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
中药饮片质量基本要求一、净度净度系指炮制品的纯净度,以及炮制品中所含杂质及非药用部位的限度。
炮制品应有一定的净度标准,以保证调配剂量的准确。
饮片的“质”与“量”是影响临床疗效的主要因素。
炮制品中不应夹带泥砂、灰屑、杂质、霉烂品、虫蛀品。
应该剔除非药用部位如壳、核、芦头、栓皮、头足、翅等。
饮片中所含的杂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根、根茎、藤木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果实、种子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全草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叶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花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皮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树脂类:含杂质不得超过3%;动物类:含杂质,不得超过2%;矿物类:含杂质,不得超过2%;菌藻类: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炒制品其中炒黄品、米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炒焦品、麸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炒炭品、土炒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药汁煮品、豆腐煮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煨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煅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发芽制品、发酵制品:含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检查方法:取定量样品,拣出杂质,草类、细小种子类过三号筛,其他类过二号筛。
药屑、杂质合并称量计算。
二、片型及粉碎粒度经挑选整理或经水处理后的药材,根据药物特征和炮制要求用手工或机械切制成一定规格的片型,使之便于调剂、炮炙、干燥和贮藏。
经切制成的饮片破碎后的碎屑多少也是检验饮片质量的标准之一,各种片型破碎后残留的碎屑都应有一定的限量规定。
1.片型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全国中药炮制规范》的规定。
切制后的饮片应均匀、整齐、色泽鲜明,表面光洁,片面无机油污染,无整体,无长梗,无连刀片、掉刀片、边缘卷曲等不合规格的饮片。
《饮片标准通则(试行)》规定,异形片不得超过10%;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薄片、厚片、丝、块:不得超过该标准的1 mm;段:不得超过该标准的2mm。
中药材炮制通则
中药材炮制通则(药典2005版)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饮用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
凡供切制、炮炙或调配制剂的,均应使用净药材。
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达到质量标准。
二、切制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
并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
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厚薄、长短、大小、宽窄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粗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炒制分清炒和加辅料炒。
炒时应火力均匀,不断翻动。
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清炒取净药材置热锅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取出,放晾。
炒焦后易燃药材,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麸炒取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加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麸皮10kg。
2.烫烫法常用的辅料为洁净河沙、蛤粉或滑石粉。
取河沙(蛤粉、滑石粉)置锅内,一般用武火炒热后,加入净药材,不断翻动,烫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辅料,放凉。
如需醋淬时,筛去辅料后,趁热投入醋中淬酥。
3.煅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版药典炮制通则定稿版
版药典炮制通则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2015版药典炮制通则0213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l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中药材炮制通则
1.明煅将净药材或破碎后的净药材置煅药锅中或其他适宜的容器内,用武火煅至红透或酥脆,取出,放凉,打碎或碾碎,且注意药材宜大小分开分别煅制;含结晶水的矿物药,须煅至结晶水完全蒸发,全部呈蜂窝状时取出,且一次煅透,中间不得停火。
砂的用量以能掩埋药材为度。
砂作为中间传热物料,由于质地坚硬灵活,传热较快,与药材接触面较大,所以用砂烫制药物可使其受热均匀;因火力强、温度高,很适合于烫制质地坚硬药材。
(5)滑石粉烫将滑石粉置锅内,用中火加热,至滑石粉呈灵活状态时,投入净药材,不断翻动,炒至药材质酥或鼓起时取出,筛去滑石粉,摊凉即可。
5.漂适用于毒性中药或含盐分等药材。将药材置清水内浸泡,水要高出药面2~3寸,随时搅拌,反复换水,借水的浮力漂去杂质、盐分、腥臭物及有毒成分等。
中药材炮制通则
题 目:中药材炮制通则
编 号:TS-21-000
颁发部门:生产技术部
生效日期:年月 日
版 本: 1
页 数:3/10
3.2
3.3
4
4.1
4.1.1
4.润适用于质地坚硬、经浸泡仍达不到软化要求的药材。操作时将淋、洗、泡等法渍湿的药材,置一定容器内(蒲包或罐子里)或堆集于润药台上,以物遮盖或继续喷洒适当清水,保持湿润或配合晾、晒、露等处理,经一定时间后,使水分慢慢地渗入药材组织内部,药材润至内外含水分均匀一致,柔软适中合乎切制要求时,即行切制。润的方法有:浸润、闷润、吸湿回润、晾润等。
二、切制
取净药材,经过软化处理后,根据其质地及调配、制剂要求,用手工或机械切制成一定规格的片、段、丝、块,或用锉刀、刨子,将坚硬木质类、角质类药材锉(刨)成粉末或极薄片(称镑片)。
(一)软化净药材用清水处理至软的方法。常用水处理软化方法有淋法、抢水洗、浸泡、润、漂等。
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规程通则
中药饮⽚炮制⼯艺的规程通则1.⽬的本通则规定了饮⽚⽣产全过程的⼯艺技术、质量、物耗、安全、⼯艺卫⽣、环境保护等内容。
2.适⽤范围本通则适⽤于饮⽚⽣产的全过程,是各部门共同遵循的技术准则。
3.引⽤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西中药饮⽚炮制规范》(2007年版)《中药饮⽚验收检查项⽬》2005年版《中药饮⽚质量标准通则(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药品⽣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本4.职责编写:技术员汇审:总经办、质量保证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批准:总经理执⾏:各级⽣产质量管理⼈员及操作⼈员监督管理:质量部QA⼈员、⽣产管理⼈员5.产品概述项⽬要求如下,其内容按各品种项下规定。
5.1产品名称5.1.1品名5.1.2汉语拼⾳5.2来源5.3性状5.4性味归经5.5功能主治5.6⽤法与⽤量5.7贮藏5.8规格6.⼯艺流程图6.1清炒⼯艺流程图6.2加辅料炒⼯艺流程图6.3炙制⼯艺流程图6.4燀制⼯艺流程图6.5煮制⼯艺流程图6.6蒸制⼯艺流程图6.7烫制⼯艺流程图6.8煨制⼯艺流程图6.9⽔飞⼯艺流程图6.10煅制⼯艺流程图7. 操作过程及⼯艺条件7.1净制: 按照领料程序从库房领出原料,根据《中国药典》2005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西中药饮⽚炮制规范》2007年版及该品种《炮制⼯艺规程》进⾏净制⽣产。
7.1.1净选操作⼈员严格按照净制SOP进⾏操作。
7.1.1.1操作⼈员选⽤不锈钢筛⽹,筛除泥沙、杂质,⼿选去⾮药⽤部份及霉变药材。
7.1.1.2操作⼈员将净选后的药材在QA监控下转⼊洗药区。
7.1.2.1洗药前的检查,洗药间不得有上次⽣产剩余的物料,洗药池洁净度应符合⽣产要求。
7.1.2.2洗药操作:7.1.2.1检查为正常后⽅可将药材放⼊洗药池内,先打开排⽔阀,再打开进⽔阀将清洁⽔喷⼊洗药池内,使药材得到充分清洗(冲5分钟),清洗⼲净后起料,起料后放⼊洗药⽤料盘内滤去余⽔。
2020版中国药典 炮制通则
2020版中国药典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制剂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 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岀,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砂炒取洁净河砂置炒制容器内,用武火加热至滑利状态时,投入待炮炙品,不断翻动,炒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河砂,放凉。
中药材炮制通则(药典2005版)
中药材炮制通则(药典2005版)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饮用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
凡供切制、炮炙或调配制剂的,均应使用净药材。
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达到质量标准。
二、切制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
并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
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厚薄、长短、大小、宽窄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粗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炒制分清炒和加辅料炒。
炒时应火力均匀,不断翻动。
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清炒取净药材置热锅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取出,放晾。
炒焦后易燃药材,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麸炒取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加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净药材,用麸皮10kg。
2.烫烫法常用的辅料为洁净河沙、蛤粉或滑石粉。
取河沙(蛤粉、滑石粉)置锅内,一般用武火炒热后,加入净药材,不断翻动,烫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辅料,放凉。
如需醋淬时,筛去辅料后,趁热投入醋中淬酥。
3.煅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药材炮制通则
药材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和炮制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有鲜切、干切,干切前药材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要求,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粗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砂炒取洁净河砂置炒制容器内,用武火加热至滑利状态时,投入待炮炙品,不断翻动,炒至表面鼓起、酥脆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筛去河砂,放凉。
13.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通则1目的:建立中药饮片炮制通则,使炮制操作规范化。
2范围:中药饮片的炮制。
3责任:车间负责人、班组长、操作工、质量部、生产部。
4内容:4.1依据:中国药典2000版,河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4.2工艺要求:4.2.1不同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
4.2.2每一操作间或生产设备、容器必须有状态标志。
4.2.3中药材净选后,要放在垫仓板上,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4.2.4净选后药材的洗涤必须使用流动水,不同药性的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洗过的药材不得露天干燥。
4.2.5生产用水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饮用水。
4.3炮制:4.3.1挑选:4.3.1.1工艺要求:使药材达到一定净度标准,保证饮片质量。
4.3.1.2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及泡洗等方法达到质量标准。
根据药材质地不同,选用下列常用方法进行制作。
挑选:挑拣除去非药用部分或分离其不同药用部分或将药材按大小、粗细、分类挑选。
筛选: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药筛或罗,以筛除去药材中夹杂的泥沙、石屑及其它的夹杂物。
常用药筛规格:菊花筛:孔眼内径为:16—20mm(5—6分);元胡筛:孔眼内径为:10mm(3分);中眼筛:孔眼内径为:5mm(1分5厘);紧眼筛:孔眼内径为:3mm(1分);小紧眼筛:孔眼内径为2mm(6厘);罗(一号):孔眼内径为1mm;罗(二号):孔眼内径为0.5mm。
风选:根据药材和杂质的轻重不同,经过扬簸或风车等的风力,使与杂质分离。
洗净:用清水适量将药材附着的泥土或不洁净物洗净,洗时注意掌握时间、勿使药材在水中浸泡过久,以免减失药效。
刷:刷除去药材表面附生的绒毛或杂质。
刮削:利用刮刀,以刮去药材表面的非药用部分的栓皮或附生的杂物。
剪切:利用剪刀,以除去药材残留的非药用部分。
4.3.2切制:4.3.2.1工艺要求:将净选后的中药进行进行软润(水冷浸或蒸等),再切成一定规格的薄片、小段、小方块等处理,以便煎出药效,进行炮制,便于处方调配和鉴别。
中药饮片炮制工艺的规程通则
1. 目的本通则规定了饮片生产全过程的工艺技术、质量、物耗、安全、工艺卫生、环境保护等内容。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饮片生产的全过程,是各部门共同遵循的技术准则。
3. 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0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年版)《中药饮片验收检查项目》2005年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本4. 职责编写:技术员汇审:总经办、质量保证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总经理执行:各级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监督管理:质量部QA人员、生产管理人员5. 产品概述项目要求如下,其内容按各品种项下规定。
5.1产品名称5.1.1品名5.1.2汉语拼音5.2来源5.3性状5.4性味归经5.5功能主治5.6用法与用量5.7贮藏5.8规格6. 工艺流程图6.1清炒工艺流程图6.2加辅料炒工艺流程图中药百净1F切i1净缶材纟■炙制(蜜炙、酒炙、醋炙、盐水炙、姜炙、药炙)6.4憚制工艺流程图成品库检验合6.5煮制工艺流程图6.6蒸制工艺流程图中药原1理净&1 Array透心即1 F一6.7烫制工艺流程图净药材投入已包装1检验F成品库检验合6.8煨制工艺流程图中药原湿面包I草纸间H置入已炒I投入已I星烘房I念入已炒加热挥发油—[^加热至规摊6.9水飞工艺流程图中药原] [-净-干1E研磨成―*包装1检验^T成品库A ―».Jt >6.10煅制工艺流程图7. 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7.1 净制: 按照领料程序从库房领出原料,根据《中国药典》2005 年版、《全国中药炮制规范》1988年版、《广西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7 年版及该品种《炮制工艺规程》进行净制生产。
7.1.1净选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净制SOP进行操作。
7.1.1.1 操作人员选用不锈钢筛网,筛除泥沙、杂质,手选去非药用部份及霉变药材。
中药饮片炮制通则、常用辅料、反、畏及妊娠禁忌药物歌诀(一)
中药饮片炮制通则、常用辅料、反、畏及妊
娠禁忌药物歌诀(一)
中药饮片是中药炮制的一种形式,有很多人还不了解中药饮片炮制通则、常用辅料、反、畏及妊娠禁忌药物等相关知识。
本文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中药饮片。
一、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1.清洗原材料
2.切割或压碎原材料
3.浸泡、加工和炮制
4.晾干或烘干原料
5.包装保存
二、常用辅料
1.蜂蜜、砂糖、黄酒等。
2.黄精、麦芽、米汤等。
3.盐、醋、酱油等。
三、反、畏及妊娠禁忌药物歌诀
1.熟地、黄芪、当归煮,无情毒物立速退。
2.附子、天花粉、鱼腥草,中焦散寒应谨慎。
3.莲子、山药、菟丝子,清热解毒有所知。
4.肉桂、丁香、没药佳,妊娠应禁勿含嚼。
5.人参、黄精、茯苓香,大脾虚者轻量食。
四、小结
中药饮片作为一种中药形式,需要进行炮制。
在炮制过程中,常用辅
料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同时,反、畏及妊娠禁忌药物也需要我们特别注意。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工艺规程通则
中药材应经过净制、切制、炮炙处理,制成肯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工艺流程图 中药材——净制——切制前的水处理——切制—— 包装——检验——入库一、中药材净制[饮片枯燥] 饮片炮制——饮片中药材在切制、炮炙前,均应选取规定的药用局部,除去非药用局部,杂 质及霉变品、虫蛀品、灰屑等,使药材到达药用净度标准,称为中药材的净制。
1. 选择 选择是去除混在药物中的杂质及霉变品等,或将药物按大小、粗细等进展分档,以便到达干净或进一步加工处理。
2. 筛选 筛选是依据药物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和箩, 以筛去药物中的砂石、杂质,使其到达净度。
3. 风选 风选是利用药物和杂质的质量不同,借风力将杂质除去,一般可用簸箕扬簸,使杂质和药用局部分别,以到达纯洁之目的。
4. 水选 水选是将药物通过水选或漂除去杂质的常用方法。
5. 去根或茎①去残根 是指药用茎或根茎局部的药物,一般须除去主根、支根、须根等非药用局部。
②去残茎 是指药用根部的药物往往须除去残茎。
6. 去皮壳 去皮壳的药物大体有三类:题目 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工艺规程通则共 1 页 第 9 页 编 号 公布部门 办公室 执行部门修订次数 起 草 人 审 核 人批 准 人 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复印份数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工艺规程通则题目共页第 9 页编号①树皮类可用刀刮去栓皮、苔藓及其他不洁之物。
②根和根茎类如知母、桔梗、沙参、明党参等应除去根皮。
③果实种子类应去果壳或果皮,如苦杏仁、桃仁等,可用法去皮。
7.去毛有些药物外表或内部常着生很多绒毛,吸后能刺激咽喉引起咳嗽或其他有害作用,故须除去,消退其副作用,常承受刮、刷、烫、挖、撞等方法去除毛茸。
8.去心“心”一般指根类药物的木质部或种子的胚芽而言。
现在去心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除去非药用部位,二是分别药用部位。
去心的方法因药而异,如远志去心,可将远志根稍润至软时,放在木墩上用木槌捶捣,其木质部与皮部脱离,抽去木心。
2010版药典一部炮制通则
药材炮炙通则(2010版药典一部附录20)附录ⅡD 炮炙通则中药炮炙是指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配、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烊、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
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炙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炙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制品,置炒炙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晾。
炒焦后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炮制通则
中药材炮制通则《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Ⅱ D .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标准。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 ;块 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粗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应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
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炮制通则
毒性中药饮片生产工艺规程炮制通则目的:建立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生产工艺规程中的炮制通则。
范围:炮制的全过程及本公司所有需生产毒性中药材炮制品种。
责任者:操作人员,车间质量监督人员(班组长),车间工艺员、生产部技术员。
规程:1、定义:1.1药材炮制是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或炮制等操作,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销售和医疗机构配方使用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1.2炮制药材的用水标准:饮用水。
1.3炮制药材的辅料质量标准:符合企业内控质量标准、卫生指标。
2、生产过程:2.1生产前检查:执行炮制岗位的工前检查及准备SOP。
2.2净制:包括药材的净选和清洗。
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毒性中药材在切制、炮制或包装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2.2.1净选:2.2.1.1检查需净选的毒性中药材是否有合格证,包装是否完好,外包装是否有毒性药材的专有标识.是否有鼠咬,霉烂,虫蛀等现象,(有上述现象的毒性中药材不得使用)并称量,记录。
2.2.1.2净选毒性中药材必须按各品种《工艺规程》项下中的要求,分别采用拣选、风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等方法,如有必要可同时选择上述几种方法清除杂质,分离并除去非药用部分。
使毒性中同药材符合净选要求。
2.2.1.3拣选毒性中药材须设工作台,工作台面应平整光滑,不易产生脱落物.同一工作台不得同时生产两个以上的品种.同一工作间生产两个以上品种时.必须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2.2.1.4净制后的毒性中药材必须装桶,盛装容器必须加盖.每件均附有内外标志,注明药材名称、批次、数量(总数量和该件数量)件数(总件数和该件是第几件)、生产日期及操作者签名。
2.2.1.5经检验合格后随批生产记录交下一道工序或交净料库。
2.2.2.6净制后的废渣按<医疗用毒性中药材生产过程废水. 废渣处理岗位操作规程>进行处理.2.2.2清洗:2.2.2.1清洗毒性中药材应使用流动水,在洗药池洗涤时应根据洗涤的洁净适宜换水.用过的水不能洗涤其它药材,不同品种药材必须分别洗涤。
中药饮片炮制通则
筛、(切制、炮炙)作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净制药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处理以达到该品种的质量标准。
2.1清除杂质:2.1.1挑选:清除混在药物中的杂质及霉败品等或将药物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类,挑选往往配筛簸交替进行,以便达到洁净或进一步加工处理。
2.1.2筛选: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和罗,以筛去药材中的沙材不得在一起洗涤。
(2) 漂洗时应注意掌握时间,勿使药物在水中浸洗过久,以免损失药效。
(3) 洗涤后的药材不得露天干燥。
2.2分离和清除非药用部位:2.2.1去根或茎①去残根:一般指除去主根、支根、须根等非药用部位。
如石斛、荆芥、薄荷、黄连、芦根、藕节、马齿苋、马鞭草、泽兰、益母草、瞿麦等。
另如麻黄茎和根均能入药,但两者作用不同,故须分开,分别药用。
②去残茎:根类药物往往带有残茎。
如龙胆、白薇、丹参、威灵仙、续断、防风、秦艽、广豆根等均须除去残茎,使其纯净。
2.2.2去皮壳:用刀刮去栓皮,苔藓及其它不洁之物;去皮壳取仁;如燀法去皮。
去皮大体分三类:茸。
如五味子、花椒、连翘、桑叶、金银花、钩藤、桔梗等。
一般采用挑选、切除等到方法。
2.2.8去瓤:部分果实药物采用,需挖去瓤。
如枳壳去瓤。
2.2.9去头尾足翅:部分动物类或昆虫类药物,有些要去头尾和足翅。
除去有毒部分或非药用部分。
在净制加工处理中,对一些动物、昆虫类药的头尾足翅,均须除去。
如乌梢蛇、金钱白花蛇等均需去头尾;红娘子、青娘子均须去头翅足。
2.2.10去残筋肉:动物类药物,均须除去残肉筋膜,纯洁药材。
如龟甲、豹骨等。
2.3其它加工2.3.1揉搓(挽):指某些药物质地松泡而呈丝条状,需揉搓成团,便于调剂和煎熬。
如竹茹、谷精草等到需搓成团;大腹皮经过捶打揉搓成定量小卷;桑叶、荷叶等须揉搓成小碎块。
2.3.2碾(研):指某些药物由于质地坚硬或体积小而硬,不便切片,需碾碎,以便有效成分容易煎出。
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通则及常用辅料
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一册)2011年5月附录Ⅰ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处理后,均称为饮片。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净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
药材在切制、炮炙或调配制剂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炮制药材的用水,应为可供饮用的净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药典炮制通则和下列有关要求。
中药炮制的方法大致可分为修治、水制、火制、水火工制和其他制法五大类。
一、修治和饮片切制(一)修治为了除去杂质、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分,提高清洁度,便于切制和加工,药材需要进行修治。
主要方法如下:1.拣是把混在药材中的杂质、虫蛀和霉变品及非药用部分拣去,或将药材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类,以使药材洁净和便于进一步加工处理的净制方法。
常用手工操作或与筛簸交替配合使用。
拣有2个作用:(1)出去杂质、虫蛀和霉品:如乳香、没药、五灵脂中肠含有木屑、砂石等,藿香、紫苏、淡竹叶中常夹有、腐叶及杂草等,可通过挑拣以洁净之。
(2)将药材分档:如天南星、半夏、白芍、白附子、白术、大黄、木通等可通过挑拣来分档。
2.簸将药物放在簸箕、竹匾等工具内扬簸,利用药物与杂质的轻重不同,通过上下簸动,使之除去杂物皮屑及非药用部分。
3.筛是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或箩,筛除药材中的泥土、砂石等杂质,或对药材进行大小分档,或筛去炮制辅料(麦麸、河砂、滑石粉、蛤粉、米、土粉等)的净制方法。
有时筛与簸同时合用。
筛簸工具有簸子、竹匾或畚箕等。
4.去皮是将药材的皮壳与肉或仁分开。
有些药材皮壳与肉或仁在临床上有不同作用,必须分开;有些药材只用肉或仁而必须去皮(壳)。
如砂仁、豆蔻、扁豆等必须皮与仁分用;鸦胆子、使君子、榧子等是用肉(仁)而去皮(壳)。
5.去毛是因有些药材表面生茸毛,而毛会黏附或刺激咽喉,引起咳嗽或呕吐,所以必须去除。
炮制通则
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是按照中医药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用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方法,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制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麸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麸皮即刻烟起,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麸皮10~15kg。
2010药典中药炮制通则
2010版药典中药炮制通则中药炮制按照中医理论,根据药材自身性质,以及调剂、制剂和临床应用的需要,所采取的一项独特的制药技术。
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
饮片是供中医临床调剂及中成药生产的配方原料。
本版药典规定的各饮片规格,系指临床配方使用的饮片规格。
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
炮制用水,应为饮用水。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使用挑选、筛选、风选、水选、剪、切、刮、削、剔除、酶法、剥离、挤压、燀、刷、擦、火燎、烫、撞、碾串等方法,以达到净度要求。
二、切制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均须进行软化处理,其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煮等。
亦可使用回转式减压浸润罐,气相置换式润药箱等软化设备。
软化处理应按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分别规定温度、水量、时间等条件,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
其规格厚度通常为:片极薄片0.5mm以下,薄片1~2mm,厚片2~4mm;段短段5~10mm,长段10~15mm;块8~12mm的方块;丝细丝2~3mm,宽丝5~10mm。
其他不宜切制者,一般应捣碎或碾碎使用。
三、炮炙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1.炒炒制分单炒(清炒)和加辅料炒。
需炒者应为干燥品,且大小分档;炒时火力应均匀,不断翻动。
应掌握加热温度、炒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单炒(清炒)取待炮炙品,置炒制容器内,用文火加热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需炒焦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褐色,断面焦黄色为度,取出,放凉;炒焦时易燃者,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
麩炒先将炒制容器加热,至撒入麩皮即刻起烟,随即投入待炮炙品,迅速翻动,炒至表面呈黄色或深黄色时,取出,筛去麩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100Kg待炮炙品,用麩皮10~15Kg。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药材炮制通则1•目的:建立中药材炮制通则,规范中药材炮制,确保炮制产品质量2 •范围:中药材炮制加工。
3 •责任:技术负责人、工艺员、岗位负责人、操作人、QA检查员应对实施本通则负责。
4•内容:净制、切制、炮炙。
药材炮制系指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加工处理,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
炮制药材用水,应为饮用水。
炮制药材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以下有关要求。
一•净制即净选加工。
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
药材在切制、炮炙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1 .净制生产流程图操作结束串、火燎)4—2.净制操作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除另有规定外,净制药材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处理以达到该品种的质量标准。
2.1清除杂质: 2.1.1挑选:清除混在药物中的杂质及霉败品等或将药物按大小、粗细等进行分类,挑选往往配筛簸交替进行,以便达到洁净或进一步加工处理2.1.2筛选:根据药材和杂质的体积大小不同,选用不同规格的筛和罗,以筛去药材中的沙石,杂质,使其达到洁净;有些药材形体大小不等,需用不同孔径的筛子进行筛选分开,以(切制、炮便下道工序加工时药品质量一致。
【注意】上料以药材须在筛网上充分振荡为准,并随时用手(或工具)翻动。
常用药筛规格菊花筛孔内径约15mm ;大中眼筛孔内径约6mm ;小中眼筛孔内径约5mm ;大紧眼筛孔内径约2mm ;一号筛(10 目);小紧眼筛孔内径约 1.5mm ;马尾筛二号筛(24 目);铜丝筛五号筛(80 目);打碎筛筛孔内径圆孔10mm 8mm 7mm 方孔1mm2.1.3 风选:利用药材和杂质的轻重不同,借风力将杂质除去;使杂质和药用部分分离以达到纯净药材的目的。
2.1.4 水选:将药材通过用水洗(淘)、淋或漂除去药材杂质的常用方法;用筛选或风选不易除去,故用水洗或漂的方法,以使药物洁净。
【注意】(1)洗涤中药材应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洗涤其它药材,不同药材不得在一起洗涤。
(2) 漂洗时应注意掌握时间,勿使药物在水中浸洗过久,以免损失药效。
(3) 洗涤后的药材不得露天干燥。
2.2 分离和清除非药用部位:2.2.1 去根或茎①去残根:一般指除去主根、支根、须根等非药用部位。
如石斛、荆芥、薄荷、黄连、芦根、藕节、马齿苋、马鞭草、泽兰、益母草、瞿麦等。
另如麻黄茎和根均能入药,但两者作用不同,故须分开,分别药用。
②去残茎:根类药物往往带有残茎。
如龙胆、白薇、丹参、威灵仙、续断、防风、秦艽、广豆根等均须除去残茎,使其纯净。
2.2.2 去皮壳:用刀刮去栓皮,苔藓及其它不洁之物;去皮壳取仁;如燀法去皮。
去皮大体分三类:①树皮类:如杜仲、厚朴、黄柏、肉桂等。
②根和根茎类:如知母、桔梗、北沙参、明党参等。
③果实种子类:如草果、益智仁、使君子、鸦胆子、大风子、榧子、白果、石莲子、桃仁、苦杏仁等。
2.2.3 去毛:根据药物不同,可分别采取以下方法。
①刮去毛:如鹿茸的茸毛,先用刀器将茸毛基本刮净,再置酒精灯上稍燎一下,用布擦净毛茸。
【注意】不可将鹿茸燎焦,以免切片时破碎。
②刷去毛:如枇杷叶、石韦等在叶的背面密生许多绒毛均须刷去。
③烫去毛:如骨碎补、马钱子等,用砂炒法将毛烫焦,取出稍凉后再撞去毛绒。
④撞去毛:如香附,将香附和瓷片放进香附竹笼中来回撞去毛。
2.2.4 去芦:指药物的根茎、叶基等部位。
习惯上认为需去芦的药物有人参、党参、桔梗、续断、防风、草乌、白薇、茜草等。
2.2.5 去心:指根类药物的木质部或种子丕芽。
如牡丹皮、地骨皮、五加皮、的木质心不能入药用;莲子心和肉分别药用。
2.2.6 去核:用筛去核;砸破去核;润软、烘软去核。
如乌梅、诃子等。
2.2.7 去枝梗:指除去某些根茎类、果实、花、叶类等药物非药用部位的枝梗,以其纯净。
如五味子、花椒、连翘、桑叶、金银花、钩藤、桔梗等。
一般采用挑选、切除等到方法。
2.2.8 去瓤:部分果实药物采用,需挖去瓤。
如枳壳去瓤。
2.2.9 去头尾足翅:部分动物类或昆虫类药物,有些要去头尾和足翅。
除去有毒部分或非药用部分。
在净制加工处理中,对一些动物、昆虫类药的头尾足翅,均须除去。
如乌梢蛇、金钱白花蛇等均需去头尾;红娘子、青娘子均须去头翅足。
2.2.10 去残筋肉:动物类药物,均须除去残肉筋膜,纯洁药材。
如龟甲、豹骨等。
2.3其它加工2.3.1揉搓(挽):指某些药物质地松泡而呈丝条状,需揉搓成团,便于调剂和煎熬。
如竹茹、谷精草等到需搓成团;大腹皮经过捶打揉搓成定量小卷;桑叶、荷叶等须揉搓成小碎块。
2.3.2碾(研):指某些药物由于质地坚硬或体积小而硬,不便切片,需碾碎,以便有效成分容易煎出。
•切制药材切成饮片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过水浸润的软化处理过程,目的是使净药材吸收一定量的水分,使质地由硬变软,以便于切制。
凡以水处理药物,必须经过净制过程后再按药物的特性,结合季节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使之软化。
常用的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淋法)、抢水洗(淘洗)、浸泡、润、漂、蒸等。
并应按药材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
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
应少泡多润,防止有效成分流失。
切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1 •切制生产流程生产前准备切制饮片半成品操作转干燥岗位或下一工序2 •切制前的软化处理及注意事项:2.1喷淋法(淋法)喷淋法即用清水喷淋或浇淋药材的方法。
操作方法:被处理药材一般不直接放入水中,将药材整齐地直立堆放,用清水自上而下均匀喷淋,喷淋的次数应根据药材质地而异(通常2〜4次),均需稍润,以茎和根部浸软为度本法适用于气味芳香、质地疏松的全草类、叶类和有效成分易随水流失的药材。
如薄荷、荆芥、枇杷叶等,用清水浇淋1〜2次,以能切制即可;对质地较硬的如青蒿、仙鹤草等,还需将茎部放入水中浸泡(叶片不泡),以能切制为度。
【注意事项】防止反热而烂叶,每次软化药材量,以当日切完为度,切后应及时干燥。
2.2 抢水洗(淘洗)即用清水洗涤或快速洗涤药物的方法。
操作方法:将药物投入清水中,经淘洗或快速洗涤后及时取出,稍润,即可切制。
大多数药物洗一次即可,以洁净为准。
本法适用于质地松软,水分易渗入的药材。
如陈皮、桑白皮、五加皮、合欢皮、防风、龙胆等。
【注意事项】应尽量缩短药材与水接触的时间,防止药物“伤水”和有效成分的流失。
2.3 浸泡法:将药材用清水浸泡一定时间,使其吸入适量水分的方法。
操作方法:先将药材洗净,再注入清水至淹没药材,放置一定时间,视药材的质地、大小和季节、水温等灵活掌握,中间不换水,一般浸泡一定程度,捞取,润软,再切制。
般体积粗大,质地坚实者宜久泡,体积细小,质地疏松者宜少泡,春冬气温低时宜长泡;夏秋气温高时宜短泡有些质轻遇水漂浮的药材,在浸泡时,需压一重物,使其泡入水中。
本法适用于块根、枝、茎、坚硬果实类药材。
如天花粉、乌药、泽泻、白术、山药等。
【注意事项】泡的时间不宜过长,防止药材“伤水”和有效成分流失,而降低疗效。
采用浸泡法要本着“少泡多润”的原则,使之软硬适度便于切制为准。
已淘洗的药物,必须泡的才泡。
大致全草类药物泡1/2〜2小时;皮类药物泡1〜3小时;根及茎类药物、坚硬果实类药物泡1〜4小时。
特别坚硬的药物,通常水分不易渗入到组织内部。
但为了保持药效,又不能长时间浸泡,这时可将药物泡一段时间,取出晾晒一下,使水分挥散一部分,渗入一部分,然后再浸泡,一、二次润不透,可重复几次,如槟榔、三棱等。
2.4 润法:是把泡、洗、淋过的净药材,用适当器具盛装,保持湿润状态。
使药材外部吸收的水分向内部渗透,达到内外湿度一致,利于切制的方法。
润的方法有浸润、伏润、露润等法。
2.4.1 浸润:以一定量的水或其他溶液浸润药材,经常翻动,使水分缓缓渗入内部,以“水尽药透”为准。
如木香、枳壳等。
2.4.2 伏润(闷润):经过水洗、泡或以其它辅料处理的净药材,用缸等在基本密闭条件下闷润,使药材内外软硬一致,利于切制。
如白术、山药等。
2.4.3 露润(吸湿回润):将药材摊放于湿润垫有蔑席的地上,使其自然吸潮回润如当归、玄参等。
润药时间需根据药材的性质,季节,灵活掌握,以药材加工切片不破碎为宜。
【注意事项】对含淀粉较多的药材,需多加注意,这类药物极易滋生微生物而变质。
发现粘、发红、发馊、发臭时需用硫磺熏或加适量明矾水,再用清水洗涤。
如山药、天花粉等。
确保有效成分不流失,需润药得当,则有“七分润工,三分切工”之说法,润药是关键。
适法得当则很少有炸心、翘片、掉边、碎片等现象。
2.5 漂法:是将药材用多量的水,多次漂洗的方法。
操作方法:将药材放入大量的清水中,漂去有毒成分和盐分及腥臭异味,采用换水法进行。
每日换水1〜2次,漂泡的时间根据药材的质地、季节、水温而灵活掌握。
一般漂的时间为3〜10天。
本法适用于毒性药物,用盐腌制过的药物及有腥臭味的药物。
如草乌、天南星、附子、昆布;动物类:如龟甲、鹿角、狗骨等。
【注意事项】漂泡的清水量应一次性加足,一般不宜再次加水,否则药物易于变黑。
由于是利用微生物而使筋膜腐烂,不可避免有很臭的气味产生,所以容器必须加盖。
药物除去筋膜后需反复用清水漂洗几天,至无臭气。
有毒药物,取药材切开,放于舌上,半分钟以内不刺舌为准,即为漂好;有盐分的药物,以药物无咸味为准,即为漂好;有腥臭味的药物,以漂去瘀血及腥臭味为度。
2.6 蒸(煮)法:将净制后或加入辅料的药物,用水蒸气蒸或煮透使之软化的方法。
2.6.1 木瓜用蒸法蒸透后趁热切片,呈棕红色,利于切制和保证质量。
如莪术、天麻、玄参用蒸气蒸软切片。
2.6.2 鹿茸先刮去茸毛,加酒稍闷,置高压锅脐上喷汽趁热切片,边蒸边切。
利于切制和保证质量。
2.6.3 黄芩清蒸后趁热切片,使其断面是鲜黄色,质佳效高。
否则变色而降效。
2.6.4 川乌、附子、天南星、熟地、延胡索、黄精、半夏、草乌等,均采用酒蒸或辅料煮后进行切片。
2.6.5 鳖甲、龟甲沸水蒸去筋膜;桑螵蛸清蒸杀虫卵;茯苓蒸后去皮切片;巴戟清蒸去心成巴戟肉等。
3.软化水处理效果的检查方法:药材在水处理过程中,要检查其软化程度是否符合切制要求,习惯称“看水性” 、“看水头”。
其检查方法如下:3.1 弯曲法:长条状药材软化至握于手中,大拇指向外推,其余四指向内缩,药材略弯曲,而不易折断,即为合格。
如白芍、山药、丹参等。
3.2 指掐法:团块状药材软化至手指甲能掐入表面为宜。
如白术、天花粉等。
3.3 穿刺法:粗大块状药材软化至以铁杆能刺穿而无硬心感为宜。
如大黄、虎杖等。
3.4 手捏法:不规则的根与茎类的药材软化至用手捏粗的一端,感觉其柔软为宜。
如独活、羌活等。
部分块根、果实、菌类药物如延胡索、枳实、等润至手捏压无吱吱的响声或无坚硬感觉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