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费用理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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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费用理论综述
作者:周全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1年第01期
亚里士多德是较早使用“交易”概念并对它的功能及其类型加以分析的人。
他认为“交易”又可以分为三种:商业交易,金融货币交易和劳动力交易。
尽管他的“交易”概念与现代经济学使用的“交易”的概念有一定差距,但是,他事实上已经指出了“交易”的社会属性,即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活动。
康芒斯将“交易”建立在比较严格的经济学范畴之上并对之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和分类。
因此,他认为“交易”是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单位。
科斯是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认识交易本身的内涵,并以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及其运行的。
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康芒斯的继承。
然而,在科斯的“交易”中是指较狭义的市场交换或市场交易,与康芒斯的广义的交易有较大的不同。
总的说来,尽管其交易概念不够一般化,但是却为深入研究介于市场交易和一体化组织之间的中间性组织类型、为契约关系规制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另一个必要的理论视角。
威廉姆森从交易的维度尝试探讨了交易的特性,对“交易”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一般化,使交易的经济分析更具操作性。
他认为交易是由它的维度来限定的,交易相异的主要维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程度和交易频率,在现实世界中,三者会独立地或者相互结合地影响交易行为。
总之,他将“交易”进行了一般细化,摆脱了前人在经济分析上的笼统性和艰巨性,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各学派主要论点
第一,科斯的观点。
科斯在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将交易费用的概念进行了一般化和具体化地阐述。
他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交易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并提出了影响深远的“科斯定理”。
科斯的核心思想是阐述了零交易费用的局限性;以存在交易成本的社会作为研究对象;由于经济组织的理论假设与现实相互关联,所有可行组织形式都是存在一定缺陷的,因此他主张通过进行制度分析的深入比较来说明可行组织形式之间的相互替代性等。
科斯的这些观点,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逐步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过渡,从而能够对现实世界的问题有着强有力的解释。
但是,科斯并没有将“交易费用”的可操作性现实化,并且交易费用大小和交易方式的选择是由哪些因素影响或决定的也没有说明。
第二,威廉姆森的观点。
威廉姆森从契约角度出发,进一步探讨了节约交易费用的问题。
他认为,交易费用可以分为事前和事后两类,事前交易费用即达成合同的成本,而事后交易费用契约签订之后的成本。
在此基础上,他还较深入全面地分析了影响或决定交易费用的因素,即交易因素和人的因素。
它们的存在都会使交易费用一定程度上的产生或增加,进而使得市场作为一种交易管理机制因交易费用过高而失效。
这相对于对科斯而言,是一种实质性的进步。
第三,达尔曼的观点。
以达尔曼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也从契约过程来阐述了交易费用。
他将交易费用进行了与科斯相一致的分类,认为交易过程有着三个相异的的连续阶段,与此相对应,也存在着交易费用的三种相异类型:寻求信息费用、讨价还价和决策费用、监督和执行费用。
但他对交易费用提出了简化主义研究的观点,这在其他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是不合理的。
第四,阿罗和张五常的观点。
阿罗是第一个在此领域中使用“交易成本”这个术语的经济学家。
他从广义的角度把交易费用定义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
具体而言,交易费用包括制度的确立和制定成本、制度的运转或实施成本、制度的监督或维护成本。
简单地说,产权制度的成本就是度量、界定、维护和交换产权的成本。
张五常也认为,交易费用实际上就是所谓的“制度成本”,它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简而言之,在任何可想到的成本里剥除与物质生产和运输过程直接相关的成本就是交易成本。
并且,张五常进一步分析认为,交易成本是衡量和明确交易单位特征和实施契约的成本。
交易理论目前进展
一是,将交易成本进行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交易成本是指人们通过谈判、履行合同和获得信息等所需要的全部资源,而狭义的交易成本则是指仅仅履行契约合同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
二是,从零交易费用到正交易费用的过渡,为经济学对现实世界中的经济问题提供了更强有力的解释力。
三是,把交易成本区分为事前和事后两类。
事前交易费用即达成合同的成本,而事后交易费用既契约签订之后的成本。
这种思想主要体现在威廉姆森身上。
四是,进一步强调交易成本是人们发生普遍社会交换关系中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运行的成本,包括信息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是由于产权界定困难引起的制度摩擦所导致一般结果。
五是,交易费用理论提出了一种不同于新古典研究模式的新范式,为人们研究不同制度安排下的情形提供了基础,并为人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指明了方向。
简单的评述及问题,交易费用理论的主要缺陷
交易费用理论带来的贡献显然是巨大的,但是,它也存在着一些自身的缺陷,从而使交易费用理论作为一种分析经济问题的方法,其理论功能不能得到完全发挥。
第一,交易费用项目难以界定。
在各种各样的经济交易活动中,包含了各种各样的交易费用项目,然而我们对哪些项目应该属于交易费用项目却难以界定,产权经济学家及有关的研究学者也没有对此下一个准确的定论,正是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我们在经济交易活动的“列举交易费用项目的具体清单”上,难免会遗漏某些尚未察觉的和定论的新项目,因此这就使得“交易费用”的概念显得飘忽不定,甚至难以测量,其理论功能就必然受到影响。
第二,交易费用难以测量。
交易费用的测量是交易费用理论研究进展中的关键和难点,交易成本费用中包含了某些难以测量的成本,如获取信息的时间、活动中耗费的精力,以及由不完全监督和实施所导致的损失。
这些难以测量的成本使得对交易费用的总量的准确评价显得更加困难。
这里不是说每一项都不能测量,而是指的在一个交易总体里面,如果其中一项的不能够测量便会影响到整个总量的计量。
第三,产生原因的分析不彻底科斯尽管提出了“交易”的稀缺性,为研究交易费用产生的根本原因打下了基础,但是他并没有看到交易费用产生的的根本原因就是交易的稀缺性。
威廉姆森尽管较深入全面地分析了影响或决定交易费用的因素,但是他也并没有明确地将它们与稀缺性联系起来,也没有推广到其他交易类型中去。
交易费用理论的意义“交易费用”理论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的核心的范畴,是整个现代产权理论大厦的基础。
发展至今,交易费用理论还存在这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和一些明显的缺陷,但交易费用理论这一伟大思想的提出,让制度经济学的面目焕然一新,给经济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让其充满了无限活力,使其更贴近生活和实际,摆脱枯燥的理论概念,从而让经济活动中的人们更好的去解决经济生活中的交易费用问题。
同时,交易费用理论给了人们新的研究导向和奋斗目标,冲破了原先建立在虚假假设之上的完美经济学体系,在一个新的经济学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也许,目前该理论还显得和实际有许多相悖的地方,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对经济理论的巨大创新意义。
几个应当深入研讨的问题。
A. 如何对交易费用的外延及项目进行更好地界定,以更好地去实现其理论功能。
B. 如何对交易费用进行更好的科学核算和测量,以更好地对国家宏观经济进行科学管理。
C. 在许多人看来,交易费用仍然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如何将其进一步量化和市场化。
尽管交易费用理论的许多观点越来越多地为人们所接受,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上述这些问题仍然困扰着经济学家及众多学者,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作者系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