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耳毒性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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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耳毒性药物

—浅谈安全用药

杨东莲(山东科技大学校医院,泰安271019)

[摘要] 本文主要阐述慎用耳毒性药物的重要性,再一次提醒临床医生高度重视此问题,并且在文章中对临床上最常应用的、和最容易引起耳毒性的、尤其是引起6岁以内小儿耳聋的耳毒性抗生素(主要指氨基糖苷类和乳糖酸红霉素等)和解热镇痛抗炎药,如何在临床上安全使用做了比较详尽的介绍,依此作为对残疾人事业的坚决支持。

[关键词] 耳毒性药物,耳毒性抗生素,解热镇痛抗炎药,耳聋,安全用药

听力语言残疾是我国主要的残疾之一,而造成听力语言残疾的主要原因是不正确地使用各种耳毒性药物。现在中国听力语言残疾人高达2000多万,其中7岁以下聋儿80万。而且由于药物、遗传、感染疾病、意外事故等每年增加新生聋儿约3万人。但因药物中毒引发的耳聋高居榜首。1994年1—12月,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与西京医院,曾对540名1—15岁的门诊聋儿进行临床分析,发现378例为药物性致聋,占患者总数的70%。来自上海市聋哑学校的调查资料表明,在1169名学生中,有948名是因滥用耳毒性抗生素致聋的,抗生素占到81%。造成后天药物性耳聋的患者逐年都在大量增加。2000年中国残联、国家卫生部等十部委把每年的3月3日定为“全国爱耳日”。2000年爱耳日的主题是:“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下发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国家和政府都已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但至今临床上还时常发现有不合理使用的情况。写此文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唤起临床医生的高度重视,并且把有关如何“慎用耳毒性药物”方面的知识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为了不再继续使那些无辜的孩子成为不合理用药的牺牲品;不再使他们有耳听不到声音,有嘴不能说话。希望我们医疗战线的所有同仁共同努力;关于安全用药的问题涉及到社会的每一个家庭,需要我们全社会的人共同关注和努力。

在这里首先谈一谈什么叫耳毒性药物:耳毒性药物是指毒副作用主要损害第八对脑神经(位听神经)中毒症状为眩晕、平衡失调和耳鸣、耳聋等的一类药物。哪些药物具有耳毒性,下面就常用的一些有耳毒性的药物给大家介绍一下。

已知的耳毒性药物有近百种,常用的有耳毒性的抗生素类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小诺霉素、妥布霉素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中的乳糖酸红霉素;四环素类抗生素中的二甲胺四环素;其他的还有去甲万古霉素、多粘菌素等抗生素。除了抗生素之外,还有耳毒性的抗肿瘤药中的长春新碱、顺铂等;解热镇痛抗炎药中的乙酰水杨酸(即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即消炎痛);抗疟药中的磷酸氯奎、奎宁、乙胺嘧啶;利尿药中的呋喃苯胺酸(即速尿、又名呋塞米)、利尿酸等。其中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耳毒性在临床上最为常见。

一、药物引起内耳中毒的临床特点:

1、中毒途径:药物经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局部创面敷用、体腔或椎管注射、中耳滴药等途径、均可对内耳产生毒副作用,孕妇使用该药可经胎盘损害胎儿的听力。

2、听力损害的特点:早期为明显双耳或单耳高频听力损失,自用药到出现耳聋需要一段时间,且还有明显的延迟作用。听力损失在用药停止一段时间后发生,随时间的延长而加重,晚期表现为全频程的听力丧失甚至全聋。

3、个体差异:有些病人往往有家族倾向和个体差异,在使用该类药物时,即使小剂量、短疗程、正常用药途径,也可能出现早期或严重的耳中毒反应。

4、年龄差异:儿童和老年人易出现药物性耳中毒。

5、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该类药物;在噪声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人,因内耳较脆弱,可加重药物的

损害。

二、用药注意:

1、严格掌握适应症,慎重选用;

2、仔细询问家族史、过敏史、用药史;

3、6岁以下儿童、孕妇和65岁以上老人慎用;

4、尽量不用高日剂量或者采用间歇式给药(例如对结核病的治疗);

5、长期治疗不能超过两周(结核病除外);

6、发热、脱水和败血症时,血药浓度增高,应减少剂量;

7、不能联合使用或先后使用耳毒性药物,这样会加重耳毒性。

在此,重点谈一下6岁以内儿童、孕妇和65岁以上老人应该怎样使用这类药物的问题。

为什么把这三个群体作为重点呢?

这是因为6岁以内儿童、孕妇腹中的胎儿和65岁以上老人最容易出现耳中毒的问题。

首先说6岁以内儿童,因他(她)们的各器官非常娇嫩,各器官的功能还不完善,所以对耳毒性药物最敏感,又加上他(她)们因年龄太小,对耳毒性药物引起的早期中毒症状,如:头痛头昏、耳鸣、耳部满胀感、耳聋、眩晕、平衡失调等耳毒性反应没有感知和表达能力,医生和儿童的家长都很难或者无法发现他(她)们出现的耳中毒问题,因此,即使出现了问题,也无从知晓,所以,他(她)们最容易出现耳中毒的问题。作为这些幼儿来说,一旦出现药物性耳中毒,失去听力,他(她)将一辈子成为聋哑人,成为残疾人,这实在是太残酷了!

其次就是孕妇,因为这类药物能够通过胎盘损害胎儿的听力,所以当孕妇使用这类药物时就必须特别谨慎,有的必须禁用,有的必须慎用,否则就会使母腹中的胎儿成为一个先天聋儿(那是因为母腹中的胎儿更容易发生听神经中毒),那麽当他(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一个无声的世界,他(她)就会成为一个聋哑人,他将终生不会讲话。

再就是老年人(指65岁以上的老人),因为随着年龄增长,人的耳蜗和前庭都会发生一些结构上的变化,从生理上就在向耳聋的方向发展[1],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再把耳毒性药物用于他(她)的肌体,那必然加快耳聋的发展进度。

耳毒性药物的毒性作用主要是对第八对脑神经的毒性,可引起前庭神经和听神经的损害,产生损害的原因,也即是中毒的机理:(1)药物直接与内耳听毛细胞的细胞膜接触,与其黏多糖类和磷脂类结合后破坏了细胞膜的通透性,特别是破坏了细胞内的线粒体,造成糖代谢和蛋白代谢紊乱,导致细胞变性坏死。(2)药物作用于血管纹组织,降低了多种酶的活性,如ATP酶、溶酶体酶和脱胺酶,造成内耳生理功能和细胞内离子环境紊乱,导致感觉细胞损伤。(3)由于血——迷路屏障的存在,造成药物在内耳液和内耳组织中蓄积,使内耳感觉细胞中毒变性。

究竟这些耳毒性药物如何使用呢?

下面先谈一下有耳毒性的抗生素类:

(一)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包括链霉素(Streptomycin)、庆大霉素(Gentamycin)、卡那霉素(Kanamycin)、丁胺卡那霉素(阿米卡星Amikacin)、小诺霉素(Micronomicin)、新霉素(Neomycin)、妥布霉素(Tobramycin)、西索霉素(Sisomicin西索米星)、奈替霉素(Netilmicin,奈替米星Netromycin)、核糖霉素(Ribostamycin,威他霉素Vistamycin)等。所有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都具有损害内耳的副作用。口服难吸收,可用于肠道感染,当用于肠道感染时,可以用于所有人群。对于全身性感染必须注射给药(由于新霉素毒性大,不宜注射给药,所以,新霉素除外)。

1、适应症的选择:主要用于敏感性需氧革兰氏阴性杆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严重全身感染。非病情需要禁止使用。

2、除链霉素之外,所有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都禁用于6岁以内儿童、孕妇及65岁以上老人。链霉素禁用于新生儿和早产儿。—这里特指注射给药。

3、用药途径:链霉素常用肌注和鞘内注射,很少用静脉注射;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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