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课程建设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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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课程建设改革方案
(草拟)
钢琴教学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中非常重要的教学组成部分,钢琴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的质量。钢琴课程的改革应围绕这样一个实际问题去着手,即高师钢琴教学使学生学到什么、学会什么、能做什么?
高师的钢琴教学课程的设置应包括:钢琴技术课程、钢琴伴奏课程、钢琴教学法课程、钢琴文献及钢琴艺术史课程等几大模块的学习内容, 结合我系实际,我认为我系的钢琴课程结构需要调整。
一、钢琴技术课(钢琴基础课)
授课对象:音乐系全体学生。开设时间:适宜在大一至大二阶段。考核方式:表演考核,学生在学期末集中在教室里演奏一至两首中外作品,教师根据学生弹奏的完整性、技术性、表现力等诸方面评定成绩。
钢琴技术课是一门以提高钢琴演奏技巧为目的的传统专业基础课授课模式,在钢琴教学中占重要比重。作为一门重要的专业主干课程,如何积极调整和充实钢琴基础课的教学内容,使学生的学习更富有热情和效率,对知识的掌握更为主动和全面,是非常值得我们去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从以下三方面对原有钢琴基础课进行教学内容的扩展。
1、不断丰富和充实教学内容。在钢琴基础课中较为全面展示各种风格、流派的钢琴作品。有针对性的选择不同技术类型和不同音乐风格、音乐作品作为学习曲目,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弹奏技能,拓展学生的音乐视野,提高学生的整体音乐素质。
2、构建学科交叉平台,为后续学科钢琴伴奏的开设做准备,在钢琴技术课中加入24个大、小调音阶、琵音、简单的I-IV-V-V7-I 的和弦连接基本功练习。(每节课都有,学期考核做为成绩的一部分,占总分的百分之十。)
3、增加简单钢琴小品实践合作曲目教学内容,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简单合作能力(一学期有一或两首曲目)。
二、钢琴技能课程(钢琴伴奏课、钢琴合奏课)
1、钢琴伴奏课授课对象:音乐系全体学生。开设时间:适宜在大三阶段。
2、钢琴合奏课授课对象:音乐系选修钢琴专业学生。开设时间:适宜在大三阶段一学期。考核方式:表演考核,同钢琴基础课考核方式。
钢琴是一件独奏性很强的乐器,因而在钢琴教学过程中我们往往忽视对学生实践合作演奏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而对学生今后的工作而言,良好的合作能力恰恰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弥补教学中的这一缺憾,我认为应增开钢琴实践合作课,在钢琴合奏实践教学内容中增加一些合作性曲目,如钢琴四手联弹、双钢琴、钢琴与其它乐器的重奏、钢琴协奏等等。
三、钢琴理论课(钢琴教学法课、钢琴文献及钢琴艺术史课)
1、钢琴教学法课授课对象:音乐系全体学生。开设时间:适宜在大二阶段上一学期。考核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诸如撰写钢琴教学研究论文,现场模拟教学等形式相结合给予考核评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学习钢琴的儿童越来越多。社会上需要更多的优秀的钢琴教师和陪练老师。钢琴教材与教法的学习对于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学生十分重要。“钢琴教学法”主要研究和阐述钢琴教学的基本内容、基本过程、基本规律、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就我系钢琴课程建设而言,提前开设“钢琴教学法”,并加入“儿童钢琴教学法”内容,将会起到积极作用。对于那些没有钢琴基础的学生来说,“钢琴教学法”将引导他们准确地把握钢琴学习中最基本、最具共性的知识内容,并用以指导自己的钢琴初级阶段的学习。对于进校时已具备了较强的钢琴弹奏能力的学生来讲,“钢琴教学法”能帮助他们更加全面而深入地掌握钢琴学习的相关要素,使他们的演奏水平向着更高的层次迈进,也会为他们今后可能从事的钢琴教学工作中起到理论指导的作用。
2、钢琴文献及钢琴艺术史课授课对象:音乐系选修钢琴专业学生。开设时间:适宜在大三阶段一学期。考核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诸如撰写钢琴研究论文,钢琴作品分析报告等形式相结合给予考核评分, 结合我系实际,我提出了自己的初浅看法,自认为这一体系建设能使钢琴课程中各门课程发挥应有的作用,使课程与课程之间能够相互辅助、互为补充。建设一个以专业基础课来提高演奏技巧;以钢琴
原谱伴奏及钢琴即兴伴奏形成能力运用,以钢琴教学法、钢琴文献及钢琴艺术史等钢琴理论课作素质培养来提高修养、以钢琴演奏技术理论与钢琴教学法形成教学能力等多项教学课程与内容并重的全方位立体化的钢琴教学课程体系。
音乐系
2010-4-20
钢琴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方案(草拟)
根据我系教学实际情况,钢琴教学授课方式提倡多种授课方式并存。冲破钢琴传统观念。实现“个别课、小组课、伴奏课、排练课、合奏课”为一体的钢琴授课模式。
一、个别课。
个别课的授课形式,至今仍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价值。通过个别教学,教师可以十分细致地观察并解决每个学生在钢琴弹奏中所存在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个别辅导。我们可以根据学生平时表现、期末考试、实践演出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分配,决定上课一对一、一对二授课的学生名单。采取每学期一考核,每学年一分配的竞争制度。
1、钢琴基础必修课采取:一对一、一对二、一对小组的授课方式。
①选定方法:
考试成绩加平时成绩(平时表现、实践演出等),考试成绩占80﹪,平时表现占20﹪。
②具体细则:
钢琴基础必修课,一对一授课的学生人数原则不能超过本届学生人数的10﹪,一对二授课的学生人数原则不能超过本届学生人数的50﹪,一对小组授课的学生人数原则不能超过本届学生人数的40﹪。
2、钢琴选修课采取:一对一、一对二的授课方式。
在钢琴选修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由于面对的是已经具备一定演奏技巧与能力的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按照一对一的教学,通过训练一些有较大技巧难度性的乐曲来提高学生的演奏技能,启发、提升学生对乐曲的理解和丰富演奏时的表现力。
①选定方法:
考试成绩加平时成绩(平时表现、实践演出等),考试成绩占80﹪,平时表现占20﹪。
②具体细则:
钢琴选修专业人数不高于本届学生总人数的30﹪,宁缺毋滥。以选定20人为例,一对一授课的学生人数原则不能超过本届选修专业学生人数的6﹪,其余14﹪为一对二授课方式。
二、排练课。
授课对象:音乐系钢琴选修专业学生。开设时间:适宜在大三阶段一学期开。考核方式:应以实用性的考核为主,学生在声乐考核中互相伴奏、器乐演奏考核伴奏、合唱伴奏等实践活动中,由主科教师及相关学科教师来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这样既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培养学生与人合作的精神。
这是一门钢琴与声乐、钢琴与器乐、钢琴与合唱指挥等学科交叉的课程,课程开设以实用性为主。钢琴教研室在排练课开课前一个学期与声乐、器乐、理论教研室协商统计声乐、器乐、合唱需要排练的作品曲目,统一分配。排练课开课时钢琴教师采取一帮一原则,即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