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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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管理
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建立最佳秩序,更好地建立与实施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化工作体制、组织机构、任务、职责、工作程序与要求,以实现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统一的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本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3.2 总工程师(技术质量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分管标准化工作。
3.3 质管部经理负责本公司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标准化工作体制、组织机构、标准化工作任务、职责、工作方法和要求。
4.1.1 标准化工作体制
本公司标准化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度,是建立由总经理为主任的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协调、处理本公司重大的有关企业标准化问题。在最高管理层由总经理亲自管理,由总工程师(技术质量副总经理)协助管理,公司质管部负责全公司的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标准化管理工作,从上到下形成事事有人负责、层层有人管理的工作体系。
4.1.2 组织机构图
略!
4.1.3 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
4.1.3.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4.1.3.2 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
4.1.3.3 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1.3.4 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
4.1.3.5 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1.3.6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1.3.7 参加有关标准化活动。
4.1.4 企业各类人员的标准化职责
4.1.4.1 企业最高管理者的职责
a) 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b) 确定与本企业方针、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目的;
c) 确定企业标准化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d) 审批企业标准化规划、计划和标准化活动经费;
e) 组织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审批企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体系;
f) 鼓励、表彰为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进行惩戒。
4.1.4.2 企业标准化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a) 确定并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中与本企业相关的要求;
b) 组织制定并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编制企业标准规划、计划;
c) 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
d) 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认真做好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e) 组织实施纳入企业标准体系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本企业的企业标准;
f) 对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g) 对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企业标准的复审;
h) 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
i) 组织本企业的标准化培训;
j) 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文件,建立标准资料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k) 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委托的有关标准的制定和审定工作,参加国内外各类标准化活动。
4.1.4.3 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a) 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机构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b) 组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标准;
c) 按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奖惩。
4.1.4.4 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基本要求
a) 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标准化知识和工作技能,经过培训取得标准化管理的上岗资格;
b) 熟悉并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c) 熟悉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现状,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
d)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2 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复审的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
4.2.1 企业标准的制定范围
a) 产品标准
b) 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活动所需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c) 设计、采购、工艺、工装、半成品以及服务的技术标准;
d) 为提高产品质量而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内控标准”。
4.2.2 企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原则
a)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b) 充分考虑顾客和市场的需求,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
c)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d) 有利于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国际贸易;
e) 有利于新技术的发展和推广;
f) 企业标准体系内的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4.2.3 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
4.2.3.1 调查研究、收集信息
调查研究、收集信息是制定标准的关键环节。
调查研究和收集信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 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包括: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技术水平、产品实现情况、质量状况、市场占有率、发展趋势等;
b) 有关最新科技成果。包括:有关科技文献及出版物、有关专利和发明信息、产品样本、样机、样品等;
c) 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包括: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明示或隐含的需求。这些需求归纳为:性能要求、可信性要求、安全性要求、经济性要求、交付周期、售后服务、美学等;
d) 生产(服务)过程及市场反馈的统计资料、技术数据;
e) 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及国内相关标准
4.2.3.2 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a) 成立标准起草小组;
b) 对收到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选优,确定标准的技术参数和参数系列,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
c) 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
d) 编定标准的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内容:
(1) 工作简况:起草工作的主要过程,起草小组(或起草人)所做工作。
(2) 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依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3) 对主要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预期的经济效果。
(4)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及对比分析,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5) 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6) 实施该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
4.2.3.3 编写标准送审稿
将标准草案连同标准编制说明发至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反馈修改后形成标准送审稿。
4.2.3.4 审查标准
a) 审查形式:函审或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