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方案】市推进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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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方案】市推进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
方案
推进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
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在税源管控和税收精细化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104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启动培训会议精神,借鉴隆化县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精神,以建立“政府领导、财税牵头、信息支撑、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工作体系及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税源管控机制,强化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成立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商、质检、发改、人社、住建、城管、国土、交通、民政、商务、教体、卫生、司法、审计、水利、科技、残联、电力、人行等部门一把手及各乡镇乡镇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管副职为成员的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全县综合治税工作方向,协调处
理重大问题,组织领导全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专门从事综合治税工作。各村要设立信息员,负责综合治税信息的采集工作。
(二)筹建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财政局,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充实到综合治税办公室,采取“3+N”的模式,参与日常工作的常驻人员由财政、国税、地税三个单位人员组成,需开展专项清理行动时,再临时抽调各乡镇及经济开发区、公安、国土等相关单位人员,活动结束后,临时抽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明确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税收信息的日常收集、整理和上报。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各重点企业的用电量;县发改局、工信局负责提供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及企业产品升级改造信息;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房产交易数据及建筑企业信息;县国土局负责提供土地转让及企业占地信息;县工商局负责提供股权转让信息;县质监局负责提供法人登记信息;县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企业纳税及税务登记证办理信息;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工程项目拨款信息;县人社局负责提供企业用工及医保卡支付信息;县交通局负责提供运输企业及公路建设改造信息;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工程建设改造信息;县城管局负责提供市政项目建设信息。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末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涉税信息。各涉税部门上报的信息要保证质量,内容要详实完整,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或草率应付。各成员单位和涉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