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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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胜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二O一三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技术管理组织机构-----------------3 第三章、技术管理责任制-------------------3 第四章、技术管理基本程序-----------------8 第五章、施工文件管理制度-----------------23 第六章、其他技术管理制度-----------------26 第七章、技术质量管理制度-----------------30
大胜集团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项目技术管理体系的确立、技术管理要求与遵循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土建工程施工活动,是指对房屋、道路、桥涵、隧道、港口、堆场、市政、给排水等工程实体进行施工和管理的全过程。本办法所称的施工技术管理,就是对建设项目施工中的各项技术活动过程(图纸绘审、技术交底、科学研究等)和技术工作的各项工作(技术设备、职工技术培训、技术人员责任、技术文件资料和挡案等)进行科学管理的总称。
第四条施工技术管理的任务
4.1正确贯彻国家的有关技术政策和法令,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4.2组织开展多项技术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为施工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4.3充分利用企业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加强基础工作,促进技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
4.4建立、健全技术工作责任制,落实职责,充分发挥各级技术人员的作用,确保技术目标的实现。
4.5积极推行科学管理,促进现代管理技术在技术工作中的应用。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强技术总结,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
4.6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技术素质。
第五条技术管理的原则和中心环节
5.1技术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开展各项工作。
5.2技术管理必须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总目标进行,为总目标服务。
5.3技术管理必须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讲究经济效果,坚持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结合。
5.4技术管理工作必须在搞好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抓好三个中心环节: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查;完工后的交工、竣工验收及技术总结。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施工项目。
第二章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第七条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三级技术管理体系。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均设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领导,直接对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在本职范围内,对技术工作有权做出决定和处理,并接受集团总工程师的业务领导。
技术管理组织结构图
第三章技术管理责任制
第八条集团是企业施工技术管理的实体,主要对集团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控制,负责贯彻执行集团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实施具体管理。依据集团所承揽工程的特点,编制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计划,推动技术
创新活动的开展。编制修订各级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生产经营的执行层,应认真执行集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本项目的施工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8.1对有关技术问题,各级总工程师应充分听取下级或有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总工程师做出决定后,下级或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按决定的意见执行。
8.2各级总工程师或主管部门对下级或主办单位请求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在收到报告后及时逐级签署意见进行妥善处理。因签署意见不当或延误时间而造成的错误或经济损失,由签署意见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负责;如下级或主办单位不按签署意见执行,应由该下级或主办单位负责。
8.3在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操作、不执行规范、不履行程序、工作马虎等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或错误,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交报告,迅速进行补救处理。
8.4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负责施工的单位应立即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无能力处理或无权决定的应报上级有关部门请求解决。
第九条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
9.1集团总工程师工作职责
9.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法规,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本企业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9.1.2组织编制集团科技发展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9.1.3领导集团技术创新与科技开发工作,指导项目一级开展技术攻关活动。
9.1.4组织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指导或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特大型工程项目和特殊、重点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审批项目经理部报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审批项目经理部报批的专项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施工技术方案。
9.1.5组织编制科技人员的技术培训计划并布置实施;组织建立科技人员技术考核制度和考核档案。
9.1.6组织建立、健全技术责任制,完善各项技术工作程序。
9.1.7领导技术档案的归档工作。
9.1.8组织集团直管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和技术总结工作。
9.1.9审核批复有关技术文件。
9.2集团工程管理部工作职责
9.2.1认真执行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承包合同
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组织施工。
9.2.2结合集团实际情况,负责编制集团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落实。
9.2.3负责制定集团的施工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并督促贯彻执行。
9.2.4负责审核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
9.2.5在集团总工程师领导下,研究、审核关键过程、特殊过程施工技术方案及有关资料,负责编制特大型和特殊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
9.2.6负责集团技术创新和科技开发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开展QC小组及技术公关活动。
9.2.7负责解决项目施工技术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资料,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咨询。
9.2.8协助人事部门对科技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岗位资格考试和取证工作;负责试验、测量等工作的日常技术指导工作。
9.2.9负责组织集团直营工程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工作,指导或参与施工技术总结工作。
9.2.10制定年度“工法”编制计划,组织“工法”编制的有关工作。组织集团“工法”审定推荐及发表工作。
9.2.11组织参加学术交流会、施工现场经验交流会和有关专业会议。
9.2.12负责集团的科技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查询有关资料和信息,为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9.2.13负责日常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3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9.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以及承包合同要求,并监督实施情况。
9.3.2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在本职范围内,对项目的技术、质量有权作出决定和处理,并受集团总工程师的业务领导。
9.3.3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和掌握具体技术细节,主持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和会审签认,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如有出入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监理。
9.3.4在项目经理主持下,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对1.0亿元以上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集团有关部门评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