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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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公告编号:2020-078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予日:2020年7月27日

● 授予数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2,754.00万股,合计授予2,819.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02,057.2326 万股的2.7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7月27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6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2,055.6576万股的0.06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124%;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注: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2,99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2,055.6576万股的 2.93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7.876%,其中首次授予2,75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2,055.6576万股的2.700%;预留24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2,055.6576万股的0.23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843%。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注: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度进行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进行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与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进行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所示:、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2、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解除限售/归属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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