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填写范例讲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印制

内容说明

一、本手册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使用,并作为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核依据,必须真实记录。

二、表中内容必须由本人、指导人及审查单位填写(指导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三、申请人在职业实践期内,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实践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每单元相当于8个工作小时)。

四、经过评估合格的学校,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的个人,可相当于已取得250单元职业实践;取得建筑学博士学位的个人,可相当于已取得470单元职业实践。其它时间可取得第一、第二、第三类别中的任何项。

五、未经评估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及其它相关专业人员,在参加考试前实践总年限应满足报考条件要求,同时不得少于本标准所要求的实践单元。

六、《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发,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人员可通过所在单位,向本地区注册建筑师管委会领取。职业实践期内如有工作调整,应主动向新聘单位备案,另行确定指导人员。

专业 XXXXX

毕业学校 XXXXXX 毕业时间 20XX年6月

取得学位名称 XXXXXX

个人签字:

年月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委会意见:

各有关单位:同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准予参加职业实践培训,请根据职业实践培训标准明确的有关内容,予以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年月日(印章)

第一类别设计实践

(包括参与协助设计负责人完成工作)

类别实践要求为550单元,实践内容第1-6项

第二类别施工配合

(包括参与工作)

类别实践要求为60单元,实践内容第7项

第三类别管理

(包括参与工作)

类别实践要求为40单元,实践内容第8、9项

第四类别学术活动类别实践要求为50单元,实践内容第10项

附表一:

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