云任艳英朱琳华乔艳杨新军张俊杨珍玲王淑君王孝平朱玲玲刘华英张焕定张凌云姚丽杜方红梅斌陈丽娟陈荣董丽霞梁婷宋超冯俊涛刘登峰宋发胜卫英吴杰田治国张洪涛刘珺雷丽鲁福银王明华冯丹丹李学凤张吉王锋玲雷俊杨建勤李俊郑双杨霞邓永成张勇刘兴越刘毅张洪英高华清张峰齐春艳崔云超莘永胜张艳玲王培燕余黎明胡志锋邓荣雷俊锋张华勇张绍兵李枝琼彭德高徐会黄荣豪沈法玉刘桂林陈娟胡楚海谢群卢毅谢江涛张心国孙凡王洪金张丽陈家明李华菊关俊锋范玉环熊瑞玲杨传志王美艳邱磊周波刘平姚凌静雷霜刘家勤余玲程继玲刘朝贵杜小莉余志巧易锐敏范红丽冯小敏艾秀琴李云云江鸿波谢江华汤卫华方芳肖伦涛肖家华曹必友候卫强李新权任秀萍韩冰刘红亮刘艳萍高志军陈爱军朱俊霞童伟波石宏娟任伟付娟朱程英安韶华李小莉王文胜周凤莲陈俊张红敏马黎王保安杨丽张遵勇刘华丽张华芳廖明明高鸣亢清燕李晓琴万志群翟婷婷李雪梅杨永青张萍王菁宏周定芳郑德勇丁红艳王礼香李顺阳莫妮娜李光元彭才军张伦忠李俊廖楚文朱金杜李中桂张菊黎晓梅杨艳邓仕龙李永龙叶宁李婷陈艳玲高森李春玲冯孟乾范智勇宋军高明英刘宗菊蔡学钱王军周宇慧袁奎刘振声柳俊杰龚小云刘凤敏秦和群赵亮周玉兰彭伶俐唐建新郭方张燕朱正军胡娟王慧毛艳丽马红星冷飞闫海波刘沛军袁玉军陈超刘磊吕红杨章玲方磊黄朝龙陈敏胡平丽佘远江王九菊张静杨帆蔡红华自玲郭俊峰陈圣旭陈伟伟陈琳琳李湘云林玉芬张俊张俊飞高波许安贵郑玉梅李臣罗建华左洪涛王群夏娟张晓文谭锋刘道菊刘琴刘晓冬黄小晶易艳敏陈敏夏易蒋明周学艳王彦群王秋洁何春艳康风华刘香群曾俊萍张俊清王陈李家燕张卫疆江鹏飞刘海涛陈勇薛枫汪少辉王霞邹松林冯云马昊张忠四肖敏杨飞王正兵付贵玲刘俊姣李远合王峰徐元丰章红马鹏飞赵娟娟黄晶鄢珍张慧周保国余莉莉王杨王志涛乾健廖华竹黄鑫王珊熊延芳刘筠李荣芳苗赛莉王妮蔡华母克敏周红丽杭国荣刘生学杨红陈其俊佘元军吴旭东刘飞姚杰郭文李香华骆国华葛会月高佑君张飞李小焕薛铮张毅杜娟王臻李枫林赵丹王培彭雷蔡丹李文静卢文君白秀妮马跃锋姜雷郝艳李竹小学(472人):朱俊丽陶娴娴伍丹丹答海月李平李仙叶樊成芳王玉勤周雪玲张华丽刘长海杨素英王玉张伟候广定王琴马红伟王新圣姚秀玲王香梅许娟梁辉王晓红王林清杨海涛李文清张志萍龚勤宋晨飞余传文王艳勤归雪勤毕冬菊马会英陶玉玲陈伟王玉芳郑海波刘丽娟赵敏王华英赵敏乔金文刘拥平蔡蓉李会勤黄辉张飞胡艳林关银珍孙永建钟艳华郝学雨何华军陈玉荣张红艳孟华红张奎谢勇张义伟裴顺艳李贤红陈顺朝陈义荣魏家香李俊时洪波姚章林王晓莹李雪玲李静范元成涂志霞孙荣华周涛肖京玲申霞耿安兵刘国勤陶秀阳陈平张国英陈俊李洪艳黄修合龚政付静黄俊杰赵俊涛聂映辉聂萍张华勇谢迎春赵兰罗东生马福涛程开秀韩涛胡小红陈世宏刘琳陈红霞金家俊唐家森林爱平牛忠强程义凤刘玉杰赵德英王兴菊勾俊芳曾庆虎黄轶凤乔云蒋霞蒯迎霞何世燕向东云陈关伟杨家丽申秋枫李随红段迎旭李玉萍王瑛王荣华陈华郭锐沈波王芳严蕾姚海燕马秀珍余春林胡叶红汪兴梅姚辉汪红丽张秀丽李长华朱军玉陈萍朱军利惠晓锋杨继勇陈刚刘凯李艳艳肖红艳李英李萍杜晓玲谢忠华彭晓峰李俊孔德保望爱华何俊涛刘明江王秀红周晓莉贾亚林龙莹韩思玉陈燕林魏胜利张书燕孔玲玲杨辉张云王政周玉霞黄党英吴秀莲李娟任海霞刘萍郭劲松朱敏王娟张雪林齐城岗余丽张俊丽王雪毅刘云霞王洪斌王善会李敏赵香君薛艳芳程秀英刘军胡琳李月华朱俊玲张欣赵改元李涛闫帮彩任莉萍张海仙刘巍左天才冯云马向丽范海洲梁丰渠张方定李金娥汤玉林王红梅张丽张平江辉张爱群徐薇徐菲刘兰兰陈再会陈俊波郑华叶静郭杰鲁仁秀罗桂林曾宪保罗萍李嫦娥郑先文李晓东徐秀菊徐应菊李清娥姜明宏来风才张辉英赵阳李晓飞杨金莲山晓华邹艳丽秦本兰张检平都廷权蒋冬梅刘慧芳陈伦红李向东陈正春许方莉余小丽刘钧赵华香向玮刘学全冯泽锡杜德凤冯小芹杨大祝谢志映王宗权孙应福张华王瑞武蒋云厚孙定国车全玺张继会武永涛张明成艾楚军张品香段国友姚家宝曹世玲冷小东张晓山李芳李德福张安浩唐力立卢海艳宋莎龚月玲王玉林卢建波宋爱琴吕燕雷娟陈芳芳夏海军郑君陈少军周启珍陈家红魏婷婷杨前锋郑华琴张辉军焦荣军王昆黄建琴潘雪飞魏万燕万启平黄娟黄娟钱晋郑银杨必辉张平余修成张秋菊万红波陈涛陈昌国万能随谷波孙芙蓉王辉胡艳苹杨帆申娟杜高照姜文超曾斌吴丹黄慧玲韩风王华爱邓耀玲陈昊乔长学孙勇超汪文超张丽梁琼毛莉蓉郭琦陈文华王玉莲康文君梁玲玲王红莉赵有会胡慧萍童玉萍杨家英张立全刘玉平熊淑琼王修文曹平陈艳芳凡元昌贺雪卢静龚芳郝磊杨玉韩方马春雪高华云童小琴陶昱娟洪蕾韩忠琴李向勇林慧付娟赵珺崔明礼陈颖张文佳刘珊珊陈晓燕肖东升马琪李冬梅杨荣华张荣芝李晶罗静李易李继红李红玲龙俊高荣花曾小会熊志斌张辉钱文菊马万芳张艳林黄锐琴李群玲黄华丽许广敏田正涛许培生张洁张雪燕李静李红霞冯华平杨素明江敏张银孙运峰张万华龚道军杨春丽宋文成张华丽刘建民龚利红刘红梅胡雪枝胡春英全静静熊明会李艳琴陈晓丽陈禹龚会平王非曹元杰赵成海王璐王静王珊珊陈秀丽陈胜王红艳陈琳朱运平李华周丹李红艳贺书娟王红艳卜文乾舒华丽郭向茹吴念徐迎秋彭荣艳周云王红赵喜荣刘利尹兴波王杰婷张孝辉李云飞胡钦鹏余丹常波杨文强张媛媛姚香莲王煜吕文涵段磊郝敬蕾罗玉芝吴彬彬张果张祎洁琚书荣牟洁幼儿园(22人):张亚娴乔莉张丽李海燕胡克英刘玉梅张天艳胡兆丽王敏张娟赵玲玲胡娥詹平魏伟余丽娟李会魏艳吴明红刘小玲张春王桂丽廖巧红说明:2014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中有45人存在重名现象,为了便于大家及时准确地了解评审通过人员信息,特作如下说明。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乐教政〔2014〕13号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区(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人函〔2014〕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中小学教师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中小学校实验职务指本市符合有关条件的实验室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校中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二)学历1.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1)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中学教研员、教科员以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乐成一中、乐成二中、城东二中、乐成实验中学、乐成公立寄宿学校、市体校等学校教师在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其中,45周岁以下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研员、教科员以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
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8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黄教办[2014]号155号关于开展2014年职称工作通知
黄教办…2014‟155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及中职学校(含民办学校),局属各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同意开展2014年度黄冈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鄂职改办函…2014‟124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14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学校、电大,下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14年全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以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为契机,以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为立足点,以提升评审质量为重点,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强化统一管理,促进我市教育人才科学发展,为打造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撑。
二、申报范围对象(一)2014年度教育系统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且符合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二)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不在教学、教科研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
(三)纳入岗位设臵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需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4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四)中职学校、电大由县市区教育局归口报送市教育局。
由市教育局归口报送省教育厅。
各县市区在分配申报职数时,要向教改推进先进单位倾斜,向农村及山区学校倾斜,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向小学科倾斜。
其中,小学(幼儿园)申报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本县市下达总数的10%(其中,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一半);各级各类学校小学科申报数,各县市区不少于2名。
三、申报评审条件(一)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2014年吉林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紧紧围绕全省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规范管理”为主题,以“提高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以创新评价方式、拓展服务领域、规范运行程序、强化监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手段,探索完善以专业能力、岗位业绩和实际贡献为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深入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稳定基层人才队伍,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为企事业单位科学选人、合理用人提供政策保障,为推动吉林五大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修订完善职称评审条件(一)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和条件的科学化水平。
按照职业分类、企事分开原则,修订完善全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
一是立足省情,创新突破。
坚持国家基本标准条件,从省情实际出发,打破常规,因地制宜,破除影响制约人才成长发展的政策壁垒和制度障碍,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形成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具有时代特征和吉林特色的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制度。
二是以用为本,注重实践。
改变职称评审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突出不同部门和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突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绩效表现、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把政治思想、职业素养、知识更新、专业能力、实际贡献等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条件。
充分发挥能力业绩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引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干事创业。
三是区别对待,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单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性质差异和特点,在学历、资历、论文、业绩、奖励等方面对县乡、市州、省直等单位,以及参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不同等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差别化政策,给予基层一线人才和特殊人才更大的政策倾斜,稳定基层人才队伍,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
四是统放结合,强化服务。
2014年关于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明确
正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一、根据人正社通…2014‟102号、遵市人社通…2014‟102号文件精神,今年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仍按黔人通(2007)86号、87号、88号文件执行,同时执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
今年我县中、高级职称申报仍执行评聘结合,即实行结构比例的单位严格按今年审核的空岗数(减去今年已聘人数)申报,实行即评即聘的单位,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农村教学点和规模小的农村完全小学,可按每个班1名教师核定编制”设定中级岗位。
晋升初级职称条件,按职改字(1986)112号文件规定执行,初聘职务按黔改字(1992)02号文件执行,晋升初级职称必须逐级晋升。
二、为维护职称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今年在做好职称工作“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继续执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见附件),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见附件),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
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评审组织不得受理申报材料。
“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除装入个人材料外,各单位还需收一份“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交教育局存档。
三、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中学教师不能评审小学教师职称,小学教师不能评审中学教师职称。
四、申报评审职称必须具备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合格学历、教师资格。
申报学科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
五、申报评审职称单位为本人所在编制学校,经组织同意借用人员参加原单位申报。
六、申报评审中级、高级职称的硬件必须齐备,等待表彰、未发表的文章一律不能作具备条件申报。
2014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试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职(农)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以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一)具备硕士学位;(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晋级条件
2014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晋级条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8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定文件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定文件关于2014年中专、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48号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22号)精神,现就2014年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讲师、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宣传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做好有关中专、中小学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对各项职称政策特别是新修订条件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将职称评审政策及时通知到广大教师,以便按要求做好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及时、耐心、准确解释有关政策,积极帮助教师做好职称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评审推荐1、今年全面开展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工作,对于社会化评审和基层认定,基层教师在申报时,不能既申报社会化评审又申报基层认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报社会化评审的基层教师,社会化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行基层认定;申报基层认定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36号)要求准备材料和报送。
2、2014年各系列职称评审新、旧标准一并执行,新的中专、中小学系列评审条件正在修改完善中,在新评审条件未出台前,中专、中小学系列评审推荐条件分别按《贵州省中等专业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78号)、《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6号)、《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7号)、《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试行)》(黔人通[2007]88号)以及《毕节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教通[2012]165号)文件规定执行。
2014年云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2014年云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库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云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电话:0871-636 35255。
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1 大理州宾川县宾居镇宾居完小朱涛高级教师2 大理州宾川县宾居镇杨官完小张义琴高级教师3 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大营完小赵志雄高级教师4 大理州宾川县大营镇排营完小宋家蓉高级教师5 大理州宾川县第四完全中学苏琴高级教师6 大理州宾川县第四完全中学王艳芬高级教师7 大理州宾川县第四完全中学辛仲亮高级教师8 大理州宾川县第四完全中学辛仲权高级教师9 大理州宾川县第四完全中学杨丽高级教师10 大理州宾川县第一完全中学晏世娟高级教师11 大理州宾川县第一完全中学赵应凰高级教师12 大理州宾川县鸡足山镇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刘启琼高级教师13 大理州宾川县鸡足山镇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赵春荣高级教师14 大理州宾川县鸡足山镇炼洞明德小学李德成高级教师15 大理州宾川县教育局教研室张建友高级教师16 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第二完全小学刘绍芬高级教师17 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第二完全小学时爱英高级教师18 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第三初级中学周志位高级教师19 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第三完全小学杨绍云高级教师20 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第一初级中学王继瑷高级教师21 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第一完全小学何秀丽高级教师22 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李相完小王波高级教师23 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仁和完小潘会英高级教师24 大理州宾川县力角镇力角初级中学黄永梅高级教师25 大理州宾川县力角镇力角初级中学王光何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26 大理州宾川县力角镇力角初级中学邹琪高级教师27 大理州宾川县力角镇力角完小冷爱琴高级教师28 大理州宾川县力角镇力角完小张刘波高级教师29 大理州宾川县平川镇古底完小赵树春高级教师30 大理州宾川县平川镇李子园完小袁彬高级教师31 大理州宾川县乔甸镇中雄鲁么完小徐丕荣高级教师32 大理州宾川县幼儿园沙丽琴高级教师33 大理州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洪建琼高级教师34 大理州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李建萍高级教师35 大理州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王有才高级教师36 大理州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杨永祥高级教师37 大理州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张凤高级教师38 大理州宾川县职业高级中学赵静霞高级教师39 大理州宾川县钟英乡初级中学谢洪武高级教师40 大理州宾川县钟英乡中心完小谭家美高级教师41 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白庄完小张艳梅高级教师42 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第一初级中学董伦高级教师43 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第一初级中学杨露艳高级教师44 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州城完小杨美琼高级教师45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完全小学杨云秀高级教师46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中学陈丽全高级教师47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中学段亮芬高级教师48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中学何维钧高级教师49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中学潘和平高级教师50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中学杨虹高级教师51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中学杨建松高级教师52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中学杨瑞华高级教师53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二中学张学华高级教师55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李素明高级教师56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马秀云高级教师57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马艳焱高级教师58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王玮高级教师59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杨丽慧高级教师60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杨亚宾高级教师61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张晓高级教师62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赵建新高级教师63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三中学周耀珍高级教师64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五中学杨焰高级教师65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一完小马鸿舒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66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一中学丁岚高级教师67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一中学金莉高级教师68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一中学李春华高级教师69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一中学杨滨高级教师70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第一中学杨秀芝高级教师71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新世纪中学董雄杰高级教师72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新世纪中学李兆俊高级教师73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新世纪中学刘晓琴高级教师74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新世纪中学罗亚东高级教师75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新世纪中学施兆伦高级教师76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新世纪中学陶达高级教师77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新世纪中学尹俊高级教师78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新世纪中学左仕华高级教师79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第二初级中学杨寿元高级教师80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第二初级中学张黎良高级教师81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第二初级中学张鹏程高级教师82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上末完小杨彪高级教师83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第二中学张丽新高级教师84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第二中学周琳高级教师85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第三中学李丽芳高级教师86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第三中学施永宝高级教师88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第一中学李光亮高级教师89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第一中学朱锦娥高级教师90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丰乐完小杨益秀高级教师91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锦阜完小赵子雄高级教师92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乐和完小李国祥高级教师93 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中心学校杨智华高级教师94 大理州大理市海东镇海东中学茶发青高级教师95 大理州大理市海东镇南村完小赵瑞英高级教师96 大理州大理市海东镇中心完小杨文仙高级教师97 大理州大理市教育局电教室杨光凤高级教师98 大理州大理市上关镇第三初级中学潘树华高级教师99 大理州大理市上关镇河尾完小刘润荣高级教师100 大理州大理市上关镇漏邑完小杨逸超高级教师101 大理州大理市上关镇中心完小赵林秀高级教师102 大理州大理市双廊镇伙山完小赵大业高级教师103 大理州大理市双廊镇长育完小杨玉明高级教师104 大理州大理市双廊镇中学李雄高级教师105 大理州大理市太邑乡中心学校杨玉林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106 大理州大理市挖色镇光邑完小李俊叶高级教师107 大理州大理市湾桥镇保中中学李秀宝高级教师108 大理州大理市湾桥镇保中中学李云深高级教师109 大理州大理市湾桥镇保中中学杨荣英高级教师110 大理州大理市湾桥镇向阳溪完小杜天树高级教师111 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第一中学赵元培高级教师112 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二中赵世忠高级教师113 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金河完小杨映兰高级教师114 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桃源完小王学标高级教师115 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中心完小张智馨高级教师116 大理州大理市喜洲镇周城九年制学校何光化高级教师117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八小孙桂芝高级教师118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二幼谢永存高级教师119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九小蒋丽清高级教师120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六小何蓉高级教师121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七小杜双利高级教师122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七小忽莲莎高级教师123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七小肖平高级教师124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三小赵永英高级教师125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四小杨瑞芬高级教师126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五中何泽勤高级教师127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五中容少华高级教师128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一小席华高级教师129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一小杨瑞月高级教师130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一幼王丽琼高级教师131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大井盘完小董新凤高级教师132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吊草完小黄慧英高级教师133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洱滨完小杨所良高级教师134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荷花完小黄世宏高级教师135 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中学杨松高级教师136 大理州大理市银桥镇第一中学施爱茹高级教师137 大理州大理市银桥镇新邑完小李秀芳高级教师138 大理州大理市银桥镇中心完小杨劲源高级教师139 大理州大理市中等职业学校高家洪高级教师140 大理州洱源县碧云初级中学李立新高级教师141 大理州洱源县陈官中心完小卢灿兵高级教师142 大理州洱源县大集中心完小杨吉生高级教师143 大理州洱源县邓川镇腾龙中心完小胡志宇高级教师144 大理州洱源县第三中学高育奇高级教师145 大理州洱源县第三中学徐树明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146 大理州洱源县第三中学杨荣仕高级教师147 大理州洱源县第三中学周雪飞高级教师148 大理州洱源县第一中学杜润先高级教师149 大理州洱源县第一中学侯智勇高级教师150 大理州洱源县第一中学李志超高级教师151 大理州洱源县第一中学毛振兴高级教师152 大理州洱源县第一中学王俊秀高级教师153 大理州洱源县第一中学杨静梅高级教师154 大理州洱源县第一中学赵晓花高级教师155 大理州洱源县凤羽第一初级中学李松浩高级教师156 大理州洱源县果胜中心完小李庆梅高级教师157 大理州洱源县教师进修学校李兰香高级教师158 大理州洱源县教育局教研室吴寅贵高级教师159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中心完小杨丽东高级教师160 大理州洱源县炼铁中心学校杨月堂高级教师161 大理州洱源县宁湖中心完小焦加灿高级教师162 大理州洱源县牛街初级中学王圭莲高级教师163 大理州洱源县牛街乡大松坪中心完小杨林昆高级教师164 大理州洱源县牛街乡西甸中心完小杨会忠高级教师165 大理州洱源县三营第一初级中学段瑞尧高级教师166 大理州洱源县三营第一初级中学顾灿军高级教师167 大理州洱源县三营第一初级中学李立云高级教师168 大理州洱源县团结中心完小段润聪高级教师169 大理州洱源县温坡中心完小段四昌高级教师170 大理州洱源县文强中心完小刘银秀高级教师171 大理州洱源县新龙中心完小严文政高级教师172 大理州洱源县巡检中心完小闻立波高级教师173 大理州洱源县永乐中心完小段龙峰高级教师174 大理州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段诚勇高级教师175 大理州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段映祥高级教师176 大理州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胡春艳高级教师177 大理州洱源县玉湖初级中学李炳全高级教师178 大理州洱源县振戎民族中学李志武高级教师179 大理州洱源县振戎民族中学张亚芳高级教师180 大理州洱源县振兴中心完小李灼锐高级教师181 大理州洱源县职业高级中学李茂华高级教师182 大理州洱源县职业高级中学罗有丽高级教师183 大理州洱源县职业高级中学吕茂红高级教师184 大理州洱源县职业高级中学杨桂平高级教师185 大理州洱源县中所中心完小许崇祚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186 大理州洱源县庄上中心完小杨炽兴高级教师187 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新华小学杨双全高级教师188 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中心学校张银泽高级教师189 大理州鹤庆县第二中学洪顺喜高级教师190 大理州鹤庆县第二中学苏灿国高级教师191 大理州鹤庆县第二中学田华高级教师192 大理州鹤庆县第三中学段永林高级教师193 大理州鹤庆县第三中学彭贵琼高级教师194 大理州鹤庆县第三中学施红声高级教师195 大理州鹤庆县第三中学唐杨宝高级教师196 大理州鹤庆县第三中学张焕莲高级教师197 大理州鹤庆县第三中学赵美义高级教师198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董梁柱高级教师199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任灼凯高级教师200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王金寿高级教师201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尤旭忠高级教师202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张东林高级教师203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钟俊勇高级教师204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初中部陆源高级教师205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初中部吴锦寿高级教师206 大理州鹤庆县第一中学初中部张素珍高级教师207 大理州鹤庆县朵美中心学校王玉荣高级教师208 大理州鹤庆县朵美中心学校杨明高级教师209 大理州鹤庆县黄坪初级中学黄银花高级教师210 大理州鹤庆县黄坪初级中学张春刚高级教师211 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中心小学王文龙高级教师212 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中心小学张润伍高级教师213 大理州鹤庆县教育局教研室高建奎高级教师214 大理州鹤庆县教育局教研室杨志刚高级教师215 大理州鹤庆县教育局教研室赵丽珠高级教师216 大理州鹤庆县金墩乡金墩中学李彦明高级教师217 大理州鹤庆县金墩乡金墩中学杨庆华高级教师218 大理州鹤庆县金墩乡下武小学张继东高级教师219 大理州鹤庆县金墩乡映虹中学董玉满高级教师220 大理州鹤庆县金墩乡映虹中学赵文凤高级教师221 大理州鹤庆县六合初级中学黄正基高级教师222 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中心小学杨钧高级教师223 大理州鹤庆县彭屯初级中学白碧琴高级教师224 大理州鹤庆县彭屯初级中学杜琼高级教师225 大理州鹤庆县彭屯初级中学李润华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226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初级中学杨文生高级教师227 大理州鹤庆县辛屯镇如意小学张淮燕高级教师228 大理州鹤庆县义朋初级中学段银江高级教师229 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秀邑小学苏福英高级教师230 大理州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曹灿玺高级教师231 大理州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寸银焕高级教师232 大理州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李炳祥高级教师233 大理州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杨和梅高级教师234 大理州剑川县城区幼儿园赵凤香高级教师235 大理州剑川县第一中学李治高级教师236 大理州剑川县第一中学苏旭梅高级教师237 大理州剑川县甸南二中杨树昌高级教师238 大理州剑川县甸南二中张茂椿高级教师239 大理州剑川县甸南一中段海玉高级教师240 大理州剑川县甸南镇狮河小学董建全高级教师241 大理州剑川县甸南镇桃源小学何少伟高级教师242 大理州剑川县甸南镇朱柳小学杨金煜高级教师243 大理州剑川县甸南镇朱柳小学杨瑞萍高级教师244 大理州剑川县教育教学研究所赵昕霞高级教师245 大理州剑川县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所赵红星高级教师246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第三初级中学杨桂祥高级教师247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第一初级中学李淑媛高级教师248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第一初级中学袁惠全高级教师249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金华二小何建伟高级教师250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清坪完小杨丽璋高级教师251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双河完小杨媛娥高级教师252 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文华完小陈秀芬高级教师253 大理州剑川县马登镇文屏完小张路松高级教师254 大理州剑川县弥沙乡中心学校杨立虎高级教师255 大理州剑川县民族中学李方铭高级教师256 大理州剑川县民族中学杨荣国高级教师257 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东南小学罗凤美高级教师258 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中心完全小学杨育标高级教师259 大理州剑川县邑平完小李吉凤高级教师260 大理州剑川县职业高级中学欧秀珠高级教师261 大理州经济开发区满江小学李嫦妹高级教师262 大理州经济开发区育才二小向文慧高级教师263 大理州经济开发区育才中学贾舒玥高级教师264 大理州经济开发区育才中学李昆高级教师265 大理州弥渡县德苴乡初级中学郭理宗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266 大理州弥渡县德苴乡初级中学韩林高级教师267 大理州弥渡县德苴乡初级中学奎华才高级教师268 大理州弥渡县德苴乡团山完小李银昌高级教师269 大理州弥渡县德苴乡新和完小禹凯高级教师270 大理州弥渡县第二完全中学杨荣高级教师271 大理州弥渡县第二完全中学张庚高级教师272 大理州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李舜光高级教师273 大理州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聂守忠高级教师274 大理州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郤秀琼高级教师275 大理州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杨嘉惠高级教师276 大理州弥渡县第一完全中学周义学高级教师277 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初级中学黄志珍高级教师278 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初级中学李晓红高级教师279 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初级中学马俊波高级教师280 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初级中学杨林高级教师281 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初级中学赵金福高级教师282 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东海完小刘文虎高级教师283 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吉祥完小万汝萍高级教师284 大理州弥渡县红岩镇罗营完小王正华高级教师285 大理州弥渡县教育局教研室张金高级教师286 大理州弥渡县苴力镇初级中学李德才高级教师287 大理州弥渡县苴力镇初级中学张建华高级教师288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红星完小鲁菊美高级教师289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黄矿完小郭太昌高级教师290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弥城三小钮桂花高级教师291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弥城一小王桂仙高级教师292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弥城一中孔令雍高级教师293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弥城一中叶春茂高级教师294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弥城中学鲁会芹高级教师295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弥城中学周培波高级教师296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永华完小罗凤萍高级教师297 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中心幼儿园李钟翠高级教师298 大理州弥渡县密祉镇初级中学张加龙高级教师299 大理州弥渡县牛街乡树密完小罗成昌高级教师300 大理州弥渡县牛街彝族乡民族中学罗朝兴高级教师301 大理州弥渡县新街镇海坝庄完小李能高级教师302 大理州弥渡县新街镇六一完小张美英高级教师303 大理州弥渡县新街镇罗荡完小马福萍高级教师304 大理州弥渡县寅街三甲完小李志新高级教师305 大理州弥渡县寅街镇初级中学陈永陆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306 大理州弥渡县寅街镇观音山完小蒲美英高级教师307 大理州弥渡县寅街镇上达完小张玉秀高级教师308 大理州弥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郭德宗高级教师309 大理州弥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李华昌高级教师310 大理州弥渡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自勇高级教师311 大理州民族中学高佑和高级教师312 大理州民族中学罗丽亚高级教师313 大理州民族中学马蕊兰高级教师314 大理州民族中学杨允凤高级教师315 大理州民族中学字学斌高级教师316 大理州南涧县宝华镇宝华小学罗秀香高级教师317 大理州南涧县宝华镇玉碗水小学张智高级教师318 大理州南涧县宝华镇中学杨树春高级教师319 大理州南涧县碧溪乡回龙山小学薛如荣高级教师320 大理州南涧县碧溪乡永宁小学李仲恩高级教师321 大理州南涧县碧溪乡中学而永琼高级教师322 大理州南涧县碧溪乡中学张世权高级教师323 大理州南涧县第二中学茶利坤高级教师324 大理州南涧县第二中学李枝福高级教师325 大理州南涧县第二中学马红军高级教师326 大理州南涧县第二中学漆家鸿高级教师327 大理州南涧县第二中学杨红旺高级教师328 大理州南涧县第二中学张鹏鹰高级教师329 大理州南涧县第二中学字绍伟高级教师330 大理州南涧县第三中学欧阳体高级教师331 大理州南涧县第三中学王朝光高级教师332 大理州南涧县第三中学祖国发高级教师333 大理州南涧县公郎镇凤岭小学罗荣富高级教师334 大理州南涧县公郎镇公郎小学杨朝淑高级教师335 大理州南涧县乐秋乡麻栗小学李春旺高级教师336 大理州南涧县乐秋乡中学李本玲高级教师337 大理州南涧县乐秋乡中学罗怀兴高级教师338 大理州南涧县乐秋乡中学杨春高级教师339 大理州南涧县乐秋乡中学周启礼高级教师340 大理州南涧县乐秋乡中学自彪高级教师341 大理州南涧县民族中学戴早高级教师342 大理州南涧县民族中学蒋朝荣高级教师343 大理州南涧县民族中学罗桂芳高级教师344 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西山小学杨正果高级教师345 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西山小学张斌高级教师序号单位姓名申报资格346 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中学李春秀高级教师347 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中学字灵芝高级教师348 大理州南涧县示范小学蔡团珍高级教师349 大理州南涧县示范小学罗秀珍高级教师350 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和平小学毕德翠高级教师351 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和平小学饶林贵高级教师352 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中学刘志成高级教师353 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中学饶定郁高级教师354 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中学张增贵高级教师355 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中学自明珍高级教师356 大理州南涧县小湾东镇新民小学查文秀高级教师357 大理州南涧县小湾东镇新民小学鲁兴海高级教师358 大理州南涧县小湾东镇中学杨铭显高级教师359 大理州南涧县拥翠乡龙凤小学曹桂林高级教师360 大理州南涧县拥翠乡拥翠小学施增凤高级教师361 大理州南涧县拥翠乡中学张文清高级教师362 大理州实验小学苏莺华高级教师363 大理州实验小学杨尚林高级教师364 大理州实验中学申开河高级教师365 大理州实验中学舒林高级教师366 大理州实验中学杨向东高级教师367 大理州实验中学袁永奎高级教师368 大理州实验中学赵云超高级教师369 大理州特殊教育学校董桂玲高级教师370 大理州特殊教育学校赵松云高级教师371 大理州巍山县白龙桥初级中学罗文金高级教师372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翠峰中学段荣媚高级教师373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翠峰中学官崇护高级教师374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翠峰中学李琼妹高级教师375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翠峰中学卢家良高级教师376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翠峰中学沈彦梅高级教师377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大仓中学陈妍双高级教师378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大仓中学崔世楚高级教师379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大仓中学冯建荣高级教师380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大仓中学李庆雄高级教师381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大仓中学叶惠美高级教师382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同兴小学崔金星高级教师383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小三家小学凹生伟高级教师384 大理州巍山县大仓镇幸福小学段秀芬高级教师385 大理州巍山县第二中学罗永祥高级教师。
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5个等级
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设5个等级尹蔚民详解人社部2014年工作重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26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对记者说,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人社部将重点做好促进就业、缓解“双轨制”“待遇差”、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预计2013年全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将达到13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1%左右.”尹蔚民说,“我们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全力推动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基本实现了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
”2013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了创纪录的699万人。
尹蔚民说,除了上述措施,人社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服务.这位部长说,2014年,将制定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努力消除各种就业歧视.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问题。
"尹蔚民说。
具体来说,人社部门将继续深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同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
据记者了解,由人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负责制订的养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涉及养老“并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多项重大问题,是一项一揽子工程。
“2014年,我们将整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尹蔚民说,“制定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转移。
”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2014年关于报送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4年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全市中小学,局属各单位:根据省厅、朝人社职【2014】18号、朝教【2013】232号和朝教【2009】7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需报送市教育局所属各教师职务评委会评审的材料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报送材料内容1.《职称申报表》一式两份。
2.与所申报教师职务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3.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历证书及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
所有申报人的学历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进行学历信息查询,由学校对参评教师的学历统一进行查询,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放在学历证书后面。
初定职称人员也要进行学历查询,要求同上。
4.现任职务资格证书,改系列的同时报送改前同级职务资格证书。
5.聘任证书。
所报职称的下一个聘任职务方可加分,工作调动的要提供现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从今年起,不能用聘单代替聘任证书。
6.个人获奖证书。
7.优秀课证书。
8.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证书。
9.在国家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具有相应的学术价值,与教育、教学及所教学科密切相关,字数在2000字以上。
在各种学习报上发表的论文、各种增刊、刊外刊、论文集等不予计分。
申报人需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龙源网”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均需打印查询和检索信息页面。
杂志查询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醒目标识,文章检索必须有所查网站名称的醒目标识。
要求由所在学校对参评教师的论文统一进行查询和检索,双查询并打印后要在明显的地方注明所写文章在期刊中的页码,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公章,粘附在期刊封面装入材料袋内,否则不予积分。
在《朝阳教育》期刊发表的论文不用查询可以直接上报。
10.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 中小学职称评审条件
第五条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 1.
律。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
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 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
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 工作量可按有关规定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 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 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规定学时),并报县(市、 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
(二)业绩成果 任二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 获硕士学位,任教 2 年以上。 2. 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二级
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3 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
职务 4 年以上。
4.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
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5 年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 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二级教师 2 年以上,可破格申报 一级教师。破格申报一级教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 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一:
1.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州)级以上政府或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
佣 ~·I 省教育『
黔人社厅通【 2014 】 374 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 部,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 单位:
河南省201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8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政策解读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政策解读中小学教师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广大教师既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最大的一个群体,同时又承担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人才的光荣使命。
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同时待遇不高、职业发展空间受限是一个现实问题。
同时,由于广大教师的工资待遇与职称评聘紧密挂钩,广大教师对职称十分看重。
据统计,每年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数占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总数的45%左右,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对于整个职称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职称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我省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努力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更加公平公正,更加客观科学。
特别是2012年以来,我们抓住国家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契机,对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2012--2013年,在郑州、焦作、许昌三个市进行改革试点,实行新的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
2014年,在三个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进行全面试点,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进行了全面改革。
经过2014年全省试点,实践证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确立了更加科学的人才评价导向,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015年,针对试点中反映的问题,在深入基层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又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完善。
目前,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政策文件主要有四个:《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豫人社职称〔2014〕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4号)。
为了使广大教师更好地理解有关职称政策,结合2014年度评审工作中各评委会对有关政策和评价标准的把握情况,对广大教师所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的说明。
关于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第一篇:关于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校:现将《关于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发给你们,望符合条件的学校老师提前做好相关申报工作,随时等候通知上交。
关于2014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一、申报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以全日制学历申报,按初聘方式准备材料;以后学历申报,按考核认定方式准备材料。
什么叫后学历:参加工作后通过函授、自考、卫星电视、进修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
现将两种申报方式需要具备的条件、报送材料要求分述如下:1、初聘:须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学历达标且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限要求如下:专科或中师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为中小学三级教师职务;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即合计满三年),可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初聘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或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操作教程:如何利用职称软件录入、打印及上报初级申报...[2])提示:无论是否已取得职称,只要学历符合要求,均可初聘,按初聘报送材料时,原有职称不需上交。
2、考核认定:以后学历参评,按考核认定方式,具体条件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或一致)者,专科或中专毕业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中小学三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专科学历担任本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取得中专学历担任本系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可认定中小学二级专业技术职务。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2年。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湖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湖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5.07•【字号】鄂职改字〔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湖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职改字〔2014〕7号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按照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要求,2012年我省在襄阳市和黄石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决定在全省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为做好改革工作,现将《湖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实施方案》下发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处理好各方面关系,认真落实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从2014年起,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按新的职务系列运行。
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5月7日湖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鲁人社字〔2014〕368号
鲁人社字〔2014〕368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现就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完善评审工作体制,严格评审范围1.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并调整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
撤销省卫生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省计划生育技术职务— 1 —高级评审委员会,合并组建省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重新设立法医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司法厅组织人事处。
继续授权济南、青岛等市组建工程技术、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和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授权山东师范大学等单位组建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评审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再授权山东行政学院组建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2.各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和授权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不得超越权限和范围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
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通过考试的,表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单位聘用时,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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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阜教人…2014‟7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岗位设置管理
1.评审对象为全县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人员以及县级和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2.对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需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县各职评申报单位要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经人社部门核定的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数,不得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不按上述规定申报的单位,上报的资料一律退回,当年不再受理。
二、评审标准
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2014年我县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执行。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近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把握政策,具体承办职评工作的人员,要熟练掌握标准内容及任职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严格把关。
三、有关具体事宜及要求
1.资格审查及推荐程序。
严格按照省•安徽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0]15号)、•阜阳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的通知‣(阜教人[2012]26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14‟200号)等规定执行。
申报人单位要严格推荐和材料审核、公示工作,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表彰证件,申报单位要对照文件认真审核,在证书背面写清表彰单位、时间、文号,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名后,方能报教育局复核。
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要对所审查的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
各单位在受理申报时要将“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
下发给每位申报者,并逐卷对照“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见附件6)进行审理,缺少材料或整理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卷不予受理,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教育局后不再允许补报。
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管理者相关责任。
2014年以前在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因弄虚作假经查实受到处理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2.典型课例教学由县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派专人进行巡视、指导。
业务考核结果当年有效。
3.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由市人社部门审批,符合年龄、学历(硕士学位)、专业免试条件,上一年度已通过审批的,以后在申报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重复审批;继续教育按有关规定执行;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无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者不予申报。
对经组织批准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的,须提供支教文件、审批表、课程安排、支教期间教案等相关材料。
4.关于转岗评审问题。
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由非中小学教师系列转岗到中小学教师岗位,或中学、小学岗位变动的,须在现岗位任教一年以后转评同一级别职务;未经转评
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中学教师转岗到小学教师或非教师系列转岗到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其转评前的同级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小学教师转岗到中学教师岗位,取得合格学历后同级转评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的,可以正常晋升申报;取得合格学历后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转评前后在中学连续任教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的也可以正常晋升申报。
5.关于申报专业(任教学科)与申请人所持合格学历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问题。
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
对于完全不同的学科必须提交转教半年以上本专业培训的合格证(继续教育学习除外),或提供2014年前已参加成人高考并被录取与申报专业一致参加学习的证明(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就读院校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规定,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学科评审的办法,增设“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科目。
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
以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
技术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围。
“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评审条件见•阜阳市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规定‣(附件7)。
7.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一式3份连同其他申报材料,对破格申报人员的材料由高级评审委员会受理、初审,在开评前由省人社厅统一审核。
四、时间安排
中学高级教师:
1.各单位中学高级教师申报名单的纸质版及电子版须于2014年11月8日前报教研室和人事科(邮箱:ahtaihe@),典型案例教学于11月15日前组织结束,单独密封存放。
2.11月10日前将申报名单及证件类材料报人社局审核;
3.11月10日-16日申报单位及教育局同时公示申报人员名单(11月10前向人事科反馈公示名单);
4.11月17日前必须将中学高级教师申报卷报县教育局(采取边公示边上报),逾期不受理。
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
1.各单位要将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申报名单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教研室和人事科(邮箱:ahtaihe@),典型案例教学于11月28日前组织
结束,单独密封存放。
2.11月17日前将申报名单及证件类材料报人社局审核;
3.11月20日-26日申报单位及教育局同时公示申报人员名单(11月19前向人事科反馈公示名单);
4.11月28日前必须将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申报卷报县教育局(采取边公示边上报),逾期不受理。
初级教师:
12月15日前初级教师申报卷报县教育局,逾期不受理。
五、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环节时间要求上报材料,上报中、高级卷须附“阜阳市教育系统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汇总表”(用EXCEL表附件8)一式三份,分别报教育局、人社局,同时通过电子邮箱将电子版发送到:ahtaihe@。
2.所有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报送材料不予受理,单位在录入申报人员信息时一定要认真仔细,简明登记表栏所列项目一定要全面、准确无误。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档案袋11月10日统一领取(资格评审表可由个人自行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后填写)。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4纸正反打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Excel格式)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
7.阜阳市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规定
8.阜阳市教育系统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太和县教育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