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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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时代管控网络舆情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校内外各界人士的积极作用,聘好、管好学校网络评论员,有效提升学校的美誉度,根据学校实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网络评论员人选由学校XX处面向校内外人士公开遴选聘任。X年一聘,发放聘书。

第二条学校网络评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较好地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在从业领域或媒体有一定的影响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了解网络传播特点、规律,善于运用网络语言。

第三条学校网络评论员的基本职责是:针对学校的大事、好事开展网络信息传播、引导网上舆论,通过发表评论文章和微信图文等各种方式,发挥自身在从业领域或媒体的影响,协助学校树立良好形象;面对涉及学校的不良信息,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声、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学校形象。基本工作任务是:1.通过社会媒体发表传播学校正面形象的文章,其中市级及以下单位从业人员每月发X篇,省级及以上单位从业人员每两月发1篇;2.利用QQ、微博、微信、百家号、头条号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关于学校的正面信息,其中市级及以下单位从业人员每月发X条,省级及以上单位

从业人员每月发X条。

第四条学校网络评论员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学校XX 处根据网络评论员日常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基础上,按每月XX元的标准给网络评论员发放工作津贴。年终对网络评论员进行评比,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学校网络评论员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予以解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校XX处负责解释。自XX年1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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