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烟草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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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面对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加、控烟履约深入推进的严峻形势,全行业认真谋划“三大课题”,全力提升“五个形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持了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年初国家局党组提出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2014年烟草行业发展环境变化分析
注:数据来源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李扬制图
烟草行业作为一个经济部门和相对特殊的行业,发展过程受外界环境变化和自身阶段性变动特点的影响较大。
(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2014年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但由于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全国尤其是东北三省大部分经济指标增速低于上年同期,而且处于近年较低的水平。
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7.4%,增速为2000年以来最低;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15.3%,增速为2000年以来倒数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为12.0%,增速为2004年以来最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9.0%,增速为2000年以来倒数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为11.2%,增速为2007年以来倒数第二(详见图表)。
2014年辽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为5.8%,增速为2000年以来最低;吉林地区生产
总值增长率为6.5%,增速为2000年以来最低;黑龙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为5.6%,增速为2000年以来倒数第三。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导致卷烟销量增长和结构提升空间变窄。
东北三省卷烟销量增长和结构提升速度明显趋缓,且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辽宁卷烟销量增长率为1.75%,单箱销售额增长率为5.39%;吉林卷烟销量增长率为-3.48%,单箱销售额增长率为4.64%;黑龙江卷烟销量增长率为-3.25%,单箱销售额增长率为-0.03%;大连卷烟销量增长率为-5.50%,单箱销售额增长率为5.71%。
(二)控烟履约环境日趋严厉。
2012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
2013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在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相关规定的同时,各地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控烟法规。
比如,2014年初,中共吉林省直机关工委下发了《关于省直机关带头建设无烟机关的通知》和《关于建设无烟机关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省直机关党委迅速实现机关规定场所全面禁烟,并争取年内帮助80%机关吸烟同志实现戒烟。
受控烟政策相继出台和党政干部带头禁烟的示范效应,对传统销量较多、结构较高的销售业态销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三)各地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对烟草业发展期望值仍然存在。
长期以来,行业在支持地方经济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特别是2005年开始的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促进了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尤其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地方政府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对行业的依赖程度有所增加,更加支持地方烟草行业的发展。
在烟叶“双控”、卷烟打私打假、合作生产、依法控烟等方面给予行业很大支持。
行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更加注重共同发展,更加注重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扶持力度,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赢得了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四)行业自身发展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更为突出。
2014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控烟履约环境趋紧的影响,行业面临的增长速度回落、工商库存增加、结构空间变窄、需求拐点逼近“四大难题”更显突出。
卷烟销售方面:2014年,卷烟销量增速为2005年以来倒数第三,共有14个省(市、区)销量增长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4年卷烟单箱销售额为2005年以来增速最低一年,共有22个省(市、区)增长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两烟”库存方面:近年来,烟叶库存持续快速增加,截至2014年年底烟叶库存水平达到37.2个月,烟叶储备资金达到3500亿元左右,对卷烟工商企业造成巨大压力。
2014年年末卷烟工商库存高达541.60万箱,同比增加62.36万箱,增长13.01%,如果再加上在途量和社会库存量,卷烟库存将处于近年的较高水平。
市场需求方面:受外界环境变化和消费者自身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吸烟率、吸食量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据统计,2013年吸烟率比2009年降低2.04%,吸烟人口下降3.44%。
在未来人口数量和控烟政策趋势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14年的销量可能接近于国内卷烟市场的最大容量。
二、行业应对环境变化采取的政策措施
面对外部环境变动对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行业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行业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
发展态势。
(一)积极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
2014年,行业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探索专卖体制内市场配置资源的新途径,确定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为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试点。
三省(市)在国家局的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行“按订单组织货源、按需求衔接计划、按价格调整策略”,通过完善消费需求预测流程、改革工商协议管理规则、改变工商货源供应方式、建立省级集中订单采集模式、完善全省(市)统一的卷烟货源供应规则、健全市场状态监测与调控机制、探索一体化营销模式、完善品牌引入退出机制、建立消费者跟踪与服务体系、强化商业企业营销职能、设置专业化营销岗位、完善一线营销队伍考核制度等措施,较好地实现了工商、批零关系持续改善、流通秩序更加规范、市场销售态势不断向好的局面。
2014年北京、天津、河北销量同比分别增长4.22%、3.43%、4.13%,分别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12、1.33、2.03个百分点,北京单箱销售额同比增长9.91%,比行业平均水平高3.21%。
(二)继续加大经济运行调控力度。
2014年,为了保持良好的市场状态,行业始终坚持“总量控制、稍紧平衡”的调控原则安排生产进度,将“稳产量、促销量、调结构、控库存、守红线、增税利”作为行业重要调控措施,保证行业经济运行的平稳发展。
一是通过严格调控生产进度,全面考虑存销比、贡献度等指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通过调控存销比,对存销比偏高的品牌下达限调调度令,保持卷烟市场价格稳定;三是通过严格调控低档卷烟产销,确保低档卷烟市场供应和年度销量完成;四是通过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推进合作生产,促进行业资源合理配置。
(三)不断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
为适应行业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行业自身发展阶段性特点,行业通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逐步摆脱过度依靠规模扩张、物质要素投入的发展路径,更加注重成本控制、精益管理和科技创新。
成本控制方面:行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局九条要求,大幅降低各项重点费用。
2014年行业三项费用同比减少5.43%:其中销售费用同比减少2.21%;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42%。
三项费用率同比降低0.92%:其中销售费用率同比降低0.22%;管理费用率同比降低0.49%。
精益管理方面:行业按照《关于开展“精益十佳”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将精益管理的理念延伸到行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在精益生产、精益研发、精益营销、精益物流等方面不断挖掘管理潜力、提升管理水平。
通过压缩可控费用、挖潜增收节支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可控成本费用大幅降低,管理产生的效益占行业新增税利的比重超过10%。
科技创新方面:2014年,行业继续健全知识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科技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行业科技创新体系。
全行业已建成8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8家行业级技术中心、14家省级烟草农业研究机构、14家行业重点实验室。
在烟草基因组计划、造纸法再造烟叶技术升级、卷烟减害技术、新型卷烟研制、超高速卷接包机组研制、卷烟增香保润、特色优质烟叶重大专项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行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有效增强。
(四)努力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2014年,行业根据宏观经济和市场需求的新变化,着力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发展细支卷烟市场、拓展境外卷烟市场、实现货币资金保值增值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细支卷烟方面:2014年,
国家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和支持细支卷烟发展的通知》,明确了细支卷烟的开发原则和扶持政策,对细支卷烟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共有20个品牌、39个规格有细支卷烟生产,销量同比增长102.02%。
拓展境外卷烟市场方面:国家局相继下发了《拓展国际市场指导意见》和《拓展卷烟国际市场实施方案(2011~2015年)》等文件,各工业企业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中烟国际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行业拓展国际市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货币资金保值增值方面:行业各单位充分利用各战略合作银行优惠利率,进行定期和协议存款的优化组合,增加利息收入;广泛推动母子公司之间、工商企业之间、省级公司系统内部的委贷业务,置换银行贷款,降低利息支出;通过上市银行定向增发和发行优先股稳步开展专业化资本运作,优化行业资源配置;积极推动行业“两烟”交易资金结算的规范,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促进了行业内部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结算效率和效益。
三、2014年行业发展主要特征和成效
(一)行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保八争十超万亿”目标全面完成。
2014年完成工商税利总额10517.57亿元,同比增加957.71亿元,增长10.02%,全面完成“保八争十超万亿”的目标,为国家财政增收做出了新的贡献。
(二)烟叶调控任务出色完成,烟叶生产连续17年保持稳定发展。
为实现国家局提出的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全国烟叶库存总量调整到合理水平的目标,全行业共同努力,2014年共签订种植收购合同166万份,实际移栽面积1837万亩,比计划调减43万亩,比上年调减255万亩;预计收购烟叶4500万担左右,比上年调减750万担,出色完成了年度烟叶调控任务。
烟农收入预计达到727.39亿元(含产前投入120.8亿元),烟农亩均收入达到3960元(含产前投入),同比增加446元。
同时,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全年共安排补贴资金98亿元,建设项目43万件,其中烟田水利设施项目10万件,机耕路6800公里,密集烤房6.8万座,土地整理62万亩;安排197个单元开展田间机械化试点,机械整地比例达到84.1%,机械中耕和机械移栽均达到20%以上;安排76个单元5.1万座烤房示范推广烟夹装烟和散叶堆积烘烤技术。
新建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130个,全国基地单元总数达到591个,基地化供应比例达到63%。
K326、红大、翠碧一号等特色品种种植规模大幅上升,种植面积达到684万亩,同比增加187万亩;特色基地单元达到165个,收购烟叶825万担。
烟叶的等级纯度、质量特色和工业可用性达到新的水平,烟叶种植规模化水平、烟农合作社专业化水平、田间生产机械化水平、烟农亩田用工水平具有较大提升,烟叶生产保持了连续17年的稳定发展态势。
(三)全国性知名品牌发展良好,高档卷烟带动力持续增强。
2014年,“双15”品牌产销量持续增长,对行业发展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其中,双喜·红双喜产销量突破400万箱,云烟、红塔山产销量超过300万箱;白沙产量超过300万箱;利群、黄山产销量超过200万箱;黄金叶产量超过200万箱;七匹狼、芙蓉王、黄鹤楼、南京、玉溪的产销量超过150万箱。
利群销量同比增长20.5%,芙蓉王、黄鹤楼、中华、玉溪销量同比增长均超过15%。
中华销售收入实现1518.8亿元,云烟、芙蓉王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利群、双喜·红双喜、玉溪、黄鹤楼的销售收入超过800亿元,白沙、红塔山、黄金叶、南京、黄山、七匹狼、苏烟的销售收入超过400亿元。
利群、南京、芙蓉王的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0.6%、19.16%、16.95%。
2014年,高端卷烟销量增长率同比提高2.63个百分点;高端卷烟占总销量比重为5.64%,同比
提高0.64个百分点。
高端中华销量为142.83万箱,高端利群、芙蓉王、黄鹤楼、苏烟的销量分别为26.49万箱、19.83万箱、18.49万箱、17.95万箱。
中华全部为高端卷烟,高端苏烟占总销量的27.44%,高端贵烟、利群、芙蓉王、黄鹤楼占本品牌销量比重超过10%。
高端金圣、真龙、贵烟占本品牌销量比重同比提高均超过1个百分点。
2014年,高价位卷烟销量同比增长16.23%,增幅低于2013年同期22.84个百分点;高价位卷烟销量占总销量比重为0.41%,同比提高了0.04个百分点。
高价位白沙、黄鹤楼的销量为3.69万箱和3.37万箱;高价位云烟、黄金叶、南京、利群的销量为2.76万箱、2.01万箱、1.73万箱、1.30万箱。
高价位黄鹤楼占本品牌总销量的比重为1.85%,高价位苏烟、白沙、南京、黄金叶、贵烟占本品牌销量比重超过1%。
高价位黄金叶、白沙、贵烟、金圣占本品牌销量比重同比分别提高0.47、0.34、0.22和0.15个百分点。
(四)品牌合作生产继续推进,部分企业合作生产比重有所提高。
行业品牌合作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以自愿选择、互利双赢为基点,以“三个转变”为目标,充分体现市场导向的要求,合作生产产量增幅相对较快。
2014年,卷烟合作生产产量为759.40万箱,同比增长4.64%,增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62个百分点。
中烟实业合作生产量为229.02万箱,川渝、广西、陕西中烟的合作生产量分别为92.48万箱、85.90万箱、79.9万箱;江西、河北中烟合作生产产量同比增长为30.37%和25.82%;广西中烟合作生产产量占总产量比重为54.82%,中烟实业、河北中烟、陕西中烟的合作生产量占总产量比重超过40%。
河北中烟和江西中烟合作生产产量占总产量比重同比提高8.7%和6.7%。
四、2015年行业发展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认真研究控烟履约环境变化,加快促进依法控烟履约。
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哈尔滨、天津、青岛、兰州、深圳、长春等13个城市相继出台了控制吸烟地方性法规;江苏、浙江等省通过修订地方《爱国卫生条例》明确提出控制吸烟的措施。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经公开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虽然该条例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最后内容仍待确定,但最终颁布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肯定对吸烟场所、机关工作人员吸烟、烟盒文字图形警示标志等方面规定将更加严格,将对行业外部生存发展环境和内部生产营销体系产生较大的影响。
为此,行业一是要高度重视控烟履约环境下面临的新问题和新矛盾,注重研究新的控烟法规、条例出台后对行业产生的现实和长远影响。
二是要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媒体的沟通协调,主动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正确反映行业实际情况,理性表达行业合理诉求,努力取得各方理解,依法推进控烟履约。
三是要超前谋划、预先调整,在产品质量、市场营销、广告宣传等方面做好对策预案,妥善应对公务消费、干部禁烟、控烟履约和新商标法、新广告法的变化对行业的影响。
(二)积极正视外部环境变动对烟草行业的影响,理性判断卷烟消费市场受影响程度。
烟草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动对烟草行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控烟履约环境趋紧,对卷烟销量增加和结构提升的影响日趋显著。
面对外部影响因素的变动,行业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冷静分析,既要认真分析各因素变动对卷烟销售市场的影响程度和影响结果,又要充分认识到卷烟作为嗜好性消费品,加之行业内自有循环封闭的产
业链,具备一定的抵御外来风险能力。
行业上下应保持理性发展心态,积极调整市场状态,努力保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三)充分考虑卷烟市场区域性变化特点,进一步挖掘市场内在潜力。
受各地宏观经济环境变动和控烟政策实施力度等因素影响,各地卷烟销售市场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变化特征。
行业各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相关因素对不同区域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及时掌握市场消费动态,真正尊重市场、尊重消费者需求,根据各地卷烟市场的变化特点,准确预测各地区卷烟销售变动情况,切实加强行业对卷烟销售市场的控制能力,挖掘市场内在销售潜力,准确把握和满足消费需求。
按照需求来组织生产、组织供应,切实增加适销对路卷烟的有效供给,以保持良好市场状态。
(四)更加关注规范管理行为,有效预防烟草行业法律风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烟草行业实行专卖专营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更需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切实加强风险防范,预防各种法律风险给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尤其是在专卖管理中要严格依法履行专卖职责,防止超越、滥用职权。
在生产经营中要严格遵守市场经济秩序,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其他市场主体利益,影响行业正常发展。
作者单位:国家局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