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内容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一、监理对象在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对象主要是施工方和工程质量。
施工方包括承包商、分包商和供应商等,他们是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的主体,负责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
而工程质量则是监理的核心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等方面。
二、监理内容1.监理方案的编制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之前,需要编制监理方案。
监理方案是指根据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监理方法,明确监理工作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制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监理方案的编制是监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
2.施工合同的审查监理工作还包括对施工合同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材料规格、施工规范、施工进度、施工费用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以确保合同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
3.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主要检查施工工艺、材料使用、工人操作、设备使用、安全措施等方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要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验收和评定,包括对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施工材料以及工程结构等方面进行检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还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5.纠正和整改措施监理人员还需要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如果发现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情况,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方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日常监测和记录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日常监测和记录,包括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设备、材料使用、安全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监理人员需要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确保监理工作的全程跟踪和监督。
7.施工管理和协调监理人员还需要对施工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进行监督,包括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材料采购、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乡村公路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实现本监理单位管段内的井研县金峰乡平店村等三个市级贫困村道路工程建立总目标,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平安、工程环境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发挥投资效益,使本工程施工监理法制化、标准化、规*化、程序化,到达任务明确,标准统一,程序合理。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J077--95〕、"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0〕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五个乡镇工程建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指导思想及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效劳、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三、监理依据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立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2、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立的质量标准、施工规*和试验检测规*;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工程建立文件;4、由业主和承包人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及业主和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协议;5、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监理指令及其他文字记录;6、驻地办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指令等。
四、质量保证体系本工程实行"政府监视、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五、监理单位资质承当本工程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在监理招标中中标并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六、监理人员资格及素质凡在本工程中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必须是符合所在监理岗位的资质条件要求并经业主批准的合格人员。
七、监理阶段划分监理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合同协议签定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公路工程质监站工作制度
公路工程质监站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路工程质监站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路工程质监站是指负责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试的单位。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监站工作制度是对公路工程质监站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运作进行规范的文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路工程质监站设站主任一名,具体工作由站主任负责。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监站设质检员多名,质检员负责对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检验。
第六条公路工程质监站设实验室,实验室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用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分析。
第七条公路工程质监站设备用车辆,用于巡查、检测和检验工程质量。
第八条公路工程质监站设备住宿和办公用房,用于工作人员的休息和办公。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公路工程质监站质检员应根据工程进度表,提前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初步检测。
第十条公路工程质监站质检员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和检验。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质监站实验室应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报告,并对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质监站应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工程质量信息。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质监站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质监站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质监站应建立质量档案,记录工程质量和检测结果。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质监站应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路工程质监站。
以上为公路工程质监站工作制度,如有需要进一步完善或补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希望公路工程质监站工作人员遵守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工作任务,确保公路工程质量,保障交通安全。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
第四条工程监理应当公正、独立、客观进行监督,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人员、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案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开展工程施工的能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质量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和封闭,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保障施工安全。
第三章施工过程的监理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和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和监督。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问题。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确保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的全面了解。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工作第十三条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工程的质量验收和验收报告的编制。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地提交工程竣工资料。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要求,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进行评价,形成监理报告。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制度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有资质,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理义务。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监理态度。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保护监理工作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业主的权益,严禁向他人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施工前监理工作第九条施工前监理工作应当包括验收设计文件、制定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图纸等内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性评估和风险分析。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核施工图纸,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进行施工前的实地勘察,对工程现场环境和地质条件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前的监理计划,并及时提交给业主审批。
第三章施工中监理工作第十六条施工中监理工作应当包括施工现场巡查、施工质量检查、工程进度监控等内容。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派驻专业监理人员到工程现场,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
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进行进度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应遵循“公正、专业、细致、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施工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工程施工相关法规和标准,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第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施工监理应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协调工作关系,共同完成工程目标。
第六条对于违反法规、标准,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予以处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七条施工监理应定期进行工程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好监理记录和报告。
第八条施工监理应遵守监理合同,严格履行监理义务,不得涉及工程设计和施工实践。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九条施工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在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协商解决。
第十条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地形、地质条件和现场环境。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制定施工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工作内容和监理时间表,确定监理人员分工及配备。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技术水平等进行审核评定,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档案,包括施工合同、工程图纸、监理计划、监理日志、施工现场照片等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内容和方式。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应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检查,了解施工进度、质量状况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公路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公路监理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监理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监理工作是公路工程施工的重要环节,监理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第三条公路监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规范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规范。
第四条公路监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经过相关资格认定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监理工作贯穿于公路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理工作人员应当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第二章公路监理工作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公路监理工作应当由专门的监理单位或者监理组织负责,监理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公路监理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公路监理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应当建立监理工作档案,及时记录监理工作的重要信息和资料,留存备查。
第九条公路监理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
第十条公路监理单位或者监理组织应当建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三章公路监理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公路施工监理人员应当在施工前认真研究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合同条款,做好施工过程的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工程监理手册和相关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公路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施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
第十四条公路监理人员应当参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公路监理人员应当在施工结束后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监理报告。
第四章公路监理工作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公路监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对于监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监督内容第三章质量监督制度第四章质量监督机构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建设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工程等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执行公路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委托其所属质监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委托其所属质监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以下称“从业单位”)及相关人员依法、依合同对工程质量负责。
实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不改变、不减少、不免除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第二章质量监督内容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对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从业单位相关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从业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公路工程实体质量及使用的材料、产品、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机构对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工作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采取巡视与随机抽查方式,检查重点是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涉及结构强度及稳定性的重要质量指标,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度。
质监机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2024年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目标控制-公路工程专业知识》新旧教材对比
2024年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目标控制-公路工程专业知识》新旧教材对比篇/章(目录)页码变化内容2023202420232024第一章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概述第一章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概述P1P13.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修改为:3.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删除: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机电工程,还包括试运行期监理阶段。
P2P21.设置监理机构(3)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任务后可撤离现场修改为:(3)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可撤离现场。
P3新增:3.监理职责P3P3-4二、收集并熟悉监理文件资料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并报送建设单位和质安全监督机构;审批施工单位编写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完成工程导线、水准测量或复测工作;修改为: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并报送建设单位。
审批施工单位编写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
完成工程导线、水准测量或复测工作,以及成果审批。
P3P4三、编制监理计划、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和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修改为:三、编制监理计划P3P4原1.编制监理计划删除:类似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监理规划”。
P4P4原2.召开监理交底会议修改为:四、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和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召开监理交底会议P4P4-5原3.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修改为:2.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下达工程开工令整段内容有修改P4P5四、编制监理细则并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细则应包括......等内容。
修改为:五、编制监理细则并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细则应包括......等计划。
P5P6(4)规范监理行为。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修改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P6P7第三节监理工作内容及其工作方式(监理行为方式)修改为:第三节监理工作内容及其工作方式P6-7删除:一、行为和监理行为的含义、分类P8P8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修改为: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P9P87.审核工程划分删除:必要时,应报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的监理。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循“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尽职尽责。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监理合同规定,维护监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监理活动,不得违法违规从事与监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确保监理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过程的规范和有效。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以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积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等各方沟通协调,合作共赢,共同推动工程进度。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在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物料清单等。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充分沟通,确保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要求,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施工标准和工程要求。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有合理的施工组织和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技术水平。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做好施工前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施工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确定施工的质量检查计划和工作安排,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公路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是指依法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公路工程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完成监理任务的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监理职责,维护公路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尊重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和经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监理任务。
第二章监理范围第六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二)对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三)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四)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五)对工程质量报告和结算报告进行审核。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合同和监理任务书,明确监理范围和内容,并按照监理计划和进度完成监理任务。
第八条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保持严格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与施工单位勾结,损害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利益。
第三章监理组织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工作的要求,建立专门的监理组织,组织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第十条监理组织应当设立监理班子,由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单位的整体工作,并履行监理任务。
第十一条监理组织应当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和经验,对监理工作负责,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的监理设备和工具,以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监理程序第十四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委托监理:建设单位依法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监理准备:监理单位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明确监理任务和要求;(三)监理实施:监理单位根据监理计划和进度,按照监理范围和内容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四)监理报告:监理单位根据监理情况,提出监理报告,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提出建议和意见;(五)监理验收: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
公路工程监理大纲
监理工作大纲目录第一章监理项目概述工程地质及环境概述工程概况监理工作的特点第二章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理目标第三章本项目的组织机构本项目的组织机构框图监理人员岗位责任第四章质量控制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理第五章投资控制工程费用的影响因素工程费用控制的任务工程费用控制的方法第六章进度控制影响工程进度的主要原因进度控制的任务进度控制的方法第七章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任务合同管理的方法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分析第八章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的任务信息管理的方法第九章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组织协调的内容组织协调的方法第十章公路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公路环保监理的内容公路环保监理的方法第十一章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与方法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方法第十二章本合同段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措施第十三章监理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监理质量保证措施第十五章建议第十六章监理工作程序流程图第一章监理项目概述湖北省孝感至襄樊高速公路是汉口至十堰高速公路中的一段,也是我国“十五”规划中的八条西部开发大通道之一——银川至武汉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成,对完善湖北省高速公路网,增进西部省份与中部省份乃至东南沿海的经济技术交流,促进我省汽车工业走廊的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孝襄高速公路由国务院批准建设,路线总长约公里,起自于本项目与京珠国道主干线湖北省北段相交叉的孝南互通立交处,止于与本项目相接的襄樊至十堰高速公路起点的郜营互通立交处;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世界银行贷款和湖北省自筹;本中心拟投孝襄高速公路C合同段土建施工监理项目;工程地质及环境概述本监理合同段位于随州市境内,桩号为k142+000~k191+000,主线长49公里;项目地处大洪山北侧,地势较高,为构造剥蚀低山丘陵区,地面高程稍高,高程在100~165米之间;线河流众多,无天然湖泊,但兴建有较多的中小型水库;根据湖北省地震度区划图,本区基本烈度为Ⅵ度区;沿线构造物据交通部 JTJ004-89公路工程抗震荡设计规范第1.0.2条、第条规定,构造物一般应按基本烈度采取抗震措施,对于高速公路上的抗震重点工程,可比基本烈度提高一级进行抗震设防;本监理合同段所在地区属亚热带大陆季风性湿润气候,光照充足、无霜期长、降水充沛、四季分明;多年平均降霜日56天,平均结冰日52天,年平均气温15-17C,极端最低气温-17.2℃,历年最高气温可达41℃,夏季湿热,冬季干冷,年平均降雨量845~1200毫米,最大年降雨量为1245mm, 最小年降雨量为474mm,相差2·63倍,区内洪涝及干旱等灾害均较严重,本地区年平均风速~米/秒,最大风速为米/秒,风向多为东南风;本项目所在地交通较发达,公路有107、316国道,另有省、县、乡道共同构成公路网,为工程建设提供了良好的交通条件;路线与京广铁路、汉丹铁路相交,其铁路沿线站场为外购筑路材料运输提供了便利;近邻襄樊机场;本项目沿线水源丰富,施工用水一般可由沿线水塘、河沟中取用,生活用水以打井取水为主,对于靠近城镇的地方可采用自来水;沿线城镇输入电线较多,供电条件较好,在充分考虑利用外电的情况下,需配备一定数量的自发电,设计自发电比例为60%;工程概况◆工程的规模及技术标准湖北省孝襄高速公路C合同段全长49公里,随州联络线13公里;本监理合同段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2Okm/h,行车道宽度2×米,路基宽度28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主要工程量:路基土石方为785万立方米;随州联络线为二级公路;本监理合同段设大桥17座,共长3312米;设中小桥11座,共长651米;涵洞110道,通道83个;天桥19座,互通式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3座,随州联络线设特大桥1座,全长547米;本合同监理服务期计划54个月,其中计划总工期4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监理工作的特点上节所述的工程特点与自然环境,是监理工作必须考虑的因素,也是制定监理大纲的主要依据;监理大纲必须正视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本监理合同段主线长49公里,随州联络线长13公里,规模较大,应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标段监理管理系统与监控系统;2、监理应有统一的程序和监控标准,工程平纵横要相互协调一致;3、特大桥的施工质量与进度管理要充分考虑其自身的特点;4、针对业主对工程项目完善的管理体制,监理必须配合业主的管理特点,完善、健全、规范监理系统;完整的监理系统应包括监理体制、监理程序、监理机械、监理设施、旁站履职等;根据这些特点与要求,我联合体实施工程监理的基本要点是:◆监理机构、监理程序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我监理中心将组织集设计、施工、监理于一体,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监理班子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2、强化管理,必要时由联合体主办人的主要负责人协调解决监理工作中的管理重点;3、充分尊重业主与总监办的集中领导与统一管理;应在业主与总监办的统一管理了,做好与其它单位的协调与配合,即有统一的标准,又有自己的特色;4、监理的信誉决定于监理质量,监理的目标和效益与业主及施工单位一致;为此,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尽可能快速组织合理的施工,按期完成工期目标,同时在监理组织与程序上要适应施工的需要;◆测量监理1、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应由高级驻地办统一组织及协调各标段施工单位合作进行复核,加密,平差等;2、各施工合同段交界处,相关合同段要彼此互相复核;3、构造物的放样要采用坐标法放样,同时注意与线路及其他构造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路基监理1、路基施工季节性很强,湖北的雨季较长,要确保工期,在施工进度安排上要注意早雨季的关系;施工中要作好排水工作;2、针对路线与桥梁等多种其他工程的交叉,要加强测量控制工作,同时要作好与其他路线交界处的直线与弯道的联测;3、路基施工要事先修筑试验段根据不同的土质确定若干个段,在试验段上取得有关参数,制定施工工艺与监控标准,报业主批准后才展开施工;4、要十分重视路基施工中可能造成的对环境、交通、人民生的影响;◆路面监理严格按照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和水泥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执行;同时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原材料进场前的质量监理;2、施工平整度的控制;3、路面基层施工中材料拌和、压实及现场留取样工作的控:检测;◆交叉工程监理与高架桥相比,交叉工程,特别是互通式立交,线型与结构:有复杂性,线型上以坡弯为特点,结构上由于匝道节点而更具复杂,监理除一般桥梁监理程式外,要特别加强:1、对线型的控制,从桩位开始,就要加强平面控制,要严格以坐标放样,要加强闭合检查,要加强对逐桩坐标的核算;2、要注意对各部位标高的控制,交叉工程的标高,纵面与横向比一般桥梁,更具有复杂性,施工与监理都应重视;◆特大桥监理基础工程是桥梁监理工作的一个重点;施工条件复杂,既是重要部位,又是隐蔽工程,在监理工作中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桥梁上部结构的型式很多,施工技术复杂,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技术方案作充分可靠的论证,施工的设备和人员也必须落实;桥梁工程的外部质量要求较高,一般不允许在结构表面另外做装饰如喷涂,因此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在监理工作中应特别注意外观质量,要注意混凝土的拌和质量,灌注振捣、模板、施工缝的设置都必须事先安排好;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控制每一道工序,对于可能发生重大质量缺陷的一些施工环节予以特别的重视;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a接桩与交桩工作;必须仔细、准确地复测基准点和复核桩点数据资料,否则将导致全桥施工定位的差错,造成巨大损失;b施工技术万案及设备机械的审核工作;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机械设备能否落实,是施工能否顺利进行的主要条件;必须有可靠的施工技术万案和保证施工需要的机械设备按时进场;若承包人报来的方案尚不能落实,应有预备方案,避免施工过程中改变施工方案,延误工程进度;在基础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a注意地质情况的变化,出现地质情况与设计勘察资料不符时,应及时与设计单位会商,采取工程措施,否则可能造成工程后患,且难以弥补;b隐蔽工程要严格旁站,基底覆盖前应由专业工程师以上的监理工程师到场认可,保证能及时发现地质情况的变化及工程施工的缺陷;要避免断桩等重大质量事故;在桥台、墩台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a仔细准确地测量定位;墩台完成后,桥梁的平面位置已无法调整,因此,必须保证定位测量按设计要求精度进行,不能出现差错;b要注意墩台构造物的外形尺寸及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在桥梁上部结构的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a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混凝土达到强度要求,预应力张拉要严格旁站,以确保构件的承载能力;b要重视桥梁的桥面标高控制;预应力梁的预拱度值,现浇箱梁的支架沉降,悬臂施工时的梁体变形,都会导致梁体顶面标高的变化,在梁体施工时就应注意及时纠正,否则将导致桥面标高的改变;c要注意构造物的外形尺寸及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在桥面结构施工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a注意桥面标高控制;b注意外形尺寸及混凝土外观质量;c伸缩缝施工必须准确、仔细,避免行车跳车和过早损坏的情况发生;伸缩缝应有准确的间隙,不能阻塞;在桥台回填阶段,应做好下述工作:a选用压缩性小的透水性土料作为桥台的回填材料,以避免桥头引道沉降,导致桥头跳车;b为了保证尽可能减少桥头回填土的沉降,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压实度,回填土要分层填筑,严格务实,监理人员要旁站检查,层层检测;在施工结束阶段,要注意测量桩位的保护,在施工的收尾阶段,测桩使用不多,但平整场地频繁,很容易导致测桩丢失,要通知承包人保护好基准桩点,直到竣工验收;◆进度监理鉴于工程的特殊性,在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同时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为此监理应该:1、必须树立工期观念,监理一进场,必须树立质量、进度、费用监理的三大目标须同时完成的指导思想;2、监理机构要适应施工的要求,人员配备要专业齐全,数量能满足施工进程与加班作业的需要;绝对杜绝因监理没有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的现象;3、做好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工作,与施工部门配合,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加大进度监理的力度;4、加强工程的质量监理,杜绝返工,提高工程时间的利用率;5、协助业主作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提前处理好与施工有关的各种交织因素,使工程顺利进行;◆环境监理公路工程的环保监理是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一部分,它的含义一是对公路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二是对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一般情况下应进行以下项目的监测:1、环境噪声在可能的影响范围内通常为临公路或施工场地一侧距施工场地15Om以内的第一排敏感建筑物或居民住房之前至少lm处,测量昼间08:00~20:00与夜间23:00~06:00的环境噪声L Aep值;2、环境空气1总悬浮颗粒物 TSP2氨氧化物以NO2计3二氧化硫浓度 mg/m3,标态4烟尘浓度 mg/m3,标态3、水环境国家标准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为31项;同时还对湖泊水库与水域有机化学物质规定有特定项目标准;针对公路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我国10多年来近500项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时对水环境的监测内容,主要提出以下项目,而在实际操作时可视具体水域功能对监测项目适当调整;lpH2高锰酸钾3溶解氧4化学需氧量 CODcr5生化需氧量 BOD56石油类7悬浮物SS4、水土保持1监测施工期路基及路堤边坡与挖方路基边坡的水土流失量;2监测公路工程中弃土、弃碴或取土石场地的水土流失量;3监测临时工程所产生的水土流失量;5、植物监测1测量公路绿化工程中植物的种植面积、成活率、保存率;2测量公路绿化工程的植被覆盖度覆盖率;6、声屏障声屏障隔声效果的监测,应采用同交通流等条件进行对照监测LaeqdB进行比较;第二章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本联合体如有幸中标,在承担本监理合同段监理任务的整个过程中,将以“公正诚信、科学管理、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作为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需要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人员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计量与支付监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监理目标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在监理工作中争创一流,为业主提供优良的服务,为保证襄荆高速公路第六监理合同段工程质量,要严格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发挥投资效益;按监理合同要求充分行使施工监理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使施工监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法制化;施工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目标及组织协调工作等;◆质量监理目标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事前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中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以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争取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并创优良工程;◆进度监理目标要求施工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进场,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费用监理目标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并严格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记录;当承包人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争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合同管理目标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与管理的特殊作用,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规范约束合同各方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信息管理目标严格认真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的的规定,按期送报各种表格和报告,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理的各项记录工作,并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各种文字的处理工作,确保交工和竣工验收资料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给业主;◆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是监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目的在于协调参与项目实施约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统一认识,按照施工合同与监理合同的要求,三方共同携手,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我们将从理顺承包人的队伍内部人员的关系、承包人与业主的关系、设计与施工的关系方面入手,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环境保护监理目标开展公路工程环保监理,可以使公路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公路建设项目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能够在早期得到重视并采用预先防治的措施;对于工程项目环境问题提前防治所投资的费用要远小于产生污染后再治理所投资的经费,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也只有如此,才能够保证我国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够便公路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第三章本项目的组织机构本项目的组织机构框图◆本项目的组织机构框图各类人员的最低要求;2、业主对监理组织机构要求;3、监理合同段的土建规模;◆人员数量测算1、根据投标文件中,监理技术人员平均每公里应不少于1人测算,62公里×l人/公里=62人;2、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监理人员总数为61人派驻;3、根据工程分布情况,确定的各类人员需要如下: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负责全面工作;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协助高级助地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驻地工程师3人,负责驻地办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23人;现场监理员33人;财务人员1人、文秘1人、炊事员5人、司机7人;监理人员岗位责任◆监理人员职业道德纪律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一起抓;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有关基本建设方面所作的规定、条例、办法等;3、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监理服务义务,搞好工程的三大控制;4、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廉洁自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工作;5、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6、不允许从事与所监理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业务以及材料、设备、供应业务等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7、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8、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9、每个监理人员都是公司的主人,要自觉维护公司的信誉,努力做好监理工作,创造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为驻地项目监理部行政和技术总负责人,直接向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职责和权限应严格按细则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1、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在总监办及公司的领导下,对本合同的工程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及时主持研究处理重大技术、质量及工程进度、工程经费、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索赔等问题,定期向总监报吉,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的工地例会; 2全面熟悉有关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以及各种设计和监理图表,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准确及时地作出决断或提出处理意见;澄清合同文件申含意不清的问题,报总监办审批;3审查承包人的人员、机具、材料、检测设备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准各情况;签发备份项工程的通知书;并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4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展情况,督促其按年度、季度、月度完成工程进度计划,定期向总监办报告工程进展情况;5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实施有效的质量、费用和进度监理;6认真检查、指导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端正工作态度,并严格进行考核,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和签证;7负责计量支付的签认工作,按规定对已完工程进行初验、计量、签证并报业主审查;8注意协调好业主与承包单位的关系;2、道路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熟悉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有关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全面、有效地进行质量控制,准确、及时地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开工前配合承包商对路线的施工放样、构造物的位置进行全面的复查;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本项目施工、竣工及变更图纸,及时了解施工中发生的干扰、合同纠纷等问题,并根据合同条款认真核实,签署意见,报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处理;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申请报告,报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现场监督计划和工程的执行,分期提出调整计划的意见和建议;5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本项目的人力、设备、材料、质量、施工工艺、试验资料、工程设施等,对重要工序坚持旁站监理,及时进行质量的抽检和确认工程质量,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6按时审核承包商提交本项目竣工工程量清单,签署托付证书,并按规定呈报和管理监理报表;7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及制度,应有专职的质量自检人员,对自检人员的资格予以审查,业务上提出要求及指导,对于不称职的可以提出要求更换的建议,报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处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属下监理人员的业务学马和工作,整理汇总现场监理的资料和档案;8定期或不定期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接受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及交办的其它工作;3、结构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1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有关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全面、有效地进行质量控制和准确及时地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2开工前配合承包人对桥位、地形、水文及防护工程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初审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竣工与变更设计图纸,报。
公路工程监理规章制度内容
公路工程监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的监理工作,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工程监理是指对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理规程,忠实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
第五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努力提高监理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理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保护监理文件和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给不相关人员。
第八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不能隐瞒任何有关信息。
第九条对于违背职业道德、严重失职、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监理人员,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章监理人员的职责第十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依法行使监理职责,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确保材料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协助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和结算工作,确保项目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工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八条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职业尊严。
第十九条第三章监理程序第二十条公路工程监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执行监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公路工程监理应在项目启动前制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和工作目标。
第二十二条公路工程监理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确保监理工作的及时性。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是指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的施工监理机构,对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施工监理机构应依法行使职责,保障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和合同约定的完成。
第四条施工监理机构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独立公正的原则,不得与施工单位发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监理机构开展监理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按要求解决监理中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国家鼓励施工监理机构结合信息化技术,提高监理效率和质量,推动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进步。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不符合本办法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施工监理机构第九条施工监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相关证书;(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三)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监理人员;(四)具备必要的经济实力和监理工具;(五)了解公路工程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施工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监理计划、监理方案和监理实施规程;(二)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和各种方案进行审核;(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常态化、全程监督和检查;(四)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五)按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的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六)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监理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运行,保证施工计划和监理方案的及时制定和调整。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监理机构,并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和监理费用等事项。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机构应当保证监理人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不得收受工程施工单位的礼品、款项或其他利益。
公路质量监理管理制度
公路质量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管理行为,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水平,确保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国家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公路建设工程和维修工程的质量监理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独立、严谨的原则,维护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社会和公路企业的利益。
第四条国家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监理方法,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应当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第六条国家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理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国家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对风险进行有效评估和控制,确保监理项目顺利完成。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监理行为,国家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监理项目立项管理第十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理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立项管理,明确项目监理范围、内容、要求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国家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应当派遣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理项目的立项。
第十二条监理项目立项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订监理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第十三条国家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项目管理制度,对监理项目进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监理项目管理责任应当由监理机构负责人进行统一领导,监理项目经理进行具体管理,监理人员进行具体执行。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之第四章ppt课件
加横楞、顶撑;高空串搭,必须装有防护栏杆。 5、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米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米宽,在运料时,前后
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 6、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司机应密切配合。 7、使用振动机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
栏杆,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8、隧道施工中,安装钢支架,应遵守有关起重和高处作业等安全规则,宜选用小型机具
进行吊装。 9、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Leabharlann 等应安装牢固。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
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10、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脚手板应满铺。木板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
意放在脚手架上。 14、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预防雷击。 15、不得在钢筋骨架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筋上下。
七、混凝土浇筑
1、使用平板振动器或振捣棒的作业人员,要穿胶鞋、戴绝缘手套;振捣设备用 电应通过三级配电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夜间施 工时,照明要良好。
2、混凝土工使用推车向料斗倒料时,要有挡车措施。 3、浇筑高度在2m以上,应搭设操作平台,浇筑混凝土时,不准直接站在溜槽
第四章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第一节 日常巡视检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一、高处作业 二、机电设备的使用要求 三、场内车辆驾驶 四、气割、电焊作业 五、起重作业 六、钢筋加工、绑扎作业 七、混凝土浇筑 八、张拉作业
九、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十、大型模板的堆放、安装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范本
公路工程监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国家财产安全,促进公路工程建设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监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出资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涵盖监理内容、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监理任务分工、监理程序等。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科学、规范的监理原则,保障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独立性。
第四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应注重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不断完善监理制度,促进工程施工质量提升。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关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保证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理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理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力,保障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工程施工进展,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理任务,不得违反监理规定,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性。
第二章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具备国家相关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其中注册高级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监理单位主要包括管理层、技术部门、质量检测部门等。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确保监理工作的风险控制。
监理人员应接受监理单位委托,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熟悉监理规范和技术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勤勉尽职原则,不得泄露监理机密,不得损害监理单位和监理工作的声誉。
第三章监理任务分工第十四条监理工作主要包括监理前期准备、监理施工过程、监理验收和监理总结报告等内容。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报告、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对施工工艺、材料要求等进行检查验收。
公路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
公路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度为加强公路工程监理质量管理,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效益,树立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制定了如下责任制度,以规范和约束监理工程师的行为,确保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稳定。
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行为,提高公路工程监理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工程师在公路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各项行为。
三、监理工程师是公路工程监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工地施工单位的责任。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熟悉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工程合同和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质量责任一、监理工程师应当尊重设计单位的设计,并对工地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理工程师应当密切配合工地施工单位,协调解决工地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三、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检查工地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认真审核工地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测报告,确保施工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做好质量验收准备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一、监理工程师应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关注工地施工的安全风险。
二、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检查工地现场施工情况,发现有危险隐患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三、监理工程师应当配合工地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参加工地的安全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及时报告工地违章违规行为。
第四章行为责任一、监理工程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保守工程机密,不得泄露工程资料和重要信息。
三、监理工程师应当妥善保管监理工作证件和档案,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
公路工程施工监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发布日期:2011-01-22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的通知(5月16日交通部交工发[1992]378号文发布)现发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交通部一九八五年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暂行办法》和交通部工程管理司印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及施工管理水平,完善施工监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公路基本建设计划的大中型公路工程项目,均应按本办法实行施工监理。
外资贷款的公路工程项目,除执行专门规定外,也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其他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施工监理是指已取得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或指定,对施工的工程合同、质量、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施工监理业务的依据,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和技术标准而订立的施工合同文件。
第五条交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按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管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必须确保监理单位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第六条实行施工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监理单位搞好监理工作;建立和加强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专职质量自检人员。
第七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制定、执行有关施工监理业务服务守则,搞好施工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八条承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组织,按批准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监理业务。
第九条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服务合同。
根据工作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建立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独立、公正、有效地开展施工监理业务。
公路工程质监站制度文件
公路工程质监站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质监站的工作,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提高监督管理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公路工程质监站隶属于公路管理局,负责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公路工程质监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工程师若干名,监理员若干名,质量检测员若干名等。
3. 站长为公路管理局领导任命,负责全站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4. 副站长分工责任,协助站长完成工作任务。
5. 工程师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和监督。
6. 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7. 质量检测员负责对材料和施工过程进行检测,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质量管理1. 公路工程质监站应根据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测。
2.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3.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加强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工程质量。
4.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制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预案,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5.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四章安全管理1.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
2.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和救援人员,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理。
4.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1.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定期对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2.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配合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他们的工作按规定进行。
3.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加强对专用工程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其使用状态良好。
4. 公路工程质监站要建立监督检查记录,确保工作过程和结果可以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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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理中心试验室的工作范围
监理中心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个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 进行有效控制。
验证试验
监理 试验类型
验收试验
标准试验
抽检试验
工艺试验
1、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 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 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 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 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二、工程项目质量监理的依据和特点
1、质量监理的依据
① 合同条款 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监理的条款 ② 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图表、技术要求、工程量及有关文字说明。 ③ 施工技术规范 公路施工应按照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这是承包人必须
遵守的。 ④ 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质量标准的要求。
1)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 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实验室(流动实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 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中心实验室应 按10%~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 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 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 程师中心实验室审查批准。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 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
2)监理工程师中心实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 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
工序检查认可 3、前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中间交工报告
4、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进行系 统自检,汇总工序的检查记录和试验结果提交交工报告
中间交工证书 中间计量
5、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请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签 发《中间交工证书》。
6、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方可进行中间 计量,并签发《中间计量表》。
和实现过程中的工作质量; ③质量不仅满足顾客的需求,还要满足社会的需要; ④质量不但存在于工业、建筑业、还存在于物质生产
和社会服务各个领域。
2、工程项目质量
实体质量
工程项目服务质量质量Fra bibliotek工作质量
施工质量
一、工程项目质量的概念
3、公路工程质量 是指反映公路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
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安全、使用功能、耐 久性能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明确和隐含能力的 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第四章——公路工程施 工质量监理
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
第四章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
第一节 概述 一、工程项目质量的概念
1、质量 定义:是指反映产品或服务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
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质量主体
产品与服务
满足用户期望
基本要素
必须符合 规定要求
一、工程项目质量的概念
质量的特点 ①质量不仅包括结果,也包括质量形成过程和实现; ②质量不仅包括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也包括其形成
3、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 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 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 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 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 出选定。
工程项目,其费用应一律不予支付。
三、质量监理的方法
1、预防为主,主动控制
①工程质量监理应该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工作的重点放在施 工前和施工中的指导和控制;
②及时发现和纠偏违规行为 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巡视工地、控制施工工序、旁站、实际检 测和测量、下达指令文件等措施保证项目正常进行。
2、结合实际、完善设计
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 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审
4、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 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他填筑施 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 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人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 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应 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3)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
2、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 ,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 、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 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2、质量监理特点
①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理权受法律保护;
②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全面 质量管理;
③工程质量监理强调事先监理和主动监理,把监理的重点则是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力求及早 发现问题,“防范于未然”;
④质量监理应与工程支付挂钩,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签认的
监理应很据合同纠正施工图设计不符之处和实际操作中违反 规定的施工操作。
三、质量监理的方法
3、做好试验段
通过试验段的施工,对取得施工参数、检验试验方案、了 解施工机械的实效是非常重要的。
? ? 公路工程需要做试验段吗 有哪些作用
(1)以便确定路基预沉量值。 (2)合理选用压实机具。选用机具考虑因素有道路不同等级 、工程量大小、施工条件和工期要求等。 (3)按压实度要求,确定压实遍数。 (4)确定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 (5)根据土的类型、湿度、设备及场地条件,选择压实方式 。
三、质量监理的方法
4、加强特殊部位或重要工艺的质量控制监理
对于工程中的常见缺陷、病害应制定质量控制措施,以预控 缺陷或病害的发生。
5、完善质量检测控制方法 6、正确处理质量缺陷与争端
四、质量控制程序
开工报告
1、在开工前,承包人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批。内容 丰富,包括施工前详细情况。
工序自检报告
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在每道工序完工后先进行自 检,自检合格后再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