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2014]429号
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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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武警水电指挥部: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建设与投资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造价管理和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次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包括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
2002年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9年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补偿投资概(估)算内容)同时废止。
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现行《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配套使用。
本次发布的编制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
附件: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
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设征地移民补偿)
水利部
2014年12月19日——结束——。
(完整版)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年98号文)..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厅二〇一一年十月福建省水利厅文件闽水计财[2011]98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布《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原省水利水电厅1997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省水利厅2005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以及之前颁布的有关补充通知同时废止.此次颁布的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对于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凡在2012年1月1日前已完成的工作量不再予以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
福建省水利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主题词:水利工程建筑定额通知抄送: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印发福建省水利水电定额编制委员会主任:林邦树副主任:刘琳编委:连伟良刘按梨董国华陈国忠邓冈专家组:陈以确王例珊李雪萍郭兆霖林光辉薛琳杨华谢凤萍王品良主编单位: 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咨询单位: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顾问:黄士芩胡玉强李治平主编:邓冈副主编:陈文昭陈久新编写人员:陈文昭陆抗珍席建国张松风陈胜良陈金锋目录总则 (2)第一篇初步设计概算 (1)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1)第一节工程分类和概算组成 (1)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2)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3)第一节概述 (3)第二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3)第三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5)第四节投资变化原因分析 (5)第三章项目划分 (6)第一节项目组成 (6)第二节项目划分表 (10)第四章费用构成 (23)第一节概述 (23)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25)第三节设备费 (31)第四节独立费用 (32)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 (35)第五章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35)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36)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40)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44)第四节分年度投资 (53)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总投资 (53)第六章概算表格 (56)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
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12.09•【文号】水总〔2024〕323号•【施行日期】2025.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水总〔2024〕323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支撑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完成《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已经我部审查批准,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本次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包括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环境保护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系列定额包括《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利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建〔1993〕63号)、《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建管〔1999〕523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总〔2002〕116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总〔2003〕67号)、《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水总〔2005〕389号)、《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水总〔2007〕118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号)、《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办水总〔2016〕13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号)同时废止。
【2019年整理】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宣讲材料40
3.1 “编规”修编的主要内容
(1)人工工种结构改变 分为“技工”和“普工”两个工种,改变了之前 使用的单一综合工的形式。
全国水利水电定额有关人工工种划分以及人工和施工机械的 计量单位,目前大致有这几种情况:
工长 高级工 Ⅰ 中级工 初级工 计量单位 施工机械以台时 人工以工时
2、修编的总体思路
2.1 修编依据
(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建筑 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 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 (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水利部水 [2005]389号)。 (3)《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闽水 [2005]计财73号)。 (4)《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 (闽水电[1997]计201号)。 (5)《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闽水 电[1997]计324号)。 (6)《水利水电设备安装概算定额》(水利部水[1993]63 号)。 (7)国家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2)调整人工预算单价
技工为55元/工日、普工为40元/工日。调 整后的人工预算单价比“05编制办法”规定的 28元/工日明显提高。 今后人工预算单价将根据我省劳动力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由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调整信息。
(3)主材采用基价法
为合理控制预算价格与各种费用的关系, 不因建材资源条件的不同而导致工程造价产生 较大的差异,对主要材料采用基价法,进行限 价补差计算。
大型工程来说,其建筑物个体较大,摊销费用相应较大,这 部分费用有可能包得住,但对于地方小型工程居多情况下, 因建筑物个体较小,这一部分的摊销费用往往不够。如施工 排水,处于强透水基础而围堰堰体垂直防渗措施不足,经常 性排水费用较大;又如施工临时支护措施,当基坑开挖线附 近有民居等第三方产物,且不能迁移时,需采用垂直防护如 钢板桩防护进行开挖,费用也较大。如果将上述这些费用包 括单独搭设的脚手架、施工排架、施工操作平台等等临时工 程项目摊入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或零星材料费”里开支, 其费用是远远不够,难以摊销。 因此补充这一内容,是用以解决设计阶段的工作深度不 一,有可能造成摊销费用不足,影响到投标报价的准确性。 这主要为编制概估算文件的造价人员提供参考。 至于这些费用如何摊销到投标报价的具体单价中,请参 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1-2007) 宣贯辅导材料(P20~P22)。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福建省水利厅2005年12月目录总则-------——---—-—-———---——--——--—----———---—-———-——-———----——---——-2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4第二章工程部分项目组成—-—---—--——-—--———-———-——-——----———--7第三章工程部分项目划分 ----——-——————--——-——---—--—-—--——---14第四章工程部分费用构成—----—-——----—-——-——-—---——-—--—-—--34第五章编制方法、定额采用—--------—----————-—-——--—-—--—-—-—46第六章基础单价编制 -———————-——-—--—---—-——————-————-——---—-—48第七章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56第八章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61第九章独立费用编制 -—-----—-—----—---—----—————————---————--67第十章分年度投资计划—-—---—--—————-———-———----———--—--—-—73第十一章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74第十二章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费的编制—---—-———-—77 第十三章概算表格—--—---—---------——--—-——---—--—-——---—--—-—-—80第十四章投资估算 -—---———————---———-——--—-----—--——--———----———87附件 1 水工建筑物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89附件2 水利水电工程不同设计阶段工程量阶段系数表———————-90第一章编制依据、组成内容一、编制依据(一)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二)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三)福建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四)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五)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六)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总论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4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总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4、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水利工程环境保。
1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一、概预算编制的重要性概预算编制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之一,是项目开展的基础,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概预算编制的目的是为了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进行合理预估,以便为工程项目的决策、筹资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概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1.预算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确定预算费用。
3.预算编制应符合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确保工程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
4.预算编制应注重经济效益,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社会效益。
5.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计划进行,确保工期和进度的合理安排。
三、概预算编制的基本步骤1.数据收集与分析:概预算编制前应收集与分析相关的工程项目数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建设标准和相关的经济指标等。
2.价格调查与确定: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所在地区的市场行情,对预算费用中的各项工程量进行价格调查和确定。
3.预算费用计算:根据已确定的工程量和价格,计算预算费用,包括施工成本、材料成本、设备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
5.预算调整与评审:根据审核和审批的结果,对项目预算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评审,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四、概预算编制的注意事项1.概预算编制应遵循规范要求,确保编制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概预算编制应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手段,确保预算费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概预算编制应充分调查和分析概预算编制所需的相关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4.概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计划进行,确保工期和进度的合理安排。
5.概预算编制应注重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预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了概预算编制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2014]429号)
水利部文件水总[2014]429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武警水电指挥部: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建设与投资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造价管理和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我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组织编制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次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包括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
2002年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09年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补偿投资概(估)算内容)同时废止。
工程部分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现行《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配套使用。
本次发布的编制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
附件: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附件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项目、二级项目、三级项目。
(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应分别执行相应编制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
第二节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概算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 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总论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4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 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论第一章 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 水库 r 枢纽工程彳水电站1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水利工程Y.引水工程及 一河道工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冰库 水电站「工程部分 Y 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供水工程J '"灌溉工程移民和环「河湖整治工程 境部分'堤防工程1■堤防工程3、 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 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 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 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 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 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 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 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的有关规定,在水建[1998]15号文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并结合近些年水利工程自身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编制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标底的指导性标准。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项目。
三、工程的设计概(估)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设计方案及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有明显变化时,则其初步设计概算应重编报批。
四、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篇 总 论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 工程分类和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二大类,具体划分如下:2、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的各级项目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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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厅文件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颁布《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由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已经审查批准,现予以颁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原省水利水电厅1997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省水利厅2005年颁布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以及之前颁布的有关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此次颁布的预算定额及编制规定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对于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凡在2012年1月1日前已完成的工作量不再予以调整。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
福建省水利主题词:水利工程建筑定额通知抄送: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建设与管理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目录总则 (2)第一篇初步设计概算 (1)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 (1)第一节工程分类和概算组成 (1)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2)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3)第一节概述 (3)第二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3)第三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4)第四节投资变化原因分析 (5)第三章项目划分 (6)第一节项目组成 (6)第二节项目划分表 (9)第四章费用构成 (22)第一节概述 (22)第二节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24)第三节设备费 (28)第四节独立费用 (29)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贷款利息 (32)第五章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 (33)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33)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 (36)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40)第四节分年度投资 (48)第五节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及总投资 (49)第六章概算表格 (51)总则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及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编制规定。
二、本编制规定是编制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的主要依据,是对水利水电工程投资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基础,可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参考标准。
三、本编制规定适用于我省审批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由国家参与投资并审批的工程项目,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设计概(估)算应按照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价格水平和设计方案与工程设计概(估)算审批方案有明显变化,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可重新编制设计概(估)算报批。
五、工程概(估)算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人员应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校审工作必须由水利部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担任。
六、本编制规定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福建省水利水电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一篇初步设计概算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概算编制依据第一节工程分类和概算组成1.水利水电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枢纽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两类,具体划分如下:水库枢纽工程水电站中型泵站、水闸等独立建筑物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围垦工程2.水利水电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和专项部分构成,具体划分如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部分临时工程独立费用预备费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水土保持工程专项部分环境保护工程其他专项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4.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的项目划分及概估算编制执行国家及水利部和省现行有关规定。
第二节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依据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是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
设计概算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若工程开工年份的价格水平与初步设计概算审批价格水平有较明显的变化时,其初步设计概算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可重编报批。
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依据:1.国家与水利部以及福建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
2.《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3.《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则(SL328-2005)。
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7.其他有关文件。
二、采用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时,其工程单价应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乘以阶段扩大系数1.03。
第二章概算文件组成内容第一节概述概算文件分正件和附件,分别单独成册,并随初步设计文件报审。
若总投资与上阶段总投资相比发生较大变化,还应包括投资变化原因分析报告。
概算文件格式要求。
编制概算小数点后位数取定方法:基础单价、工程单价单位为“元”,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一至第五部分概算表单位为“元”,计算结果精确到整数位;分年度概算表及总概算表单位为“万元”,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量单位为“m3”、“m2”、“m”、“t”的工程量,精确到整数位。
第二节概算正件组成内容一、编制说明1.工程概况。
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水库淹没耕地及移民数量,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形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和总工日,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来源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
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发电工程的单位千瓦投资,供水工程的单方水投资,基本预备费率,年物价上涨指数,建设期贷款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预算单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等基础单价。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指标的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6.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二、工程部分概算表1. 概算表(1)总概算表。
(2)建筑工程概算表。
(3)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4)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5)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6)独立费用概算表。
(7)分年度投资表。
2.概算附表(1)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2)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4)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5)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第三节概算附件组成内容1.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2. 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
3. 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
4. 施工用风价格计算书。
5. 补充定额计算书。
6. 补充施工机械台班费计算书。
7. 砂石料单价计算书。
8. 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9. 建筑工程单价表。
10.安装工程单价表。
11.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计算书。
12.价差预备费计算表。
13.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书。
14.计算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和费用依据的有关文件、询价报价资料及其他。
第四节投资变化原因分析投资变化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应从国家政策性变化、项目调整、工程量变更、价格变动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并应附影响投资变化的主要因素或项目的相关对比表。
第三章项目划分第一节项目组成一、第一部分建筑工程(一)枢纽工程指水库、水电站枢纽建筑物和中型泵站、水闸等独立建筑物,包括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工程、鱼道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中挡水工程等前7项为主体建筑工程。
1.挡水工程。
包括挡水的各类坝(闸)工程。
2.泄洪工程。
包括溢洪道、泄洪洞、冲砂孔(洞)、放空洞、泄洪闸等工程。
3.引水工程。
包括发电引水明渠、进水口、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工程。
4.发电厂(泵站)工程。
包括地面、地下各类发电厂(泵站)工程。
5.升压变电站工程。
包括升压变电站、开关站等工程。
6.航运工程。
包括上下游引航道、船闸、升船机等工程。
7.鱼道工程。
根据枢纽建筑物布置情况,可独立列项。
与拦河坝相结合的,也可作为拦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
8.交通工程。
包括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公路、桥涵、铁路、码头等交通工程。
9.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等房屋建筑和室外工程。
10.其他建筑工程。
包括内外部观测工程,动力线路(厂坝区),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区供水、供热(冷)、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水文、泥沙监测设施工程,水情自动测报工程及其他。
(二)其他水利工程指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道整治、堤防修建与加固、围垦工程等,包括供水、灌溉渠(管)道、河道整治、堤防与围垦工程,建筑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
1.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道整治、堤防与围垦工程。
包括渠(管)道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及堤防修建与加固、围垦工程等。
2.建筑物工程。
包括泵站、水闸、隧洞、渡槽、倒虹吸、跌水、动能回收电站、蓄水池、排水沟(涵)等工程。
3.交通工程。
指永久性公路、铁路、桥梁、码头等工程。
4.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为生产运行服务的永久性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等房屋建筑和室外工程。
5.供电设施工程。
指为工程生产运行供电需要架设的输电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工程。
6.其他建筑工程。
包括内外部观测工程,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闸、泵站)区供水、供热(冷)、排水等公用设施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水文、泥沙监测设施工程,水情自动测报工程及其他。
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一)枢纽工程本部分由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和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3项组成。
中型泵站和水闸项目划分参考其他水利工程划分方法。
1.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水轮机、发电机、主阀、起重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2.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主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一次拉线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3. 公用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管理自动化系统、全厂接地及保护网,电梯,坝区馈电设备,厂坝区供水、排水、供热(冷)设备,水文、泥沙监测设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外部观测设备,消防设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交通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