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述职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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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述职报告制度
篇一:
工作述职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集团公司述职制度,强化上下沟通、工作交流、能力评估、业绩考核,准确真实反映述职人的工作绩效、客观分析问题及提出改进计划,有效推进经营管理,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述职报告是述职人向上级和职工报告自己在一个述职周期内履职情况的书面陈述。
第三条述职是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形式之
一。述职就是报告工作、总结工作、反思工作、评价工作的过程,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产生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的过程。
第四条述职报告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深层剖析、提炼经验、改进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述职的范围
第五条全集团全面建立工作述职报告制度。集团公司总部和成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述职。
第六条集团公司党政正职按规定向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述职。第七条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党政副职同时向集团公司党政正职述职。股份公司副职的述职材料同时抄报股份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矿区安全管理局、原煤公司、非煤公司党政正职同时向集团公司党政正职述职。矿区安全管理局、原煤公司行政正职的述职材料同时抄报股份公司总经理。
第九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非煤公司党政副职向正职述职;各矿矿长(分厂厂长)向本单位党政正职述职。
第十条总部机关各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向分(协)管领导述职。
第三章述职的期限和形式
第十一条根据述职内容和时间的不同,述职分为定期述职和专题(项)述职。
(一)定期述职包括任期届满述职、年度述职、季度述职、月度述职、试用期届满述职。
(二)专题(项)述职是指承担某个项目工作或担任某一项临时性的职务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所进行的特别述职。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党政正职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进行述职;集团公司党政副职除每月向正职述职外,按照省国资委的要求,年终进行大会述职或书面述职。
第十三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非煤公司党政正职每月向集团公司党政正职书面述职、其公司(局)副职每月向本单位正职书面述职,年终进行大会述职;各矿矿长(分厂厂长)每月向本单位党政正职书面述职;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正职每月向分管领导书面述职。
第十四条任期届满、试用期届满、专项工作(项目)结束时向主管上级呈报书面述职报告。
第四章述职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述职报告必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述职期内本人的履职情况。
(二)剖析述职期内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明确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
(三)总结述职期内取得成功的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述职期内本人的履职情况要重点陈述履职范围内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尤其是集团公司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及总裁指令的落实情况,以及上期述职提出的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的执行情况。或者,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包括目标是否达成、措施是否有效、效益是否明显、效率是否提高等。
第十七条述职人要勇于深刻剖析述职期内存在的问题或可能产生的问
题,从系统的角度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解决问题或消除问题隐患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每个问题的分析内容包括:
(一)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二)提出解决问题或消除问题隐患的路线图,即要达到什么目标,以及实现这一目标要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三)提出解决问题或消除问题隐患的时间表,即实施步骤,明确每一个步骤的计划完成时间;
(四)通过分析,找出导致问题产生的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人,确定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第十八条述职人剖析问题的同时,还要善于总结经验,找出具有推广意义的方法、标准和流程等。对于工作经验要挖掘其进一步改善的潜力,提出改进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每一条经验改进分析的内容包括:
(一)取得成功的xx分析;
(二)提出改进工作的路线图,即设定更高的目标,通过工作方法、工艺流程或管理手段的创新,以及提升团队能力等途径努力实现工作的改进;
(三)提出改进工作的时间表,即实施步骤,明确每一个步骤的计划完成时间;
(四)明确改进工作的责任人和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第十九条述职人要从思想上、作风上、态度上深刻剖析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反映的问题要客观实在,呈现事物的本来面貌,不得隐瞒回避,不得避重就轻,不得搪塞诿过;分析原因不能一味强调客观,要从主观能动性、完成任务的决心、创新能力强弱等方面查找根本原因;总结教训要对今后的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即使工作做得不错的,也要从创新的角度、提升的层面,寻找改善的突破口。
第五章述职报告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第二十条述职报告的格式
述职报告由“标题、称谓、正文、结束语、落款”五部分组成。
(一)标题:
分为主题和副题,述职人可根据将要述职的中心内容自行选择。
(二)称谓:
是述职人对接受述职的上级领导的称呼。
(三)正文:
述职期内本人的履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取得的经验及进一步改进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
(四)结束语。
(五)落款:
述职报告的落款要写明单位、职务、姓名,最后书写报告的____年__月__日。
第二十一条坚持简化、量化、细化的原则,重点陈述和关键部分用加粗字体醒目显示。文字篇幅控制在XX字为宜。
第二十二条要充分披露自己在述职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根据岗位职责、述职期的责任目标,有所侧重的阐述工作思路和作法。凡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要经验、关键环节,一定要充实具体,重点阐述;而对一般性、事务性工作,宜概括说明,不必面面俱到。
第二十三条要实事求是地客观评价工作业绩。把工作实绩写出来,多用数据,少说套话。正确区分个人业绩和团队实绩,突出自己和本单位的特色。
第二十四条要对述职期的工作有总体的把握,分析工作运行态势,特别要研究和预测带有普遍性、趋势性、苗头性和拐点性的问题。
第六章跟踪考核
第二十五条述职报告必须由述职人自己撰写,不得由他人代写,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抄袭。
凡由他人代写或抄袭述职报告的,一经查实,当月的述职报告考评为“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月度述职报告须于次月6日前报送,可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凡超过规定时限报送的,述职人须对迟报行为向接受述职的上级作出检讨和说明;凡发生不报送的,给予通报批评,当月考评结论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接受述职的上级领导须对每份述职报告进行考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二十八条述职报告评定结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述职报告的考评与述职人的奖惩和任免挂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述职的,须提前向接受述职的上级领导报告,经批准后可推迟或暂免该次述职。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企管业考部负责编制、修订和督导实施。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xx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