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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名人故里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研究

名人故里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研究

---以河南省虞城县“花木兰文化”为例

冉东凡经济学院20XX级

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火如荼的进行,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在全国推动文化大发展的背景下,历史名人作为体现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和独特的文化资源,有着着巨大的潜在市场与商机。但由于受管理体制及开发模式的限制,国内的名人故里除了少数几处运营的相对成功之外,绝大多数名人故里的文化产业发展相对缓慢,还仅处于就故居论开发的阶段。因此,关于以历史名人为依托的地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模式有待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名人故里;文化产业;创新;经营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在资源禀赋方面,中国作为文明大国不仅拥有大量的物质资源,而且也有着丰富而独特的文化资源。其中名人故居的数量多、分布广,但发展层次较低,没有得到合理高效的利用。如今,中国的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正在兴起,并且对中国产业结构的转型也有着重大影响。众所周知,文化产品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美学研究价值等,更重要的是其经济价值。而名人故里

作为一种普遍的文化产品,也同样有其独特的不容忽视的社会效用。中国现处于工商业立国时代,探寻一个创新的、符合地区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重要的影响,而且对实现文化产品的经济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其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创造更高的社会和文化效益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以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花木兰故里为例来研究历史名人故里文化产业的特色发展模式。

(一)研究背景的简单阐释

众所周知,一个地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需要依托其独特的资源,较低层次的资源开发与利用,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当地的收入水平,甚至有时还会导致更多的利润外流。河南省是中国历史文化大省,它在中国产业结构的转型中也占据着重要地位。该地区名人故里数量可以说是不胜枚举的,但名人故里的“雷同化”发展模式,比如最原始的旅游观光形态和拍照留念形式等,成为名人故里文化产

业得不到高层次发展的症结。

虞城县的花木兰故里,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不可小觑的潜在价值。近些年,当地政府看到了花木兰故里文化资源的内在经济价值,并投资上亿资金全力打造“木兰”品牌,如今已经建成木兰大剧场、木兰文化公园等基础设施并举办各种艺术表演活动来宣传木兰文化主题,使“花木兰”的品牌逐渐形成。不仅如此,各种影视和动漫的拍摄也使得花木兰品牌享誉国内外,但虞城县木兰文化产业的开发仍处于基础阶段,开发层次较低,各文化点分布零散,没有形

成文化集群。与此同时,木兰故里的旅游产业等发展水平低,对大众的吸引力不强,处于低附加值的低层次旅游状态。除此之外,当地与之配套的功能设施也不完善,品牌和文化的内在价值远远没有被发挥出来。经过实地观察和分析可以看出,其故里经济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花木兰品牌”的社会效用并不高而且对当地的经济增长拉动也很有限。这也就很容易产生“大品牌,小产品”的现实问题。针对这种现状,我们看到创建名人故里文化产业新模式是现实的需要。

如今,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刚刚起步,各方面研究还未完善,关于名人故里开发模式的研究更是捉襟见肘,研究内容也略显青涩和稚嫩。赵飞指出,名人故居从遗产物质原真性角度评价不是很高,它们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文化的原真性上。冯昆思提出要保护好名人故居资源本体及其所依托的环境。与此同时,也有专家学者从法律和制度建设、提升民众保护意识和热情、筹资保护资金的手段和培养专门保护人才等多个角度为名人故居的开发提出有益的建议。而目前我国名人故居的产业发展模式也仍处于摸索中,如何找寻符合我国现实发展需要的“适用性”经营模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花木兰故里文化产业模式的规划

以文化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方向。在国务院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文化旅游业也已经被划入文化产业。在历史文化资源助推旅游经济发展的今天,名人故里的核心发展方向是旅游业。但如何把旅游业做为文化经济发展的龙头,进而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形成相互促进与辅助的良性协调带动关系则是研

究的重点。

下面以虞城县“花木兰”故里为例进行详细规划。首先,花木兰故里以“花木兰文化二重区,构建21世纪穿越游”为经营理念,注重在木兰故里产业发展

原有的经营模式上推陈出新,构建新的发展模式。围绕这个经营理念,逐步形成以木兰故居及其周围文化点为组合的文化集群区,即“第一重木兰文化泛区”。在泛区中容括大量的“花木兰文化点”,这样可以使各分散的小景点得以集聚,形成规模效应。接下来在泛区中着重打造“第二重木兰文化核心区”。

第二重木兰文化核心区,重点体现“穿越”。其特点明显,即在二重核心区内不仅场景布置是南北朝的风格,重要的是游人自己的衣食住行,交易行为等均为原汁原味的木兰时代摸样。例如,木兰出征、征战衣锦还乡等各种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场景的还原,核心区设置的城门也是像古时那样的定时开放等。当游人进入核心区之后,可以切身体会千年前的生活,使他们心中产生真实的“穿越”游玩效应。让虞城县木兰故里形成全国独树一帜的“穿越游玩圣地”。这种发展模式与目前名人故居简单换古装拍照的经营模式有着天壤之别。

不仅如此,在游人进入“第二重木兰文化核心区”时,各种配套的服务应在“第一重木兰文化泛区”得到相应的完善。例如,游人进去体验“穿越游”时,自己的现代纸币兑换古代货币时所需要的“票据兑换站”,以及现代交通工具转换为古代马车等交通工具的服务站等。诸如此类的相关服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各分散文化点的发展。

木兰文化产业区实现以第三产业为主导,旅游业为龙头,大力建设并完善“穿越游”的新型发展模式。与此同时,木兰故里可以进一步建立影视拍摄、艺术表演、特色工艺品加工等相关产业链,使各项相关产业能够相互衔接,相互辅助,进而形成一种良性健康的发展态势。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经营模式的核心在于转变虞城县木兰故里文化产业简单的旅游观光形式。以“花木兰文化二重区,创建21世纪穿越游”为核心经营理念,创建新型的旅游观光形态,提高旅游产业的附加值。同时把虞城县各分散的文化点连接起来,在第一重“花木兰文化泛区”内形成集聚,以木兰文化为主要带动力,使其他零星文化点的社会效用也得以实现,充分发挥文化的集群效应,从而提高名人故里文化的整体影响力。

(三)名人故里文化产业模式的推广及效用

经过研究木兰故里产业的发展模式,可以从中发现一般性的研究方法,从而为其他同类型的文化资源找寻有效的发展途径。在探寻名人故里发展模式的过程

中要有步骤的进行。首先,需要全面调查名人故居及其周围的文化景点分布。在有重点的调查名人故居文化的同时,了解当地其他的文化点及相关的民俗。其次,研究名人故居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可以采取深入实践与发放问卷的形式,采用抽样调查法,针对不同的主体(如:当地政府,居民,游人等)设计相应的问卷,找出名人故里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与存在的问题。

把虞城县木兰文化产业发展作为切入点,进行特色经营模式研究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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