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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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
——从律师自身所应具备素质谈起
贾晓龙2010181032身为一名法学学子,对律师这个角色和职业当然不会陌生。个人认为,律师是法律工作者中的精英队伍。要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应该具备以下素质:
1、 专业素质
众所周知,“专业”是律师执业的根本。律师在实际业务中需要精通该类业务中的规律、独到的处理方法和最顶尖的理论水平。
具备相应的实力,才有足够的发言权,才能更好地履行作为一名律师的职责。
二、政治素质
这里所说的政治素质并不是紧跟政治形势和社会风潮,而是说要对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变化有较好的把握,有前瞻性的判断。要用政治和法律的眼光去看待哪些事可以做,哪些财可以取。
3、 道德素质
律师要具备律师职业的道德素质,遵纪守法、诚实信用,一名律师只有将优秀的道德品质深深地融会于自己的言行和举止之中的时候才能显示出其巨大的优越性。
4、 心理素质
律师工作的大部分时间要与人打交道,无论是合作还是竞争,都是人们心理活动的过程。心理素质的内容很多,但与律师的行业特点联系最密切的,我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点:
1. 平和成熟的心态。因为一名心理素质不佳的律师,即便是一时取得
了有利的结果,也未必会得到委托人最终的认可。一名心理素质成熟的律师应当不以胜而狂,不以输而悲。只求忠实于事实和法律,尽职尽责。
2. 稳定的情绪。律师是委托人的主心骨,甚至是委托人的精神支柱,
律师的情绪直接影响着委托人的情绪,甚至左右着该项业务的发展方向。
3. 团队合作的精神。这一点也是心理素质的一方面。因为合作本身并
不需要特别的知识和技能,它完全是一个人对事的主观态度。而这种态度,对一名律师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合作就要求对他人有更多的理解和宽容,能够吸取他人之所长,善意地对待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
4. 人格独立,自尊自强。由于律师的工作特点,可谓是见多识广。职
业要求律师必须广交朋友,尽可能多做事情。这其中肯定会是所交的朋友品质良莠不齐,所遇到的事情也会是既有光明的也有阴暗的。这要求律师对任何人和事都能理解,但决不能被暂时的利益所引诱,不能被别人的习惯、观念所动摇,更不能故意与有不良企图的人相勾结,因为一个不自尊的人也不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一名律师只有具备以上素质和条件,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诉讼中的能动作用,下面结合小学期民事诉讼课程所学知识粗浅谈谈我对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的认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经济,社会冲突不可避免,作为最终的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直接关系着当事人权益的实现;作为体系庞杂的民事诉讼实体法及程序法是当事人很难全面掌握的,律师在专业上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同时,作为法律专家,律师同样掌握运用法律分析案件的技能,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从而最大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对于保障公民、法人民事权利的实现和民事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1、 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等,当这些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律师作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人员,接受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参加民事诉讼,帮助当事人有效地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和实现其合法权益。
第二、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能够帮助和促进人民法院搞好民事审判工作。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进行调查取证,有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行使审判权,律师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事实材料和意见,可以使审判人员得到更全面的案件信息,从而为审判人员正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有力的帮助。律师向委托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协助人民法院做好调解工作,有利于案件正确、及时、彻底地得到解决。另外,律师作为国家法律尊严与统一的维护者,可以及时制止审判中的独断专横,倡导诉讼民主,体现配合和制约的诉讼机制。
第三、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能够起到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并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扶持社会正义,加强人民内部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那么,律师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在民事诉讼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呢?结合有关学者的看法,现将其整理归纳如下:
1、 从诉讼的整体设计与诉讼的着眼点记性全面策划
如果将诉讼比作是一场战争的话,律师在中间起的作用应是军师的角色。律师应全面分析诉讼双方的优、劣势,把握案件的进程,根据不同的条件提出不同的诉讼方案。
2、 反诉在民商事诉讼中的运用。
作为被告大概都有被动的感觉,如何变被动为主动,恐怕反诉不失为一个值得考虑的诉讼手段。
3、 合理申请鉴定,为胜诉奠定基石。
原被告双方在几乎涉及的每一个问题上展开争论,各不相让,尤其是鉴定问题双方争议更趋白热化。在这种尴尬的局面下,那么到底该委托谁来进行鉴定呢?目前国家虽然开始对此进行规范,但实践中律师们仍感到了无奈。
总之,作为一名律师,应当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真正实现律师的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