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需要给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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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需要给词分类
一、为什么要给词分类?
大家在中学语文课上,在外语学习中,大概都接触过“词类”这个概念。“词类”是根据词的语法功能所划分出来的词的类别。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给词分类呢?
我们知道,任何科学领域,在开展研究时,少不了的一道手续,就是要对所研究的对象,根据研究的目的与研究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分类。分类的重要性,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说明:“没有分类便没有科学。”我们研究、学习一种语言的语法时,也必须对这个语言里的词进行必要的分类,然后才有可能从大量语言事实中去总结归纳出语法规律来。我们现在要学习、研究现代汉语的组词造句规则,即语法,而现代汉语里的词有许许多多,为了有效地进行学习和研究,我们需要先给词分分类。
那么我们划分词类得依据什么呢?对事物进行分类,分类的目的不同,所选取的分类依据也就会不一样。对于现代汉语里的词,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目的,选取不同的分类依据,进行不同的分类。例如,可以依据词的音节数目,把词分为单音节词、双音节词和多音节词;也可以依据词所包含的语素数目把词分为单纯词和合成词;等等,等等。现在,我们是为了学习、研究语法而给词分类,所以对词进行分类时主要得依据词的语法功能,也就是词在造句中所起的作用。事实告诉我们,现代汉语里的许许多多的词,它们在造句中的作用并不都是一样的。请看下面三组词:
A. 写、修理、了解
B. 信、自行车、情况
C. 刚、马上、很
如果我们要用这三组词进行组合的话,我们将会发现:
A组词和B组词可以组合,大可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A组词在前B组词在后,构成支配关系。例如:
写信修理自行车了解情况
另一种是B组词在前A组词在后,构成陈述关系。例如:
信写(了)自行车修理(了)情况了解(了)
A组词和C组词也可以组合,但只有一种情况,只能C组词在前,A组词在后,构成修饰关系。例如:
刚写马上修理很了解
(*写刚*修理马上*了解很)
B组词和C组词则不能组合,下面的说法在汉语里都不合法:
*信刚*自行车马上*情况很
*刚信*马上自行车*很情况
可见,这三组词在造句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如果需要,我们就可以根据上面所讲的组合情况,把它们分为不同性质的A、B、C三个词类。而这样分类对我们学习、研究语法显然是会有好处的。由此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认识到,在语法学习和语法研究里所说的“词类”,是词的语法分类。这样分出来的类,在意义上也会有某种共同性。至此,我们可以给词类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词类是根据词的语法功能所划分出来的词的类别。词类是客观存在的。
根据词在造句中的作用给词分类,建立“词类”的概念,这是非常必要的。这有利于我们在语法研究和语法教学中分析、描写、说明各种语法规则。如上面我们所举的三组词,如果明确地把它们分为三类,管A组词叫动词,B组词叫名词,C组词叫副词,我们描写“看书”“拿工具”这一类词组时就可以这样说:这些词组是表示支配关系的述宾词组,述语由动词充任,宾语由名词充任。(关于“述宾词组”的概念,见下文第三节)如果不建立词类的概念,描写
起来就会很罗嗦、很麻烦了。
给词分类,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掌握各类词的语法特点,以便更准确地使用它们。下面这些病句(在句子头上标有* 号,以便跟合乎语法的实例相区别,下同)都是由于不了解不同词类的词的语法性质而造成的:
(1)*在整个记者招待会进行过程中,他健谈、机敏、聪慧、活力,留给人们的印象是,“不愧为一位伟大的政治家”。(报)
(2)*我们永远记忆周总理同地质战士多少次促膝谈心的音容笑貌,永远记忆周总理同野外地质队员一起,徒步穿行在高山深谷的雄姿。(刊)
(3)*看来我确实老了,不能思索,更不能情感了。(书)
(4)*老人家很感触地说,这就是小柱儿的爷爷当年扛过的红缨枪。”
例(1)错把名词“活力”作形容词用了。“活力”是不能跟“健谈”、“机敏”、“聪慧”这些形容词并列来描写、说明人的。可以将“活力”改为“有活力”。例(2)的“记忆”是名词,它是不能带宾语的。例(3)“情感”也是名词,不能放在“能”后边。例(4)的“感触”也属名词,不能修饰动词“说”,宜改成“很感慨地说”。(关于“名词”、“动词”等概念,见下面各小节)如果我们有一些汉语词类方面的知识,就有助于避免上面这样的语法错误。
可见,划分词类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二、汉语里的词可以分成哪些类?
根据词的语法功能,我们可以把现代汉语中的词分为以下十五类:
名词。如:“牛、书、学生、松树、友谊、现在、昆明”等。
动词。如:“读、修理、访问、认为、喜欢、是、成为、有、能、可以”等。
(三)形容词。如:“大、新、好、甜、干净、认真、踏实、仔细、伟大”等。
(四)状态词。如:“通红、雪白、红彤彤、白花花、黑咕隆咚、白不呲咧”等。
(五)区别词。如:“公、母、雌、雄、男、女、急性、慢性、巨型、微型、国营”等。(六)数词。如:“一、二、三、四、十、百、千、万、亿、”和“第一、第二”等。
(七)量词。如:“个、条、件、双、堆、公尺、公里、公斤、点儿、些、次、天”等。(八)代词。如:“ 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这、那、这样、谁、什么”等。(九)副词。如:“很、更、就、才、也、都、只、不、已经、刚刚、简直”等。
(十)介词。如:“把、被、往、从、以、向、自从、对于、关于、按照、本着”等。
(十一)连词。如:“和、并、而、或、不但、而且、虽然、但是、因为、所以”等。
(十二)助词。如:“了1、着、过、的、似的、等等”等。
(十三)语气词。如:“啊1、吗、吧、呢、了2、罢了”等。
(十四)叹词。如:“啊2、噢、唉、哦、哼、呸、嗯、啊呀”等。
(十五)拟声词。如:“咝、嗞、叮当、当啷啷、叮呤呤呤”等。
为语法研究的需要,一般将这15类词归并为三大类:
一是实词,包括名词、代词、形容词、状态词、区别词、数词、量词,以及代词。从语法上说,实词的主要特点是在造句中能充任主要句法成分,如主语、谓语、述语、中心语等。(关于主语、谓语、述语、中心语等概念,见本章第三节,下同)
二是虚词,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虚词,除了在意义上比较虚灵,只表示抽象的语法意义,起某种语法作用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在造句中不能充任主要的句法成分(关于句法成分,见下面第三节)。
三是特类词,包括叹词和拟声词。
特类词在语法学习和研究中相对说来不如实词和虚词重要。下面只大略介绍一下实词和虚词的各个类。
三、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