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公司法讲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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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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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本 (一)各国法律对公司资本的主要规定
第一,公司设立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资本额;
第二,公司资本额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未经股东会同意修改章 程,公司资本额不得随意增减;
第三,公司必须维持与公司资本额相当的实际财产,不得以公司的资本分 红。
• 股东权利的内容(二)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有限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 股份公司: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临时提案权 股份公司: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 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 – 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 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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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红及增资
有限公司股东分红权 (1)分红: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增资: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 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公司资本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 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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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组织机构
决策、执 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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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 职权
有限公司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 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区别:公司法人财产与公司资本 • 公司法人财产权 •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限制 P116
–(1)对外投资的限制(限额、不得投资的情形) –(2)担保的限制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限额) –(3)借款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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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
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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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本制度
1、授权资本制 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授权资本的数额,但在公司设立时,不
必按授权资本的数额全部发行股份,而可以先发行其中一部分,其余 留待日后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是否发行。
授权资本 = 名义资本 发行资本 = 实际资本
优点:1、财务方面的灵活性(资金负担、增资程序) 2、有利于股票期权的实施
日常经营 管理
股东会
董事会 总经理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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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权力制衡 原则
权力机构
监督机构
(一)股东(大)会
1、性质: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保护期限:20年 保护期限:10年
自申请日起算
保护期限:10年,期满可续展;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个人作品,完成之时


著作权

单位作品,发表之日
商业秘密
技术秘密,专有技术(又称技术诀窍,know-how) 信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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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资责任
依法缴纳出资:
① 有限公司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 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发起人不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 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
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20/10/15
3、工会
(1)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
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2)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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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资本制 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资本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全部由认股人认购
完毕,否则公司不得成立。 公司如增加公司资本必须修改公司章程。
优点:资本充足,防止利用公司进行欺诈、投机的行为发生。 缺点:对资本要求过于严厉,不适应现代公司发展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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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衷的授权资本制 设立时只需发行股份总数的一部分,其余的按一定条件发行。
② 公司成立后,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 程所定价额的,有限公司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份公司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 承担连带责任。
③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 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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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章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1)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应依法经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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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是资金的组合,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是法人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法人财产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的否认(法人格否认)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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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点
▲关联公司: 两个以上公司彼此之间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
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如业务联系、项目合作等)的公司,彼此称为关联 公司。
▲公司集团 是指在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之下,由法律上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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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权利、义务
◆ 股东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有:
– 表决权 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股份公司:股份数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依法转让出资额或者股份的权利 – 知情权 – 建议和质询权 – 新股优先认购权 – 股利分配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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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及组织机构
一、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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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方式
1、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 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此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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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决议
(1)无效的公司决议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决议的撤销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 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公司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三)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补充)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章程由两个文件组成: 1、组织大纲:是规定公司对外关系的法律文件,其目的是使公司的投资者急于公司
进行交易的第三人知晓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名称、资本、经营范围等。 组织大纲一般由股东会制定及修改。 2、内部细则:在大纲的基础上订立,处理内部关系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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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的公司资本 1、我国资本制度的演变
法定资本制
部分法定资本制 部分折衷的授权资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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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资本制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各类公司的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
①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②募集方式,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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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义务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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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关系
▲ 关联关系的概念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
第二篇 商事组织法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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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第二条: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特征
1、公司须依法设立。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 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发起人的责任
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②公司不能成 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③在 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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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企业或者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公司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上的实体,不具有 法人资格。
在公司集团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集团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是公司集团 的投资中心、管理中心或决策中心,处于控制地位(包括股权或股份控制,也包 括协议或其他方式的控制)。被控制的企业实际是集团公司的成员或从属公司或 从属企业。集团公司与成员公司、成员公司之间往往都具有关联关系。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 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 公司工会的意见,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当为上述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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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方式 (1)货币 (2)非货币形式
(注意: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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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产权
专利 商标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定。 2.狭义的公司法: 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通过,94年7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8日第四次修订,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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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的一般规定
1、公司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法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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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法的概念
1.广义的公司法: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公司法主要是组织法。对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的设置及其职权,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等作出规定。 (2)公司法又是行为法。对公司的财务、股票、债券的发行、交易等作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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