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前言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分包是常用的施工方式之一。
为保证分包施工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对分包管理进行规范和标准化。
本文就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进行探讨,希望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帮助。
二、分包的定义及分类1.定义分包是指承包商将原本由自己承揽的工程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他人进行施工的行为。
2.分类按成果划分:有成果性分包和工程性分包之分。
成果性分包是指将一项工程工序及其结果资料全部包给他人去做。
工程性分包是指将全部施工工序和施工结果均包给他人去做。
按受包主体划分:有总承包和分项分包之分。
总承包是指一项工程的全部施工过程及其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各方面责任,由总承包人承担。
分项分包是指总包方将其中的某些施工部位或某些施工工序,按工程实际需要招标分别投标,由分包人进行施工。
三、分包管理制度的设计1.分包投标管理招标文件的制定应注重分包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分包投标资格、经济实力、技术能力、施工队伍、设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能力要求,使投标文件得到质量和效益的双重保障。
2.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应该详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有一定的强制执行力度。
该合同应包括工程时间的控制,工程品质的监管,物资和资金的保障,质量安全的控制等。
3.分包施工管理3.1 分包工程的计划和进度主体工程部门应与分包人共同制定进度计划和工程计划,确立评定标准和相应推进建议。
同时,要对分包人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控制和调整进度。
3.2 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要制定质量验收标准,明确检验检测工作职责,建立防止质量事故的管理制度,落实施工工艺的控制措施,注重分包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
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深度作业、降雨天气等危险因素的发生。
3.3 验收和结算各项工程竣工后要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质量合格并经主体工程部门验收合格的分包施工方可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款项。
四、分包管理要点1、分包施工的秩序管理要合理安排分包施工建设工期、路段和方案的使用,建立合理的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关于广东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交基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5月15日以粤交基〔2015〕634号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公路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从事新建、改(扩)建的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依法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
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施工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进度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监理人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对所监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理管理,发现承包人违法分包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发包人。
第九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分包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分包项目的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关于广东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交基〔2015〕634号
关于广东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交基〔2015〕63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5月15日以粤交基〔2015〕634号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公路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依法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
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施工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进度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监理人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对所监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理管理,发现承包人违法分包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发包人。
第九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
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页脚内容1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
(完整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担保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增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例,联合公路工程建设实质状况,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合用本方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推行一致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舞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一定依法进行。
严禁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拟订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担保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察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地区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察与管理工作;拟订本行政地区公路工程施工分担保理的实行细则、分包专项类型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一致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该依照本方法例定和合同商定增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成立健全分担保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执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察检查,并成立台账,实时遏止承包人的违纪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该分别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许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行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该拥有与承包或许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此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一定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第九条承包人能够将合适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拥有相应资格的单位。
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该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二)拥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三)拥有从事近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四)拥有(自有或租借)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施。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范本一(正式、规范风格):尊敬的各相关单位、施工组织:根据《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提高分包施工质量和效率,现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通知如下: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促进施工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活动。
1.3 分包模式:施工单位可以采用总分包模式或单个工程分包模式。
1.4 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需明确分包工作内容、责任、价格和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
1.5 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二章分包审核与备案2.1 分包审核:施工单位应提交分包申请,分包申请需包含施工计划、安全措施和施工人员组织等内容。
2.2 备案材料:已审核通过的分包合同需提供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技术人员证书等备案材料。
2.3 备案程序:分包合同备案由主体施工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第三章分包施工管理3.1 分包协调:主体施工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2 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应安排专门的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监管,确保施工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3.3 资金管理:分包单位应按时按量完成工程,并按照合同要求结算款项。
第四章分包质量控制4.1 质量要求: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4.2 质量监督:主体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章分包安全管理5.1 安全责任:分包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2 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附件:1.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附表12.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备案申请表》附表2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路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7.27•【文号】交公路规〔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作如下修订: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交通运输部2021年7月27日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
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综述随着我国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施工难度,公路工程的分包管理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环节。
本文将围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相关内容展开探讨。
二、分包管理的意义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内容复杂、专业性强,一般需要将施工任务分解为若干个分包任务,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接,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施工。
分包管理不仅可以提高施工效率,还可以降低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三、分包管理的原则1.合理性原则:分包单位应具备承接相应工程任务的能力和资质。
2.公平竞争原则:选择分包单位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家施工单位有机会竞标。
3.协作共赢原则:分包单位应与主承包单位协同工作,共同完成工程任务,实现互利共赢。
4.法律合规原则:分包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分包合同签订及履行。
四、分包管理的流程1.确定分包范围: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分包的内容和任务范围。
2.发布分包通知:主承包单位向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发布分包信息,包括工程内容、要求及投标时间等。
3.分包单位评选:分包单位根据分包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由主承包单位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签订分包合同:主承包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分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工程标准等。
5.施工监管: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五、分包管理的挑战与对策1.资质审核不严格:应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2.合同管理不到位:要加强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管理,明确责任和义务,防范合同风险。
3.施工监管不充分: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六、结语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对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施工难度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单位应该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落实分包管理要求,推动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4)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是指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
分包工作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般的公路工程
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分包标准:确定哪些工程可以分包和不允许分包的工程。
2. 分包资格:明确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和条件,包括
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技术能力等。
3. 分包合同:确定分包工作的具体内容、工期要求、技术
标准、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并签订正式的合同进行约束。
4. 分包选择:通过公开招标、商谈谈判等方式选择合适的
分包单位进行合作。
5. 分包监理:设立专职或临时监理人员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分包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6. 分包支付:定期或阶段性支付分包款项,根据分包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条件进行支付。
7. 分包验收: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分包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8. 分包争议解决:设立分包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分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
9. 保证措施:确定分包单位需要提供的保证金、履约保证等措施,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10. 分包单位信誉评价:对分包单位进行信誉评价,建立良好的供应商库,为今后的工程合作提供参考。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
安徽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及其附属工程和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
进入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的行政监督,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国省道、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的行政监督,各项目业主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
第四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主要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中的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的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的行为。
本办法的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把劳务作业交由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并支付劳务费的行为。
第二章分包的条件和规定第五条承担施工工程分包的单位,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施工业绩和能力,并且是与承包单位无隶属关系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分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施工承包单位的分包计划必须报经业主确定的监理机构审查并取得业主的批准;(二)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程不得分包,分包工作量不能超过与业主签定的承包合同总量的30%;(三)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投标文件载明的拟在中标后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部分项目实施分包或劳务分包;(四)分包单位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五)分包单位应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级、人员设备等资料,其分包范围必须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符;(六)分包单位未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近3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其他不良行为。
(完整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
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
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施工分包管理是推动工程施工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范和指导,保障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成本,经营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三、组织机构1.设立专门的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制度、规定和标准,领导和监督分包工作的开展。
2.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价,确定分包商的信誉评级,以及对已有的分包商进行监督和考核。
3.设立分包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协助分包管理部门制定关于分包业务的政策、规划和工作计划,对分包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分包资格审查1.分包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经营能力,有丰富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一定的施工规模。
2.分包商须具有相应的工程承包资质,承包范围覆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线路勘测设计、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等。
3.分包商须提交完整的资料,包括公司注册文件、资质证书、业绩经验、技术人员情况、施工设备等,经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取分包资格。
五、信誉评级1.对分包商的信誉评级主要包括合同履约能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水平等方面的评价。
2.根据分包商的信誉评级,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分别授予合格分包商、优秀分包商、重点分包商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3.信誉评级结果将作为分包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信誉等级低的分包商,需进行提醒和管理,直至取消分包资格。
六、分包管理制度1.制定分包管理制度和规定,明确分包的程序、条件、要求和标准,规范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加强对分包商的监督和考核。
2.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每一份分包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包括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履行进度、质量评估等信息,便于随时查阅和监控。
3.定期开展分包商的信誉评价和绩效考核,对于信誉等级低或绩效不达标的分包商,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或处理。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是指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分包工作进行管理的一套规定和办法。
下面是一份典型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内容:一、分包的依据和要求1. 根据项目需求和合同规定,确定需要进行分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
2.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分包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并签订合同。
二、分包管理的原则和措施1. 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和信誉评估,确保其技术能力和施工质量。
2. 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监督,确保双方权益。
3. 对分包单位进行工序计划和进度控制,确保施工进度。
4. 对分包单位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5. 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6. 对分包单位进行费用管理和结算监督,确保费用合理。
三、分包工程的管理流程和程序1. 甲方组织招标或邀请分包单位进行投标。
2. 甲方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和信誉评估。
3. 甲方与中标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4. 分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按照要求提交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
5. 甲方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并对分包单位进行评价。
6. 甲方对分包单位进行结算,并进行费用审核和监督。
四、分包管理的责任和监督1. 甲方负责监督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和费用目标的实现。
2. 分包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 双方必须进行定期的会议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协调意见。
五、分包管理的制度和文件1. 分包管理责任制和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2. 分包资格审核和信誉评估制度。
3. 分包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制度。
4. 分包工程验收和结算审核制度。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促进工程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建的各类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分包单位的选择、管理、考核及奖惩等方面。
二、分包单位选择1. 分包单位的选择应按照我单位的分包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规定进行,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分包单位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2. 分包单位的选择应考虑其施工能力、施工经验、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等因素,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做到公平、公正,绝不允许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分包单位管理1. 在分包单位与我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程。
2.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 我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责任,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分包单位考核1. 我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分包单位考核体系,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情况等方面,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定。
2. 对于表现优秀的分包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于表现不佳的分包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分包单位通报,确保其了解自身的优缺点,并及时做出调整,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分包单位奖惩1. 对于表现优秀的分包单位,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加大合同额、延长合同期限、提高工程款支付速度等方式,激励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 对于表现不佳的分包单位,应及时予以处罚,包括减少合同额、延长合同期限、暂停工程款支付等方式,促使其及时整改,提高工作水平。
3. 奖惩措施应公平、公正,确保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X月X日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经XXX部门审议,现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正式印发,使各方有据可循,共同推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具体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完成,保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的分包管理。
第二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指公路工程总包企业将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包商承担的行为。
...第二章分包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分包的工程范围应明确,分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经济和设备条件;(二)具备良好的工程信誉和社会信誉;(三)具备相关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并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能力;(四)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计划;(五)具备履约能力,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分包工程。
...第三章施工分包管理流程第六条施工分包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招标选包、合同签订、质量监督和成果验收等环节。
(一)招标选包:公路工程总包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分包商的选择公平、公正;(二)合同签订:招标选定分包商后,应与分包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和责任;(三)质量监督:公路工程总包企业应加强对分包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四)成果验收:分包工程完工后,应进行成果验收,确认施工结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附件:附件一: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申请表格...附件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监督检查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路工程:指经国家批准或委托,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投资修建或改建的道路工程。
2. 分包商:指公路工程总包企业将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承担的组织或个体。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2.18•【文号】交公路规〔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4年2月18日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施工分包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鼓励公路工程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
承包人可依法进行劳务合作,但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制度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合同和劳务合作合同的示范格式文本等。
第六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本项目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第七条除承包人设定的现场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现场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青海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
青海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路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工程分包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施工承包企业、监理单位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有关管理机构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国省道干线及路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省公路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各自所管理的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的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应限制工程分包,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承包人指定分包人或指定采购;第二章分包第五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主要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第六条专业分包一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人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施工承包企业又将合同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它专业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专业分包人”施工的行为;二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可以将拟承包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且总量不得超过合同总量30%的分部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且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或无其它不良表现的专业承包单位,但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三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拟对承包人的部分工程内容按合同约定实施分包的,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四专业分包人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五承包人不得向任何个人和被省交通主管部门处罚限制进入本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第七条劳务分包一劳务分包是指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将其部分工程作业交由劳务分包企业施工,并在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直接管理下施工作业获取劳务报酬的行为;二承包人可以直接招用劳务人员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人;承包人招用劳务人员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项目监理办和建设单位备案;三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支付劳务工资,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务人员施工生产安全;四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五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资质;但对于国家或省市、区还没有相应资质分类的,承包人应将劳务分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辖乡、街道的证明,主要经历以及劳务人员有关材料报送项目监理办和建设单位项目办备案;第八条特殊分包一承包人在投标时未载明专业工程分包意向,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如:意外事故灾害、气候、疾病等原因拟对部分工程实施专业分包的,必须事先将拟分包的工程内容、数量,选定的专业分包人的资质、信誉、施工能力等书面报项目监理办审查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批准;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承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终止合同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招标选择承包人;若因特殊工期要求确需建设单位委托分包的,则应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该分包人的资质条件等应满足招标时的资质要求;第九条专业分包、特殊分包不准压低单价,分包管理费视工程情况限制在合同价的1%以内,分包协议书包括工程量清单应报项目监理办和建设单位核备;第十条承包人应在获得建设单位计量支付款后7天内,向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机械、设备租赁人等支付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专业分包人在获得承包人的计量支付款后5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机械、设备租赁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第三章分包管理第十一条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过程统一负责管理,对分包工程建立完善的分包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对专业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合同形式依法确定;承包人必须建立统一的工地试验室,统一负责承包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施工质量的控制,不因分包合同而免除质量及其管理责任;第十二条专业分包人、劳务分包人必须接受承包人的管理,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第十三条承包人或专业分包人进行劳务分包时,在施工前对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并在施工过程中带领、指导其劳务作业;如果出现返工工程,由承包人支付其返工费用劳务分包人员不服从管理造成的返工除外;第十四条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就分包项目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五条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并对其专业分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专业分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就现场施工安全向承包人负责,并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将承包人所承揽的部分工程另行招标选择分包人的行为应免除承包人对分包工程的一切义务、责任和相关的风险,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的分包行为;招标分包工程的一切义务、责任和相关的风险由分包人承担;第十七条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均应按时支付其聘用的劳务人员工资,且保证其所聘用的劳务人员工资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第四章转包、违法分包、转让与出借资质第十八条在公路工程施工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出借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第十九条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转包:一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二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三承包人将其专业工程分包后,未对专业分包人的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的;四承包人将其专业工程分包后,没有落实具体的分包管理责任人,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工程进度、资金情况没有具体管理资料或资料虚假的;第二十条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法分包:一招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要求经项目监理办审查同意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批准,承包人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二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或个人的;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它单位的或个人的;四分包的工作量超过总承包合同价款30%的;五专业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的;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假借劳务分包进行的违法分包行为:一承包人未对其劳务分包人的劳务作业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等指导和有效管理,任由劳务分包人违规作业的;二劳务分包人对其劳务作业的分项分部工程自行组织试验检测和质量检验,且所需主要外购材料钢材、水泥、木材、沥青、石灰、钢绞线、砂、石料、支座等由劳务分包人自行采购的;三劳务分包人自带施工机械设备,独立完成分项或分部工程,并自行组织试验检测和质量检验的;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将本单位资质出借他人承揽工程;若承包人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机构中,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它主要专业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三分之一非承包人职工或常期合同制人员的,视为承包人出借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规分包行为的发生,并将检查情况如实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反映;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借用其它施工企业资质承揽工程行为的,应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依法终止合同并报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处理;第二十五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稽查,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督;建设单位、承包人、分包人、监理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分包稽查工作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得拒绝或阻碍稽查人员依法检查;第二十六条稽查分包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稽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稽查事项相关的文件、合同、会计帐册、身份证明及其它有关资料;二要求有关人员就分包工程有关事项作出陈述和说明;三进入被稽查单位的施工、办公、仓储等与项目分包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或调查取证;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工程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借用出借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有权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检举和投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检举和投诉应当受理、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和投诉人;第二十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建立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对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履约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将作为公路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公路建设中的转包和违法分包及借用出借资质承揽工程的处理信息;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或交通主管部门检查或稽查确认具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行为的承包人、分包人、劳务分包人,应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通报批评、禁止1~2年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上报交通部处理,或者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价款%以上1%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第三十条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检查核实确认有下列扰乱公路建设市场行为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劳务分包人,应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处理;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理通报批评、禁止进入青海公路建设市场或通过媒体曝光、上报交通部处理,或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一出借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二在工程实施中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三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质量问题、重特大安全事故、严重延误工期的;四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第三十一条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等核实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出借或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主管部门除对承包人、分包人及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外,同时对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以及其现场管理人员作相应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分包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公路工程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各个分项工程进行精细化管理。
分包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也是对工程风险的一种有效控制。
一、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分包合同签订前,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力量、机械设备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满足工程要求。
二、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等内容。
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条款得到有效履行。
三、工程质量管理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总包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评价。
四、工程进度管理分包单位应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进度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
总包单位需对分包单位的进度进行监控,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是公路工程施工中的重中之重。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总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六、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分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实现文明施工。
总包单位应监督分包单位执行环保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七、结算与支付管理分包工程的结算应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
总包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结算审核制度,确保支付合理、透明。
同时,应对分包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挪用。
八、争议解决机制对于分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一、目的
本办法是为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促进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施工风险,为完
成公路工程建设任务提供规范性服务。
二、适用范围
三、基本原则
1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实行文明施工、精益求精、优质降本的原则。
2 、执行全面的项目质量控制,做到有计划、有量化的质量控制,以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3 、坚持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因施工不安全而引发的施工缺陷或损失。
4 、逐步强化施工管理制度,实现全过程可控,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5 、追求高效利用施工资源,提高施工效率,把握施工进度。
四、施工分包管理
(一)招投标
1 、自贸区公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由施工主管和施工标书制作及评标人按照规定的程
序来实施,不得在价等方面违背规定。
2 、质量入库审核、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总报价,招投标准备工作须在充分磋商的基
础上经过完整的审查程序,经过包工头审定和施工准备小组审定后,方可进行投标接受工作。
(二)合同签订
1 、施工分包工程部通过竞争性方式招标(或由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指定单一供
应商),推荐或者指定的中标单位可以在签订合同的前提下向施工方提供服务。
2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施工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及相关合同,按规定履行责任,共同完成施工任务。
3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主体可以在合同审查期内和施工分包单位签订延期合同,以确保施工 on schedule。
(三)质量控制
1 、根据施工分包合同内容,施工分包方必须做好施工前/中/后期的质量控制,认真
完成质量检验和检测工作,确保施工一切合格。
2 、施工方在施工前应组织质量现场检验,确保施工质量完全符合规定。
施工期间,
施工主体应定期按照施工分包合同要求组织质量检查,检查具体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施工
图纸、施工技术要求、施工过程等,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3 、施工主体完成施工期间的质量控制工作后,应及时完成现场质量验收,以确保施
工质量满足要求。
(四)施工安全
1 、施工安全在施工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所有施工人员应务必遵守《工程安全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2 、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工程安全规范》要求进行
安全管理,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和灾难发生。
3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须一致按照工程安全规程和质量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安全隐
患或整改安全违章的情况。
4 、施工单位应随时加强对施工安全现场的监督,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必要的拯
救措施,并负责将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记入系统。
1 、施工合理分包是指施工方根据客观情况确定施工工序与分包内容,分拆工程量,
根据施工台账、工作和报价计划、项目成本分析以及针对施工分包内容可行性和相关安全
责任的分析,制定合理的施工分包计划,按照要求的质量、工期及完成任务的安全要求完
成分包工程。
2 、根据施工项目的技术要求,施工方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施工期限的要求,做到
合理分包、合理规划,确保施工顺利完成。
1 、施工主体应主动合理分析分包内容,在施工中重点关注分包工程成本控制,确保
施工合理分包、合理控制成本,保障施工顺利完成。
2 、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施工进度及相关工程项目成本,积极配合施
工分包单位,有效控制分包工程物料出入库,降低施工成本。
3 、施工方应充分发挥技术和经营优势,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施工
工序,确保分包工程在国家规定的成本不超过预算要求。
六、综合考核
1 、施工主体在施工完成后,应针对施工质量、安全情况、成本控制情况、工期要求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以了解施工的整体完成情况,并对施工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以指导未来的施工工作。
2 、施工主体在考核过程中,结合合同内容和项目要求,仔细审核核、检查施工过程文件,完整考查施工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完善和改进措施,确保按规定完成项目任务。
(二)改进建议
1 、施工主体应搜集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施工单位提出及时解决安全及质量问题的改进建议,并将问题隐患及现场经验汇总分析,用于指导未来施工工作。
2 、施工主体在考核过程中,应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实际,向施工领导提出应对问题的改进建议,全面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以提高施工质量。
本办法由省政府负责制定,施行前自实施以来,按照情况加以变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