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学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实施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包括健康教育、病例筛查、病例报告、转诊、随访等。
3. 各级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等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肺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防治措施1. 健康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 体检筛查:学校应将结核病检查项目纳入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3. 疫情报告: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
4. 转诊治疗: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学校应及时将其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 随访管理:学校应定期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确保治疗效果。
6. 环境卫生:学校应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通风、清洁,减少肺结核病的传播风险。
四、病例报告及处理1. 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诊后通知学校。
3. 学校应及时将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4. 学校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病例调查、追踪、隔离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卫生室应定期对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学校应将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3. 学校应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结核病防控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所有可能发生结核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
三、防控目标1. 提高结核病防治知识普及率,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2. 加强结核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结核病疫情。
3. 提高结核病治疗率和治愈率,降低结核病死亡率。
4. 减少结核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组织管理1. 成立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明确各级各类单位结核病防控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结核病防控工作。
3. 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控工作网络,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五、防控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2)加强对医务人员、教师、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特定人群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
2. 加强监测与报告(1)建立健全结核病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
(2)发现疑似结核病患者,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对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3. 加强病例管理(1)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及时进行规范治疗,确保治愈率。
(2)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的随访管理,确保治疗过程中的依从性。
(3)对治愈后的结核病患者进行长期随访,防止复发。
4. 加强预防接种(1)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卡介苗接种。
(2)对高危人群进行结核病疫苗接种,降低感染风险。
5. 加强重点场所防控(1)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2)对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消毒,消除传播隐患。
六、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结核病防控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 人员保障: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结核病防控人员的业务水平。
学校结核病登记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学校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同时,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实施有效治疗和管理。
2.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健全结核病监测网络,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 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各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明确责任,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三、管理职责1.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校医: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病例发现、报告、隔离、治疗、随访等工作。
3. 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普及。
4. 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健康监测,落实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5. 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健康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校医,并协助做好隔离、治疗等工作。
四、登记管理内容1. 师生健康档案:建立师生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健康信息、预防接种史、既往病史等。
2. 疾病监测:定期开展结核病监测,对疑似病例进行排查,对确诊病例进行登记。
3. 隔离观察: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确保其不与其他师生接触,防止疾病传播。
4. 治疗管理:对确诊病例进行规范化治疗,确保其病情得到有效控制。
5. 随访管理:对治愈出院的病例进行随访,了解其康复情况,防止病情复发。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卫生室负责解释。
结核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以及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三)监督、检查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四)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五)处理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结核病防治科(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结核病防治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备;(三)有合格的防治人员;(四)有完善的防治管理制度;(五)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九条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二)对结核病疫情进行监测、报告和评估;(三)对结核病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康复和随访;(四)开展结核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五)提供结核病防治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防治措施第十条结核病防治工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预防接种:根据国家规定,对易感人群进行结核病疫苗的预防接种。
(二)健康教育: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三)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调查。
(四)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和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结核病病例。
(五)病例追踪:对报告的结核病病例进行追踪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结核病管理制度范本(2篇)
结核病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维护人民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1.3 结核病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原则。
1.4 结核病的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公共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结核病防控责任2.1 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结核病防控小组,负责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2.2 结核病防控小组应定期制定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并落实到每个具体部门和岗位上。
2.3 结核病防控小组应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结核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2.4 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结核病防控档案,记录结核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结核病传播途径3.1 结核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也可通过食物、饮水、接触传播。
3.2 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通风排风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3.3 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环境清洁卫生工作,特别是空气污染的治理。
四、结核病检测和筛查4.1 结核病检测和筛查应包括结核病病原学检测、结核病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等。
4.2 结核病检测和筛查应在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
4.3 结核病检测和筛查应定期开展,并做好结果记录和统计。
五、结核病患者管理5.1 结核病患者应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治疗,并做好治疗记录和跟踪。
5.2 结核病患者应遵守医嘱,按时、按量服药,并配合医生的治疗措施。
5.3 结核病患者治疗期间应加强个人卫生,尽量减少外出和接触。
六、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6.1 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结核病防控意识。
6.2 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应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包括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等。
6.3 结核病防控宣传教育内容应包括结核病的症状、传染途径、预防和控制措施等。
七、结核病防控工作评估和监督7.1 公共卫生部门应定期对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评估。
综合医院结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综合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诊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综合医院成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结核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各科室设立结核病防治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和上报。
三、结核病诊断与治疗1. 严格执行结核病诊断标准,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
2. 根据国家抗结核病治疗方案,为患者提供规范化、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3. 加强对耐药结核病、耐多药结核病的诊断与治疗,提高治愈率。
4. 定期对结核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结核病报告与转诊1. 严格执行结核病报告制度,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及时报告。
2. 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诊,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 建立健全转诊机制,加强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与协作。
五、健康教育与宣传1. 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2. 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3. 利用医院宣传栏、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政策及科普知识。
六、医护人员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2.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医护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护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其具备合格的结核病防治能力。
七、感染控制与消毒1.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
2. 对结核病患者实行分区治疗,减少交叉感染。
3. 定期对病房、手术室等场所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八、经费保障1. 医院设立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
2. 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支持,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综合医院结核管理制度
综合医院结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结核病的管理工作,提高病人的治疗效果,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医院内的结核病管理工作,包括病例报告、传染病防控、医护人员防护、病人隔离与治疗等方面。
第三条综合医院结核管理工作应遵循“早期发现、早期治疗、隔离治疗、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结核病病例报告第四条医院内任何疑似结核病患者均应及时报告给医院感染控制科,并填写完整的病例报告表。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结核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每周向卫生健康部门上报结核病病例情况及相关预防控制管理措施。
第六条医院感染控制科应定期组织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报告病例的及时性。
第三章传染病防控第七条医院内结核病患者的隔离治疗区域应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结核病传染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接受相应的隔离和治疗措施,确保不传播给其他人。
第九条医院应配备充足的结核病隔离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四章医护人员防护第十条医护人员在接触结核病患者时应佩戴防护口罩、手套、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第十一条医护人员应接受结核病的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对结核病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五章病人隔离与治疗第十二条医院内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应及时进行隔离,并遵循规范的治疗方案,直至病情好转。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的监测和治疗效果评估,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服药,避免耐药和治疗失败。
第十四条医院应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包括心理疏导、康复恢复等方面的支持。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结核病管理与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结核病隔离区域的卫生巡查,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应配备专业的结核病防治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监督、评估和指导。
第七章复审与改进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对结核管理制度进行复审,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5篇)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晨光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为了落实____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控制学校结核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____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学校的特点,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
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学生以及教职员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查体发现的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者,要督促其及时到市结防机构进一步复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做好在校学生的结核病治疗和管理工作。
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
传染性消失后,凭本市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其治疗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的指导下,由我校校医负责,执行“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对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报告,并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教室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六、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校师生进行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结核病暴发流行的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____市清溪晨光学校晨光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建立健全____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职责(2)结核病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明确的职责分工,以确保防治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肺结核病管理制度
肺结核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对肺结核病的管理,提高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水平,保障职工和患者的健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及相关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患者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条目标和任务本制度的目标是全面防控肺结核病,确保医院内的肺结核患者及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诊断、治疗和杜绝传播。
本制度的任务是加强对肺结核病的防备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优化医疗流程,保护职工和患者的健康。
第二章肺结核病的防备第四条宣传教育1.医院应定期开展肺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向职工和患者普及肺结核的基本知识,提高防控意识。
2.医院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宣传肺结核的病因、传播途径和防备方法,并配备宣传资料供患者和职工参考。
第五条早期筛查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早期筛查机制,对肺不安全因素较高的患者进行定期筛查,包含但不限于常规体检、胸部X光检查和结核菌素试验。
2.对于有症状或高风险的患者,医院应及时布置肺结核相关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条高风险患者管理1.对于已确诊或疑似患有肺结核的患者,医院应及时将其纳入肺结核患者管理系统,并建立档案记录其个人信息、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
2.对于高风险患者,医院应乐观自动开展相关随访和干涉工作,确保他们的治疗效果和病愈情况。
第三章肺结核病的管理第七条患者就诊流程1.患者在就诊时应自动告知医务人员是否有相关症状或接触史。
2.医务人员对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做好防护措施,包含佩戴口罩、手套等。
3.医务人员应依照相关流程指引,及时布置相关检查和治疗。
第八条耐药肺结核病的管理1.对于耐药肺结核病患者,应建立特地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个体化治疗方案。
2.医院应及时报告耐药肺结核病相关信息,搭配上级卫生部门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动态监测1.医院应建立肺结核病动态监测机制,每月定期向上级卫生部门报送病例报告,并按要求上报数据和信息。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4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结核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给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一、工作目标1. 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实现结核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的目标。
2. 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管理和控制,降低结核病传播风险。
3. 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覆盖面和质量,促进结核病的消除。
二、工作机构和分工1. 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构,确定工作机构的职责和分工。
2. 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组织和协调结核病防治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3. 医疗机构应配备结核病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报告工作。
三、结核病病例报告和登记1. 医疗机构在诊断患有结核病后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记录相关信息。
2. 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汇总和分析上报的结核病信息,及时制定防控措施。
四、结核病传染源管理1. 对痰液检查阳性的结核病患者,应及时进行隔离治疗,防止传播。
2. 在就医和隔离期间,应对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和筛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结核病患者。
五、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1. 对疑似结核病患者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确诊结核病类型和严重程度。
2. 结核病的治疗应按照规范的抗结核药物治疗方案进行,患者应坚持治疗并定期复查。
六、结核病的宣传教育1.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和了解。
2. 加强对高风险人群的教育,如病例密切接触者、疫点人员等,提醒他们关注自身健康并采取预防措施。
七、职工健康监测与医疗服务1. 对从事可能与结核病接触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诊治结核病患者。
2. 提供结核病防治的相关医疗服务,包括病例报告、诊断和治疗等。
八、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1. 建立完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5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1. 目的和意义:建立和完善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旨在加强结核病的防控工作,提高结核病的防治效果,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2. 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
3. 职责和责任:- 政府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监测工作,并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 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结核病的预防和监测工作,并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社区和居民:积极参与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并及时报告疑似病例。
4. 预防措施:- 宣传教育:开展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 病例管理:建立结核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病例;- 疫苗接种:积极推广结核病的疫苗接种,提高公众的免疫力;- 环境改善: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清洁;- 个人防护:教育公众正确使用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
5. 监测和评估:建立结核病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评估结核病的防治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防控措施。
6. 紧急响应:建立结核病的紧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7. 奖惩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防治规定和未履行防治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和警告。
8. 培训和培养:组织结核病防治的相关培训和培养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9. 数据管理:建立结核病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结核病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10. 监督和评估: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以上就是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的一个简要概述,详细的制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2)一、背景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范本(四篇)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范本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充分认识肺结核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依法控制肺结核的严肃性,规范肺结核的诊治与管理,严格执行转诊规定,为民办实事,特制定本制度。
1、全院医务人员要认识到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2、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及时做好登记,并立即转诊,而且填好转诊单,做好传染病报告。
3、放射科必须做好肺结核病的登记管理,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必须进行登记,同时通知相关医生,做好交接签收工作。
4、防保科负责收集、登记肺结核疫情及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网络直报。
务必做到发现一例,转诊一例。
5、病人在治疗期间,防保科要按相关要求进行督导,做好服药准时,药量准确,控制副作用。
6、各科室应认真做好肺结核的管理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失误者,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结核病专项防治工作制度范本(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素质,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工作目标如下:1. 切实加强对结核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结核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结核病的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
3. 加强结核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防治工作的专业水平。
5. 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内容1. 宣传教育(1) 开展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活动,包括世界结核病日、结核病宣传周等。
(2)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如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
(3) 在学校、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提供结核病防治知识。
(4) 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
医院结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设立医院结核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治意识;(3)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培训,提高诊疗水平;(4)对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转诊等工作进行管理;(5)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档案,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预防措施1. 加强结核病监测,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
2. 对新入院患者进行结核病筛查,对疑似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诊后及时隔离治疗。
3. 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通风,定期消毒,减少结核菌传播。
4.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治疗。
5. 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和公众的防治意识。
四、诊断与治疗1. 医院应配备专业的结核病诊疗团队,负责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转诊。
2. 对疑似结核病患者,应尽快进行确诊,确诊后及时给予规范化治疗。
3. 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结核病防治规范,确保治疗效果。
4. 对耐药结核病患者,应进行耐药性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五、转诊与随访1. 对确诊的结核病患者,应及时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 对出院后的结核病患者,应定期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确保治疗效果。
3. 对失访患者,应采取措施找回,确保治疗全程。
六、信息管理与保密1. 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档案,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
2. 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
3. 定期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医院肺结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肺结核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医院成立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门诊部负责肺结核疑似病例的初步筛查、转诊工作。
3. 住院部负责肺结核确诊患者的治疗、管理、转诊工作。
4. 预防保健科负责肺结核防治宣传、健康教育、疫情报告、疫情监测等工作。
5.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内肺结核患者的治疗、护理、管理及疫情报告。
三、防治措施1. 加强肺结核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治意识。
2. 严格执行肺结核筛查制度,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转诊。
3. 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根据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并实施全程督导治疗。
4. 定期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5.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6. 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按规定时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
四、疫情报告与处理1. 医院发现肺结核疑似病例时,应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 医院发现肺结核确诊病例时,应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例追踪等工作。
4. 医院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疫情处理工作。
五、督导与考核1. 医院对肺结核防治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3. 医院将肺结核防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学校肺结核病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教职工及其家属。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早期发现,及时治疗。
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防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病的认识,营造良好的防治氛围。
4. 建立健全防治网络,加强各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四、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肺结核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部门、班级、宿舍楼等应设立联络员,负责本区域肺结核病防治工作。
五、工作内容1. 健康教育(1)定期开展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肺结核病的认识。
(2)通过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普及肺结核病防治知识。
(3)开展主题班会、讲座等活动,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
2. 健康体检(1)将肺结核病检查项目纳入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
(2)定期对师生进行肺结核病筛查,及时发现疑似病例。
(3)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时通知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诊。
3. 早期发现与治疗(1)对疑似病例,及时转诊至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
(2)确诊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
(3)加强对治疗过程中的病情监测,确保患者康复。
4. 信息报告与处理(1)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肺结核病病例及时上报。
(2)对确诊的肺结核病病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3)加强病例随访,确保病例得到有效控制。
六、工作要求1. 各部门、班级、宿舍楼等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 全体师生应积极配合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 学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结核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
结核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
一、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规章制度
1.结核病预防控制的法律规范
建立完善的结核病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结核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正常运行。
2.结核病的监测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结核病监测报告制度,对结核病的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结核病的筛查检测制度
建立健全结核病的筛查检测制度,对高危人群进行定期的结核菌尖培养检测,及时发现患病人群,做好隔离治疗。
4.结核病的隔离治疗制度
建立结核病的隔离治疗制度,对确诊患者进行定点治疗隔离,确保传染源的切断,提高治疗效果。
5.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制度
加强结核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普及结核病的预防知识,防止病情传播。
6.结核病的疫苗接种制度
推广结核病疫苗接种制度,对儿童进行结核病疫苗接种,提高人群的免疫力,减少结核病的传播。
7.结核病的治疗监督制度
建立结核病的治疗监督制度,定期对治疗患者进行复查监督,确保患者按时按量服药,提高治疗效果。
8.结核病的疫苗蓝图制度
建立健全结核疫苗蓝图制度,研究开发更有效的结核疫苗,提高人群的免疫力,减少结核病的发病率。
以上是结核病防治工作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只有全面贯彻执行这些规定,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希望全社会各个部门和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结核病防治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结核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防治措施
1. 宣传教育
(1)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治意识。
(2)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2. 早期发现
(1)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要及时进行诊断,确诊后立即隔离治疗。
(2)加强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
3. 早期治疗
(1)确诊结核病患者,要及时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2)严格执行抗结核药物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完成全疗程治疗。
4. 监测与报告
(1)建立健全结核病监测网络,对结核病疫情进行实时监测。
(2)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结核病疫情。
5. 防控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结核病防控工作。
(2)落实结核病防控措施,如通风换气、消毒杀菌等。
四、责任追究
1.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未履行防治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医院结核管理制度
医院结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结核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结核病防控水平,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结核病管理工作。
第三条结核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要求,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
第四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工作由院领导负总责,医务部、感染管理科、防保科、临床科室等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推进医院结核病防控工作。
第五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医院结核病管理工作合法、规范、科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医院设置结核病管理协调机构,由院领导担任主任,医务部、感染管理科、防保科、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医院结核病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七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医院结核病管理规范和标准,监督检查结核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结核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协调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结核病管理团队,由感染管理科、防保科、临床科室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结核病的预防、治疗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团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结核病的筛查、诊断、隔离、治疗和康复工作,制定和实施结核病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范。
第三章结核病的筛查和诊断第十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结核病筛查和诊断机制,对医院人员和患者进行定期的结核病筛查和诊断。
第十一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团队应当定期开展结核病的预防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结核病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结核病病例登记和报告制度,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结核病的发病情况。
第四章结核病的隔离和治疗第十三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团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结核病隔离和治疗制度,对确诊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结核病的传播。
第十四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团队应当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的治疗和康复工作,建立健全的康复医疗机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肺结核管理制度乡卫生院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肺结核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防治效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防保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院肺结核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2.设立肺结核防治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治工作,包括病例报告、治疗管理、健康教育、疫情监测等。
三、病例报告与登记1.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应立即报告肺结核防治办公室。
2.肺结核病例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要求进行登记、统计。
3.肺结核病例报告实行网络直报,确保病例信息的准确、及时、完整。
四、治疗管理1.肺结核患者确诊后,应按照国家制定的《肺结核病诊疗指南》进行治疗。
2.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结核药物治疗方案,确保患者按时、足量、规律服药。
3.加强患者随访,定期评估治疗效果,根据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4.加强对耐药结核病的防治,提高治愈率。
五、健康教育1.开展肺结核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肺结核的认识和防治意识。
2.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悬挂标语等形式,普及肺结核防治知识。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六、疫情监测1.建立健全肺结核疫情监测体系,定期对肺结核疫情进行监测和分析。
2.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确保疫情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3.针对疫情变化,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七、保障措施1.加强肺结核防治资金投入,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2.配备必要的防治设备和药品,提高防治能力。
3.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4.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考核机制,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肺结核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肺结核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 做好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降低结核病在学校传播风险。
3. 落实结核病防治措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2. 设立学校结核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防治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识。
(2)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2. 做好疫情监测与报告(1)建立健全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对疑似病例进行及时报告。
(2)加强师生健康体检,发现疑似病例后,及时送医就诊。
3. 加强病例管理(1)对确诊为结核病的师生,及时隔离治疗,防止病情恶化。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送医就诊。
4. 加强防控措施(1)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空气流通。
(2)加强校园内消毒工作,降低结核病传播风险。
五、责任追究1. 对未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告、处置结核病疫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结核病在学校传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 对隐瞒、谎报、缓报结核病疫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结核病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肺结核病人的管理,降低肺结核发病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成立结核病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兼任组长;
2每年进行对全体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认真做好转诊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3认真做好3.24日的结核病宣传日的宣传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及学校学生防治结核病的宣传发动及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广播媒体及其他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把政府的免费诊治结核病的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及时发放上级下发的有关宣传资料;
4发现病人后,及时上网报告结核病传报卡,认真做好凝似门诊登记及上网录入工作; 并按规定时间及时填报肺结核病报告等。
5本辖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有咯血症状的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小孩持户口簿,由临床医生写好转诊单到县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进行免费检查。
6所有医疗保健卫生人员,发现结核病和疑似病人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要求,在6小时内向上级疾控中心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疫情登记,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7本辖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被确诊为肺结核病人或疑似病人(因其他病而住院的病人除外)的,均应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转诊单转至上级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就诊,不得擅自戴留病人,并详细填写转诊登记本中。
8对因其他病住院的传染肺结核病人出院后,立即转上级疾控中心肺结核防治所进行督导治疗。
2017.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