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
教务处规章制度文件
教务处规章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学校教务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行政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务处是学校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教务处必须遵循学校的宗旨和办学思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稳定发展。
第四条教务处要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切实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教务处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教学协调、教学评估、教学改革等工作,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教务处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过程记录的真实和完整。
第八条教务处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
第九条教务处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条教务处要加强对学校教学人员和学生的管理和督导,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教务处要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组织各个学院和部门编制教学计划。
第十二条教学计划要合理安排各门课程的开课时间、授课教师、教学内容等,确保各专业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十三条教务处要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教务处要定期对教学计划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学计划的质量监控,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每学期开设不同类型的课程,教务处要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专业设置的要求,合理安排各类课程。
第十七条课程安排要综合考虑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学生需求等因素,确保课程安排的科学合理。
第十八条教务处要及时公布课程安排和课程表,方便师生及时了解教学安排。
第十九条教务处要加强对课程内容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大学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教务处管理工作,规范教务工作流程,提高教务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务工作人员、教师及学生。
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协调、管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四条教务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报学校批准。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组织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确保课程设置合理、科学、规范。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组织课程调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课程设置。
第三章教学组织与实施第八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材要求,认真备课,编写教案。
第十条教师应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授课,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反馈学生学业情况。
第十二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检查,包括听课、评课、教学评估等,以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学资源与管理第十三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教学资源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材、教学资料的采购、管理和分发工作。
第十六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存档工作。
第五章学籍与学位管理第十七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学籍、学位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学籍的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
第十九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学位的授予、证书发放等工作。
第六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第二十条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评教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成果的评选、奖励等工作。
学校教务部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制度概述学校教务部是负责学校教学运行、教学管理和教务安排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为了确保教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范围1. 教学行政管理(1)编制周历表、作息时间表及课程表,负责课程分工与编排,组织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
(2)负责教材征订、发放工作;各类教学用具、用品及器材的预订和发放、回收登记。
(3)负责实训教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建设与管理。
协助校长制订实训室等各场所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组织检查电子设备、图书资料的合理使用和保管。
(4)负责全校教学常规检查和管理工作,通过参加集体备课、听课、测评等工作,了解教学情况,落实教学常规工作要求,提出指导性意见;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
2. 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1)负责安排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与能力。
(2)健全教师业务档案,负责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奖优促劣。
(3)负责组织教师的结对帮抚活动,不让一名教师落伍,以保证每名教师的迅速成长。
(4)根据成人学习特点和心理特点,制定学生管理制度。
3. 图书室管理(1)负责学校所有图书分类、登记造册入库。
负责图书室书架摆放布置及清洁卫生工作。
(2)负责学校各种报刊、杂志资料的管理与借阅工作。
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1)组织开展教学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2)收集、整理、分析教学质量数据,为学校教学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教学研讨会等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5. 教学改革与建设(1)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探索适合学校特点的教学模式和方法。
(2)推动教学资源建设,提高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
(3)推进课程体系改革,优化课程设置。
三、工作要求1. 教务部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职责。
2. 教务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务工作的规范、高效。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3篇)
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____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实验室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____、易燃、____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四)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1、计算机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务工作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教务组织第二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设教务科、教材科、教学研究科、教师培训科、学生发展科等职能科室。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设置正职和副职,具体职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领导班子由教务处正职、副职组成,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教务处正职负责全面领导学校的教务工作,副职协助正职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务政策制定、研究和实施,负责教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宣传。
第八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师培训、学生评价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教务处必须与教学研究、教师工作和学生发展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章课程设置第十条学校的课程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并且适应学生发展需要。
第十一条教务处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课程设置方案,报学校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学校的课程设置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并考虑到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第十三条学校的课程设置必须更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且对学生未来的发展具有引导和指导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的课程设置必须具备可行性和实施性,教育教学工作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第四章教材使用第十五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材的审定、选用和管理工作,教学材料必须适应课程设置的要求。
第十六条教材选择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和鉴定,不能使用内容不当、质量不高的教材。
第十七条学校教务处应积极推广优秀教材的使用,鼓励教师开发和编写适合本校特色的教材。
第十八条教材使用应与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五章教学研究第十九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学研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研究。
学校教务处成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务处成员的管理,提高教务处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教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教务处工作,主持教务处日常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
2. 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教务处各科室,对教务处工作负责。
3. 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工作,对教务处主任负责。
4. 教务处工作人员:在教务处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职责与权限1. 教务处主任职责:(1)制定教务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2)负责教务处成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4)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5)向上级部门汇报教务处工作情况。
2. 教务处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日常工作;(2)监督、检查教务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4)负责教务处成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
3. 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2)监督、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3)向上级领导汇报本科室工作情况。
4. 教务处工作人员职责:(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2)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制度1. 工作计划:教务处主任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工作报告: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每月向主任汇报工作情况,主任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教务处工作情况。
3. 培训与考核:教务处定期组织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对成员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4. 工作纪律:教务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 沟通协调:教务处成员应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奖惩制度1. 表彰: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务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范文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务处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的制定原则和内容。
一、制定原则教务处管理规定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性:教务处管理规定应具有一定的规范性,能够明确学校教务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范,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明确的指引。
2. 公平性:教务处管理规定应保证教学管理的公平性,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地对待教师和学生的权益。
3. 灵活性:教务处管理规定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以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
4. 透明性:教务处管理规定的制定应具有透明性,让教职工和学生能够全面了解规定的内容和执行的过程,增强规定的认同度。
二、管理规定内容教务处管理规定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课程设置:规定学校的课程设置原则和要求,包括课程的科目、学分要求、教学进度等。
2. 教师管理:规定教师的任职资格、任职程序和职责,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3. 教学评价:规定学校的教学评价体系和方法,包括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等,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4. 考试管理:规定学校的考试制度和管理程序,包括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法等,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严密性。
5. 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的学籍管理、学分管理和学风建设等,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6. 日常事务管理:规定学校教务处日常事务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包括各类申请的办理流程、文件的管理和归档等,提高工作效率。
7. 特殊情况处理:规定学校教务处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包括学生学业问题和教师纪律问题的处理方式等。
三、管理规定的实施为了确保教务处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宣传解读:教务处应对管理规定进行宣传解读,通过学校网站、教师会议等形式,向教职工和学生介绍规定的内容和目的。
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务工作,规范教务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务处是学校的教学管理机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务安排的组织实施、教学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教务处的工作宗旨是服务于教学,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出贡献。
第四条教务处的职责包括:1. 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确定课程设置;2. 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制定教学日历,安排课程教学进度;3. 监督和管理教学过程,组织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控;4. 组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教务管理数据支持;5. 指导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开展教师培训;6. 协调处理教学事故和纠纷;7. 其他与教务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二章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第五条学校的教学计划应当符合教育规划和学校的办学定位,保证培养目标的达成。
第六条学校的培养方案应当按照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制定学生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第七条教务处应当定期评估和修订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确保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教务安排和教学管理第八条教务处应当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日历和课程表,按时公布。
第九条教务处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管理,指导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教务处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力资源,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十一条教务处应当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二条教务处应当建设和维护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教学管理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具备以下功能:1. 教务计划的制定和管理;2. 课程的安排和管理;3. 学生的选课和学籍管理;4. 教学进度的监控和管理;5. 学生成绩的录入和统计。
第五章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第十四条教务处应当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务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部门,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务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下设教务科、教学科研科、教学质量监控科、教材科、实验室管理科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教务科:负责全校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进度管理、教师教学任务分配等工作。
2. 教学科研科: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申报等工作。
3. 教学质量监控科: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4. 教材科:负责全校教材选用、订购、发放、回收等工作。
5. 实验室管理科: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实验设备管理、实验教学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教务处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教务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合理设置课程,确保教学任务按时完成。
第八条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师的教学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九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教务处要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教学资源配置第十一条教务处要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设施、设备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第十二条教务处要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教务处要定期检查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五章教学评估与考核第十四条教务处要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第十五条教务处要严格执行教师考核制度,确保教师考核公平、公正。
学校教务处常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教务处主任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
2. 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教务处日常管理工作。
3. 教务处工作人员负责教务处各项具体工作。
三、教务工作1.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2. 教务处负责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选用等工作。
3.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包括教师招聘、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
4.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5.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成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6. 教务处负责学校考试、成绩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
四、教学管理1. 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编制和修订。
3. 教务处负责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的审查和调整。
4.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
5.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五、教师管理1. 教务处负责教师招聘、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
2. 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3. 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成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4. 教务处负责教师教学纪律的检查和监督。
六、教学设施设备管理1.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管理。
2. 教务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教学场所的管理。
3.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七、考试与成绩管理1. 教务处负责学校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教务处负责学校成绩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 教务处负责学校学籍管理,包括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等。
八、教务处工作要求1. 教务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教务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3. 教务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4. 教务处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各科室、各年级的沟通与协作。
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通用4篇)
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通用4篇)学校教务处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端正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一、本处实行主管校长领导下的处长负责制,副处长在其分工范围内协助处长工作。
二、各科室负责人在分管处领导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分管处领导负责。
三、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章会议制度一、会议机构1、处内会议机构包括处长会、处务会、全体职工会议。
2、处长会的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
3、处务会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秘书、各科室负责人。
4、全处职工会议:全处教职工参加二、会议规则1、处长会由处长召集并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处务会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如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3、全体职工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
三、会议内容1、处长会:主要研究涉及教务处职责范围的重要工作,决定工作原则及实施办法;研究讨论处内人事安排、工作调整等事宜并做出决定;需要在处长会进行研究的其它事项。
2、处务会:通报近期各科室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各科室工作中不能根据已有政策、规定或惯例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讨论需提交到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问题。
3、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工作;讨论今后工作设想;检查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讨论涉及全处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会议结果处理1、处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建档保存。
2、处长会议和处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分管副处长组织实施。
第三章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无故拖延,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应及时汇报和请示分管领导。
2、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树立正气,遵纪守法,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4、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凡学校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到教务处办事或来电来函咨询有关事宜时,首位接洽的教务处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能办的尽量办好,不能办的需做好解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刁难。
高校教务处考勤管理制度
高校教务处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教务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规范考勤管理,促进教职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高校教务处全体在编教职工、合同制教职工及实习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教务处工作时间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分为夏季作息时间和冬季作息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 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
3. 教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调整方案需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4. 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按时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教务处指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系统、纸质签到表或其他方式。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 工作日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 上午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4:30-15:00(夏季作息时间)或14:00-14:30(冬季作息时间)。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工作人员,需在返回后立即补签,并注明外出事由。
-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补签,应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外出事由,并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签手续。
4、忘记签到处理- 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由上级领导审批后进行补签。
- 补签需提供合理解释,无故不签到或频繁忘记签到者,将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教务处考勤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处长负责总体监督。
大学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校教务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教务处主任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教务处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科室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 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三、安全管理措施1. 物理安全管理(1)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2)禁止在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 人员安全管理(1)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登记来访信息,确保校园安全。
(2)对在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的巡查,确保师生生活安全。
3. 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教务处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病毒、黑客等网络攻击。
(2)对教务处内部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3)加强对教务处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提高信息保密意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 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考核,追究责任。
3. 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务处的管理,提高教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执行学校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学校教务处的任务是制定、实施和监督教学计划,协调教学资源,管理学生成绩和学位评定等。
第四条学校教务处在学校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应当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教学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做到科学合理。
第二章教务处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学校教务处的组织架构包括教务处领导、教务处副处长、教务处干事以及各项委员会。
第七条教务处领导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定教学规划和教学计划。
第八条教务处副处长主要负责教务处的日常工作和教务处的管理与协调。
第九条教务处干事负责学生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生选课、成绩管理、学位评定等。
第十条教务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领导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讨论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等重要事项。
第三章教务处的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教务处应当指导和监督学院和学部的教务工作,制定教务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应当及时组织编制和修改课程教学大纲,确保课程体系的科学性和连贯性。
第十三条学校教务处应当组织学生选课工作,确保学生按照教学计划有序选课。
第十四条学校教务处应当组织和监督教师授课和评价工作,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教务处应当组织和管理学生成绩的录入、统计和公示工作,确保成绩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应当组织学位评定工作,确保学位评定的公正和规范。
第四章教务处的工作流程第十七条学校教务处应当制定教务工作的流程图和具体操作细则,并向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宣传。
第十八条学校教务处应当定期组织教务工作例会,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高教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学校教务处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务处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教务处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教务处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三)科学管理,高效服务,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四)团结协作,共同进步,提升教务工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务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下设教务科、课程科、教学科、招生就业科、考试科等部门。
第五条教务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教务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各部门职责如下:(一)教务科:负责教务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课程安排、教师排课、教室管理、教学资料管理等。
(二)课程科:负责课程设置、课程调整、教材选用、课程评估等工作。
(三)教学科:负责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研究、教学成果推广等工作。
(四)招生就业科:负责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就业指导、校企合作等工作。
(五)考试科:负责考试安排、考务管理、成绩审核、考试改革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教务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
第八条教务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第九条教务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教务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第十条教务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做好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教务处工作人员应加强教学资料管理,确保教学资料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二条教务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提升教务工作水平。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教务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为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教学计划管理规定1、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各专业应根据学校的总体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实践教学环节等内容。
2、教学计划的修订教学计划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应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充分论证,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二、课程管理规定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等类型。
2、课程标准每门课程应制定明确的课程标准,包括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
课程标准应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编写,并经教学团队讨论通过。
3、教材选用教材选用应遵循适用、先进、优质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
教材选用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课程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三、教学运行管理规定1、教学任务安排每学期末,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要求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和教学资源。
2、课表编排课表编排应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负担和教师的工作强度,合理安排课程的时间和地点。
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调停课管理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应提前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停课。
四、教学质量管理规定1、教学检查教务处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包括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学文件、教学进度、教学效果等。
2、教学评价建立健全教学评价制度,包括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等。
教学评价结果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3、教学质量监控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一、教学计划与课程管理1、每学期开学前,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
2、课程设置应符合专业培养要求,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新开课程需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审批程序。
3、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
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要求等。
4、课程安排应合理,避免课程冲突和过度集中。
课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教材选用与管理1、教材选用应遵循适用、先进、择优的原则。
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优秀教材和获奖教材。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教材选用工作小组,负责教材的选用和审核。
选用的教材应经过充分的论证和集体讨论。
3、自编教材应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
自编教材的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4、教材的预订和采购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教材按时到位,满足教学需要。
三、教学运行管理1、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不得随意调课、停课、缺课。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应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2、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组织教学,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3、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定期布置和批改作业,组织辅导答疑,认真进行课程考核。
4、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
5、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考试与成绩管理1、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考试课程应按照学校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和成绩登记。
考查课程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
2、命题应科学合理,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难易适度,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
教务处工作制度细则(五篇)
教务处工作制度细则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执行机构,是教学管理指挥系统的中枢,为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好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制度如下: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职责,熟悉业务。
组织安排指导协调教学工作,抓好教学质量的管理。
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开展好各种教学活动。
2、教务处编排好课程表、班级课表、作息时间表、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3、教务处工作人员要熟悉学校各任课教师教学情况,主动深入课堂听课。
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____节,听课后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4、工作人员业务不懂的地方,虚心请教,定期向校领导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校长意见,努力改进提高工作效率。
5、与少先队组织密切配合,搞好学校德育工作。
抓好《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安排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的活动,规划校园文化建设,各班教室黑板报要求高质量完成,教室布置要求统一格调,具体安排到相关教师,办公室布置由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6、协助其他科室主任安排教师参加业务活动和进修学习,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上好研究课、公开课,不断提高教学行政管理。
7、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工作合作灵活。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8、及时完成教学档案的材料和立卷工作,并管理好学校教务资料。
9、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编班、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毕业、奖励、等教务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学区学生花名册、学籍卡、学籍存根等学籍档案。
10、开齐开足课程,安排好全校排课、调课、代课登记等工作;教务处人员要认真搞好课堂检查记载工作。
校本教研工作制度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学校教研工作在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
建立起以(校长室、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组成的四级教研网络。
各级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现代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教务处是学校中负责学务管理的部门,负责制定学校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下面是教务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1.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应按时上课,缺勤情况需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供请假证明。
连续3天旷课者将进行留校察看处分。
2.课堂表现评分制度:教师将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包括听讲、回答问题、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分。
这些评分会计入学生成绩。
3.学生奖惩制度:对于在学习、行为上表现出色的学生,将予以奖励,如先进个人、优秀班干部等。
而对于违反学校行为准则的学生,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批评教育、停考、退学等。
4.课程选择和退选制度: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求,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选择课程。
但一旦确定选课后,不得随意退选。
特殊情况需要退选的学生需要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5.学期成绩评定制度:学期末,教师将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生成学期成绩单。
这些学期成绩将作为学生晋级和毕业的依据。
6.考试制度:学校将根据课程设置安排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
考试成绩将作为学生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需要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
7.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教务处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生需要在每学期开学时向教务处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各科成绩单和学分绩点信息。
8.学位证书发放制度: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后,由教务处颁发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是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9.选修课程管理制度: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求选择选修课程,这些选修课程不计入学分,但可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10.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室的安排。
同时负责监督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课堂纪律的维护。
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证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务处需要不断完善这些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适应教育教学的需求。
同时,学生也应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做到自觉遵守,以良好的学风和行为规范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中学教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学教务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成立中学教务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教务处主任担任组长,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
2.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负责教务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3. 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应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活动。
三、安全管理内容1.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2)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确保师生出勤安全。
(3)加强对特殊学生(如残疾、病弱学生)的关爱与照顾,确保其人身安全。
2. 校舍安全管理(1)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确保校舍结构安全。
(2)加强对门窗、楼梯、电线等设施的维修与维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加强对实验设备、图书、教学用具等设施的管理,确保其完好、安全。
(2)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设施。
(3)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操作安全。
4. 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教务处信息系统安全。
(2)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3)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减少损失。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定期对事故进行总结,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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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建设,制定了学校教务处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学校教务处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教务处管理条例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组织全处的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思想。
、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完成各项工作及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抓好课程建设,建立全面的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教学管理的基本建设。
、根据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研究新形势下的专业设置、教学改革、教学资金利用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落实督导听课制度,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负责学校的教学业务工作,关心全体教师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提高教师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熟悉处内各项工作,能对各岗位提出指导性建议。
、及时向校长、主管教学校长提报教学中需研究解决的
问题,并对提报研究的问题预先提出主导意见。
11、每学期举行一到两次教务会议,专门研究教学工作。
12、上课、听课、评课是教学研究的基本形式。
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提堂或拖堂。
因公事不能按时上课,应予三天前向教务处提出调课申请;提倡人人上研究课,要求各备课组每学期至少上一堂研究课,各教研组每学期至少为全校提供一堂观摩课;要求高级教师每年至少上一堂示范课,青年教师至少上一堂汇报课,学校还不定期举行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提倡人人踊跃听课,活动教研气氛,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要求学校行政平均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节,任课教师不少于一节;教师上研究课后,或由有关教研组织评课,或由学校行政和学科骨干进行评课,以便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共同探索教学规律。
评课表应归入有关教师的业务档案。
13、坚持学科领域中的德育渗透;重视听取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
14加强对课程改革的教学指导,积极开展听课活动,形成切磋研究的气氛,每人每学期听课不低于15节,教研组长不低于25节。
15、通过“青蓝工程”,切实做好带教工作,在确保常规性带教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条件,实施提高性带教。
16、认真尽责做考试和监考阅卷工作,力求不出差错。
17、全组教师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严守各项教学纪律。
18负责保管教学器具;质量管理资料齐全,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19、负责督促检查教师能按时完成教育科研任务。
高级教师务必根据课题开展研究,能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善于利用、改造和创制教学软件,提高教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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