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音响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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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音响设备管理
规定
1.0目的
经过对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管理,确保演出过程中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演出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3.0管理职责
3.1灯光音响室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按《热高乐园员工行为规范》执行。
3.2灯光音响室主任:负责所有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演出使用时的监督工作;负责安排与监督灯光音响室工作人员对各项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负责灯光音响室内所有设备的管理工作。
3.3灯光师:负责灯光设备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3.4音响师:负责音响设备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3.5LED播放师:负责大屏幕设备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设备的日
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4.0 工作标准
4.1日常检查:
4.1.1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操作人员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4.1.2 部门主任安排工作人员每半年对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进行一次清点,并记录《灯光、音箱、LED设备清单》上。
4.1.3部门主任安排人员定期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有较高的完好率。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灯光音响室主任,发现失窃,及时报案。
4.2 设备使用:
4.2.1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须由熟悉设备性能的技术人员或受过设备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
4.2.2 禁止不懂技术业务的非工作人员擅自操作,以避免人为造成的设备损坏。
4.3 设备安全:
4.3.1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确,电压是否正常,以确保设备用电安全。
4.3.2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改动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的连接。
4.3.3严禁擅自拆卸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如擅自拆卸造成设备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按照《热高乐园员工奖惩条例》给予处罚。
4.3.4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4.3.5 灯光、音响、大屏幕相关设备的保管及场地的钥匙,应由灯光音响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
4.4 保养维修:
4.4.1 灯光音响室主任需安排工作人员值日,清扫设备周围的杂物,以保持室内整洁。
4.4.2 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爱护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方法,正确的使用设备。
4.4.3 若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保证现场人员的安全。并立即向灯光音响室主任汇报故障情况,以便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如果不能进行修复的,应及时与厂家联系商讨检修事宜。
4.5 设备事故的性质:
4.5.1 属人为原因,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不按规范使用等,致使设备损坏。
4.5.2 对事故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况处以经济处罚。情况严重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4.6 档案资料:针对灯光、音响、大屏幕设备,各项管理者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存工作。
4.6.1新设备交付使用,各项设备管理者要把说明书、保修卡、供应商、验收单等设备资料及时收集和保存,并做好建档工作。
4.6.2对各套设备按场地分类,保管人员变动时,要做好设备和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4.6.3灯光音响室工作人员,对灯光、音响设备的使用记录要进行总结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存入设备管理档案。
5.0检查与考核
5.1 灯光音响室主任应对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并对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部门经理要对年度维护保养进行检查确认,并在《园区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记录表》签字。
6.0相关文件
6.1《热高乐园员工奖惩条例》
6.2《热高乐园员工行为规范》
7.0记录
7.1《园区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记录表》
7.2《灯光、音箱、LED设备清单》
8.0 附录
《园区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