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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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系统运行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直流系统的许可运行方式、操作、监视、维护、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的规则。

本规程适用于直流系统的运行技术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应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24-2000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

河南电网调度规程

设备制造厂家技术规范

3直流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3.1直流系统配置情况:

3.1.1每台机组各装设2组电压为220V的蓄电池,其中#1机每组配置103只蓄电池,#2机组直流Ⅰ段为103只蓄电池,直流Ⅱ段为104只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选用GFM-1500Ah密封阀控少维护型。

3.1.2每台机组设置3台浮充电装置,2台工作1台备用,每台含有7个30A整流模块;充电装置采用ZZG13-30/220微机高频开关电源,以(N+1)冗余模块并联组合方式供电;整流模块的工作方式分为自主和受控两种:通常情况下,模块处于受控方式,其工作状态由微机直流系统监控装置控制;模块的工作也可以独立完成对输出电压、电流的控制和调整;整流模块具备良好的自动稳流、自动稳压、限流、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交流电压缺相保护、电池过充放、三相不平衡保护和微机自检等功能,能经受长时间的过电流而不损坏。在过流、过电压、交流电压缺相、三相不平衡及装置故障时,可发出就地信号和远方信号;充电装置还具有低电压保护功能。

3.1.3每组直流母线配一台WZCK-11型智能型微机直流测控装置;直流测控装置可对直流系统中的高频开关整流模块、微机蓄电池巡检装置、微机直流绝缘检测装置、直流隔离电流、电压变送模块、蓄电池环境温度检测模块等下级监控设备实施数据采集并加以显示,并可根据系统的各种设置数据进行告警处理和历史数据管理,同时对这些处理结果加以判断,根据不同的情况实行电池智能管理、输出控制等操作;

3.1.4每台机组的直流系统配置1台ZYNB13-160A/220V微机高频有源逆变蓄电池放电装置,可自动完成蓄电池的恒流放电过程;具有保护蓄电池不过放电;交流电网发生欠压、过压、失电等故障时,装置自动关机;过热故障;输入、输出短路故障时,装置自动关机等保护功能。3.2直流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为防止两组蓄电池并联运行,备用充电装置在直流输出侧装设带闭锁的QAS联络开关。联络开关与蓄电池电源开关之间有闭锁措施。在蓄电池退出运行时可短时将经常负荷切换至另一组蓄电池临时供电。

3.3直流网络采用辐射状供电,并在直流负荷集中的地方设置直流分电屏,分屏的电源为双回路,由两组直流母线分别供电。

3.4变电站直流分屏母线正常分段运行,严禁合环运行;当一路电源需停电时,可采用等电位

操作法,倒换电源。变电站直流分屏电源分别取自#1机组控制直流母线和直流动力母线。

3.5 微机直流测控装置正常运行方式时,设置电池组运行方式为“自动”,自动完成蓄电池智能化管理的所有功能。运行人员允许通过微机直流测控装置查询参数和信息,但不允许更改参数。

3.6 2台机组直流系统每段母线装设1台WZJ-6A型微机控制型绝缘监测仪;网控室直流分屏装设1台WZJ-6A型微机控制型绝缘监测仪。

3.7蓄电池的充放电试验一般在停机期间进行。

3.8直流系统运行参数

3.8.1220V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应经常保持在228V,变化范围为±3V。

3.8.2电池电压应经常保持在2.18V。

3.8.3蓄电池浮充电流值为:1~2mA/Ah

3.8.4绝缘电阻值:蓄电池绝缘电阻不低于0.2MΩ(电压表法);直流母线绝缘电阻不低于10M Ω(用500V摇表测定);直流分支绝缘电阻不低于10MΩ(用1000V摇表测定)。

3. 9 #1、2机组直流系统标准运行方式

3.9.1 #1机组直流I、II段分段运行,联络开关断开;

3.9.2 #2机组直流I、II段分段运行,联络开关断开;

3.9.3 #1机#1直流充电器出口开关1QS1打至I段直流母线侧带直流I段运行(#2机直流I段与之相同);

3.9.4#1机#2直流充电器出口开关2QS2打至II段直流母线侧带直流II段运行(#2机直流II 段与之相同);

3.9.5#1机直流I段与充电母线联络开关合闸,带#1蓄电池组运行(#2机直流I段与之相同);

3.9.6 #1机直流II段与充电母线联络开关合闸,带#2蓄电池组运行(#2机直流II段与之相同);

3.9.7 #1机直流I、II段母联开关1QS3、2QS3正常情况下断开(#2机与之相同);

3.9.8 #1机备用充电器正常情况下停运解备,出口开关打至中间位置。

3.9.9升压站直流盘由#1机直流I、II段分别接带,联络开关断开。

4直流系统监视、维护、操作

4.1充电

4.1.1初充电

a) 安装结束后,投入使用前需补充充电。初充电前检查电池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电池间连

接是否正确、牢固。

b) 初充电方法:监控模块加电初始,若发现满足需进行均充的条件,则对电池进行均充。在恒

流充电阶段,电池电压随时间增加而增大,当增大到一定值时,进入恒压阶段,在恒压阶段充电电流不断减小,以充电电流减小到0.01C10A为计时点,3小时后恒压充电阶段结束,充电电压降低,进入浮充状态。至此,初次充电完成。

c) 初充电结束之前,电解液密度调整至1.24±0.01(25℃),液面调至最高液面线。

d) 初充电时应按一定时间间隔对电池电压进行测试记录。包括每节电池的端电压。电池组端电

压、充电电流。初充电记录是蓄电池的重要挡案,必须由运行和维护人员长期保存。

e) 充足电的标志,接近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开始逐渐减少,并最终趋于稳定,当充电电流连

续三小时保持相对恒定,即表明电池已处于完全充电状态。

4.1.2再充电

a) 事故放电后需在短时间内再充电,以保证电池的电气性能不受损害并延长其使用寿命。

b) 再充电采用限流恒压充电法:先用0.1 C10A的电流限流充电,当充电电压达到2.33V/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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