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霍州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1。总则

1.1 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搞好霍州发电厂(以下称“电厂" )技术监督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制度》修订本制度。

1.2 技术监督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电厂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1.3 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4 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设备诊断技术,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1.5 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受山西电力试验研究院监督管理。

1。6 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集体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程、制度,我厂有关制度与上级规定相矛盾时,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1.7 本制度适用于霍州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

2. 机构及职责

2.1 电厂成立技术监督领导组,领导技术监督工作。技术监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技部,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协调、服务工作.电厂各专业成立专业技术监督网,每月开展技术监督活动一次。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电厂技术监督领导组的职责:

2.2.1根据上级的各项规定,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技术监督制度及实施细则;

2。2。2 组建专业技术监督网,建立厂、车间、班组各级岗位的技术监督责任制;

2.2.3 掌握本企业设备的运行、检修、缺陷和事故情况,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2.2。4 制定各项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总结、考核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2.2.5 组织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2。3 专业技术监督网的主要职责:

2。3。1按照厂级技术监督领导组和当地电力试验研究院的要求,认真完成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做好各项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2.3.2 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2.3。3 对于达不到监督指标的项目,立即向厂级技术监督领导组报告,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临时应对措施,供领导决策。同时,有权向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汇报;

2。3。4 做好技术监督检测仪器仪表的维护工作,确保技术监督项目指标的准确有效;

2.3.5 认真记录各项技术监督数据,建立、建全设备的各项技术监督档案.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报表;

2。3。6 参加技术监督培训,努力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3。技术监督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3.1 技术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3.1。1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电能、金属、化学、绝缘、热工、电测、环保、继电保护、节能(包括水工)、振动等方面。对影响设备健康水平、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及评价,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3.1.2 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电厂生产、建设全过程,即包括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等整个过程。

3.2 对技术监督工作的要求:

3.2.1各级领导和有关监督单位要提高对技术监督工作的认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采用科学有效的手段,认真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3.2。2 技术监督工作要健全技术监督组织机构,落实责任。按监督项目建立监督网,依据技术监督标准、规定,做好技术监督工作。建立技术责任制,实行签字验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

3。2。3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技术监督工作,按期完成每一项监督指标,提出监督中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意见及措施,使被监督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2。4 要建立健全各种技术监督工作档案、规程、制度和技术资料。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及技术改造等电厂建设和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原始档案和技术资料,由厂档案室统一保管,并确保其完整性和连续性。对被监督设备应有:

3。2.4.1 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

3。2.4。2 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

3.2.4。3 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数据记录。

3.2.5 要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素质,加强对技术监督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使技术监督人员有较高的职业责任感和业务素质,以适应专业技术发展的需要。

3。3 对技术监督人员的要求:

3.3.1 为保证技术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各单位应保持专业技术监督人员的相对稳定,技术监督专职工程师工作调动,要办理好技术档案的交接手续;3。3.2 各专业技术监督人员应具有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监督规定,参加相应的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3.3爱岗敬业,积极做好技术监督工作,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

3。3.4 参加电力试验研究院组织的各项技术监督活动。

3。4 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

3。4。1 每季度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应按各专业规定的格式于每季度后第一个月10日前,经有关人员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及集团公司在本区域的分支机构;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厂技术监督办。厂技术监督办汇总后于10日前上报有关领导。

3.4。2 每年1月5日前各专业应将上一年度的技术监督工作总结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在1月1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及集团公司在本区域的分支机构;并上报厂技术监督办。

3。4。3 每年10月15日前,各专业应将下一年度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上报厂技术监督办.厂技术监督办汇总整理,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在10月25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及集团公司在本区域的分支机构;

3。4.4 发现被监督设备出现异常或事故,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及集团公司在本区域的分支机构和所委托的电力试验研究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