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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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保障技术成果完成人、参加转化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内所有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科技成果转化第四条科技成果完成人对其完成的科技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可以依法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五条科技成果完成人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应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包括提供资金、设备、场地等。

第七条科技成果转化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自行投资实施转化;2. 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3. 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4. 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5. 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第三章收益分配第八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 支付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报酬;2. 支付参加转化人员的奖励;3. 支付单位的合理支出;4. 剩余部分归单位所有。

第九条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报酬应当根据科技成果的价值、转化收益以及转化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确定,并应当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十条参加转化人员的奖励应当根据其在转化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贡献以及成果转化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并应当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十一条单位的合理支出包括为科技成果转化所投入的资金、设备、场地等成本以及为实施转化所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本地区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所在单位应当定期向科技行政部门报告科技成果转化的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科技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最新-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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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查字典小编给大家搜集的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快来看看吧。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9年4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规律,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实施转化。

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行政机关审批或者备案。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其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并自主实施,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转化科技成果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条职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享有知情权,可以按照与单位的协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并有权依照规定或者约定获得奖励、报酬。

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在完成科技成果后,应当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对科技成果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工作予以配合。

XX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模版)

XX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实施和职责第三章转化管理第四章转化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鼓励职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科技成果分为两类:①内部科技成果,是指科研人员执行单位内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②外部引进科技成果,是指公司出于经营发展或研发参考需要,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等外部单位,以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引进的科技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包括:①自行投资实施转化;②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③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④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⑤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⑥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第五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我单位自主创新步伐的加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能够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公司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执行项目化管理、设立专项预算,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职责第七条技术中心作为公司科研活动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统筹管理工作,职责包括:①调研行业发展动态、市场需求,制定科技成果中长期转化计划(并入企业中长期研发规划管理)、年度转化工作计划,将成果转化任务落实到部门/个人;②汇总单位内部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生产新产品的技术需求,会同转化部门/个人,落实外部科技成果的引进,编制年度引进计划、预算报告、具体实施方案。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望海信息发展有限公司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更大空间的创造经济效益,深化我公司科技研发创新,进一步调动相关研发人员投身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创造性,规范我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研发人员利用公司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技术条件、人员智力和劳力等资源所取得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并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应保护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害学校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望海信息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并明确一名成员负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五条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一)指导、协调和服务各部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二)了解、收集公司可推广的科技成果进展情况,做好成果入库、发布和客户需求信息沟通工作;(三)根据需要,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四)为成果完成人提供相应的资源性帮助;(五)负责与客户方签订成果转让协议;(六)负责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后期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经费支持,对于有应用和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及时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七)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开展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公司每年拨出一定的研发经费,用于开展成果评估、鉴定、可行性论证和项目孵化等工作。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七条以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等形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第八条公司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成果划入公司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并对成果完成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给予相应的包括股权或现金方式的奖励。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5程序
5.1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程序
5.1.1领取科技成果转化申报表。
5.1.2填写科技成果转化申报表并报公司研究院签批,确认转化方案。
5.2公司依据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对课题组进行奖励。
5.3与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须送一份到公司档案室存档备案。
5.4成果完成人在取得成果后,有义务及时按下列要求撰写详细项目介绍,并报送研究院。项目介绍包括该成果所属技术领域及主要用途;主要性能特点及与其他相关技术、产品的对比;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成果的实施方案:投产条件、主要工艺、设计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包括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估算、年利润额及投资回收期),主要原材料成分要求、价格产地,主要生产设备来源及预计价格,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等。
1目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我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科技成果转化管理。
3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所属个人,承担国家、地方和企业项目或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条件以及执行公司任务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工艺、方法、设计、产品、材料等。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完成以上成果的课题组和个人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成果完成人。
5.5转化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当事人给予批评、解除聘任,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5.5.1将职务科技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并阻碍公司科技成果转化;
5.5.2科技人员故意夸大技术成熟度和技术水平,给公司造成损失;
5.5.3科技人员提供非专有技术,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知识产权纠纷;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公司××××××Co., Ltd.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司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范我司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保障公司和研发人员利益,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所属部门或个人,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条件以及执行公司任务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工艺、方法、设计、产品、材料等。

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公司。

完成以上成果的项目组和个人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成果完成人。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对上述知识产权所进行的后续实验、开发、完善、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的活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遵循白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速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声业成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协调集体和个人利益。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公司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研发中心、生产部、财务部、人事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的专业研发入员组成。

小组下设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公司研发中心。

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贵是负责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审批;负责讨论、审议、决定科技成果转化的申请;负责制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转化的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成果价值评估。

任何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设立相应规模的成果转化基金,以多种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经营科技成果,争取市场回报,成果完成人协助督促实施,并应大力支持和配合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2月26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并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者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

(二)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

公司有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

公司有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

公司有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我们要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意义。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过程,是推动经济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因此,我们需要抓住机遇,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1.政策环境2.市场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对科技创新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科技成果转化能够为企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目标定位我们的目标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

具体目标如下:1.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实现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

2.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3.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2.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1)建立企业内部科技成果数据库,收录企业内部及外部科技成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2)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搭建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沟通桥梁。

3.强化政策支持(1)充分利用政府相关政策,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2)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税收优惠,降低企业负担。

4.加强人才培养(1)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队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训,提高员工科技成果转化意识。

5.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1)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四、预期成果1.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提升。

2.企业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

3.培育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提升。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旳组织实行与鼓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旳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企业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旳积极性、积极性和发明性。

根据国家和本省旳有关规定,结合我司旳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旳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行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波及旳科技成果是指我企业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运用企业旳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毕旳技术成果,我企业对其拥有完全旳或者部分旳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旳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旳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旳科技成果进行旳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旳“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旳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旳股权与该成果有关旳所有权益。

第六条企业鼓励成果完毕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行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派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旳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奉献旳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行和管理第七条研发部负责企业科技信息旳搜集,整顿,以及科技成果旳公布和需求信息旳搜集和沟通,负责组织企业有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旳管理有关工作。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采用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旳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状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体,以及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行成果转化。

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行转化;企业提供一定旳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旳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旳与企业进行利益分派。

第十条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企业进行报备,并且按照企业旳规定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旳有关工作。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管理制度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管理制度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促进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管理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市场化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3.科技创新驱动: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鼓励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公开、公平、公正: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科技成果转化流程1.科技成果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建立科技成果档案,实行分类管理。

2.技术评估与筛选:组织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评估和筛选,确定转化的重点方向和优先领域。

3.转化计划制定:根据技术评估与筛选结果,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明确转化目标、路径和时间表。

4.合作洽谈与协议签署:与相关单位进行合作洽谈,达成合作意向,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协议。

5.项目实施与监督: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项目实施,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6.转化成果评估与反馈:对科技成果转化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提升。

四、科技成果应用管理1.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推广科技成果,扩大应用范围。

2.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3.技术服务与支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支持,协助解决科技成果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应用效果跟踪:对科技成果应用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调整优化应用方案。

五、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和分工合作。

2.资金保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技术装备投入。

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一、缘起
为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技术创新体系,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社会资金、技术和市场创新,加强国家科技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支持和保障,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河南省内所有科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包括科学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以及在河南省范围内发生的科技成果转化行为。

三、基本原则
1. 强调合作精神,实行资源共享、约定平等、参与公平、知识共同管理、协同创新等原则;
2. 尊重发明者和创新者,尊重创新者的知识产权和利益,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中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3. 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实施有效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宣贯推动
河南省对科技成果转化行为的支持有力,采取各种政策优惠措施,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参加各类市场金融活动,发挥各类投融资机构的作用,同时也能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科技成果转换,可以尊重创新者的权利、自身利益,并加以保护。

五、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河南省积极鼓励有形性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技成果前瞻性转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同时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公司,扶持有形性科技成果的转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创新者的权利和财产,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正规化格局,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换效率。

六、监督检查
河南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对在河南省范围内发生的科技成果转化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和检查,依法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科技成果转换项目的公平正义,保护参与科技成果转换行为的各方的权利和利益。

七、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对本条例及其附件的解释权以及本条例的实施和落实工作,均归属河南省人民政府所有。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规章制度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规章制度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与商业化,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科技研发项目的成果转化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和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促进科技成果向产业化、商业化方向转化,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企业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各级领导和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企业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经企业领导审批后正式执行。

第二章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和范围第六条本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主体为科研人员、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等科技创新参与者。

第七条科技成果转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升级、专利申报、技术转让等方面。

第八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必须符合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实际市场需求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企业内部相关人员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三章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序和流程第十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按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管理-成果评价-总结验收”工作流程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申报:科研人员提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给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第十二条评审立项: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批准立项。

第十三条实施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成果评价:项目结束后,科技管理部门要进行成果评价,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创新程度等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总结验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完成后,要进行总结验收,总结经验教训,并为后续项目提供借鉴。

第四章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第十六条企业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果的科研和技术人员给予奖励。

XXX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及奖励管理办法

XXX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及奖励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X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及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有关部门:为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根据公司研发中心的工作实际,公司对原《XXX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及奖励管理办法》(公司产字〔2017〕02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XXX公司产业发展部2019年6月30日XXX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及奖励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成果管理,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转化,完善科技成果的信息管理,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团队进行有效的表彰和奖励,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属于公司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秘密及合理化建议的管理;正式立项的公司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公司级技术支持项目成果申报。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产业发展部为科技成果转化及奖励的归口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行使相应职责。

第四条产业发展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做好成果实体管理、成果认定、成果登记、论文管理、成果统计与归档、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科研生产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申请、认定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评定及发放工作。

第三章科技成果管理要求第五条公司鼓励全体科技人员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创造具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鼓励对科技成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在保证权属性、保障公司秘密和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各项成果积极参- 2 -加各权威机构的科技成果鉴定和成果登记,积极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项;鼓励开展技术贸易,促进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鼓励科技论文成为索引机构引用论文。

第六条公司成果主要分为: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创新成果、科技论文。

公司成果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成果实体管理、成果认定、成果登记、论文管理、成果统计与归档、成果推广应用等。

第七条成果实体管理:(一)公司成果实体保管由成果的完成单位(人)负责,一般由第一完成单位(人)具体负责。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全文5篇)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全文5篇)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全文5篇)第一篇: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鼓励职工积极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科技成果分为两类:①内部科技成果,是指科研人员执行单位内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②外部引进科技成果,指公司出于经营发展或研发参考需要,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等外部单位,以转让、许可等方式引进的科技成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指为提高技术水平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包括:①自行投资实施转化;②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③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④他人共同实施转化;⑤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⑥其他方式。

第五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有利于我单位自主创新步伐的加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能够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公司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执行项目化管理、设立专项预算,为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职责第七条技术中心作为是公司科研活动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统筹管理工作,职责包括:①调研行业发展动态、市场需求,制定科技成果中长期转化计划、年度转化工作计划,将成果转化任务落实到部门、个人:②汇总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生产新产品的技术需求,会同转化部门、个人,落实外部科技成果的引进,编制具体实施方案。

③执行内部研发项目立项及验收管理工作时,与项目小组及个人明确内部科技成果产出指标,落实成果转化及经费考核指标,作为研发项目立项和验收、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工作绩效的评定依据之一。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公司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科技成果的转化活动,包括科技成果的申请、鉴定、评价、转化、推广和应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相结合;2. 鼓励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3.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4.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科技成果鉴定与评价第四条公司科技成果鉴定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科技成果鉴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技术水平、创新性;2.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3. 推广前景、应用价值;4. 知识产权状况。

第六条科技成果评价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综合考虑技术指标、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因素。

第三章科技成果转化第七条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应优先选择具有市场潜力、技术先进、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第八条科技成果转化途径包括:1. 自主研发成果转化;2. 与外部机构合作转化;3. 投资创办企业转化;4. 许可、转让、技术合作等方式转化。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责任人、经费来源、转化期限等。

第十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公司应保护知识产权,确保科技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开展科技成果展示、推广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应鼓励各部门、各岗位积极应用科技成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激励机制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基金,对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奖励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科技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

科技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

科技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一、总则科技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工作,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生产力,实现科技进步与经济效益的良性互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主体1.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科技创新主体。

2.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责任及流程。

三、科技成果鉴定评估1.科技成果鉴定评估应具备科学、公正、权威、专业等要素。

2.鉴定评估结果应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依据,对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进行客观评估。

四、科技成果转化模式1.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包括技术交易、技术许可、技术转让、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

2.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可根据不同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适宜的转化模式,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五、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1.国家将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2.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获得资金、税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持与优惠。

六、科技成果转化监督与管理1.科技成果转化监督与管理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部门,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2.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不合规、不规范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科技成果的定义:包括科学研究成果、技术发明创造、软件著作权等具有市场价值的成果。

2.科技成果转化的优先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实际需要不时进行修订。

以上即为科技行业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管理,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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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必须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权益受法律保护。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应当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单位和个人来本公司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采取措施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公司应将科技成果的转化纳入其发展计划,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结合本公司实际,不定期发布本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指南,优先安排和支持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重点转化项目。

第十条本公司可以独立或者与他人联合转化科技成果,也可以采取技术入股、产权交换获取科技成果,提高其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

第十一条鼓励与院校、生产企业等联合开发新产品。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委派科技人员到其他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业余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组织成立科技成果评估小组,客观公正地对科技成果的水平和价值进行评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依据。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逐年增加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

第十八条公司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用于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第十九条公司专门有用于科技成果购买、中试及商品化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费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形成的无形资产,应当列入公司资产总额并纳入公司考核目标体系。

第三十条公司独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公司应当连续 3 至 5 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转化新增税后利润中提取 10% 至 30% 的资金,对完成该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的,由授予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依法追回奖励。

第三十四条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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